养老、家庭异质性与城镇居民消费不足的双轨制_双轨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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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分类号:H55,H31,D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13)08-0109-14

一、引言

中国经济长期保持快速稳定增长,令世人瞩目,但同时经济结构性矛盾却日益突出,表现为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而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却持续下降。近年来,对居民消费不足的原因学术界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研究文献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居民消费不足进行了解释:

第一类文献基于生命周期假说,从预防性储蓄动机出发,将居民消费比率的下降归结为预防性储蓄的增加(何立新等,2008;白重恩等,2012)。这类文献认为诸如养老、教育、医疗等制度体系的变化会导致家庭收入及支出不确定性的增强,从而造成居民储蓄上升,消费下降;第二类文献从收入约束的角度出发,将居民消费的不足归结为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朱国林等,2002;Jin et.al,2010;胡永刚、郭长林,2012)。具体来讲,高收入者没有收入约束,但平均消费倾向较低;低收入者平均消费倾向较高,却面临流动性约束,从而导致居民总消费水平的不足;第三类文献则从造成消费者异质性的社会分割视角出发,认为制度性歧视的存在是现阶段居民消费不足的重要诱因(陈斌开等,2010)。具体而言,城市户籍管理在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歧视是造成流动人口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居民总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

上述三类文献基于各自的分析视角,对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现象均做出了合理的解释。然而我们认为上述文献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第一类和第二类文献的不足在于,其在研究居民消费行为时,暗含的假设是所有家庭都是同质的,而忽视了家庭在养老、医疗、教育及住房等诸多方面所能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存在广泛而明显的差异。从理论上讲,家庭消费异质性会直接影响总量消费行为,因此基于同质性假设的前两类文献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第三类文献虽然考虑了家庭消费行为的异质性,但只局限于户籍制度所造成的消费者异质性,而忽视了历史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差异所导致的消费者异质性,从而尚不能基于异质性假说对居民消费行为做出全面的解释。

现阶段,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差异主要表现为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障双轨制,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养老双轨制的福利分配效应直接表现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差异,最终使得城镇家庭之间存在异质性,即分别依赖于党政机关职工财政养老模式、事业单位职工财政养老模式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三类家庭未来在养老待遇方面将存在明显差距。此种异质性会导致城镇家庭消费行为的差异,这是因为两类家庭未来在养老待遇方面的差异会导致其养老金财富的差异,进而造成不同家庭现期消费行为的差异。

本文的研究目标是从养老双轨制视角出发,从实证角度分析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家庭异质性如何影响居民消费行为,进而造成城镇居民总体消费的不足,并估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轨改革的总消费效应。其研究内容如下:首先,根据养老双轨制对城镇家庭进行异质性划分,从实证角度分别研究养老双轨制如何抑制依赖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家庭的人均教育支出和人均消费支出,进而导致城镇居民总消费不足。其次,在根据养老双轨制对家庭进行异质性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家庭教育支出意愿和非教育消费支出意愿的高低将城镇家庭划分为不同的异质性群体,并利用分位数回归方法研究养老双轨制如何影响不同群体的人均教育支出和人均非教育消费支出,进而影响居民总消费支出。最后,估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轨改革的消费释放效应。

本文剩余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计量模型与数据;第三部分为实证研究结果;第四部分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轨的消费效应;第五部分为主要结论及其政策含义。

二、计量模型与数据

(一)计量设计与变量选取

本文给出如下计量分析框架,用以研究城镇养老双轨制对家庭支出的影响。回归方程采用半对数形式,具体如下所示:

为了研究养老双轨制对家庭不同性质支出的影响,本文定义了两个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和家庭人均教育支出。其中,消费支出主要指非教育性消费支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定义,包括了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居住、其它七大类;而教育支出主要是指用于子女上学及家庭成员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即城镇家庭养老所依赖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其可区分为三类,分别为党政机关养老模式、事业单位养老模式及企业养老模式。这三类模式在养老金给付水平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且三类模式按养老保障待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党政机关模式、事业单位模式和企业模式。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以家庭为基本研究单位,但在家庭内部不同家庭成员养老所依赖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如何将家庭内部不同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整合为单一指标以作为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的度量指标,便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家庭异质性主要表现为党政机关职工和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之间养老保障待遇的差距,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障待遇差距并不大,事业单位人均离退休费约占党政机关人均离退休费的90%,两者养老保障待遇非常接近(郑秉文等,2009)。因此,本文从养老双轨制视角解释总需求不足的关键在于研究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家庭异质性如何抑制企业模式家庭的总消费需求。为此,我们以家庭成员享有的养老保障待遇为标准对其所依赖的养老保障模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以养老保障待遇最高的家庭成员所依赖的养老保障模式作为该家庭的养老保障模式。这样,按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的差异把家庭区分为企业模式家庭、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及事业单位模式家庭三类。以城镇典型的三口之家为例,其由父亲、母亲和子女组成,其中,父母处于工作期,子女处于成长期。依据上述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的度量指标定义,我们给出三口之家所依赖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分类,如表1所示。

