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探讨综述_收入差距论文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探讨综述_收入差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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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个人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在收入普遍有所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正在逐步拉大,这一事实已经引起广泛的关注。人们不仅注意到了差距扩大的程度,而且研究了形成差距的原因,进而寻求缩小收入差距的途径。

一、个人收入差距正在拉大

1.城市与农村的个人收入差距正在扩大。

在我国,城市居民一直比农村居民收入高,因此,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持续扩大。1978年,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134 元,城镇居民收入为316元,两者之比为1:2.37。1984年,农民人均收入增加到355.3元,城镇居民则为553.4元,两者之比缩小到1:1.56, 城乡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最小程度。可是,1985年后,一度被缩小了的差距又逐渐扩大。到1988年,农村与城镇人均收入之比扩大到1:2.05。1992年达1:2.33,基本上恢复到改革前的1978年的水平。1994年扩大到1:2.6,农村人均收入为1221元,城镇则为3179元,差距比改革前的1978年还大。如果考虑到物价涨幅和城镇职工的工资外收入,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就一定要大得多。〔1〕

2.城镇居民个人收入差距扩大。

按户统计的人均生活费收入差距迅速拉大。1987年,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最高的10%与生活费收入最低的10%户人均收入比例为3.01 :1,1993年为3.81:1。同期绝对收入额的差距由1987年的1055 元扩大到1993年的3316元。不同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1991年, 居民收入水平最高地区(广东)是最低地区(河南)的2.15 倍, 1993年,收入最高地区(广东)是最低地区(吉林)的2.5倍。 绝对差额由1991年的1358元扩大到1993年的2565元。〔2〕

国家统计局1994年的统计表明,全国约有占城镇居民总数的5 %的1250万城镇居民处于相对贫困状况,他们的收入低于全国城镇居民月人均160元基本生活消费水平。这些人尽管节衣缩食,仍然收不抵支, 许多人甚至连新鲜蔬菜也不敢多买一点。对此,有人打了这样一个比喻,前些年贫富者的收入增长是龟兔赛跑,一快一慢形成了距离,但都是向前;而现在的贫富之间则是两匹马背向而驰,一个向前,一个向后,差距自然越来越大。〔3〕

3.全国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明显拉大。

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拉大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一个企业内部,收入过高的有两种人,一种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另一种是部分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员和产品推销员,靠吃回扣和推销提成获取高收入。二是在同行业的两个单位之间,工资收入差距扩大到几倍以上的现象已屡见不鲜。三是行业之间工资收入差距也在拉大。作为主导产业的工业的平均工资相对较低,作为第三产业的运输、邮电、金融、保险等行业平均工资相对上升。四是地区之间工资差距拉大也很明显。全国各地区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1985年为1.38(广东):1(安徽),1990年为1.63 (广东):1(江西),1994年扩大到2.18(上海):1(江西)。〔4〕

4.中国的贫富差距从地域上看,表现为东、中、西部的差距。

1993年,东、中、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之比由1992年的1: 0.69:0.66扩大为1:0.66:0.54。1993年,东、中、 西部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分别为2879元、1886.8元和2045.1元,差距比1992年有所扩大。从县份上看,90%的贫困县集中在中西部地区,80%的贫困人口集中在西部地区。〔5〕

总之,我国从1978年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收入差距不断上升,正处于倒U形的前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从1978 年的0.227增至1992年的0.310 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164增至1992年的0.200以上。 按国家统计局拟定的我国小康社会的生活标准,到2000年,上述基尼系数将分别达到0.35~0.40和0.26~0.30,即是说,在2000年之前,收入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6〕

二、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当前,收入差距拉大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原因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的同志认为,收入差距拉大,既有合理性因素,也有不合理性因素,应区别对待。合理性因素有:一,政策性因素。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是正确的路线选择。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同步富裕,这样便不可避免地出现收入上的差距。二,经济上的因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存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收入来源多样化,也就必然存在多种分配形式,人们的收入就不只是劳动收入,还有其他生产要素的收入。谁拥有这种要素多,所得收益也多,收入差距就拉开了。不合理因素有:权力资本化,以权谋私,有不少官员搞权钱交易;只讲对企业放权让利,不讲对厂长、经理的约束,造成少数企业的负责人挖国有财产,中饱私囊,成为暴富者;偷税、漏税、骗税;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假冒伪劣猖狂;从经济全局看,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直接影响着城乡收入水平。〔7〕

关于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有的同志归纳为七点。(1)农业投入少。从1979年到1992年,国家基建投资增加了4.8倍, 而农业基建投资仅增加1.1倍。由于农业投入少,生产条件得不到改善, 生产无法持续稳定发展,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长。(2)工业对农业的占有。1990年至1992年三年,通过剪刀差的形式由农业转入工业的资金分别为969亿元、1350亿元、1647亿元, 从农业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与国家财政支出资金差额看,三年间农业净流出资金分别达747亿元、1107亿元和1378亿元。从1988年至1993年, 由于农村工业品的价格指数远远高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村居民在此期间的价格变动中,由净得收入变为净失收入,净损失约为1000亿元,这种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3)农业政策落实不到位。 近几年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业、保护农业的政策,但落实效果并不十分理想。(4)农业生产劳动率增长缓慢。据测算, 农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幅度,1978年至1984年为5.8%,1989年后降为1.5%以下。(5)农业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生产费用支出大幅上涨,农业比较利益下降。(6)乡镇企业发展不平衡,经济效率提高慢。(7)城镇居民的不合理收入增长过快。〔8〕

