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党建——基层组织党建新亮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论文,基层组织论文,民间组织论文,新亮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上海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为社会第三部门的民间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上海各级党组织着手在民间组织积极开展建立党组织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现有的基础上,如何增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
一、上海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进展
我们这里所说的民间组织,是指社会团体(指我国公民自愿组织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截止2002年11月底,上海已拥有5524个民间组织,其中社会团体263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886家。上海民间组织几乎覆盖了经济、教育、科技、法律等社会各个领域。
上海各级党组织在推进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中,十分重视民间组织的党建工作,在对民间组织展开全面调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着手在民间组织逐步建立党的组织,推进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止2002年8月底,在全市2566家社会团体中,已建立党组织1227个,已确定由党建联络员联络的社会团体有938个,党建工作覆盖率为89%。在全市990家全市性社会团体中,已建党组织的有461个,已确定由党建联络员联络的有233家,党建工作覆盖率为73%。在1576家区县级社会团体中,已建立党组织776个,已确定由党建联络员联络的有705个,党建工作的覆盖率为99%。截止2002年11月底,全市已登记的288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的工作覆盖总数达到2884家,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99.93%。其中,在市社团局以及19个区县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以上情况表明,上海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在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等方面取得了较快的进展。
二、民间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
虽然上海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党员疏于管理,造成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现行党员教育管理,主要以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为载体来开展的,实行的是一种单一组织归属的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与党员是一个“统一整体”,相互关系紧密,党员权利和义务明确,这有利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民间组织的党员,有的是退休聘用人员,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或社区,在民间组织是“临时党员”;有的在职党员具有多种社会身份,但主要角色和工作重心不在民间组织;有的党员在民间组织中工作稳定性差,流动性大;有的党员在原单位和民间组织的党组织生活都不正常,处于“两不管”状态;有的党员党的观念薄弱,不愿暴露党员身份,成了“隐性党员”。以上诸多问题加上民间组织的党组织教育管理不力,就自然影响了民间组织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二是党组织作用不明显,影响到战斗力的发挥。一些民间组织虽然建立了党组织,但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不明确,不是“缺位”就是“越位”;有的党务工作者是“拉郎配”,缺少责任感,能力差,没有威信,在党内外缺乏号召力、凝聚力。这样就造成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的工作方面要么无所适从、无所作为,要么搞形式主义,不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出发,而是搞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在党内外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是在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的同时,一些党组织的挂靠难以落实。近年来,按有关职能部门规定,新成立的民间组织在登记注册时,必须同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解决了民间组织党组织的“空白点”问题。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民间组织的党组织挂靠上级党组织难的问题。有的上级党组织因精力不足,感到被挂靠后无暇顾及,不愿被挂靠;有的认为,现在民间组织五花八门、情况复杂,担心让其挂靠后,万一出了差错,担当不起责任。因此,相当一些民间组织虽然成立了党组织,但难以找到挂靠单位。如上海瑞格进修学院党组织成立后,历经一年多时间,先后与多家相关党组织联系协商,均遭委婉“拒绝”。该学院最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的理解与支持下,解决了挂靠问题。许多民间组织党组织即使挂靠单位落实了,也存在隶属关系不顺、领导责任不明、指导监督不力等问题,使民间组织党建工作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
四是缺乏具有一定素质的党员干部,难以形成一支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从总体上来看,各民间组织专职人员中党员人数少,可供选择的高素质党务干部的面较窄。此外,一些民间组织负责人受利益驱动,不愿意设立党的专职干部,担心“权”、“钱”被分;一些有“能耐”的党务干部认为,去民间组织搞党务工作,既难搞,待遇又差,不愿干。这就影响了民间组织中高素质的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的形成。
三、民间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有待提高
民间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不足,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原因之一:对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做好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民间组织要不要建立党组织?这个问题似乎已经解决,其实不尽然。比如,有的同志认为,在以往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民间组织没有设立党组织,也照样过日子,没出什么大问题。另外,有的同志对增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缺乏紧迫感。有的认为,民间组织面广量大,“种类繁多、条块交叉”,就目前来说,能把民间组织的总数统计清楚,种类划分出来,又把大多数的党组织建立起来就相当不易了。再说民间组织党建比新经济组织党建开展得晚,提高有效性是今后的事情。也有些同志认为,在民间组织“建党”了,党建工作也就落实了,把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混为一谈。
原因之二:民间组织的客观现状,制约了民间组织“建党”和党建工作。在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37060名借聘人员中,大都是退休人员,占总数的86.3%。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已退休多年,体弱多病,知识老化,缺乏活力;每个单位的专职人员平均不足3人,党员平均不足1人。这给这些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虽然大多数单位有一定的经费来源,运行正常,也为党组织提供必须的活动经费、活动时间及场所,使党组织能正常开展工作,但也有不少民间组织经费短缺,人才流失,人心涣散,在客观上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
原因之三:管理体制不顺,造成党组织随意挂靠,从而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民间组织按照行政区划和行政系统被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系统,实行的是“行政化”和“等级化”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一些民间组织的从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也给党组织的从属关系带来了新问题。如经济鉴证类民间组织的党组织分属全市上百个不同层次、不同业类的党委。这样往往造成党组织在管理上的松散,存在着多重管理和多头管理,管理上松散自然也影响到党的工作有效性。
四、进一步搞好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抓好民间组织党建是推进整个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增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增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的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要加大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精神,是我们做好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首要条件。在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中,要纠正一些不正确的思想,克服认识上的片面性。要组织有关方面认真学习党建理论,充分认识到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性,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间组织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渗透力,有利于保证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和落实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复杂,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做好民间组织党建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委以及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把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特别是提高其有效性,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本着按“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原则,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对其审核同意成立的民间组织党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防止流于形式,出现脱管现象;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制订加强民间组织工作和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计划。
三是进一步把握好建立党组织和扩大覆盖面的关系。按规定,民间组织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民间组织的党员人数虽然达到了建立党组织的要求,但缺乏支部主要领导人选,党员流动性大,如匆忙建立党组织,难以有效开展活动,党组织也有可能“边建边散”,这样的民间组织要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后才能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或条件暂不成熟的民间组织,可与其他民间组织,建立联合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民间组织,可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去开展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