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改革(二)_社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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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教育改革和战后教育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教育改革

日本自1945年8月28日起被美军占领,至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对日媾和条约》生效,恢复独立国地位,历时6年8个月。这6月8个月的教育在占领军总司令部(GHQ)和GHQ所属的“民间情报教育局(Civil Information Education简称CIE)”的指示和监督下,进行了彻底的改革,这就是日本教育第二次重大的、带根本性的教育改革。

1946年元旦,裕仁天皇发表了《人间宣言》,否认把天皇当作“现御神”,把日本民族看成高于其他民族,进而负有统治全世界使命的空想概念。(22)1946年11月5日公布了《日本国宪法》。这是包括放弃战争在内的新宪法。《日本国宪法》第1条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新宪法第65和66条规定:“行政属于内阁”,“内阁行使行政权,对国会负连带责任。”(23)

1945年(昭和20年)10月到12月底,占领军总司令部给日本政府发出的关于教育方面的指令主要有下面几件:

1.《关于日本教育制度的政策》的备忘录(1945年10月10日)。主要内容是:“禁止普及军国主义的和极端的国家主义的思想,废除军事教育学校和军事训练。”(24)

2.《关于日本教育制度管理的指令》(1945年10月22日)。主要内容是:

(1)对全部教学内容进行审查,据此进行修改、取缔;

(2)对所有教育工作者进行审查,据此决定留任、辞退或再教育等;

(3)对教育资料进行审查,据此进行修改、取缔;

(4)文部省要设立与总司令部有关局相联系的机构,发布根据指令写的报告。

3.关于教育工作者资格的指令(1945年10月30日)。主要内容是:

(1)在教育工作者中,凡持有军国主义、极端国家主义观点的人,或反对占领军的目的、政策的人,要全部立即免职;

(2)审查现有教师和教育官员,以及将来想从事这类工作的人,为了解除或承认某人的任职资格,文部省要设管理机构,审定上述人员的资格。

4.关于国家神道的指令(1945年12月15日)。主要内容是:

(1)政府、府县、市町村及公务员不得以公的身份保护或传播神道;

(2)不得向神道向神社提供公款或建立公的或特殊的关系。

5.关于中止修身、国史、地理科的指令(1945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是:

(1)立即中止修身、国史、地理课程。主即废除指示上述课程教学法的法令、规定等;

(2)回收与(1)有关的教科书和教师参考书;

(3)文部省要作出已中止课程的代行计划,提交总司令部。(25)

遵照上述指令,日本政府采取了相应措施,如进行了教师资格审查,修身等科教科书的回收和销毁,有些教科书因当时无力新编和无力印刷,只把其中宣传军国主义等内容用墨涂掉,暂时给学生使用,这就是所谓“墨涂教科书”。

1946年3月,美国派来了“美国教育使节团”,对日本的教育进行了考察,3月31日使节团向占领军司令部提出了考察报告书,4月7日占领军司令部公布了这个报告书。报告书中提出了下列主要内容:教育目的要重视个性发展;编制课程要以学习者的兴趣、经验和能力为根据;废止教科书国定制;建立民选的教育委员会制度;初等和中等教育学制确定为六三三制,男女同班;义务教育延长到9年,取消学费;高等教育不是为一部分尖子设立的教育机构,而应是为多数人提供受教育机会的机构。(26)

根据美国教育使节团的报告书所提出的观点和要求,日本政府制定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于1947年3月31日颁布实施。

《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出和平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第1条);全体国民均应享有按其能力受教育的平等机会(第3条);国民负有使自己扶养的子女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机会(第4条);确认男女同校受教育的原则(第5条);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开设的学校不得为特定的宗教进行宗教教育和其他宗教活动(第9条)。(27)

