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内在关系--兼论党的基本纲领与最高纲领的关系_基本路线论文

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内在关系--兼论党的基本纲领与最高纲领的关系_基本路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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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569(2000)-01-0043-09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它是我们党根据当今时代特征和我国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开展“第二次革命”和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最重要、最根本的理论指导。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们要解决的首要和基本的问题,是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就是系统地初步回答这个问题的理论。党的理论,内容很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的一切反映世界发展规律的和已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原理,都是党的理论。但是,其中最主要的、第一位的、对当代中国实践起决定作用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唯其如此,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正是“党的基本理论”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一起,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的科学内涵。

这个基本理论发端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大因正式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而为它奠定了基础,十三大则进而勾画了它的层次和框架从而宣告它的大体形成。与上述过程相联系和交织,逐步形成了党在新时期的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与此同时,以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逐步确立了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陆续制定了相应的基本政策,从而实际上也就逐步形成了党的基本纲领。

这就是说,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深入研究和把握这种联系,有助于我们加深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科学体系,弄清楚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科学基础,增强贯彻执行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并为最终实现党的最高纲领而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

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历史问题的《决议》,在拨乱反正和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三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我们党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并把它的内容概括为十个主要点。这可以看作是党的基本理论的初始形态,它正处于酝酿和准备之中。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大《开幕词》中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进一步奠定了它的基础,但是作为理论,还不系统、不完备。其后经过十二届三中、六中、七中全会,分别从经济、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等各个方面,相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征、原则和要求,在内容上对它作了许多重要的补充。到了1987年的十三大,又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作了系统的总结,概括了十二个理论观点,指出这些观点构成了理论的轮廓,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我们前进的科学轨道,并且首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概念,从而表明党的基本理论已经初步形成。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坚决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与此同时,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且针对拨乱反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思潮,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意味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党在新时期的政治路线的基础。1987年,邓小平同志进而提出了“基本路线”的概念,阐述了它的主要内容,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的。”[1]同年党的十三大,据此对基本路线首次作了完整的表述,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从而表明党的基本路线的正式形成。

由上可见,十三大既是党的基本理论初步形成的标志,也是党的基本路线最终确立的标志。两者的形成过程大体上是同步的。十三大以后,基本理论又不断获得发展,特别是由于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论断,从而使这一理论进而形成为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与此相联系,基本路线的内涵也得到了丰富和发展,特别是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经济改革的目标,使改革开放这一基本点的内容有了新的升华。

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之间的内在联系是:

一方面,基本理论是基本路线的前提和基础,基本路线是在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

理论是向导,是指南,是基础,是决策的依据。工人阶级政党只有首先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才能制定正确的路线和策略。我们党的基本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正是由于它的指导,才会有被实践反复证明为正确可行的基本路线。这一指导作用蕴含在基本理论的整个体系中,而又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其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基本路线的确立确定了最根本的现实依据。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所以一波三折,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或者把现阶段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混同起来,用过渡时期的一套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来观察和处理现阶段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特别是否认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仍然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或者把现阶段与将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更高阶段等量齐观,在现在就来实行将来才能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急于求成,盲目求纯,陷入了超越阶段的空想主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总的来说,就是对外封闭,对内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领导我们党在重新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创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个理论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准确地确定了历史方位,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找到了前进的现实基础和出发点,从而为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政策提供了最根本的现实依据。所以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国以后的前三十年,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上和实践中发生的一些严重失误,归根到底都是由于脱离了这个实际;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二十年,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上和实践中取得的巨大成功,归根到底都是由于符合了这个实际。”[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基本理论的基石,也是基本路线的根本出发点和根本理论依据。这条基本路线就是“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其二,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论,为“一个中心”的确立奠定了最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党的政治路线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这条路线要保持正确,前提在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要有科学的认识,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说到底是以什么为中心,即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1956年党的八大曾经制定了一条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任务的正确的政治路线,可是后来被抛弃了,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政治路线。从理论上说,根子在于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的历史使命和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等基本原理,没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所以邓小平同志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没有完全搞清楚。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这就一针见血地点出了问题的症结之所在。有鉴于此,他在拨乱反正、总结历史经验的过程中,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更高一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我们的最高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制度,但是这需要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要在它的第一阶段牢固地打下物质基础。因此,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首要任务”、“主要任务”、“第一个任务”、“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为此就要一心一意地、“顽固”地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这就是他思考、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问题构造的思想和理论的基本逻辑。根据这个逻辑,他进而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正是这一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任务的理论,以彻底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回答了为什么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问题,为基本路线中“一个中心”的确立,奠定了最坚实的理论基础。

