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人类学的性别、地位与权力研究_人类学论文

女性人类学的性别、地位与权力研究_人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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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性别(Gender)研究

传统人类学中的妇女研究包含婚姻家庭、亲属制度、性别角色的研究,女性人类学者米德、本尼迪克特,大多被视为实践者而非理论构建者。70年代以女性主义和文化决定观结合为前提的女性人类学,论析文化多变性与社会因素对性别行为和观念的影响,开始了社会性别(两性差异)的探讨,改变了传统人类学的女性研究,使社会性别成为妇女人类学研究的真正起点和贯穿始终的重要课题。主要包括:社会性别与妇女地位,社会性别与人类起源、进化及社会生物学研究,社会性别与亲属制度,社会性别与劳动力分工,社会性别与语言行为,社会性别与国家和殖民主义的研究,其基础的研究主要在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

妇女生活地位成为社会性别研究的始点,涉及到女性概念、角色、身份和认同,包括对“妇女不洁”观念的批判,对母亲角色的反思,对“家庭:社会=妇人:男人”逻辑的批判和妇女性低下地位的认同等。认为,文化将女性定义为生儿育女的母亲角色,正是女性附属地位形成的社会基础,两性差异普遍存在,其社会历史根源复杂而深远,并且不仅仅是家庭范畴,而是一种社会关系。对社会性别史的回顾还追溯了19世纪巴巴拉·韦尔特(Barbera Welter)的成果:社会性别分工割裂了男女,社会价值观以男性为准则。开始将女性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来研究其与男性地位的差异,美国妇女学者提出需要修订通常的历史分期,以使妇女生活得以纳入正史(琼·凯利 1977),英国的妇女人类学,讨论妇女作为沉默的群体的地位,伦敦妇女人类学小组受到马克思学说的影响,探讨不同经济社会妇女生育生产问题,法国则中心研讨性别歧视与压迫。性别歧视成为男性批判的热点,它是男女不平等事实上的社会意识形态,其集中表现即暴力强奸。

妇女人类学对人类起源与进化的研究主要表现在:1、 关于“人”的观念的质疑,指出有史以来人(man)与人类(human)均可以男人(man)一词来代替、函括、等同使用,不仅是文字, 而且绝大部分图示图像、刊物杂志、教科书、博物馆陈列,都以男性形象来表征人类,“人类起源”实际陈述为男人的起源。2、由于用男性代表人类进化过程,因而女性的这一作用、权力被淹没,导致以往有关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概念、过程只是男性能力所达的成果,男性自然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者、生产活动与提供者,女性只是被动参与接受者。3、 向社会生物学挑战,强调雌性动物的积极地位,认为自然选择对雌性动物同样增加适应力,表明雌性类人猿在社会互动(社会合作,家庭组合)中起着不少于雄性的作用。4、 人类学史前研究将女性作为生产过程和精神文化创造者,并开始研究史前人类性别的文化关系如何产生,以及各种历史形态性别角色关系如何被定义、协调和操纵。

亲属制度与婚姻家庭仍然是妇女人类学研究的课题,旨在了解女性在由婚姻和生育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中的位置。80年代中期后人类学逐渐对“亲属制度”提出质疑,认为亲属称谓作为接受或排除一部分人的条件或标准,并非在任何文化或社会都是一样,否定虚构亲属制度概念,并产生结果,许多人类学研究课程不再将之作为重点。

关于劳动力分工,早期妇女人类学受马克思有关生产与再生产方式影响,认为男女分别主要从事与生产和家庭有关的劳动;80年代末女性主义人类学开始修正和补充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观点,认为男女分工自然发生的看法过于绝对化(注:罗萨林德·考沃德(Rosalind Coward):《父权的先例》,伦敦,1984年,第 146 -149页。),妇女在人口再生产过程中不仅是生育, 且并非所有女性都承担这一角色;人的再生产不是妇女自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人口的素质(注:AnnAnagnost:《毛泽东之后的人口和国家的理性》,《再生产政治中的地方与全球交叉点》。加利福利亚大学,1994年。),突破了传统女性与两性关系的研究局限。

妇女人类学关于语言行为与社会性别的研究主要体现在:语言如何反映社会性别、特别是女性意识,语言行为、社会性别与社会交往和政治的关系。把社会性别概念引入语言行为与权力运用关系,是女性人类学的一大贡献。