《学校教育法》分为“总则”、“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专修学校”、“其他细则”、“罚则”等九章,以及“附则”。在有关各级各类学校的规定中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目的”和“教育目标”、“修业年限”、“确定“学科和课程”的原则和办法,以及设置某类学校有关的重大事项。例如第二章小学的目的是:小学以适应儿童的身心发育成长,实施初等普通教育为目的”(第17条)。“教育目标”有8项:①基于学校内外社会生活的经验,教育学生正确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培养学生具有同心协力和自主、自律的精神;②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乡土和国家的现状及传统,并进而培养国际协调合作的精神;③培养学生对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生产等方面具有基本的理解并掌握基本的技能;④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使用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数量关系的能力;⑤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处理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数量关系的能力;⑥培养学生科学地观察和处理日常生活中自然现象的能力;⑦培养学生健康、安全地幸福生活所必需的习惯,并力求使其身心得到协调的发展;⑧培养学生对于能使生活明朗快活、丰富充实的音乐、美术、文艺等具有基本的理解和技能(第18条)(28)。“附则”中,关于战时颁布的法律和敕令,如国民学校令、中等学校令、关于国立综合大学等名誉教授的敕令等,予以废止(第94条)(29)。

关于课程的编制,美国教育使节团报告书中曾提出如下要求:①要依据现代教育理论;②不要只进行知识体系的传授,而应从儿童、学生的兴趣出发;③要民主,教学内容要避免划一的、一统性的;④要给教师自由选择教育内容的权力;⑤课程编制要在文部省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下进行;⑥教师用书的出版发行只起引导、启发的作用;⑦要联系教育心理的基础和地区社会生活进行研究。CIE向文部省发出了按上述要示编制课程的指示。1947年(昭和22年),文部省编制的、CIE认可的学习指导要领一般篇(试行草案)和学习指导要领学科篇(试行草案)出版。

一般篇由序论、第一章教育的一般目标、第二儿童的生活、第三章学科课程、第四章一般的教学方法、第五章学习成果考察几部分构成,在学科课程这一章中,安排了哪个年级学习哪些课程,按年级分配学科和学科内容。各学校在编制课程时都考虑到本校、本地区儿童的生活。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改革。小学的学科和科目有:国语、社会、算数、理科、音乐、图画手工、家庭、体育、自由研究9个。这次编制课程的特点之一就是取消了战前的修身、公民、历史、地理、设置了“社会科”。

1951年(昭和26年)文部省修改和补充了“学习指导要领(试行草案)”以“学习指导要领(试行方案)”的名称颂布施行。这个“试行方案”将“学科课程”改名为“教育课程”,它的定义是“在学校指导下,儿童、学生接受教育的各种经历和各种活动的整体”。美国教育使节团报告书提出编制课程的要求,首先是“要依据现代教育理论”。报告书指的理论主要是杜威的教育理论。杜威反对传统的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的教育。他认为教育即生活,即生长,即经验的改造。他自称他的教育哲学是经验主义的教育哲学。他认为学校科目相互联系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他用“儿童中心”取代“教师中心”和“知识中心”。在教学上他主张“做中学”,他用设计教学法来实践他的理论。美国占领日本期间,杜威的教育理论被大量地介绍日本教育界。1947年学习指导要领(试行草案)颁布后的第二年,教育界成立了核心课程联盟,通过核心课程把有关的课程综合组织在一起。1951年颁布的学习指导要领(试行方案)即带有浓厚的经验主义色彩,强调各学科间的综合性,以儿童的生活经验为中心。学科分为4个领域即:以培养学习技能为主的必要学科“语文”和“算数”,以增加对社会、自然的阅历、为培养解决问题打基础为主的“社会”和“理科”,以培养创作、表现能力为主的“音乐”、“图画手工”、“家庭”,以保持和增进健康为主的“体育”。

在实际教学中引入了所谓“生活单元学习”的教学方法。据1950年(昭和25年)国立教育研究所进行的“全国小、中学教育课程调查”,国语、算数、数学、社会、理科的“单元学习”实施状况如下表:(下页)

