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太平天国运动对清政府教会政策的两种影响_传教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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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和基督教会的特殊关系,因此它对清政府的教会政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影响可以1861年的辛酉政变为界,至少可分为前后两种。

(一)

第一种:1861年辛酉政变以前,清政府因太平天国运动而增加了对教会的猜疑和防范,政教关系更加紧张。

19世纪50年代,清政府对教会的政策是有限弛禁,这种有限弛禁政策的依据是1844年和1846年被迫发出的两道弛禁上谕。实际上,清政府此时对教会的态度仍是非常猜疑和反感的,总以为它“欲诱我愚民,援入彼教,其居心大不可问”(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一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2页。)。清政府视太平天国为其心腹之患,知道太平天国信仰上帝,因此愈发加强了对其他信仰上帝的基督教徒的猜疑和防范,以预防这些教徒和太平天国勾结起来,晚清政教关系因此变得更加紧张。如:1853年4月22日, 王朝柱密告钦天监中的贾洵等人暗习天主教,并且“闻逆匪胜举,欣欣然有喜色,闻逆匪败,于伊心有戚戚焉”。清政府对王朝柱的报告引起了警觉,当天就谕令载铨“严密确查该员贾洵等是否习教,并有别项可疑情节”。经调查后,载铨确认贾洵等人并无如王朝柱告密所言的那些“从逆”案情,因此只查处了他们暗地奉习天主教之事(注: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一册),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38—139页。)。

1853年8月29日,京城天主教民张德顺“因听人传说, 现在广西滋事贼匪,系属天主教,伊恐城内教中人有被贼勾结情事,随赴巡防王大臣(指科尔沁王僧格林沁)处禀诉”,揭发城内有近万天主教徒,并建有教中公所等等。刑部尚书阿灵阿审理了此案,最后因查不到确实证据而作罢(注:《清末教案》,第152—155页。)。

1854年4月22日, 直隶总督桂良陈上“传习天主教之人应区别妥办折”,报告了他对直隶天主教事务的处理情况。其中云:“自上年到省以来,稔知安肃等县向多习教民人,惟恐与贼匪暗通消息。维时即密派妥员潜行暗访,尚无为匪形迹”。次日,他再次报告捕获潜入内地传教的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孟镇升,并且说:“此时逆匪未平,难保不互相勾结。惟该民人尚无不法实迹,自应分别办理,毋致激生事端。”(注:《清末教案》,第155—156页。)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不断有外国传教士,特别是来自英美国家的耶稣教传教士前往观察访问。太平天国的领袖们称呼这些外国传教士为“洋兄弟”。1860年10月13日洪秀全拜谒习教过的美国传教士罗孝全到达北京,被天王封为义爵,任命为天国外务大臣。他在太平天国一直活动到1862年1月20日(注: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76页。)。罗孝全等外国传教士和太平天国之间的这种密切交往必然加剧了清政府对基督教会,甚至对所有西方人士的猜疑和防范。1861年3月11日, 总理衙门在一份奏折中报告“查英夷所奉,系耶稣教,与法夷所奉天主教,虽属相似而历询各夷酋,则称微有不同。其金陵所奉之教,与英夷相同。臣文祥曾记上年六月间,有夷人赴金陵传教之事”。因此,总理衙门决定“于接见威妥玛时,旁敲侧击,杜其勾结之念。”(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教务教案档》第一辑,第1页。)在这份奏折的前部分, 总理衙门已经提到了照会英国驻华全权公使卜鲁士,“令其约束(英国)兵丁勾结贼匪”。此处在讨论宗教问题之后,又提出在接见威妥玛时要“杜其勾结之念”,显然不仅是要单纯地防止英国军人串通太平军,而且要广泛地防止英国人由于和太平天国共同信仰耶稣教而互相串通起来。可见,太平天国战争已使得清政府不仅增加了对天主教的猜疑和防范,而且对耶稣教也是如此。

