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与外蒙古的退治(1915-1919)_中国库伦论文

北洋政府与外蒙古的退治(1915-1919)_中国库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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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撤治问题,是北洋政府时期内政、外交的重要问题,迄今学术界很少论及。本文根据有关史料,就1915—1919年间北洋政府在西北边疆问题上的举措,围绕外蒙“自治”、“撤治”问题的国际纠纷,分析外蒙“情愿取消自治”之内外因素,以加深我们对北洋政府和外蒙撤治问题的认识。

一、外蒙从“独立”到自治的经过

几个世纪以来,蒙古高原北部的几个地区(后来大体称为“外蒙”),一直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到了1840年以后,外蒙仍然在清朝政府治理之下。清政府在外蒙设置各级行政和军事机构,直接派遣官员或通过“理藩院”等中央机构,利用联姻、封袭、给予优厚待遇之方式,任命外蒙古王公和活佛等喇嘛教上层僧侣,对外蒙实行有效统治。1910年清政府在外蒙古实施“新政”,以争取民心和巩固西北边疆,防止强邻沙锇的侵略。“新政”一开始就遭到了沙俄的反对。沙俄趁清政府实施“新政”时一些举措的不完善及与蒙古地区矛盾激化之机,拉笼和煽动一部分封建领主和活佛,酝酿叛乱。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沙俄派多人至外蒙游说,乘机怂恿其独立,离间中国外蒙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在沙俄策动和援助之下,外蒙一部分王公、贵族背叛祖国,于12月16日发表“独立宣言”,宣布成立“大蒙古国”,以“共戴”为年号。

1912年1月,民国成立,一切正在草创之中, 无暇顾及一些边疆问题,遂予沙俄可趁之机。但中华民国政府不承认外蒙独立。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于1912年1月28日致电外蒙喀尔沁亲王, 告以“俄人野心勃勃,乘机待发,蒙古情形,尤为艰险,希群策群力……戮力一心,共图大事”,并希望“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1〕。4月,孙中山退位,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对外蒙独立亦表示反对。他致电库伦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同为中华民族,数百年来,俨如一家,现在时局阽危,边事日棘,万无可分之理”〔2〕,并晓以利害,劝其取消独立。同时,民国政府还订定了“蒙古优待条例”,以示对蒙古民族的关怀。但外蒙当局未听规劝,于1912年11月2日, 与沙俄订立了《俄蒙协约》,沙俄获取了“监护”外蒙内政外交的特殊权益。沙俄以“承认中华民国”为诱饵,对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进行讹诈。北洋政府闻悉,大为震惊。外交总长梁如浩于11月7 日照会俄使库朋斯齐,就《俄蒙协约》提出抗议。他明白指出:“蒙古为中国领土,现虽地方不清,万无与各外国订条约之资格,兹特正式声明,无论贵国与蒙古订何种条款,中政府概不承认。”〔3〕袁世凯也于1913年1月26日复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电中指出:“库伦不宜与中国分裂……”,规劝外蒙当局放弃独立〔4〕。于是中俄双方就外蒙问题进行谈判。1913年11月5日,双方签订《中俄声明》,北洋政府承认外蒙古的自治权,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的宗主权。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经过不下40次的会晤谈判,最后在恰克图又签订《中俄蒙协约》,重申上述精神。并规定:北洋政府可在库伦设办事大员公署,恰克图等地设佐理员公署,册封外蒙王公爵职及喇嘛名号依旧〔5〕。 外蒙古“独立”在名义上被取消,外蒙遂进入“自治”时期。

二、陈箓、陈毅对外蒙的经略

《中俄蒙协约》签订后,北洋政府为恢复与外蒙地方之间政治经济联系,加强中央政府对外蒙地区的治理,进行了不懈的苦心经略。在这种种努力之中,包含了与沙俄争夺在该地区权益的斗争。

