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药疗与药师关系的分析论文_牛淑秀

自我药疗与药师关系的分析论文_牛淑秀

牛淑秀

(定西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甘肃 定西 743000)

【摘要】 通过对自我药疗的意义及其危害的探讨,全面认识自我药疗,药患共同关注非处方药的安全问题,明确药师在自我药疗中应当主动积极的利用所掌握的药学专业知识,对合理用药进行有效指导,对正确合理地使用非处方药提供帮助。

【关键词】 自我药疗;非处方药;药师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15-0352-02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日益提高,同时由于我国医保政策的实施和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已经逐渐普遍,零售药店成为众多百姓便捷的健康服务场所。但是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并且很多药品在广告宣传中没有提供详细的药品知识,没有严格说明非处方药的适用范围、禁忌症或不良反应,而消费者自身医学常识的欠缺造成药物滥用或错用,发生潜在危害。所以本文通过探讨自我药疗的意义,明确药师在消费者自我药疗中应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不仅保证药品的质量,同时承担向消费者提供正确的药物治疗方案,告知消费者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传递健康的保健知识,避免潜在危害发生。

1.自我药疗的意义和潜在风险

1.1 自我药疗与非处方药

1.1.1自我药疗是指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使用非处方药,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1]。自我药疗包括自我诊断和自我治疗,而自我药疗就是自我治疗的主要手段,因此成为自我保健的重要方式,其重点是合理使用非处方药物。

1.1.2非处方药又称OTC药物,是指国家药品监督部门核定的经临床验证安全性较大,毒副作用小,疗效确切,质量稳定,易于储存、患者按说明书使用不会产生明显危害的一类药物。OTC主要包括:解热镇痛药、抗过敏药、抗眩晕药、抗酸药和胃粘膜保护药、助消化药、止泻药、缓泻药、胃动力药、胃肠道解痉药、止咳药、平喘药、感冒药、抗生素、维生素、钙类、皮肤及五官科用药、利胆药、肝病辅助用药、妇科用药、驱虫药、调节水电解质平衡等。而最常见的自我药疗的症状包括⑴自行判断的病症:如头痛、普通感冒、咳嗽、发烧、关节疼痛、消化不良、腹泻等。⑵经医生确诊后,患者依据医嘱,自己可以控制复发的病症:如霉菌性阴道炎、过敏等。⑶经医生确诊后消费者可控制的慢性病症:如体癣、高血压、糖尿病等。因此,自我药疗与非处方药的使用是分不开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自我药疗的意义

2.1 可使全民用药状况得到改善,公众具有更多更便利的健康保健机会,对一些无需医药咨询的症状实施快速有效的缓解手段,比去医院诊疗更便利,不必挂号、候诊,节约时间和费用,同时有助于患者提高自主保健的意识和增加患者的用药知识及防治疾病的信心。

2.2 减少公众对国家医药资源的依赖,缓和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长的压力,改变了人们过去生病不分大小、轻重都去医院的概念,小病自我药疗。消费者可以选择更多的价格相对低的非处方药,从而抑制了国家公共医药卫生费用的增长,实现对资金的最佳利用和合理分配,有利于整个社会对疾病的治疗和医疗服务水平的的持续发展能力,利自利国。

2.3 强化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消费者对药品消费将不再满足于仅仅到药房买药,而是希望在买药的同时能够享受到更周到、细致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充分实现“自我药疗、自我保健”的价值[2]。因此,药师可以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消费者提供药学服务。

3.自我药疗的潜在风险

OTC虽然质量稳定、疗效确切,在常用剂量下是安全的,但必定是药,除了治疗作用外,不可避免的具有一些潜在不良反应,其危害

3.1 患者凭感觉自我诊断和用药,对医药专业知识的了解比较粗浅,所以易发生不准确的自我诊断导致的用药不当,副作用频发,甚至潜在的药物继发不良反应。

3.2 使用OTC时常由于对较小疾病症状的解决,而暂时掩盖了一些较重疾病症状的出现,导致错过或延误疾病的最佳治疗时间。

3.3 消费者看不懂药品标签、说明书、或对其一知半解,导致不正确的用法、用量或药物滥用引发不良反应的发生。

3.4 特殊人群(幼儿、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生理条件人群;在高温、高空、潜水等条件下作业的特殊环境人群;运动员、司机等从事对药物有特殊要求职业的特殊人群)的用药风险更高。[3]

3.5 药师的药学服务功能不健全[4],目前,我国零售药店由专业人员负责药品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寥寥无几,国家对药品咨询服务尚无规范化管理的实施细则,缺少先进的信息服务手段,药师的药学服务意识淡薄,应具备的医药知识不足,缺少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不能满足消费者安全用药的需求。

4.药师与自我药疗

4.1 药师的职责

药师是向公众提供医药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药学知识和技能,为消费者提供针对性的合理用药指导。与自我药疗相适应,药师在自我药疗中应主动承担用药指导的职责,包括指导消费者所选药物的必要性、是否有其他疾病、是否有药物过敏史、是否去医院就诊、尤其是药物的正确用法、用量、禁忌、储藏、用药注意事项,杜绝同物异名引起的重复用药及滥用中药用于日常保健。

4.2 药师如何在自我药疗中发挥作用

但随着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非处方药物数目逐年增加,使用OTC进行自我药疗变得越来越复杂。为避免消费者自我药疗不良反应的发生,药师应当⑴树立服务意识,建立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主动与消费者交流,充分利用所掌握的医药专业知识,积极参与消费者的自我药疗,并对之进行正确的用药指导。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药学服务。⑵加强业务学习,随时跟进和掌握先进的医药学知识和新药信息,不断强化已掌握的知识,熟知药物的适用范围和禁忌症,提高服务技能。(3)政府有关部门和医务工作者提供与非处方药有关的建议,丰富消费者的医药和自我保健知识,尽快提高消费者对非处方药的认识程度和应用能力。

5.小结

随着社会发展,自我药疗越来越多的成为人们日常治疗和保健的选择。药师的职责也从简单的药品发放转变为对消费者用药的全面服务,以便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少因使用不当引发的潜在危害。伴随非处方药市场的不断增大,药师在消费者自我药疗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文伟.自我药疗与非处方药.中国药店,2002年第5期(总第14期) .

[2] 吴晓松,王欢等.自我药疗与风险防范.中国药房2003年第14卷第5期.

[3] 黄海燕,杨世民.消费者自我药疗的现状研究和建议.中国执业药师,2013年第10卷第9期.

[4] 杨碧仙,朱燕.自我药疗与药师关系的研究.贵阳金筑大学学报,2004-06-15.

论文作者:牛淑秀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15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8/5

标签:;  ;  ;  ;  ;  ;  ;  ;  

自我药疗与药师关系的分析论文_牛淑秀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