由以上史实可见,这时太平天国运动确实使清政府愈发加强了对全国教会的猜疑和防范,政教关系因此更加紧张。但同时必须注意,由于外国政府的压力依然存在,清政府这时期对全国教会的猜疑和防范都是在有限弛禁范围内进行的,并没有因此废止有限弛禁政策。对那些守法信教的教民,清政府依然承认并保护了他们的正常活动。当时亦有少数官员发现教民并没有勾结太平天国之事,特别是基督教国家并没有给太平天国大力支持,就主张政府应以镇压太平天国叛乱为头等大事,减少干预教会,以免再添事端。如直隶总督桂良的前任纳尔经额早在1853年就提出了这种建议。4月27日, 他报告处理安肃县天主教事务的两条原则,第一是要加强对天主教的防范,第二是不宜过分苛求教会,以防激起事端,破坏大局。咸丰帝有强烈的华夷观念,对外多持排斥政策,对教会亦有相当偏见,他根本不赞同纳尔经额的这种变通措施。他审阅过纳尔经额的此份奏折后,加以朱批:“饬属严速查办,不可使委员等积习相沿,不敢据实具禀”(注:《清末教案》,第144—145页。)。 6月19日,纳尔经额又上“奏陈目前宜缓办天主教折”,再次明确提出“当此贼氛未靖之时,攘外先安内,惟有暂示羁縻,俟南省逆焰消灭,民情安定,然后再行徐图设法办理,缓急之间,似不可不权其轻重也”。此时,咸丰帝仍然没有同意纳尔经额的意见,只对其批复“另有旨”(注:《清末教案》,第150页。)。 当时象纳尔经额这样主张变通之法的人还很少,也没有被咸丰帝所接受,因此清政府继续因太平天国战争而加强着对天主教会的猜疑和防范。

(二)

第二种:在1861年辛酉政变后,清政府因太平天国运动而对教会变得特别宽容和克制,政教关系有所缓和。

1856—1860年发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清政府与英法美俄四国分别签定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根据这些条约的规定,清政府废除原来对基督教会的有限弛禁政策,代之以宽容传教政策。尽快扑灭掉太平天国的火焰,稳住满清王朝风雨飘摇的统治已成了清政府压倒一切的大事。为此,慈禧等人不惜采用攘外必先安内之策,丢开华夷之变的旧意识,放弃和英法等国家在一些细小事务上的争论,借师助剿,聚集中外武装力量共同镇压太平天国。从此以后,同治朝的媚外政策代替了咸丰朝的排外政策。相应地,清政府在辛酉政变后不仅继续承认以宽容传教政策代替有限弛禁政策,而且在实际处理教会事务时对教会特别宽容和克制,总是尽量满足教会的要求,政教关系因此而有所缓和。这正是清政府新的媚外政策在教会领域的反映。众所周知,1860年签订的中法《北京条约》第六款是清政府宽容传教政策的代表。那么清政府该项政策又是如何确定的呢?1862年4月4日,总理衙门提交了一份关于教会事务的奏折。它主张由于太平天国大敌当前,清政府应该审时度势,对基督教会予以特别宽容和克制,尽量满足它们的要求。清政府批准了这份奏折,从而正式确立了在辛酉政变后,对基督教会特别宽容和克制的基本政策。这份奏折也因此显得特别重要。为清晰地看出辛酉政变后,太平天国战争对清政府教会政策的影响,本文将这份奏折全文转录于下:

“本衙门片奏云,此次具奏请旨饬下各省地方官办理法国传教士一折,实因上海为南省税务总汇之区。浙江宁波杭州失陷以来,上海有岌岌莫保之势。且其地为中外杂处,万一发逆暗与外国勾通,则上海必不能保。上海不保,则税项无出,军需不继,东南大局将不堪设想。况闻发逆制造战船,为纵横海上之计,更恐滋蔓之势,延及北洋三口。天津密迩京畿,万一再有变更,办理尤为棘手。该国明知中国多事,如所求不遂,难保不舍而从贼,以遂其谋。臣等再四思维,不能不借资于外国,以为保全上海之计。惟既欲资其兵力,即须设法牢笼,故于法国藉端挟制请保护传教人一事,略为俯就。然当其要挟之初,意望甚奢。经臣等善为婉导,许其奏明通行各省照办,该使始行允从。臣等亦知天主教系属异端,虽已开禁,仍当暗为防范。无如事势所迫,不能不因事制宜。两害相形,则取其轻。此臣等万不得已之苦衷,实非局外人所能共谅也。伏思外国协兵助剿,原非尽属可凭。现闻法国为上海保守地方,颇称得力。如果极力羁縻,则助剿纵未成功,而保卫可期其协力。上海能保,即税项为进剿之资。将来丑类扫平,海宇又安,控驭外国之权衡,亦可以操纵在我。彼时再为设法,则天主教之弊,亦可默化潜移,似亦酌量轻重,从权办理之法,于现在大局时势,不无裨益。所有臣等请旨饬下各省地方官保护传教士,以期羁縻法国,保全上海,委曲深衷,理合附片密陈。”(注:《教务教案档》第一辑,第15页。)