条约签订后的第9天即1915年6月16日,北洋政府特任陈箓为都护使,充任库伦办事大员;22日任命陈毅为都护副使,兼乌里雅苏台佐理员。7月19日, 国务卿徐世昌又公布了《库伦办事大员公署章程》10条,确定了办事大员的直接管辖区域和大员公署的组织系统。其中规定:办事大员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不违犯中国宗主权,及中国暨其人民在外蒙古之各利益;办事大员直隶于大总统;公署卫队设200名。同时公布了《乌科恰佐理专员公署章程》12条, 规定了乌科恰佐理专员的直接管辖区域及职能等〔6〕。 另外在库伦公署设军事参赞处,作为外蒙驻扎军队之总机关,统辖乌科恰3处卫队。 陈箓奉命为都护使后,在北京稍事安排,即于10月4日启行,26 日抵库伦。外蒙自“独立”后,不复有中央之官吏已4年时间, 陈箓一行的抵达,代表中央政府的官员才重回外蒙地区。依据《中俄蒙协约》,库伦活佛应受中国大总统册封,此为象征中国宗主权最重要之典礼。这样,在1916年7月8日举行了中国大总统册封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可图汉的隆重仪式。

陈箓任职期间,在外蒙地区推行了一系列新政。1915年11月4日设立词讼处,以解决蒙事民刑纠纷。 刚成立时即接外蒙地方当局移送新旧民刑案件计60余起,并监犯30余名,数日后新收呈词亦不下10余起,均逐渐解决〔7〕;11月9日,陈箓照会外蒙当局,取消人头税及房屋税。本来世代居住中国边区的蒙族人不事耕作,不业工商,外蒙地方岁入之款,大都取自于内地商民,苛捐杂税甚多。陈箓与外蒙赛音诺汗交涉时说:“本都护来此以保护商民为第一责任,对于外蒙的内政自应不加干涉,不过外蒙行政凡涉于商民利益事件,希先行通知,俟两方同意,再行施行”〔8〕。 最后外蒙当局同意取消人头税及房屋税,减轻了人民负担。11月22日,越境追剿沙俄支持的土匪巴布札布,当场击匪千余名,生擒500余名,获枪枝弹药甚多。 并乘胜追蹑逃匪,出面安民,保护了蒙民的生命财产安全〔9〕;1916年1月24日,召开电线会议,签合同15条,用蒙员管理邮局,以华文和英文为公务电报正式文字。外蒙电局最初拟全聘俄人担任电报员,陈箓以利权关系,极力劝说外蒙当局要维护中国主权,经两月磋商,始达成议:中国电报员4人,俄国2人〔10〕。通过这一机构的设立,加强了内地与外蒙地区的通讯联络;成立外蒙总商会,目的纯系调解汉商在外蒙的内讧。外蒙的汉商主要分两帮:西帮和京帮。双方历有成见,再加经济利益之争,矛盾冲突较深。外蒙总商会协调了两帮的关系,分歧略有弥补〔11〕。这些措施团结了汉族和蒙族人民,打击了沙俄势力,维护了中国主权。

1916年8月4日,陈箓因病辞职,陈毅遂由副转正,充任驻库伦办事大员。他继承了陈箓的做法,继续厚结蒙族,兴办事业,为祖国的边疆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外蒙商业交易之货币,自光绪年间以来,多用俄币。十月革命后卢布大跌,外蒙商民咸以为苦。陈毅为了掌握外蒙地区金融,以加强外蒙对中央政府之向心力,在库伦设立了中国银行。银行条例规定:外蒙地方官府通知所属各地方,凡所有官有收入支出概以中国银元为本位,或中国银行所发纸币为纳税及一切交易之通行货币;外蒙地方官府因商业关系发生借贷,须向中国银行借款,中国银行以张家口为兑现之处〔12〕。这样,不仅中国银行之货币已正式取代俄币,使外蒙与内地经济结为一体,且中国银行实已掌握外蒙自治当局之公库、财政、金融大权,中行所发行之纸币又能在张家口兑现银元,大大增进了外蒙人民之内向。

陈毅为统筹蒙事全局,还集资10万元,购卡车10辆,力创大成张库汽车公司。经交通部登记备案,1918年4月22日正式通车。 张(家口)库(伦)之间商运原以驼驮为主,须行30余日,转载快驼,最少也需18日。汽车通行后,全程只须5日〔13〕。此项汽车交通之添设, 不仅便利了外蒙与内地的交通运输,有利于发展工商业,而且对加强与内地的联系及边防,都有划时代之意义。

外蒙独立期间,沙俄欲控制外蒙经济,非法排斥中国商人,逼其退出外蒙市场。但俄国商业落后,日用品粗劣,其输出之商品,在外蒙市场销路不大,不久即引起外蒙严重的货物荒。外蒙所需要之主要商品为茶砖与搭连布,更非沙俄所能提供。据俄国的《亚细亚》杂志报道,俄国所能供应之货物,不足外蒙实际需要的35%,且价格奇贵。甚至有完全不适合消费者需要之商品,亦运往外蒙。在这种情势下,激怒了蒙人,使其更倾心于中央。

