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人促进我国人事制度与国际接轨_公务员分类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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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人才、出高素质的人才是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为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我们必须从国情出发,在继承传统人事管理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和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事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规则。因此,科学管人,依法管人,与国际接轨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趋势。

所谓中国人事制度与国际接轨,是指我国人事制度与国外人事制度有许多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我们应按照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致认可、共同遵循、普遍采用的国际惯例、规则和标准来处理。这些惯例、规则、标准既不姓“资”,也不姓“社”,是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在实践活动中探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规则,它有利于各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利益,得到世界的公认,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不是哪一个国家的专利。我们与国际接轨,将有力地提高人事工作对外开放的水平,以适应国际经济、科技一体化的潮流,顺利跨进新世纪。

我国正处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战略目标向第三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10年,将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为此,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不仅要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领域里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而且在人事制度方面也要取得新的突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所谓“高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觉悟高、科学知识水平高、管理工作效率高、国际竞争智能高等内容;“专业化”主要是精通行政管理专业,有必要的基础知识;有规定的学历证书,获得从事某项工作的身份;熟悉某种业务,能承担社会某种专门的职责;通过选举、委任或公开竞争考试、招聘等方式,从事公共行政工作;能运用熟练的知识和技能处理本职工作等。只有这样的一支队伍才能率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经营管理者和工农群众实现伟大的战略目标。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其中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厦的重要支柱。为此,我们要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人事管理优良传统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借鉴发达国家逐步积累下来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经验。因为发达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早,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培训教育、法规建设、监督制度比较成熟。他们按照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推行民主、公开、平等、自由以及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不断调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使人事工作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其中有些合理的成份和有效的方法,对我们解决现在人事制度改革遇到的某些难题,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十六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政府推行自由经济制度,各经济主体按照市场规律自由竞争,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角色。这个时期政府和自由企业制度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市场按照资本运作的需要,实现效益和利润的最大化,要求有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来实现尽可能高的管理效率,并保持政府的廉洁;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吏治腐败、政府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于是,英国政府派人到中国考察,并出版《伟大之中国》、《富贵在中国》等著作,盛赞中国以考试为核心的文官制度,主张仿效中国的做法。1855年英国实行官职考试补缺制度,由功绩制代替分封制,有力地扫除官场的腐败,推进英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革命,促进英国在较长的时间内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与之相反,我国在十六世纪后,实行锁国政策,拒绝接受国外先进的东西,使一个强大的中国日趋衰落。解放后我们闭关自守近30年,人事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根治,国民经济难以迅速发展,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我国国民人均收入低于全世界的贫困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敞开国门,走向世界,国家才兴旺发达。