其三,社会主义建设政治保证论和社会主义发展动力与外部条件论,为“两个基本点”的确立,提供了最有力的理论支柱。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而艰巨事业,从政治上说,必须有坚定正确的努力方向,有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全党全国人民的统一意志和行动,作为根本保证。因此,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代表党中央郑重宣布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指出这是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其后,他一再重申这个基本立场。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他再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4]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他指出自由化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后果极其严重。反对自由化是长期的任务,要搞几十年。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要反对思想僵化。他指出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但是在目前的新形势下却都有新的意义。这就是说,四项基本原则既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保证,又要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获得新的时代内容。因此,不能以僵化的态度去对待它,在反对右的自由化倾向的同时,也要反对从“左”面来的对它的怀疑和动摇。而且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正是依据这一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的理论,我们党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列为基本路线中的一个基本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必须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党未能正确解决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对我国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始终停留在“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笼统抽象的认识上,而未能把它们、尤其是“又相矛盾”的一面加以深化和具体化,从而始终未能把体制改革的问题提到日程上来,相反,老是从改变和拔高生产关系上打主意做文章,希图以此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当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受挫时,则又强调“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希图从阶级斗争中找原因,谋出路,实际上还是把阶级斗争看作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是一个深刻的历史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口号的同时,进一步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对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作了深入的剖析,把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区分开来,肯定前者与生产力的发展是基本适应的,尖锐地指出基本制度建立后如何通过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就此发表了一系列极为深刻的见解,对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和重大意义、改革的性质和方向、改革的目标模式等问题,作了全面的充分的论述。与此相联系,* 还有一个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的问题。对此,邓小平同志也针对过去闭关锁国,关起门来搞建设而导致停滞、落后的历史教训,作了精辟、透彻的阐发。这样,也就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的理论。正是依据这个理论,我们党把坚持改革开放列为基本路线的另一个基本点。

另一方面,基本路线是基本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中介,是基本理论在政治上的落脚点。

理论是实践的向导和指南。但是,理论形态的东西要转化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党的基本理论要转化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需要经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个中间环节,即中介。没有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理论就只能停留在书本上和文献上,难于发挥它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因此,必须把基本路线作为基本理论在政治上的落脚点,通过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实现基本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基本路线是使基本理论付诸于实践的行动纲领,它为基本理论转化为现实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例如,只有通过基本路线,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它的历史任务的理论,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任务的理论,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的理论即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不致变成空洞抽象的理论条文和政治口号,而是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根本准则;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的理论,才能转化为改革开放的现实,使改革开放成为当代中国的基调和主旋律,成为“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5]。

因此,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基本理论,固然不可能形成基本路线;没有基本路线,也就不可能实现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既是基本理论的结晶,又是基本理论的核心内容和实践基本理论的根本保证,从而“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总纲”[6]。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这是对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的辩证关系的深刻阐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基本理论不动摇;坚持基本理论不动摇,应当集中表现在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

二、基本路线与基本纲领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总任务、总路线。它是指导一切方面工作的统帅全局、总揽全局的路线,是党的其他一切方针政策的总依据。十三大概括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这里,“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的总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的总政策。所以,党的基本路线也就是党的总目标和总政策。

党的基本纲领,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基本路线确立的上述总目标和总政策而制定的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它是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和深化,是由基本路线所决定,体现基本路线的要求,为实现基本路线服务的。相对于基本路线来说,它是较为具体的层次。但是,它又不同于党在各个具体工作领域的具体目标和政策,相对于这些具体的目标和政策来说,这又是比较高的层次,因为它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三大基本领域的“基本”目标和政策。

如果说,党的基本路线由十一届三中全会奠定基础,到十三大最终形成,历时九年;那么,党的基本纲领则是发端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十五大上正式提出,历时近二十年,这一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届七中全会,是积极酝酿和奠定基础的阶段。主要表现在:

一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地揭示了我国原有经济、政治体制的严重弊端,号召改革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强调必须发扬民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等等。这些,实际上是基本纲领思想的前奏。

二是1979年叶剑英同志庆祝建国三十周年的讲话,提出我们要在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出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可以看作是基本纲领思想的最初概括和表述。

三是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历史问题的《决议》概括的十个“主要点”,为后来基本纲领的形成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尤其是它指出的经济上,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以及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政治上,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在思想文化上,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要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等等,这些都为基本纲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是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等重要论断;1986年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精神文明问题的《决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提出培育“四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以及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1987年十二届七中全会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且设计了改革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这些,又为基本纲领的形成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第二个阶段,从十三大到建党七十周年,是充实丰富和初具雏形的阶段。主要表现在:

一是1987年的十三大报告,在系统阐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完整表述党的基本路线之后,提出了六条“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其中指出在所有制和分配上,社会主义社会并不要求纯而又纯,绝对平均。在初级阶段,尤其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些规定,进一步丰富了基本纲领的思想。

二是1990年十三届七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对全党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取得的共识作了总结,概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二条原则。这十二条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轮廓”。因此,这实际上已是基本纲领的雏形了。

三是1991年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建党七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七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二条原则,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党的基本路线和这十二条原则,总起来说,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他并且从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的“基本要求”的角度,全面论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在每一方面的“基本要求”中,又具体指明了“必须”做什么,“不能”和“不允许”做什么。这是对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的十二条原则的更加精辟、确切的概括和提炼,实际上就是指明党的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在这里,党的基本纲领已经是呼之欲出了。

第三个阶段,从十四大到十五大,是继续完善和最终形成的阶段。主要表现在:

一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根据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精神,正式宣布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由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途径和核心所在,是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或“中国式”社会主义的突出表现和集中反映,所以这一决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是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决定》,又把这一改革目标具体化和系统化,勾画了新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至此,党的基本纲领实际上已宣告完全形成。

三是1997年的十五大报告,在总结十四大以来新鲜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根据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什么是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是必要的。接着,就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并且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正式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的科学概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史上,出现这一科学概念尚属首次。它的提出,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党的基本纲领是从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的角度,对“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问题所作的准确而简要的回答。它清晰地勾画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大厦的蓝图,深刻地展示了这座大厦的结构、框架和层次。它是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经过二十年的不懈探索和科学总结历史经验与新鲜经验而获得的又一理论成果,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升华。因此,它构成为邓小平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

(2)这个基本纲领是根据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制定的,是对基本路线的全面展开和深化。它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一套服务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相当完备的基本政策体系,从而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方向更为明确,道路和方法更为具体。有了这个基本纲领,基本路线也就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而绝不致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和政治原则上。

(3)一个政党能否制定正确的纲领,关系到这个党的生存和前途命运。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7]我们党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确立的、已被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提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的高度,反映了党在理论上和政治上的更加成熟。这一基本纲领的提出,将使全党全国人民在思想和行动上的团结统一,有了更为牢固的政治基础。同时,它必将极大地增强这些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宣示了它们的长期性、稳定性,从而提高全党为它们的全面贯彻落实而奋斗的自觉性、坚定性。这无疑为始终高举党的基本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保证。

(4)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并且为经济和政治服务。只有使三者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社会才能获得全面的进步和发展。党的基本纲领正是深刻反映了这一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它是由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而构成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有利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建设相互配合,协调发展,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全面的进步。

三、基本纲领与最高纲领

党的基本纲领的现实依据,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只能确立这样的基本纲领,而不能确立别样的基本纲领。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经历一百年,因此,这一基本纲领也至少坚持一百年不变。历史上那种脱离国情、超越阶段的错误,我们一定要引为鉴戒,决不可重蹈覆辙。

但是,在坚持这一基本纲领的同时,又不能忘记我们的最终目标和远大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不能忘记党的最高纲领。

我们党的纲领历来有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两部分。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始终不会变的。最低纲领则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形势和任务,而有所改变。在民主革命时期,党的最低纲领是实现新民主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最低纲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十五大提出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是党在现阶段的最低纲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犹如一篇完整的文章的上篇和下篇。只有先写好上篇,才能写好下篇,但是写好上篇目的是继续写好下篇。离开这个目的,不仅写不好上篇,而且将失去其本来的意义。因此,我们既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基本纲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又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为最终实现党的最高纲领而奋斗。