另外,本文还将选择户主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作为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的代理变量来对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这是考虑到户主是家庭行为的主要决策者,户主就业单位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的差异。

同时本文还控制了其它一些影响家庭支出行为的变量,包括家庭人均收入、户主文化程度、户主婚姻状况、户口状况、户主性别及医疗保健状况等。这些控制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2所示。需要指出的是,模型控制了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模式与户主年龄的交叉项,用以考察养老双轨制对家庭支出的影响随生命周期的变化效应。在模型中还单独放入了户主年龄这一指标,以考察生命周期是否会对家庭支出行为产生直接影响。

(二)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城镇居民家庭及个人调查(CHIP)。该调查覆盖了22个省、自治区,包括了6835户城镇家庭及20632位城镇居民。数据库给出了详细的家庭收入,支出及个人特征信息。通过对选取的相关变量进行配对,并剔除了信息缺失样本及样本极值后,最终获得3167个有效样本。

表3给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从表中可看出,在研究样本中,企业模式家庭、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及事业单位模式家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4%、16%、30%。

在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及人均教育支出方面,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及事业单位模式家庭的均值显著高于企业模式家庭,表明家庭社保模式与其支出行为有较强的相关性。同时,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之间存在同向变动趋势,二者正相关性十分明显,这与凯恩斯的消费理论相吻合。在文化程度方面,平均受教育水平由高到低依次为:党政机关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在婚姻状况、年龄及性别结构方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统计均值之间基本没有差异。

三、实证研究结果

(一)OLS回归结果

OLS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的左边为家庭人均教育支出,对应的系数1给出了以家庭社保模式为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对应的系数2给出了以户主社保模式(稳健性检验)为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表4的右边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其所对应的系数1、2的定义与左边相同。在回归之前,本文进行了异方差检验(White、BP检验),结果都表明存在异方差,所以表4给出的是经过异方差调整的稳健回归结果。

1.家庭人均教育支出OLS回归结果

从表4可以看出,和企业模式相比,党政机关模式、事业单位模式显著增加了家庭的人均教育支出,即如果家庭社保模式从企业模式转变为党政机关模式和事业单位模式,其人均教育支出将分别增长83%和81%。这说明,养老双轨制显著抑制了依赖于企业模式家庭的人均教育支出,进而抑制了城镇居民的总需求。

上述实证结果表明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与企业模式家庭在养老保障待遇方面存在的差异会抑制企业模式家庭的教育支出。具体而言,在养老保障待遇方面,和企业模式家庭相比,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和事业单位模式家庭预期退休后会拥有更加稳定、丰厚的养老保障收益,这会降低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弱化其预防性储蓄动机。因而出于“利他主义”考虑,这些家庭会在当期消费及子女教育之间进行资源配置,通过增加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投入(主要为辅助性教育支出,包括课外辅导、特长培养等)以最大化其家庭效用。当然,上述结果也可以从社会资本理论的角度予以解释,和企业模式家庭相比,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拥有更为丰富的整合型和跨越型社会资本(高虹、陆铭,2010)。因而,基于此社会资本所构建的社会网络使得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的子女能更容易进入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而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不仅自身生均教育投入较高,而且要求家庭对子女的辅助性教育投入也较高。

表4还表明,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养老双轨制对企业模式家庭人均教育支出抑制效应在不断弱化,此结论可解释如下:养老双轨制对企业模式家庭教育支出的抑制效应主要体现在基础教育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长期以来,国家财政在基础教育方面的资源投入不足,生均教育经费占人均GDP的比重远低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且基础教育资源投入的地区、校际差距仍然很大。在教育资源投入不足,内部结构失衡的现状下,每个家庭都有强烈的意愿进行子女教育投入,但显然拥有更好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家庭更有条件增加对子女的基础教育投入。然而随着子女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投入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刚性支出,因而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养老双轨制对家庭教育支出的抑制会逐渐缩小。

同时还发现:户主年龄对家庭教育支出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表明随着子女受教育阶段的提高,家庭的教育支出需求在不断增大;家庭收入对教育支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收入越高的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投入越大;和男性户主相比,女性户主更愿意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表明母亲的利他主义动机更强,即“子女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父母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也越大,表现为人力资本的代际传递效应。

另外,本文还利用户主社保模式作为家庭社保模式的代理变量进行回归,结果表明养老双轨制对家庭教育支出影响的相对大小、方向及显著性均没有太大变化,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结果的稳健性。