这道奏折将清政府在动荡时期对内政外交各种因素的权衡方法、取舍原则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中很容易看出太平天国运动对清政府教会政策的冲击、清政府对教会的真正认识和态度以及清政府此时的教会政策和其借师助剿、保全上海,进而保住全国的全局策略之间的关系。这道奏折被谕旨批准后,将其逐步推广,促使各地政府对基督教会更加宽容和退让。以下是两则贯彻这种政策的典型事例。

事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禁教前,直隶的正定、顺德两州有多处教堂。禁教期间,这些旧教产或被官府没收,或被私家侵占,或遭改建,或已圮毁。至咸丰年间,这些旧教产基本上都已无所寻找。根据中法《北京条约》第六条的规定,法国天主教会在1861年向两地官府提出索还旧教产。清政府规定,教会索还财产必须有真凭实据证明其确实是禁教前的旧教产。但法方索产清单上开列的72处旧教产,大多没有明确的证据。因此,两地官府拒绝了教会索产的要求。遭到拒绝后,教会提议既不能全还72处教产,也可在两地另择一二处宽大房屋相充。但两地官府依然不同意,为此双方展开了反复交涉。交涉无果,教会就将此事告至法国驻华公使哥士耆,请其出面相助。1861年9月(农历), 哥士耆开始为此事和总理衙门交涉。1862年4月13日, 奕提出:“现在既欲借外国之兵力帮同剿匪,而建言者又屡以此为请,则在我不能不许以一二事以示羁縻。所有正定府天主堂,臣等原拟另给他处,无如该处实无宽大房屋。倘力为驳斥,一时虽未必遽有他虞。但如该国寻出确切证据,必欲赔偿七十余处之多,彼时则更难于查还。现在事势至此,又欲资其协助,则此等事似未可稍事拘泥,致生枝节。且查该处自乾隆年间以后未及用,久已坍塌,即与空闲官地无异。臣等当即行知直隶总督,转饬正定府将此地查明交付去后。”(注:《清末教案》,第224页。)奕从宽容教会以讨好法国、 笼络法国与清政府共同镇压太平天国的角度考虑,不顾以前清政府关于归还旧教产的政策规定,断然解决了一场久拖未决的教会索产案。法国教会从中获取了一笔房地产,清政府以此“交与国之欢心”,找来了更多镇压太平天国的帮手。不仅如此,法国教会这次缺乏明确证据就争得了清政府的赔偿,势必助长教会以后在全国各地无根据地索取旧教产的风气,对今后的政教民教关系贻害甚大。

事例二:1862年3月17日, 江西南昌绅民拆毁了天主教会在南昌筷子巷的育婴堂、教堂和其他几十间教民的房屋,赶走了法国传教士罗安当。接着江西九江、抚州、湖南衡阳等地又连续发生教案。湘赣两省的民教矛盾变得尖锐起来。为平息江西的反教风潮,6月23日, 清政府特地谕令沈葆桢:“至天主教驰禁,原一时权宜之计,此时内患未平,岂容另生枝节?且该国在上海助剿逆匪,不得不暂示牢笼。所赖各地方大吏曲体朝廷不得已之苦心,当于羁縻之中,默寓防范之意,断不可操之过急,别构衅端,是为至要。”(注:《清末教案》,第241页。)

(三)

由以上论述可见,太平天国战争对清政府教会政策的影响和清政府的对外政策保持着一致。随着清政府对外政策在辛酉政变后的转折,这种影响亦可以辛酉政变分为前后两种。在政变前,咸丰帝既欲排斥外国势力来华,又不得不遵守既定的外交条约,总的态度倾向于排外。这时清政府对天主教会的政策是继承道光朝后期的有限弛禁政策,并力图以禁为主。太平天国战争爆发后,清政府愈发加强了对教会的猜疑和防范,政教关系由此更加紧张。当然,这种猜疑和防范被局限在有限弛禁政策的范围内,即以暗地防范为主,不触动教民的正常宗教生活。这种做法和当时既要守约,又想排外的对外政策相一致。辛酉政变后,清政府的对外政策发生重大转折,由排外转而媚外,以此笼络外人,借师助剿,镇压太平天国。清政府不仅在外交条约上承诺实行宽容传教,而且对教会的实际态度也特别地宽容和克制,政教关系也相对有所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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