但是这些年来,共产主义理想,党的最高纲领,往往被淡化了,漠视了。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再来讲共产主义理想,就是“不合时宜”,就是“背时”,就是“落后于时代的潮流”。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首先,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讲共产主义理想,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

共产主义首先是一种运动,其次是一种社会制度。无论是共产主义运动还是共产主义制度,作为统帅和灵魂的东西,都是共产主义思想。“共产主义思想”是个大概念。共产主义学说,共产主义理想,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精神,共产主义风格等,都涵于其内,而以共产主义学说为基础,以共产主义理想为核心。

从共产主义作为一种运动来看。这个运动,从世界上开始出现共产党起就开始了。在我国,早在共产党成立以前,就有了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共产党成立以后,也就开始了这个运动。这个运动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现在已发展到建立起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运动之所以称为共产主义运动,在于它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体系为指导,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为理想和目的并为之奠定基础和创设条件的运动。今天,我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进行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与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紧密相联的,都是这个运动的一部分,都是这个运动在当前条件下的具体实践。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即是共产主义运动在现阶段的行动纲领。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主义的思想和实践,其实早已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我们每天的生活和工作都包含着共产主义,离不开共产主义。可见,在现阶段讲共产主义理想,无非是在共产主义运动中讲为共产主义而奋斗,这本来就是非常顺理成章、完全合乎逻辑的。

从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来看。共产主义社会是由两个阶段组成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在社会形态上是归属于共产主义的。当然,由于经济上成熟程度不同,以及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等的水准不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在科学上的差别是很明显的。但是,它们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在根本点上又是一致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在讲到社会主义社会时指出:“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8]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尽管有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还是公有制。在此意义上,“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我们之所以没有用这个名词,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对共产主义社会两个不同阶段的混淆,如同50年代后期曾经出现过的那样,而不是因为在理论上有什么虚弱或理亏的地方。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统一的共产主义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一个阶段,那么在这个阶段中讲共产主义理想,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

其次,认为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讲共产主义理想,也是没有根据的。

这里的关键是一定要弄清楚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性质。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以坚持四基基本原则为前提和政治保护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确保它们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发展前途,是第一位的问题。离开了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它们就会误入歧途。一般地搞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是资产阶级也能做的事情。共产党人的高明之处,在于把它们纳入社会主义的轨道,并且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设条件。

关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有过不少重要的论述。1980年,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1985年他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即席讲话,更是突出地讲了理想问题,强调“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从长远说,最终是过渡到共产主义”。他还说,“特别要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下两代,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同年,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他再次强调了理想的重要性: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

我们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也十分重视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的问题。1989年,江泽民同志在建国四十周年讲话中指出:“对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先进分子还要经常进行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同年,他在《为把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而斗争》的讲话中,提出了“要解决相当一部分共产党员思想入党的问题”,强调共产党员在执行现行政策,特别是在发展商品经济中,“决不能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有丝毫动摇,决不能忽视提高自己抵制剥削阶级思想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能力”。1995年,他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讲到结合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抓好几个教育时,指出“第一是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强调“对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为将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是我们最崇高的人生追求。没有这样的理想、信念,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讲共产主义理想,在贯彻党的基本纲领的同时牢记党的最高纲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决不是“背时”和“落后于时代的潮流”,恰恰相反,正是顺应时代发展之潮流,合乎历史演进之趋向,因此完全可以理直气壮,乃至大声疾呼。二十年前,针对有人批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庄严革命口号的怪现象,邓小平同志强调“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他还尖锐地指出,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坚持用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指导整个工作,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有人居然对这些庄严的革命口号进行“批判”,“每一个有党性、有革命性的共产党员,难道能够容忍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吗?”[9]这番话不啻是暮鼓晨钟,振聋发聩,值得我们深长思之。

总之,正如十五大报告所说的:“我们现在的努力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前进的,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必须按照十五大的要求,正确认识党的基本纲领与最高纲领的关系,做一个既胸怀大志、目光深远,又脚踏实地、立足当前的政治上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者。

收稿日期:199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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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内在关系--兼论党的基本纲领与最高纲领的关系_基本路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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