二陈经略外蒙后,华商在外蒙市场上不再被排斥,遂成为外蒙所需商品之主要供应者和牲畜原料之主要顾主。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俄输蒙货物日少,甚至完全停止,更增加了内地汉商在外蒙之优势。外蒙自独立后,地方当局岁入之款,除森林牧畜矿产外,咸取自于中国内地商民。内地商人杂货进口税及其商标税、牲畜进口税等各种税每年共约 8 00余万元。岁出之款,约900万元〔14〕。这说明外蒙的商业活动,大部分是与内地商民进行的。离开了内地,且不说外蒙经济陷于痛苦,就连地方当局的财政税收也要损失殆尽。

总之,二陈对外蒙的苦心经营,削弱了沙俄的侵略势力,保护了中央政府和外蒙人民的利益,维护了国家主权,外蒙人民也增强了内向之心,为以后北洋政府派兵驻蒙和取消自治提供了条件。

三、边境纷乱,北洋政府派兵驻蒙

1917年10月,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推翻了沙皇的专制统治,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政权。新生的苏维埃政府多次声明:废除沙皇政府与日本、中国和以前各协约国所缔结的一切秘密条约,放弃沙皇政府从中国攫取的满州和其他地区,这些地区的人民愿意隶属哪一个国家,愿意在自己的国家建立哪种形式的政权,全由他们决定。那些投靠沙俄的外蒙王公喇嘛等闻迅,大失所望。此后,外蒙内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势力渐强;加以卢布贬值,使蒙人遭受损失,外蒙当局遂渐渐放弃分裂而倾心于北洋政府。

由于当时恰逢世界大战,又值俄国内部发生革命,协约国出兵西伯利亚进行干涉,外蒙边境异常动荡,危机四伏。当时苏俄释放的德奥战俘以及转道赴法的捷克军团,都由西伯利亚东退。苏俄红军和白俄军均出现于西伯利亚,不时侵扰中国外蒙边境。因此,外蒙各地狼烟迭起。从1918年1月开始,中国驻恰克图佐理员张庆桐、李恒, 驻乌里雅苏台佐理员恩华,纷纷致电陈毅和北洋政府,报告边境纷乱情形,要求政府及早准备,派兵驻蒙。2月, 陈毅致电国务院:“无论蒙人允否进兵,能否负责,乌滂驻兵,万不可缓,请转催参谋部,迅饬察队出驻为要。”〔15〕

关于进兵一事,中国一方仍受制于《中俄蒙协约》。因为该条约规定:“中国驻库伦之大员及驻乌里雅苏台等地佐理专员的卫队数目,前者不得超过二百名,后者不得超过五十名”。中央政府如进兵外蒙,军队数量势必超过这个规定,所以外交部2月14 日电令陈毅“与外蒙官府磋商进兵情况”。待外蒙当局同意后再派兵入卫。但外交部又认为:“外蒙为我领土,商民众多,万一有警,我国因有土地人民关系,断难默视。万不能顾缓急,泥守条约上之规定……。然不论是何情形,总以筹款练兵为先决之问题,而条约规定未尝不可因时势而有所伸缩。”主张立即进兵外蒙〔16〕。

在此思想指导下,面对危机的边境形势,北洋政府决定先行调遣军队向外蒙进发。3月15日, 察哈尔都统田中玉奉命派其部下袁天顺团骑兵一营,由张家口出发,进驻乌德。

陈毅在库伦与外蒙当局、旧俄领事积极交涉有关进兵情况,但外蒙当局认为:“政府因俄境扰乱,恐外蒙兵力单薄,拟由内地派兵助防,俟事定撤回,并尊重条约先与敝官府商办,深感好意。惟内地派兵,蒙众不明情形,恐滋惶惑,应请勿庸派兵入境。”〔17〕陈毅答之:“我队到后,仍当与蒙军联络一致,共同行动……凡属骚扰地方或一切不利于官府之行为,本大员完全负责。”〔18〕外蒙当局见陈毅如此担保,虽无话可说,但仍多顾虑。主要是担心北洋军开进外蒙,会引起仍然存在的旧俄领事的干涉,更担心外蒙自治当局的权力被削弱。