2.家庭人均消费支出OLS回归结果

从表4可以看出,和企业模式相比,党政机关模式、事业单位模式显著增加了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即如果家庭社保模式从企业模式转变为党政机关模式和事业单位模式,其人均消费支出将分别增长25%和21%。这说明,养老双轨制显著抑制了依赖于企业模式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进而抑制了城镇居民的总需求。

事实上,虽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均享有社会养老保障,但在养老待遇及筹资模式方面仍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在养老待遇方面,和企业相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拥有更高的养老金替代率。1995年到2002年间,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在103.03%和92.11%之间波动,党政机关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由94.46%上升到104.56%,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则由1995年的77.3%下降到2002年59.28%(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10);在筹资模式方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且支付数额随在岗职工工资变动进行调整,而对企业人员则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模式。相比而言,企业职工将面临更高的个人风险(包括雇主满意程度、企业运行情况等)与系统风险(包括经济波动、制度变革等)。基于上述差异可知,和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相比,企业模式家庭将拥有更不稳定的收入预期,从而强化了其预防性储蓄动机,抑制了企业模式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进而导致城镇居民总消费不足。

研究同时发现,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养老双轨制对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抑制效应在不断弱化。这可解释为,随着年龄增大,资历越来越深,财富积累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应付不确定性的能力增强,预防性储蓄动机也会逐步弱化。另外,其它控制变量对家庭消费支出的影响和对教育支出的影响基本一致。稳健性检验的结果也表明,养老双轨制对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影响的相对大小、正负及显著性并没有变化。

(二)分位数回归结果

上述OLS回归主要在均值意义上揭示了养老双轨制对城镇居民总需求的抑制效应,并假定行为方程对不同家庭群组具有同质性。但已有的研究表明,在研究家庭支出行为方面异质性假定更为合理(高梦滔、姚洋,2006;张车伟,2006;罗楚亮,2007)。为了进一步研究养老双轨制如何通过具有不同支出意愿的家庭群组影响城镇居民总消费支出,本节将利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分别估计家庭人均教育支出及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条件分布,并据此分析家庭社保模式的边际影响随条件分布的变动趋势,以便弄清城镇居民总消费不足主要是由哪些家庭群组的消费受到抑制而造成的。

1.家庭人均教育支出的分位数回归结果

表5给出了家庭人均教育支出的分位数回归结果,主要研究结论为:以企业模式家庭为参照组,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在每个分位点上的边际贡献均显著为正。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的边际贡献似乎在高教育支出家庭群组中更大,这和上节的均值回归结果相一致,表明无论在低教育支出家庭群组、中等教育支出家庭群组还是高教育支出家庭群组,养老双轨制均对企业模式家庭的人均教育支出有抑制效应。另外,家庭人均收入、户主年龄、户主性别对家庭人均教育支出均存在显著抑制效应。

上述回归仅仅给出了四个分位点上的结果,图1则给出了主要关注变量在全部教育支出分位点上边际贡献的变化情况。图1显示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的边际贡献在中、高教育支出家庭群组中更大。这表明,养老双轨制对中、高教育支出家庭群组中的企业模式家庭人均教育支出的抑制效应更大。换言之,养老双轨制主要通过抑制中、高教育支出家庭群组中的企业模式家庭人均教育支出而减少了城镇居民总消费。

2.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分位数回归结果

表6给出了家庭非教育消费支出的分位数回归结果。和教育支出相似,以企业模式家庭为参照组,党政机关模式家庭、事业单位模式家庭对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边际影响在三个分位点上均显著为正(除了70%分位点)。表6表明在低、中、高三类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中,养老双轨制对企业模式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均存在抑制效应,且党政机关模式家庭的边际影响在不同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之间变化不大,事业单位家庭的边际影响则似乎在低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中更大。另外,家庭人均收入、户主年龄、户主性别对四个分位点上企业模式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均存在显著的抑制效应,和均值回归结果一致。

图1 主要解释变量分位回归系数变化(家庭教育支出)

注:步长为0.05,虚线表示OLS回归系数和置信带(5%),暗实线为分位回归系数,阴影为置信带(5%)。

图2给出了家庭社保模式在全部消费支出分位点上边际贡献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以企业模式家庭为参照组,党政机关模式家庭的边际贡献在均值附近上下波动,且在高分位点处呈现“翘尾效应”,其边际影响在高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中更大,而事业单位模式家庭边际贡献随分位点升高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其边际贡献在低、高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中更大。这表明养老双轨制对低、高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中的企业模式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抑制效应更大。换言之,养老双轨制主要通过抑制低、高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中的企业模式家庭人均消费支出而减少了城镇居民总消费。

图2 主要解释变量分位回归系数变化(家庭消费支出)