妇女人类学一以贯之的领域还在妇女与国家的调查。70年代李柯克、雷特和沙克丝的报告认为,国家的出现限制了妇女的活动空间。80年代希维布莱特分析了国家形成的不同,并非以同等方式带来妇女的历史地位(1988)。凯利还考察了殖民主义对性别关系的影响,即资本主义传入非等级社会,瓦解了原亲属关系制度,带来了妇女的隶属地位(1987)。

学科的产生伴随着新的解释方法,70年代广为应用的两性不平等分析模式为《女性、社会与文化》中提出的:自然\文化,家内\公共(领域)二元说。欧特娜(Sherry Ortner )以自然\文化解释两性关系,认为男性从事的生产、技术与理念发明,高于女性的自然文化创造,因而其价值和地位被认为优越于女性。罗萨多提出,母性意识和“女性的家庭定位”把女性局限于家庭空间,这使男性更多地活动于公众领域营求政经资源,构成了两性的家内\公共格局。另外,以男性生产和女性生育角色框建的生产/复制二元说,也解释于两性支配/附属关系。这一模式显然接纳了60年代末广为传播的列维·斯特劳斯以思维类比解释社会的方法,并使女性附属性得以强调和普遍认同。

80年代初上述解说受到跨文化论点的颇多质疑。斯琴利格、布里格丝及沙克丝都提到,两性在享有同等生产资源和方式的初民社会,其地位平等。李柯克等论陈,一些社会原居民的两性不平等,是欧洲殖民改变当地经济形式形成的。麦克玛(Carol Maccornack )和史翠珊(

Marilyn Strathern)《自然、文化与性别》指出, 两性角色的自然\文化观是西方式的,在许多非西方社会二者没有截然或优劣之分或一致联系, 如新几内亚Kaulong人以自然喻已婚者,文化拟未婚者。家内\公共男女划分,也被指出西方式家庭为次等的偏解,家庭制度下二者非上下分立,家庭的亦是公共的,且男性是家庭领域重要角色。显然上述解析模式因标准单一未虑及文化差异与变迁而限制了研究,也说明了人类学结构主义二元论的局限。同时不论是自然\文化或复制\生产,都呈现出传统文化观的沿袭,将女性活动归于单向生殖,限制其劳动范围和价值,以其对家庭的责任来确定其角色地位;而跨文化的评释似乎意味着存在即合理,这只利于文化传统的认定而不是改变,这些则反映出功能主义静态范式本身的局限。功能主义强调社会文化的实际作用和适应现状,认为一种社会秩序起作用,是因为文化规范及绝大多数成员履行其社会地位职责,因而保持社会结构,展现事物的面貌是功能学者的主旨,主张文化认为妇女怎样,她就怎样和应该怎样,而无须有其它选择。然而男女分工和不平等的传统恰是人类文化的长期产品。功能主义忽略矛盾、差异和变迁,它解释两性差异如何存在,但未揭示两性不平等形成的文化条件,未能解释其为何持续存在,没有研究在远离两性角色起源的现代多样化社会,决定两性关系的复杂社会因素。于是一些学者转向历史分析,考察不同时期妇女的地位,以解释妇女历史变化的中心环节(E·P·托马斯)和其地位改变的可能。同时,否认功能主义文化整体观的心理动力学民族志,指出社会对思维模式形成的作用;新结构主义关于社会与文化形式间的权力形态说(道格拉斯),结构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关系与意识形态的支撑,及文化逻辑与社会现实、权力结构联系的主张均产生了影响。妇女人类学在延伸文化视野的同时,开始联合历史学、社会学等研究,关注到两性地位与生产方式、社会权力、阶级、种族意识等关系,形成了两性关系的社会历史建构,代表作为《自然、文化与社会》(注:Carol MacComaor,Marilyn Strathem:《自然、文化与社会》,剑桥,1980年。);继之受到政治经济学派论说影响,外来因素对传统社会文化的渗透、改变引起注意,突出研究了全球资本主义对原住民和土著社会两性文化生活的冲击;另外一些学者受冲突论影响,开始关注以经济不平等引起的两性不平等(注:伊恩·罗伯逊:《社会学》,商务印书馆,北京,1994年,第417-418页。);女性研究开始置于更深广的社会文化权力关系的内涵中。