这时沙俄政府虽已倒台,但旧俄领事仍在库伦,对中国进兵一事百般阻挠。俄领照会陈毅:“华兵进驻自治外蒙,与三方协约第七条规定不符,本总领不得不反对。”〔19〕陈毅对旧俄领严词诘问:“外蒙为我领土,约定限制,仅具效力于平时,不能拘束于临变。且库恰两处仅华兵二百五十名,寥寥奚济。而贵处卫队早经遗散净尽,一旦有事,贵领何恃不恐。”〔20〕俄领语塞。

事态的发展不出陈毅所料。1918年5月19日, 乌里雅苏台旧俄国领署卫队起义,俄领请求中国派重兵保护,以镇压起义。北洋政府驻乌里雅苏台佐理员恩华立即命令卫队连长陈峻岭督兵前往,围住兵营,一面保护旧俄国领事,一面会同原俄国武官迫令变兵将枪械交出,平息了起义。旧俄领为此向中国表示感激。

经过这次兵变,旧俄领不得不默认外蒙局势的稳定非依靠中国军队不可。这样,派兵问题便有了转机。5月28日, 陈毅再次向外蒙自治当局提出“非中央进兵会同防御不可”时,外蒙自治政府外务总长车林看到俄领都默认了,也就表示同意。因此,由中央派兵驻蒙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5月30日, 北洋政府陆军部命令驻张骑兵两营驰赴乌德,驻乌军队开往库伦。后来,驻乌军队开赴库伦有困难,遂改派绥军。绥军高在田团两营人马于9月14日平安抵达库伦,人心遂安。

由此可见,值此边境纷乱、危机四伏的情势下,陈毅殚精竭虑,积极交涉,北洋军队得以开进库伦,分赴各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在外蒙的力量,为以后外蒙撤治提供了实力保障。在北洋军和外蒙自治政府军队的共同努力下,1919年8月收复了沙俄占领5年之久的唐努乌梁海,一时中国政府声威大振,外蒙人民为之欢欣。

四、日、谢图蒙和西北筹边

然而,外蒙边患不绝。白俄谢米诺夫在日本政府支持下,企图侵占外蒙。谢米诺夫原为白俄将领,幼居外蒙,对外蒙情形极为熟悉,尤熟谙蒙语。1918年,他联络外蒙之富升阿,组成一支俄蒙军队,控制着从博克图到塔城以西一带。据黑龙江督军鲍贵卿1919年1月11日电, 谢部各营团均设随营蒙文学堂,每日教授白俄军官蒙文与蒙语2小时, 并在大乌里一带募兵〔21〕。由此可见其图蒙野心。早在1918年12月,日本就唆使谢米诺夫在乌金斯克煽动布里雅特及蒙古部分王公会议独立,日本第三师军官列席。1919年2月19日, 谢氏在大乌里举行第一次“蒙古人大会”,欲成立一个蒙古帝国;3月15日,召开第二次“大会”, 并且派人携带金银财宝到库伦对外蒙自治当局进行百般诱惑和煽动,并以武力相威胁。外蒙自治当局召开特别会议,商讨对策。会议认为如果接受谢米诺夫的要求则陷外蒙于万劫不复;要强硬拒绝则缺乏实力,防备空虚,害怕日本藉此侵犯外蒙,于是决定暂以缓和办法,拖延时日,以冀在此期内,联络中央政府,力筹防御,待实力妥备,再宣言拒绝。实际上,日本那时候已出兵西伯利亚。“日本出兵西伯利亚,名为防御德奥势力之东渐,而实则欲夺权利。”〔22〕日本并诱迫中国与之缔结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积极推行其“大陆政策”。日本利用谢米诺夫为工具,欲联合布里雅特,内、外蒙古,呼伦贝尔组成一个傀儡政权。日本参谋本部更假与中国共同防敌之名,在蒙古各地遍遣武官,代谢氏积极活动。驻库伦者为松井,科布多有小野寺,乌里雅苏台有盛岛,且几次往唐努乌梁海活动。他们活动的目的,就是推翻外蒙自治政府,使整个蒙古隶属于由日本控制的所谓“大蒙古帝国”。外蒙自治政府当时确实看到了形势的险峻,鉴于东邻朝鲜亡国的下场,不禁不寒而栗,他们是不愿意充当傀儡,受日本人摆布的。