注:步长为0.05,虚线表示OLS回归系数和置信带(5%),暗实线为分位回归系数,阴影为置信带(5%)。

四、城镇家庭社保模式并轨改革的消费效应

上文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养老双轨制是城镇居民总消费不足的重要诱因。可见,无论从促进社会公平还是刺激居民消费来看,社保制度并轨①、养老待遇提高将是未来社保制度改革的方向。本节将通过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定量分析城镇家庭社保模式并轨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用以估计家庭社保模式并轨改革的消费释放效应。

就传导机制而言,可以将社保模式并轨改革对家庭消费支出的影响区分为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两类。直接效应是指并轨改革一次性对家庭消费支出的影响,而间接效应是指并轨改革通过家庭收入、就业机会等因素而对家庭消费支出产生影响。这里我们只关注社保模式并轨改革的直接消费效应。

表7给出了社保模式并轨改革的微观消费释放效应。从表中可以看出:就家庭人均教育支出而言,以企业模式家庭为参照组,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和事业单位模式家庭的系数分别为489.49和520.82,表明在其它变量相同的条件下,依赖于党政机关模式和事业单位模式的家庭,其人均教育支出比依赖于企业模式的家庭分别多出489.49元和520.82元;就家庭人均非教育性消费支出而言,以企业模式家庭为参照组,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和事业单位模式家庭的系数分别为1097.51和340.14,表明在其它变量相同的条件下,依赖于党政机关模式和事业单位模式的家庭,其人均非教育性消费支出分别比依赖于企业模式的家庭多出1097.51元和340.14元。因此,如果实行社保模式并轨改革,让依赖于企业模式的家庭享受与党政机关模式和事业单位模式家庭同等的养老保障待遇,则其人均消费支出将分别增加1587元和861元②,即,家庭人均消费水平将分别提高25.6%和13.9%③。

表8给出了社保模式并轨改革的宏观消费释放效应④。以2002年为例,城镇居民总人口数为50212万,如果以样本中企业模式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为测算基准,则可估算出企业模式家庭的人口数为27114万。⑤这样,以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养老待遇为参照标准⑥,由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企业模式家庭人均消费水平下降1587元,它对居民消费的潜在贡献为4303亿元,占2002年居民总消费的8.11%,即养老双轨制导致2002年我国总体居民消费水平下降了8.11%。2002年以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20475.6亿元,据此可估算出由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居民消费率下降为3.57%。表8还给出了其他年份的估算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2001年养老双轨制导致居民消费支出下降了8.33个百分点,而到了2006年养老双轨制导致居民消费支出下降6.08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养老双轨制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呈下降趋势。

另外,本文还估算了以事业单位模式家庭养老保障待遇为参照标准进行社保模式并轨改革的宏观消费释放效应(估计结果见表8括号内的数字)。结果表明,和以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养老保障待遇为参照标准进行并轨改革相比,以事业单位模式家庭养老保障待遇为参照标准的社保模式并轨改革的宏观消费释放效应较小。

五、结论及其政策含义

本文从养老双轨制视角出发,基于城镇家庭异质性从实证角度研究了养老双轨制如何抑制居民教育支出和居民非教育消费支出,进而造成城镇居民总体消费的不足,并估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轨改革的消费释放效应。

本文的主要实证研究结论如下:

(1)养老双轨制对依赖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家庭的人均教育支出和人均消费支出存在显著的抑制效应,进而也抑制了城镇居民总需求。(2)养老双轨制主要通过抑制中、高教育支出家庭群组中的企业模式家庭人均教育支出而减少了城镇居民总消费。(3)养老双轨制主要通过抑制低、高消费支出家庭群组中的企业模式家庭人均非教育消费支出而减少了城镇居民总消费。

另外,本文还通过估算得出:城镇家庭社保模式并轨改革对城镇居民消费有很强的释放效应。因此我们认为无论从促进社会公平还是刺激居民消费来看,社保制度并轨、养老待遇提高将是未来社保制度改革的方向。

注释:

①深圳已启动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颁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实行办法》,规定自2012年8月25日起,新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并受聘在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将跟企业员工一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职业年金的缴费则列入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由单位全额缴交,并按月划拨至参加人员的职业年金账户。

②表7中,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家庭人均教育支出+家庭人均非教育性消费支出。

③在本文样本数据中,企业家庭平均消费支出为6203.5(5579+624.5)元,以党政机关家庭养老保障待遇为参照标准,养老待遇并轨后企业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增加1587元意味着其消费水平提高25.6%(1587/6203.5);以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待遇为参照标准,养老待遇并轨后企业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增加861元意味着其消费水平提高13.9%(861/6203.5)。

④本文使用的估计方法参见陈斌开等(2010)。

⑤在本文样本中,企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54%、16%、30%,因而依从于企业养老保险模式的家庭人口数为27114万(50212×54%)。

⑥表8中后三列括号外的数字是以党政机关模式家庭养老待遇为参照标准的估算结果,括号内的数字是以事业单位模式家庭养老待遇为参照标准的估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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