二、关于妇女社会地位

妇女作为一个社会群体阶层,不只具有性别归位,应有多重社会位置,而不平等使其难以获得多种社会地位。

女性整体上处于政治之外。20 世纪初美国妇女才取得投票权, 在100名参议员中只占两位,在总统顾问团中只占一位, 全国只有一个女州长,至美国第96届国会,女性只占参议员的0.6%,占众议员的0.9%,律师和法官中只占9%。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女议员只占4.7%(注:罗琼:《妇女解放问题基本知识》,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9页。)。妇女的劳动力市场参与,20世纪前主要是低收入家庭,60年代美国高校毕业从业女性为56%(比斯康蒂1974),70年代妇女占整个劳动力39%(H·阿斯廷1976)。在欧共体中1970-82年男子失业人数增加1倍,而妇女增加 7 倍(注:陶春芳:《女性的过去与现在》, 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83页。)。女性职业分布与男性差异显著,妇女多就业于工时长、报酬低的纺织、印刷、服装和食品加工行业,或从事医护,妇女占登记护士的94.6%,占护理员的89.8%(注:《妇女与发展》,天津师大,1987年,第148页。)。其次,从事初等教育的女性占84%, 图书管理员占82%,服务业占55%,勤务工作占74%,家务劳动占96.5%,而充任经理的只占17%。(奥本海默1972)。男女同工不同酬,美国近20多年妇女平均工资为男职工的3/5,1970年女售货员工资为男性同行的43%(注:J·A谢尔曼,F·L登马克:《妇女心理学》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年,第97页。),日本女工工资为男工的58%(注:富士谷笃子:《妇女学入门》,中国妇女出版社,1986年,第164页。)。英国、爱尔兰、希腊、卢森堡,妇女工资为同行男子的2/3,法国女工工资是男工的3/4。妇女与贫困化相连,美国贫困户及儿童半数以上都在无丈夫或父亲家庭。

两性不平等的社会多层面性,意味着女性地位多层面性,其构成因素是多重的,包括社会阶级、文化教育、职业婚姻、角色年龄、族群国家等;而这些因素起作用时或有关联,或各自产生影响,因而地位关系又非绝对。卡罗尔·史密斯·罗森伯(Carroll Smith Rosenberg )关于女性领域特点的研究,曾形成“女性群体”概念,而跨文化研究则打破了女性文化的一体性。怀特曾做93个前工业社会的泛文化比较,找出52种可能影响女性地位的因素,而每组因素不超过5个, 认为没有一套通用标准或最重要因素可以衡定女性地位,女性间也有差异,并无统一地位。朱迪思·贝特纳则指出不同种族、民族、阶级的女性有不同文化、利益观念(注:朱迪思·贝特纳:《女性主义和历史》,《社会性别和历史》,1989年秋季刊。)。一般构成女性地位的负向指标有:父权制下的从夫居、早婚、包办婚、男子继承权、女性歧视与隔离、多妻、男子初夜权、守寡、家务、禁止社会活动、失业率、非正式职业、男女不同酬;正向指标为:妇女财产继承和支配权、婚姻自由、夫妇平等、妇女资助、就业与教育机会、政治参与;中性指标有:财产使用权、管理权,父母、丈夫的地位、职业及收入等。

一般,学者讨论女性地位主要在经济和意识形态方面。前者如李柯克与珊代,以经济获得自主为女性高地位标准。李氏认为资本主义和采猎社会男女权益差异,正是基于二者参与社会劳动的程度不同。珊代也以女性是否参与社会经济生产和是否有产品控制权为其地位重要指标,同时还提到社会赋予女性劳动产品的价值和女性团体是否致力于谋求女性社经利益。还有许多学者从观念层面,认为声望可以赋予高地位,亚非拉美社会母亲角色(尤其是老年)的高地位,是精神的而非经济上的(布朗、肯恩)。按马克斯·韦伯的阶级分层方法(1946),政治地位(权力)与经济地位(财富)和社会地位(声望)相并列,而且事实上它是地位的重要成因,经济地位在政治场合有时没有意义。许多收入不低的妇女并没有摆脱家庭束缚和不平等关系。