谢米诺夫的军队,系仓促扩充,成分复杂。有白俄,有内、外蒙古之失业、无业游民,有德奥战俘、土匪等,故军纪极为败坏,且军队经费来源除日本供给外,则靠抢劫而来。谢军所到之处,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外蒙人民非常担心谢军突入境内,威胁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于是,他们请求中央政府援助。4月15日, 外蒙自治政府照会陈毅:“此事关系甚重,谅中俄两国早经议有办法……应请贵都护使转报中央政府,迅速筹定办法。”〔23〕

这个照会说明,外蒙当局此时已觉察局势之恶化,非仰仗中央保护不可。6月18日,自治政府外务总长车林与陈毅谈及此事, 陈毅答道中央以实力援助,此事总须同心协力,联合防御,始能抵抗。车林深表同意,慨然表示:“民族自由,须自身有自由之力,若借日本人求自由,有何好处?外蒙立国,不独于中央有损,并于外蒙为害无穷,外蒙何苦为之,此事利害,官府实已明白透底,请都护万勿见疑”〔24〕。8 月13日,外蒙当局正式向中央政府提出请求,再次祈求中央援助:“请迅速设法,勿令匪徒扰害蒙境,照请转报中央政府施行。”〔25〕

中央政府反复研究后,制定了相应政策。1919年7月18日, 中央政府公布了《西北筹边使官制》。主要内容:西北筹边使由大总统特任,负责筹办西北各地方交通、垦牧、林矿、硝盐、商业、教育、兵工事宜〔26〕。同时任命皖系徐树铮为西北筹边使兼西北边防总司令。在徐树铮等人的努力下,北洋军队继续开进外蒙。就这样,北洋政府一步步加强在外蒙的力量,逐渐恢复中国主权。

五、外蒙取消自治

最先提出取消外蒙自治的是科布多佐理员徐时震和察哈尔都统田中玉。1919年3月徐时震在《对蒙事之建议》中,分析了外蒙的现状, “外蒙各部群情涣散,知识晦盲,不惟无自治之能,亦并不解自治为何物”,认为“政府苛能厚结蒙人,咸知内向之利,则所谓自治者当可渐及取消”〔27〕。4月,田中玉也条陈北洋政府建议乘势利导, 设法使外蒙当局取消自治,依然恢复旧制〔28〕。

由于当时中国国内政局不稳,军阀割据,北洋政府无力采取强硬政策,因此以上建议并未被立即采纳。当时北洋政府所持之政策,从1919年1月5日外交部致陈毅电中可察知:“政府为维系蒙情起见,决不轻易更动外蒙自治制度,但愿取消俄蒙协约。本部意见,拟执事相机与外蒙另订条款,俾得以新约废除旧约,将来承认俄新政府时,即以此为交换条件之一”〔29〕。陈毅按照北洋政府外交部的训令,厚结蒙族王公,时加训谕疏通,希望改正俄蒙协约限制,酌换权利。暂时仍保留蒙自治,以争取外蒙各阶层大多数人向心中央。

但这时,白俄谢米诺夫在日本支持下,侵扰外蒙,局势日渐危机,在外部压力的刺激下,外蒙统治集团内部黑黄两派斗争日趋激烈。于是“废除协约、取消官府,亦生动机。”黑派乃发动撤消自治。

当时,所谓黑派,是指蒙古王公,黄派指喇嘛。前清时代,蒙古地区政教分离。王公管政,所辖土地,为图车三扎四盟。喇嘛管教,所辖徒众,名曰沙毕。辛亥以后,活佛成为最高统治者,喇嘛参与政事,与王公争权,并掌握了外蒙自治政府的实权,于是袒护沙毕甚多。如当兵当差,均四部任之,而沙毕不当。矿税货捐例为官府政费,而沙毕则硬提矿税二成,货捐一成。喇嘛兴建佛宫经费,也令四盟支派。于是各旗人民贿入沙毕籍甚多〔30〕。这样,一方面喇嘛侵削各盟旗王公之利益,另一方面加重了各旗人民之负担。此为黑、黄两派冲突之主要原因。俄国十月革命后,外蒙自治当局的靠山沙皇政府垮台了,王公要求剥夺宗教权力的斗争又趋于激烈。1919年8月4日,在库伦召开全蒙大会。在这次关系外蒙前途的大会上,两派意见更加分歧,形同水火。在对外问题上,黑、黄两派均一致赞成北洋政府为中央政府,但黄派想保留自治以握政权,黑派则感到受压抑的痛苦,有宁愿取消自治以摆脱黄派把持政务之意。8月14日,王公代表车林等人晋见陈毅,声明自愿取消自治,服从中央政府。经双方反复商议,订立了《外蒙取消自治后中央待遇外蒙及善后条例》草案63条,于10月1日送达北京。 北洋政府经国务院及各部逐条批示和修改后,形成一个《改订外蒙善后条例》发往库伦,令陈毅斟酌办理。同时,希望喇嘛也同意外蒙撤治,与王公意见一致,不致发生意外。但从哲布尊丹巴活佛11月4 日给徐世昌的电文:“取消自治之举,亦非出自我蒙赛特等之本意。”可看出他仍不同意放弃自治的要求〔31〕。

