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孕妇妊娠期用药安全研究论文_蒋丽

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 湖南益阳 413522

【摘 要】目的:分析研究精神分裂症孕妇妊娠期用药安全。方法:选取我院2014年8月—2015年8月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孕妇作为此次研究对象,组成此次研究的观察组,同时选取正常妊娠的60例孕妇作为对照组,给观察组孕妇应用抗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比较两组孕妇宫内发育情况,以及流产、新生儿畸形、死胎等情况。结果:对比两组孕妇的宫内发育情况,观察组孕妇出现17例宫内发育异常,对照组有2例宫内发育异常,对比两组孕妇流产、新生儿畸形、死胎等情况,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讨论:在对精神分裂症孕妇进行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时,应做好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妊娠期药物使用安全管理,降低精神分裂症孕妇流产、新生儿畸形、死胎等情况的发生率。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孕妇;妊娠期;用药安全

近两年来,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常见的重性精神病,常发生于青、壮年人群,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病因不明的精神疾病,临床上表现也各不相同,最明显的就是患者感觉、知觉、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1]。对精神分裂症孕妇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会通过胎盘或者乳汁影响新生儿的健康,但如果不对精神分裂症孕妇进行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让患者妊娠期情绪不稳定,可能会造成妊娠期不稳定,致使胎儿发育不完整,或者严重时会导致患者自杀。本次研究通过对我院60例精神分裂症孕妇进行妊娠期用药安全分析,具有明显研究意义。具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4年8月—2015年8月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孕妇作为此次研究对象,组成此次研究的观察组,年龄22—31岁,平均年龄(25±1.5)岁;文化程度:初中17例,高中19例,本科及大专24例;按精神分裂症临床分型,偏执型9例;紧张型6例;社交恐惧型6例,其他9例;病程1—40个月。同时选取正常妊娠的60例孕妇作为对照组,年龄24—33岁,平均年龄(25±3.5)岁,文化程度:初中10例,高中23例,本科及大专27例。两组孕妇的年龄、文化程度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不显著,具有可比性。

1.2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参照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对患者初步诊断,患者均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排除标准:排除脑器质性疾病患者、严重躯体性患者、严重肾脏功能损害患者以及酒精药物性所致精神障碍患者、合并有其他精神性疾病患者[2]。

1.3方法

对研究组孕妇进行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其精神分裂症,在患者服药期间加强对患者血液浓度与胎儿的生命体征监测,并及时对患者进行妊娠期也算和维生素K补充。同时保证患者生活条件清洁、干净,减少对患者的强光刺激,尽量减少其他人员对患者的探视,以免引起患者精神紧张,同时,密切关注患者的语言、神情、动作以及心理状态,防止因精神分裂症造成妊娠期伤害。对照组孕妇一切正常,不做任何措施。

1.4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孕妇的胎儿宫内发育情况,对观察组孕妇用药后,胎儿畸形、流产以及死胎等情况进行记录,并与对照组孕妇进行比较。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软件SPSS16.0分析,计数资料取率(%),计量资料取平均值±标准差(x±s),组间率对比取x2检验(或T检验),P<0.05具统计差异。

2结果

追踪两组孕妇妊娠期直至生产,观察组孕妇用抗精神分裂症药物后出现17例宫内发育异常,对照组有2例宫内发育异常,两组孕妇宫内异常情况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观察组孕妇用药后胎儿流产、畸形、死胎等情况的发生率高于对照组孕妇,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3讨论

在临床上,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在妇产科临床工作中并不多见。多数精神分裂症孕妇会表现出表现出思维松散、联想丰富且不合逻辑、思维内容荒诞以及行为怪异等症状,但在孕妇未发病时,精神病患者意识清楚,智能状况和常人无异,妊娠状态正常,在患者发病时,会出现认知功能障碍,由于精神分裂患者在病情反复发作时,会出现自理能力、认知能力下降[3]。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者一部分在妊娠前即已经确诊精神分裂症,还有一部分患者在妊娠前并未发现精神分裂症的表现,但是由于精神分裂症病症的影响,其思维、行为的特殊性给患者妊娠带来严重影响,在进行药物治疗时,任何一种抗精神病药物目前都不能除去对胎儿潜在的副反应。

在本次研究精神分裂症孕妇妊娠期用药安全中,发现精神分裂症孕妇在妊娠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会造成流产、胎儿畸形甚至死胎等情况,最常见的就是会使孕妇发生宫内发育异常情况,所以做好对精神分裂症孕妇的用药安全显得极为重要。首先,在精神分裂症孕妇用药治疗阶段,应该认识到任何一种抗精神病药物都可能会引起患者或者胎儿的不良反应,可以选择停用药物或者终止妊娠;其次,尽可能的减少对精神分裂症孕妇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如果一定需要药物维持病情,可选择酌量递减。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育比较复杂,产科医生应针对患者病情,妥善处理。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精神分裂症患者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后,流产、胎儿畸形、死胎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对精神分裂症孕妇以及家庭都带来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精神分裂症孕妇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群体,是一个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是全社会需要面临并合理解决的社会伦理问题,也是妇产科医生、精神科医生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最大程度的做好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妊娠期药物使用安全管理,降低精神分裂症孕妇流产、新生儿畸形、死胎等情况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苏美荣,杨玉书.精神分裂症孕妇妊娠期用药安全分析[J].内蒙古医学杂志,2014,46(10):1211-1212.

[2]周淑芳.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的孕期保健和围产期处理[J].中外医疗,2012,36(16):145-146.

[3]王永清,杨孜.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的孕期保健和围产期处理[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9,25(08):583-586.

论文作者:蒋丽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6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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