家庭与阶层背景对女性的成就机会、价值观有重要影响。个人的阶层位置往往取决于其父母社经地位、尤其是父亲的经济来源,父亲属于工人阶层,本人受过良好教育者,其正向发展机会和父亲属于中产阶级而本人未受教育者相同(罗伯逊 1994)。父母有社会固定职业的女性可以体会到婚姻与事业的结合,并有助于创造性的启发,而尚未自立就成为母亲或做母亲就离开社会的女性则无益于子女学业的成长。社会下层往往传统两性观念深厚,不同教化方式影响着其阶层和家庭的女性个性。

文化对女性职业、教育的限制,仍是影响女性地位的现实因素。职业是女性参与社会的重要标尺,而大文化认为女性不宜竞争,职业是男性的领域,女性的成败则在于婚姻。大多数女性不愿做出职业妇女的自我归属(奥本海默 1972),而且当某种职业被说成适于男子,女性会自动放弃信心和选择。青年女性大都先考虑传统职业而非发挥创造性,女生学业领先让位于男生的现象随年龄而增长,成年女性(包括学有所成者)大都自动降低青春期职业志向(贝尔德 1973)。得到男子(和多数女性)的肯定是婚姻的关键,避免不被认可的行为成为通则。妇女择业的真实缘由即,职业选择以婚姻的选择为前提,妇女的创造力只在“女性气质”下发挥作用。这与专业化职业要求的基础和经验积累相分离。兼顾婚姻和就业是已婚妇女的现代选择,生育造成的不连续性已非妇女的从业障碍,丈夫的态度和家务则构成其婚姻与职业的冲突。妻子一般比丈夫干家务多3倍时间(佩奇 1974);在择业抽样中, 男性从未有婚姻的顾虑,而41%的妇女认为婚姻是就业的主要矛盾(戴维丝1964)。马尔维(1963)妇女职业生活研究展示出,妇女择业即对二者的选择:或婚姻第一、工作第二,或工作第一、婚姻第二;就业类型主要为:婚后不就业,中断的就业,婚后再谋业,稳定职业型(独身)。但恩鲍姆(1971)妇女研究结果有三类:传统型(婚后不从业),已婚职业类(先婚再谋业),单身职业类(从业不结婚)。津伯格(1973)阶段研究模型为:女性气质的培育→结婚→谋业,集中说明了女性择业对传统婚姻的妥协,即使就业从职的妇女亦未能坦然无视传统角色,结婚并非能解除其对妇女的压力。

职业、教育的性别框定,障碍着女性从业、成就的信念与机会。不断提高的职业技能要求就业者相应的受训、受教育程度,然而,职业分布是教学结构的反映;社会控制机制使妇女很难得到创造性活动的鼓励、训练或从事之;高校毕业女性同样受限,美国女教授的工资是男教授的2/3(罗琼 1986),苏联女医生工资不及技术工人的2/3(罗伯逊 1994);有创造成就的男性大都居于社会较高层部门,而1/3的创造型妇女没有固定的职业位置(J·A·谢尔曼 1986)。不平等待遇致使知识女性相对低的自我估价,并导致社会进一步轻视受教育者、教育者和教育本身。一些行业的生产或效益性有体能要求,然而性别角色社会化扩大并加重了这种差异,造成劳动力使用的偏见性政策来源。求职妇女的总失业率比男性高1/3(同上),在工作效绩与晋升中也施予女性不平等的机会。

人的认知方式形成于外在世界所获经验,如果逊顺无争成为女性之谓女性的条件,如果女性对社会排斥的顾虑、畏惧源于真实,那么不改变非合理的两性价值观,便不能期望改变女性成功的内在认识障碍。妇女在许多社会场域都受到冲突标准压抑:职业、家庭负荷要求妇女自强、有能力,包括精神、心理健康都以男子型为理想,而“正常”、“成熟”的女性又不能脱离传统模式。在她们遇到压力时也不能象男子般采取行动。一般,非传统女性比传统女性有较高的成功可能,受教育程度与此直接相关。在职业妇女中,大学毕业已婚女性为27-57%,而更高教育程度者为66%(伯恩鲍姆 1971)。并且高教育程度有助于婚姻与职业的协调。欧内斯特·W·伯吉斯和伯纳德·S·科特雷尔大量研究指明,女性的婚姻和谐随着他们受教育与职业训练的增加而增加,这些女性比顺应女性气质的女子更具责任感、自立心,她们从业并非主要出于经济需要,而为获致一种社会地位和自主。