11月1日,上任不久的西北筹边使兼西北边防总司令徐树铮, 致电国务院,指责善后条例草案63条有七不可,反对这个条例,要求政府将外蒙撤治一事交他全权办理。由于徐树铮军权在握,陈毅只得退居其次,让其全权办理。

徐树铮在撤治问题上主张采用强硬手段,快刀斩乱麻。11月1 日徐致电北京:“外蒙为国家领土,我为外蒙长官,有弹压地面之责,不能坐视。请往告活佛,明日速应则已,不应当即拿解入京,听政府发落。”〔32〕徐又于11月15日拟外蒙自治新条例8条令巴特码签字,否则, 先由活佛请求撤治,条件另外商定。外蒙当局立即召开会议讨论,最后同意先取消自治,条件将来再商定。由于前此已打下了“撤治”的条件,因此在徐树铮的催促下,外蒙撤治问题遂急转直下,迅速明朗。1919年11月18日,外蒙官府向中央递交宣告撤治呈文:“外蒙自前清康熙以来,即隶属于中国……。迨至前清末年,行政官吏秽污,众心益行怒怨。当斯之时,外人乘隙煽感,遂肇独立之举。嗣经协定条约,外蒙自治告成。中国空获宗主权之名,而外蒙官府丧失利权。迄今自治数载,未见完全效果。……咸谓近来中蒙感情敦笃,日益亲密,嫌怨悉泯,同心同德,计图人民之途,均各情愿取消自治,仍复前清旧制。凡于扎萨克之权,仍行直接中央,权限划一。所有平治内政,防御外患,均赖中央竭力扶救。……”〔33〕11月22日,北洋政府以大总统命令的形式,正式宣布撤消外蒙自治。

综上所述,外蒙撤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历史演变过程。从恰克图签约到外蒙取消自治,这4年间以陈箓、陈毅、徐树铮为主, 北洋政府在外蒙边疆问题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虽然,其间由于国内政局及其政权本身的特点,北洋政府在处理外蒙问题上还受到种种限制,有时表现出犹豫不决和软弱无能,但外蒙撤治的最后成功,维护了祖国的统一,保护了国家主权,无疑是有意义的一件大事。

注释:

〔1〕郭寄峤:《民国以来中央对外蒙藏的施政》,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4年版,第40页。

〔2〕〔3〕〔4〕程道德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一),北大出版社1988年版,第86、93、99页。

〔5〕《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年版,第692—696页。

〔6〕〔7〕〔8〕〔9〕〔10〕〔11〕陈箓:《蒙事随笔》,上海商务印务馆1934年版,第55—57、66、67、76、105—107、219 —221页。

〔12〕《东方杂志》第16卷1号。

〔13〕陈崇祖:《外蒙近世史》,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第170 —171页。

〔14〕陈箓:《蒙事随笔》,第102页。

〔15〕《中俄关系史料——外蒙古》,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第166页。

〔16〕〔17〕〔18〕〔19〕〔20〕《中俄关系史料——外蒙古》,第177、169、187—190、190、187—190页。

〔21〕《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7年版,第87页。

〔2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701页。

〔23〕《东方杂志》第16卷5号。

〔24〕〔25〕〔27〕〔28〕《中俄关系史料—外蒙古》,第415 —416、464、356—357、373页。

〔26〕〔29 〕程道德:《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一), 第485、477页。

〔30〕〔31〕〔33〕《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一), 第488—489、511、513—514页。

〔32〕《中俄关系史料——外蒙古》,第592—5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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