由上表可以看出,引入“单元学习”的这几门主要课程都占一半以上。因此,日本教育界大都认为美军占领时期的课程和教学属于经验主义这一类型。

(二)战后教育

6年8个月中进行了第二次重大的教育改革。第二次教育改革在非军国主义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使得日本教育有了一个新的开端。但在以后的40多年中,为了适应恢复经济和经济高涨的需要,教育仍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由于改革的方向已明,进一步的改革主要是教学内容的改革,具体表现就是学习指导要领(以下简称“指导要领”)的改订。指导要领的改订大体10年左右一次,具体说,小学和初中改订了5次,高中改订了6次。详见下表:

○中的数学是指第几次改订。

每次改订的原因和内容大体如下:

1.50年代的改订

1951年指导要领(试行方案)是对1947年指导要领(试行草案)的补充和完善,编制课程的指导思想两者一样的,都是经验主义。

1955年(昭和30年)初,文部省以及国立教育研究所、日本教育工会分别对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基础学力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都认为学生的基础学力下降。下降的原因是由于经验主义的课程不能给予学生系统的基础知识。另外,当时很多青少年流落街头,行为不端,社会也要求改变由于战败出现的颓废面貌,提高跟独立国地位相符的国民自觉性。更为重要的是,当时日本要恢复和发展经济,振兴产业和科学技术,需要充实科学技术教育,议会1953年(昭和28年)8月8日通过了《理科教育振兴法》。由于上述原因,1951年的学习指导要领(试行方案)必须修改。

这次修改把小学、初中、高中分开,1955年颁发了高中的指导要领,而且明确指出指导要领不像美军占领时期那样,只作为教师的“指导参考资料”, 是确定了作为“学校教育课程编制的基准”的法规的性质。

1958年改订了小学和初中的指导要领,1960年又改订了高中的指导要领。它们的特点是:重视科学技术知识系统的学习,改变以儿童为中心的课程设置和“生活单元学习”的学习方法,可以说这次改变是把经验主义、儿童中心的课程改为以学科或者知识为中心的课程。

2.60年代的改订

日本自1954年制订经济自立五年计划以后,经济发展很快,原估计这个计划增长率为5%,到1959年实际增长率约达16%。1960年池田内阁制订了国民收入倍增的计划,期望在今后10年间,国民收入增加1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是要实施各项经济政策,二是要开发人的能力,开发人的能力,从长期效益来看,最重要的政策是“普及中等教育”;从短期效益来看,最重要的政策是对已就业者进行再教育和再培训。中小学教育方面,要加强科学技术教育,充实教学设备;普通理科教育和职业高中,要把重点放在让学生掌握基础的科学知识和基础的专业知识及提高应用能力。(30)

1957年苏联人造卫星上天,给美国社会极大的震动,政府决策者、科学家、教育家都认为美苏之间导弹的差距,根本在于普通基础教育的差距,第二年即1958年,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大会通过了《1958年国防教育法》。(31)这个法律的“总则”宣告:“国家的安全需要最充分地开发全国男女青年的脑力资源和技术技能。目前的紧急状况要求提供更多的且更适当的教育机会。本国的国防有赖于掌握由复杂的科学原理发展起来的现代技术,也有赖于发现和发展新原理、新技术和新知识。我们必须加强努力去发现和教育我们国家更多的人才。”在第三编专门提出:“为加强自然科学、数学、现代外语和其他重要科目的教学而提供财政援助。”在舆论和财政和支持下,美国自然科学、数学的课程改革,蓬勃地开展起来。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布鲁纳提出的学科结构论。他说:“不论我们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所谓基本结构是以科学的基本概念为核心,设计一个新的学科结构。根据布鲁纳的理论,美国出版了多种中小学的自然科学和数学教材。(32)美国的改革影响很多国家,也影响日本。美国的这次改革是把课程作为一个整体,包括目标、内容、实验、教学法、评价这样一个系统。这种观点和作法,同样对其他国家的课程开发起到很大影响。

日本1968年颁布的小学指导要领,1969年的初中指导要领,1970年的高中指导要领的改订,就是在上述国内外形势影响下进行的。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数学、自然科学的课程、教材中吸收许多新的概念。