女性整体自我意识的更新,对妇女地位至关重要。妇女长期的自律心态强化着男性社会的秩序,未曾试图要求其改变生活方式。现代社会提供女性比传统社会多样的角色、机会,妇女往往仍自限于传统身份、形象,即使高校知识女性中仍存在着消极自然观,自我抑制观和个人实用观,不利于女性地位的整体改观。罗珀(1980)美国民意测验中,有1/3以上妇女反对为改变其地位而付出努力,好几个州关于男女平权的建议因妇女的反对而败终。妇女在摆脱主妇定位时,会遇到其他主妇们的指责或鄙视,对男性在家照顾子女有69%的妇女给予否定(哈里斯1971)。反映出性别歧视与偏见已成为女性自身意识的一部分,构成女性自身变化内在障碍,而这种障碍需要认识和克服的强度,不亚于来自男性的压力,甚至比男性的态度更具限制作用。妇女的真正对立面不是男性而是深入内心的传统原则。女性内心的期待被社会化为“异常行为”,而异常的最积极意义则在于变迁。但只有大量妇女从社会边缘走入主流社会才会重新安排妇女。

三、关于妇女权力与自主

就业本身并不代表妇女地位的改变,它可能成为一种附加角色,意味着妇女承担双份劳动压力。只有当妇女拥有择业的自主权,它才是一种结构变量。在衡量两性关系是否平等时,“权力”常与地位概念交替使用,可知它亦有多种来源和层面,且两性权力关系并非固定。权力不只存在于公共领域,也存在于家内领域,不只有正式的法定权力,也有非正式的个人权力。关于权力的定义,史密斯(Michael Smith )认定为“有效地对人事采取行动的能力”;罗吉斯(Susan Rogers)认为它包括影响力和对资源的控制与资讯的掌握,这些资源包含政治、经济、宗教或人际任何可供利用的内容。因此,女性除了母亲的权力外,还常用舆论为争取自身保障,对男性主持的公众事务抗议、批评、论说。这些虽然表现为弱者的权措,但显现着一个事实,女性并非只被动地接受文化安排,也会主动营求权力,是行动的主体,个人对文化可有反作用。80年代始地位不平等批判似使妇女成为消极的主体而不再是热点,两性不平等的权力关系成为妇女研究的重心,并认识到其与民族、种族、阶级等相联,在不同情境下会发生变化,在此女性自主性凸显其价值。同时对功能主义整体观的否定,也否定了公共象征的决定性,注重表现人格、场域的多样化,突出了主观、自我和人观;80年代中期人类学实践论与权力论,阐明实践并非都复制文化体系而可促生不同社会模式,社会性别理范对实践的约束力有差异,为妇女自主性研究提供了理论背景。80年代中期后女性的自主性成为妇女研究的瞩目课题,越来越多的学者以自主概念补充女性的“权力”。认为即使在父权极端发展的社会,女性也有出自其意愿的行动能力,对其活动有某种程度的掌握。朱迪思·贝特纳指出社会体制不同妇女社会境遇不同,有被压迫和歧视,也有能动和反抗。随之出现以女性为主的民族志,如弗瑞德(Erika Friedl)著述即使在伊斯兰社会的伊朗迪卡妇女,也擅于创造出他们的文化哲学,反映出两性文化的动态性。女性的自主也在妇女团体的组织与运动上显现出来,80年代初欧洲即由玛丽亚·迈斯提出,妇女研究应对妇女行动与运动有所贡献,并开掘这一新的领域。许多研究注意到妇女将联合争取政经资源改变其地位,其正式组织透过社会和政治参与,影响男性中心社会的权力重新分配;非正式组织在社区网络提供抵制男性的经验。

