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的取舍互补分析论文_周士诚

(山东建筑大学)

纵观人类历史,政治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而且是截然相反的两大类,即专制制度和民主制度。而早在几年前,孔子就发现了一条极其重要且具有普适性的规律,即过犹不及,提出了中庸的思想,几千年后,马克思也发现了这一规律,主张凡事都要坚持适度的原则。如果划一条线段,左端是专制制度,右端是民主制度,那么人类最理想的政治制度,就应该是居于二者之间的,既民主又专制的制度。

专制制度的弊端,在当今世界来看,想必无需赘言,而过于民主的制度,同样是不可取的。人类历史上,最民主的民主制度,莫过于古希腊中雅典的民主制度,笔者称其为最纯正的民主制度,可谓几乎是线段的右侧端点。现代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因其上议院和参议院的存在,并非是纯正的民主制度。雅典民主,是每一个雅典公民都享有的民主,是一种泛民主(因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其权利仅及于公民,而当今世界,一国的政治权利亦只及于公民,所以其他部分在此不作考虑,对后续论证确也不产生影响),这种民主使得每一个雅典公民都享有了对国家事务的决策权,亦及最高政治权力,而实际上,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决策权(非等同于政治权利),并非是一种正确的选择。人类历史已经证明,专制会导致一个国家走向灭亡,而正是雅典的纯正民主,才导致了雅典的灭亡。不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拥有对国家事务的决策权,不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本文中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指能够代表最大多人的利益和心声,在行使权力时能够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个人的私益,下同),不能令其决策,而虽能代表人民利益,却没有治国理政的知识和才能的人,同样不能令其决策,因为其并不具有管理好国家的可能,亦可导致多数人的暴政。对国家事务的决策权应当交由既能代表人民利益,同时又具有才能的人来行使。

我们用三种颜色来表示三类人,纯白色代表只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纯黑色代表只具有才能的人,黑白相间代表既能代表人民利益又具有才能的人。黑色的人更能反映专制,白色的人更能反映民主。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提出了哲人王政治的主张,即主张决策不应由白色人来进行,而应当由黑白相间色的人来进行,即具有才能又接近公正的哲人来担任王。但是柏拉图这一思想的缺陷在于,虽然决策者是哲人,但却是王,即由过于少数的人来进行决策,这是不可取的。哲人王在他成为王的时候确实是哲人,但是人总是前进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哲人王可能会变成一个纯黑色的人,也可能变成一个纯白色的人,尤其是权力只集中在少数人手上的时候。越接近右端的民主制度,越能保证拥有决策权的人是越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因为越民主的民主,越要求选举权的普遍性,要求尽可能最多甚至全部人来进行投票表决进行选举,要求尽可能多的人来管理国家事务,因此能够在这样的条件下胜出而被选中的人,必然是能够得到最大数人认可和支持的人,即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人。而能得到万众青睐的人并非一定是黑白相间的人,且随着民主的不断民主,白色所占据的部分会越来越多,最终在达到右侧端点时变成纯白。越接近左端的专制制度,越能保证拥有决策权的人是有才能的人,因为要想建立起稳固的专制的统治,就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来控制或影响人民,使人民信服和顺从,没有才能的人,即便掌握了权力,也终究会被有才能的人所推翻,建立起新的专制统治。专制之所以成为专制,就在于其权力的行使是为了统治者而非人民,因此越往左移,白色所占据的部分会越来越少,最终在达到左侧端点时变成纯黑。

政治权力的形成,是一个正金字塔的结构,从下至上,权力进行集中,最终从下部的人民的权力形成了上部的国家的权力。选举只能是一个从下至上的过程,将人民手中的权力逐步授予决策者。在这个金字塔之中,越停留在下部则决策者越多,越趋于民主,越停留于上部则决策者越少,越趋于专制,越往下的人,越白,越往上所最终留下的人,则越黑,而最优越的制度,应该是越趋于中间,通过一定轮次的选举,选择出尽可能黑白相间的人来进行决策,并保证一定的数量不至于过多或过少。在金字塔的上升过程中,越往下,越是白色要素的较量,越往上,则越是黑色要素的较量。越往下的被选举者,只有与选举者越熟悉,才越能代表选举者的利益,因此越白,而随着选举的往上进行,候选人之间愈发互不熟悉,因此要赢得他人的支持,便更多地需要依靠自己的才能,所以越黑。像这样通过一轮轮的选举,先淘汰掉纯黑色的人,再淘汰掉纯白色的人,最后留下黑色相间的人,并保证这些人的数量,方可达到最优越的制度。进行民主集中,在基层民主,在顶层专制,最终取中间部分。当今世界,最接近这一制度设计的,莫过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权力的拥有者的选拔上,通过乡县市省国五级选举,既保证了人大代表能够代表人民,又保证了人大代表的才能,使得最终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能够最大程度的变成黑白相间的人。但是这一制度,于前面论述得出的制度,亦存在差别,以下为表述方便将笔者上文论述得出的制度称为中间制度。第一,中间制度必须要求所有的决策者都是在多轮选举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样才能保证尽可能所有的决策者都是黑白相间的人,而我国只有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五轮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只经过了一轮选举。第二,在这个金字塔的形成和确立后,不应当有外部力量进行干预。第三,在前述过程中,也不应当受到内部力量的干预。越趋于专制则执政者期限越长,越趋于民主则执政者期限越短,最优越的政治制度必然是一个有任期的制度,这就决定了除第一届外,后续必然会有各届别的交替,而在换届选举的过程中,下一级选举不应当由换届前的上一级来进行管理,否则会对选举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1]吴志华,郝宇青.政治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01.01.

论文作者:周士诚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2月5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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