当今世界政治、经济与管理日益社会化、同步化和国际化,处于人才、科技与管理三足鼎立的时代。新科学技术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全球打响了人才、科技、经济的争夺战,我们应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学习和采用国际规则、条例和办事程序,才能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中国人事制度与国际接轨有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事制度,二者是统一的。有中国特色的人事制度和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人事制度,有区别也有相同之处,中国特色的人事制度不但包含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改革的新鲜经验,而且也包括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先进管理制度。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二者不可分割。我们要着力研究这两个方面及其彼此间的联系,还要研究人事制度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研究人事制度时,如果离开普遍性去研究其特殊性,就会封闭狭隘,唯我独尊,难以丰富和发展。反之,离开我国人事制度的特殊性,片面强调普遍性,就会失去人事制度的根基。没有个性便没有共性。人事制度与国际接轨是绝对的、稳定的,中国特色是相对的、变化的。它们相互渗透、彼此融合,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特殊性变成普遍性,反之亦然。众所周知,中国古代首创监察、回避、科举三大制度,是对人类文官制度建设的三大贡献,长期为中国特色,后来流传国外,全世界普遍推行,变成国际通用的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各国的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此三大制度也日臻完善。现在我国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考试录用制度既采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国际通用原则,又保持德才兼备、从基层实践中选拔人才等中国特色。回避制度也是如此,既采用了各国公务员实行的亲属、公务、地域三种类型的回避,又在亲属、地域回避的具体规定上保留了我国的特色。由此可见,我们通过与国际接轨,对照国际规范,分析我国现行的人事制度哪些需要深化改革,哪些方面需要完善,如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如何提高公务员素质,如何由人管人走向依法管人的轨道,我们的人事制度哪些已经符合国际规范,必须坚持下去,哪些特色需要保留,使之不断发展完善。这样比较研究,洋为中用,将更有利于我们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现代各国人事制度尽管各具特色,但都体现四种精神:一是科学管理精神。按人事管理的客观规律办事,尊重人才的成长规律,形成较为完整的科学管理体系,包括分类管理、统一管理和动机诱导三个方面;二是竞争择优精神。这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核心,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确保把最优秀的人才遴选出来,并保障优秀人才在行政管理的实践中发挥其价值和作用;三是法制规范精神。现代各国都制定比较完整的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地位、权力、义务、纪律,确保公务员依法行政,以防止滥用职权或打击报复;四是生态发展精神。制度犹如生物有机体,以稳定为上,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与各方面相适应,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务员制度都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而健全,这样才有生命力。这些共同点为各国人事制度相互接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正因为如此,我国1993年以来改革不合时宜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制度,推行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公务员制度。这是我国人事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具体表现在:改变过去国家干部主要讲义务、纪律,缺乏对权利的系统规定的状况,现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义务、纪律和权利,从而确保公务员的身份、职业、经济、接受教育等权利;过去我国实行品位分类制度,现建立了兼有品位因素的职位分类制度,趋向全世界品位、职位相融合的人事分类体制;过去干部“统包统分”,现建立了以考试为核心内容的录用制度,公务员实行公开、平等的竞争;过去干部考核强调“德”,现在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重在实绩;过去干部奖励突出精神鼓励,现在公务员奖励强调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有的“坐直升飞机”,或身兼数职,现在公务员按规定程序和条件逐级晋升,原则上一人一职,能上能下;过去干部的“进”“出”口单一,现在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双向选择,渠道畅通;过去干部工资缺乏法律保障,现在制定了定期增资、比较平衡、物价补偿、按劳(能)分配的原则,保障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凡此等等,都说明我们国家初步形成了竞争激励、勤政廉政、新陈代谢三大机制。随着公务员制度广泛深入地实施和不断完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必将上升为《国家公务员法》,日益符合国际规范。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国际接轨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存在着转轨一入轨一接轨的发展阶段,并非一朝一夕之功。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人治,“官本位”的历史影响很深,加上现行制度不够完善,某些地区尚存在人才行政化的现象,表现在人才一次分配定终身,人才属于部门、单位所有,以行政命令管理人才,重管理轻开发,按照长官意志塑造人、选择人、使用人,个人对领导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有些人的职位、职权、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司的“赏赐”,导致权力市场化、职位金钱化,官场腐败。此外,公务员考核如何量化,使定性、定量结合得更好,晋升如何充分体现功绩制,避免“论资排辈”,克服亲化、顺化的现象,工资、奖金如何与个人贡献挂钩,克服新的平均主义,人事制度改革如何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机构改革、教育制度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等配套进行等。上述种种问题性质不一,是我国和许多国家正在探索并寻求解决的问题,带有普遍性。解决国际上共同存在的问题,需要在观念上、制度上接轨,但又不能照搬西方的规定。无论解决哪类问题,都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不能急于求成。既要坚定信心,又要长期打算,循序渐进。首先要变“官本位”为“民本位”,以人为本,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本的观念,切实尊重人才的自主权,使人才的“才”(知识、智力、技术、能力)商品化,加速人才社会化和人才市场规范化的进程,健全人才公平竞争、监督制约机制,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特别需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过份集权的人事管理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一些事务性的、技术性的工作转给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集中精力抓好决策,制定法规,加强改革配套、宏观调控和人力资源开发,严格执行法制,把人对组织的人身依附关系转化为契约关系,促使人才行政化转为行政人才化,吸引社会的精英到行政管理部门施展才干,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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