在此,女性权力与国家、少数种族及民族妇女地位与权力、女性身份差异研究具有代表性。女性权力与国家的研究注意到在两性不平等社会,政治权力、资源分配、社会价值均反映出国家的男权本质,政府官员及国家制度、政策、宣传与妇女直接相联,并且男性特权可独立于国家体制,二者对女性劳动的控制同时维持对国家和家庭的权力。提出关注的几个问题:有关妇女的社会福利与保健;国家机构如何使国家思想体系对妇女产生影响;国家政体中妇女与男性的同等参与机会;国家对妇女组织的态度。人类学的研究还把妇女和国家的关系定位到具体的历史、文化条件中,认为妇女不是一个统一的概念,存在着族群、种族、宗教、阶级以及认同等差异。(注:Irene Silverblatt :《解释国家中的女性:新女性主义民族史》,米卡拉·特李欧纳多,1991年,第140-171页。)

随着第三世界女性人类学者在本国研究的展开,以及一批美籍非洲裔女性人类学者如邦迪、邓汉、戴格斯、格林、德洛尔等人的崛起,80年代有色妇女学者开始批评白人女学者忽视种族、阶级文化限制下的性别定位,将其研究同其父辈家园和族属连结起来,妇女人类学开始关注少数种族妇女地位与权力,并以非西方文化反思西方中心主义视角,构成了妇女人类学的多种声音。受此影响,欧洲90年代初女性权力研究注意与人权的结合,及对少数民族妇女的探讨。英国一些黑人女性学者考察移民妇女生活,并提出挑战性问题,但尚未公诸学术界,法德荷比等国出现个别对移民、难民妇女的分析,但少数民族妇女研究,还未成为妇女人类学多种声音的一种(注:闵冬潮:《妇女研究在美国、西欧的历史、现状与发展》,同③,第198页。)。 亚洲少数民族妇女研究,曾隶属于史学和民族学,作为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妇女研究本身正在形成中;女性主义影视、艺术作品及其艺术节正不断问世。

80年代后期,受到后现代主义质疑传统经典、注重大众社会、重视不同思想和结构因素等影响,人类学重新思考异文化的解释性,反思田野研究与写作是否、如何和多大程度地制造着非西方社会?以再造和再表现异文化维持西方文化权益?否定以超地域模式涵盖地域模式,否定文化的异族化及对被研究者个性的隐抑,提倡研究者的主观性与对权利霸权的批评。予以女性自我和权利意识积极的影响。女性身份的多重与差异性得到研究。女性人类学家提出:“反思性民族志只有与女性主义结合,才有可能更敏锐地意识到人类学的定义,研究和再表现其他文化中所存在的内在的不平等(衡)性”(注: Judith Stacey: Can

There Be a Feminist Ethrography?《能否有一种女性主义民族志》Women's Words:The Feminist practice of Oral History,New York,1991年,第115-171、第115-117页。)。女性学者的双重身份与写作方式的讨论,成为实验的新“女性主义民族志”的主要手法,注意吸收边缘社会和社区的女性主义作品,补充分析研究者自我文化与被研究者的关系,主张认识到女性身份的部分一致性。“认识到在相同中存在差异,自我身份(self)可能包含多种认同,他者身分(other )可能是自我的一部分,以突破自我与他者、主观与客观的禁锢”。(注:丽拉·艾布:《能否有一种女性主义民族志》,《女人与表现》,1990年,第5卷第1期,第25页。)为新女性主义民族志应以参与而非主导方式,来表达各种妇女的声音,研究各种个体及其关联而非一般化,以具体再现不同的文化政治,对此最具表性的研究是卡麻拉·维斯卫斯瓦朗的《虚构的女性主义民族志》(1994)。

人类学本土与人观的研究,指出了传统理论范式的非普适性,然而容易忽略可能存在于不同文化和族群间的人类共同性,因而社会文化与人的关系的探讨,无一需要一种多元、多向度的取向与互动,妇女研究尤其如此。

80年代末,妇女人类学对于女性地位与权力的关注的一项重大现实成功是:妇女人类学走进传统系科的课程表。1985年美国人类学会通过了“妇女人类学教学计划”和新的人类学基础课教学指南与文献目录,随后出版了《社会性别与人类学》(1989)基本教程,包含妇女人类学基本观点方法和所有重要课题,以及全世界性别研究信息。继之成立了美国人类学会妇女人类学协会,并出版系列刊物和资料,致力于女性问题方案研究。

收稿日期:199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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