3.70年代的改订

美国以布鲁纳的“学科结构论”为指导的数学、自然科学课程的改革,60年代虽然风行一时,到70年代受到冷遇,主要原因是按照“学科结构论”设置的课程和编写的教材过于抽象,联系实际的内容删去过多,相当多的学生不能接受。于是在美国掀起了“回到基础”运动。SMSG数学停止试验和发行,其他教材也都降低。日本1977年小学、初中指导要领的改订,1978年高中指导要领的改订,是否也受到美国“回到基础”的影响呢?日本教育界人士的看法是:日本60年代的数理教材,因为增加内容,产生了有些学生消化不良的情况,但不像美国的新教材那样,遭到激烈的批评和反对。这次指导要领的改订是从全局,而不是只从某一课程内容的增减来考虑的。新指导要领不是消极地解决消化不良的问题,而是要积极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广泛地加强学生综合性的基础学力。

这次指导要领的改订,还着重考虑到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的升学率1979年已达到94%,学校、家庭都出现了过热的升学现象,给初等、中等教育带来许多问题,如学生学习欲衰退、学习内容不消化、青少年的非法行为增加等。如何改变这种状况,1976年(昭和51年)12月课程审议会对文部大臣“关于课程基准的改善”的咨询给予了回答,其中提出的改善的方向如下:

日本高中必修课改订前后的比较

今后,在学校教育中必须更加强调培养具有丰富人性的儿童和学生。为此,要使每个儿童、学生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有创造性的智力和技能,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和自律精神,具有自然、爱人类的丰富情操和正确的勤劳观,有社会连带意识和奉献精神,努力锻炼,有强健的体魄,培养出爱家庭、爱乡土、爱祖国、并在国际社会中得到信赖和尊敬的日本人。

为了体现上述方向,在课程内容和课程设置以及必修和选修的比重上作了相当大的调整。在课程内容方面,要使儿童、学生掌握最基本的东西,从小学到高中作统一考虑,有些抽象繁难的内容,或者删去,或者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学习,在课程设置方面,规定了新的必修课程,减少必修课程必须获得的学分(高中)或学时(小学初中)。以高中为例,国语、社会、数学、理科,改订前必修学分是31学分,改订后是16学分。这样学生有更多的可能选修适应自己的个性和发展方向的课程。必修学会少了,是否会降低以后所学专业的基础课水平呢?不会,以准备学习理科专业学生的数学基础水平为例,改订前学完全部数学课程,必修加选修是16学会。改订后,这些学生修完必修的《数学Ⅰ》(4)(学会数,下同),加上选修的《代数几何》(3),《基础解析》(3),《微分积分》(3),《概率统计》(3),加起来也是16学分。

这个时期的课程,日本教育界称之为“人间课程”,即以培养人为中心的课程。日本学者武村重和曾将自二次大战后到80年代初期,日本的课程基本模式制成一张示意图,许多日本学者同意他在图中表达的观点,现将这张图转录如下,供参考。

课程的基本模式(引自武村重和“课程构成的发展及其背景”《理科教育》1982年8月,东洋馆出版)

注释:

(22)(23)(24)分别引自赵建民等主编《日本通史》第333、336-337、334页。

(25)2-5条指令见奥田真丈监修生江义男等编集《教科教育百年史》第四部第二篇第一章《战后教育改革的起点》。

(26)参见《教科教育百年史》第四部第二篇第一章“美国的占领政策”和《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第38页):《第一次美国教育使节团报告书》。

(27)《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第51-53页。

(28)(29)《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第56-57、74页。

(30)参见:日本经济审议会:《按照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制定长期教育计划的报告》,见《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第185-203页。

(31)见瞿葆奎主编马骥雄选编:《教育学文集——美国教育改革》第117-139页。

(32)如普通学校教学研究组(简称SMSG)编的中学数学,物理科学教学委员会(简称PSSC)编的高中物理,化学教材研究会(CHEM Stady)编的高中化学,生物科学课程研究会(简称BSCS)编的高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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