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分析论文_宋国伟

构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分析论文_宋国伟

临沂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爆物品管理大队 山东临沂 276000

摘 要:国际恐怖活动频繁以及国内安全事故频发使得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一直十分重视。2006年,我国修订并实施了新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轰轰烈烈的治爆专项行动因此拉开序幕。各类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涌现,强大的高科技手段也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崭露头角,但是就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况看来,管理的效果并没有尽如人意。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围绕构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展开讨论,希望能够为全面提高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质量夯实基础。

关键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素来问题颇多,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重视。为了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质量,国家方面绞尽脑汁,相关的法律政策不断涌现,虽然法律强制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质量,然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管不胜管,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窘境却始终未能脱离。众所周知,民用爆炸物品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确保管理质量,必须构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必须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问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机制是爆炸物品管理主体为实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利用主体协调配合而构建的、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存储等等相关的高效管理系统,具体来说,应该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协作机制

1.1建立监管部门与从业企业之间的垂直联系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诸多的管理单位。自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开始,与之相关的从业企业都必须始终处于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之下,从业企业需要向政府部门申领相关的执照,需要进行报备设立。从业企业有依法接受监督审查的义务,管理单位有依法进行监督审查的责任,正因为此,政府监督部门与从业企业之间必须建立基于法律的垂直联系。

1.2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监管部门间应建立协作机制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没有相对清晰的界限,因此各个管理部门在落实监督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监管重复、管理齐抓问题,就我国现阶段法律而言,并没有对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进行规定,监管信息的有效利用被忽视,不仅影响监管效率,更影响监管质量的提高。虽然近年来,政府监管部门也已经认识到部门协作都不足与重要性,也开展了诸如联合会议等等举措,但是会议召开以半年或是一年为周期,不仅缺乏时效性,更缺乏法律权威性和责任追究保障性。基于此,从法律角度出发,用法律的强制力,积极构建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2.责任追究机制

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而言,安全管理主体是相关的职能部门以及从业单位,这些单位部门必须肩负起国家法律赋予的强制监督管理职责。只有保证安全管理主体依法治理、及时追责,才能够保证监管部门与监管人员贯彻落实监管义务。

2.1明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责任

我国法律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责任进行了说明,例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爆破等等工作;国防科技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存储、邮寄等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统筹全局、协调监督的责任义务。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法律在主体框架上,对各个管理部门的责权义务进行了明确,但是从细节角度看来,责权义务的划分以及管理的细节问题却并不清晰,从业单位如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如何建立技术防范设施、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事故紧急预案等等都还不明确。基于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应该从细节角度出发,将与管理相关的责权义务明确到个人,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清楚自己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2.2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管理部门责任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的保障,待各个管理部门明确自身责任以后,可以从如下两个角度出发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首先,建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既有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也有一般单位从业人员的义务,他们既要担负企业管理责任,还要保证生产过程安全规范。制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一对一责任追究条款,全面设置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以保证各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能够依法对之落实监管惩处;其次,建立政府监督部门的责任追究机制。政府监管部门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人,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质量,如果政府监管部门在落实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那么监管的效果可想而知。基于此,应积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机制,在法律层面设计细致的条款,对违法犯罪的国家政府监管人员予以降级、撤职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处分、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3.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的建立是想要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范围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估计,以方便决策者及时做出危机预案,尽可能的降低危机情况的影响。首先,构建预警机制平台。善用计算机互联网系统,构建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重点监控标识有民用爆炸物品标志的物品的流向,对可能会发生异常行为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化静态的被动管理为动态的主动监管,及时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其次,明确监管责权,确保管理者为预警机制平台提供准确的管理信息。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的质量是保障预警机制平台正常运行的基础,因而信息录入人员的作用不可忽视。爆炸物品管理信息机构应该积极吸纳优质的信息录入员,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采集技术,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以确保爆炸物品信息全面、科学、准确。

4.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体系运行的动力,应包含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相关的包括组织、经费、法律在内的一系列的保障。组织保障是管理组织结构与管理人员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前提,因而国家政府部门有义务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组织机构,并为之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以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项责任贯彻落实;经费保障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活动正常开展的资金后盾,管理活动的开展离不开交通工具,仪器设备等等装备,还无法脱离宣传支出、办案开支、车辆维修等等费用,由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主要集中在偏远山区地带,管理成本高,巨大的经费保障不可或缺;法治保障是规范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依据,是执法者依法落实监管活动的强大支撑。法律的强制力有助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走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进而引领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在国民经济发展道路上发挥作用。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艰巨工作,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的构建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我国现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在协作、责任追究、预警、保障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因而构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需要对上述几点有所倾斜。只有保证所构建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管理机制的管理、监督作用才能够真正发挥,我国民用爆炸物品也才能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真正发挥自身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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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尚华.温州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D].山东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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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旭红.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想[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60-65.

论文作者:宋国伟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6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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