有的同志认为,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最根本原因是一定社会发展水平所对应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1985年以前,国家大幅度提高了部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降低了农副产品统购销比重,相对减少了由农村为城市工业提供的积累,可供农村居民分配的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大幅度增加。二元结构系数趋于缩小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迅速发展,比较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农产品边际生产能力下降,农业比较劳动的增长速度慢于城市比较劳动的增长,结果二元结构系数重新扩大。与此同时,由于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和占其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的增长速度趋缓,也助长了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9〕

有的同志提出,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现实而言,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进一步拉大了个人收入分配上的差距。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不仅仅取决于企业职工的劳动的质和量,而且也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资金占有和利用状况等因素。这样,不同的劳动者尽管付出了相同的劳动的质和量,但是由于他们各自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占有和利用状况上的差别,他们个人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可能是很大的。这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使实行按劳分配,也难以避免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相对拉大。〔10〕

有的同志认为,国家宏观调控不力,二次分配不合理引起收入差距拉大。如地区及行业投资机会不均等而引起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进而导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个人收入差距。〔11〕

有的同志提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与居民的思想观念比较陈旧有关。有些城镇的待业率不断上升,但许多市民宁愿待业也不愿到各行业中的苦、脏、累、险岗位上去工作,而这些岗位所需要大量人员,只能靠涌入城镇的大量非城镇人口来补充。〔12〕

有的同志提出,国有资产、资源向个人流失,而且主要被少数人侵吞,是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原因。据估计,1982年至1993年,国有资产流失达六千到八千亿元,大部分直接间接流入个人手中。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配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搞创收,不仅个人收入膨胀,而且扰乱了分配秩序,加剧了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别和矛盾,甚至使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也徒有虚名。〔13〕

三、收入差距扩大是否会导致两极分化

(一)如何衡量贫富差距

一个国家贫富差距的大小,国际通行的是以基尼系数为标准来衡量。基尼系数介于0与1之间,它的数值越小,就越接近收入分配的平均水平;反之,它的数值越大,则收入分配越不平均。一般讲,基尼系数小于0.2—0.3之间,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基本合理;0.4—0.5表示差距拉大;0.5以上表示差距悬殊。有关资料表明,1978年—1990 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从0.185上升到0.310,〔14〕到1992年,城乡居民合计收入的基尼系数已上升到0.4左右。〔15〕

国际上通行的另一种方法是测算五等份收入层的收入比例。通行的作法是按照年收入水平的高低,将人口分为五等份,然后通过计算各占20%收入层的年收入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度量收入差距。

有人提出了表明贫富差距的度是否合理的几种标准。以下情况表明贫富差距趋向合理:(1)富翁阶层的收入在国民收入可用作个人分配部分中所占的比例不变或减小,其人数在社会成员中所占的比例增大;(2)富翁阶层人数比例和收入比例同时增大, 但增大幅度前者高于后者,或二者同时减少,但减少幅度后者高于前者。以下情况表明贫富差距不断拉大:(1)富翁阶层人数在社会成员中所占比例不变, 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可用作个人分配部分中所占比例增大;(2)富翁阶层收入在国民收入可用作个人分配部分中所占比例不变,而人数比例反而减小;(3)富翁阶层人数在社会成员中所占比例和在国民收入中可用作个人分配部分中所占比例同时增大,但前者增加比例小于后者,或二者同时减小,但前者减小比例大于后者。以下情况则表明贫富差距迅速拉大,有两极分化的明显趋势,即富翁阶层在社会成员中所占比例不断减小,而其收入在国民收入可用作个人分配部分中所占比例反而不断增加。〔16〕

(二)收入差距过大是否会导致两极分化

当前收入差距拉大,是否会导致两极分化,对此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还未出现两极分化。“收入差距”所体现的是某段时期居民在获得收入数量上所存在的差别,它表示某段时期的收入数量;“两极分化”所体现的却是居民在占有财富状况上所呈现的巨大差别,它表示某个时点的财富状况。依此,简单地在收入差距与两极分化之间划等号是不恰当的。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两极分化”是有特定含义的,判断是否出现两极分化,至少有两条标准:其一,是否产生两个具有相当规模的“极端”阶层,即凭借财产而占有更多社会财富的阶层与凭借劳动而占有较少社会财富的阶层,尤其是前者的数量要达到一定规模;其二,是否在占有社会财富上呈现“两极”趋势,即财产所有者所占有的社会财富越来越多,而劳动者所占有的社会财富则相对减少。如果上述两条标准能够成立,那么,对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否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就要进行具体分析。首先,从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源看,如果高收入者主要凭借占有资本或财产而获取高额收入,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两极分化”的产生就构成同一行为的两种表现;如果高收入者主要凭借创造性的劳动而获取高收入,收入差距的扩大并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从我国目前高收入阶层的构成看,直接通过资本或财产的私人占有而获得巨额收入的私营企业主,在高收入者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很大,相当数量的高收入者是通过个体劳动及就业于非国有单位而获得较高的收入。在我国产生“两极分化”的真正危险来自公有财产“蛀虫”的数量及其“吞蚀”规模的扩大。其次,从收入差距扩大的结果看,倘若高收入者将其收入主要用以资本积累,收入差距的扩大就成为“两极分化”产生的温床,倘若高收入者将其收入主要用于消费支出而非资本积累,收入差距再大,也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从当前的状况看,我国的高收入者通常将其收入的很大部分用以消费性支出。至于高收入向资本的转化,目前尚未构成高收入者的主体性选择行为。〔17〕

另一种观点认为,“两极分化”问题在我国已初见端倪。在我国的居民储蓄中,25%高收入阶层占有75%的存款额。从理论上讲,在没有国家外力的作用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因为,(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要遵循价值规律、 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利益导向规律。在这几个规律的共同作用下,若没有外力的影响,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必然会按竞争力量的大小,向收入分配的高低两极逆向流动,拉开市场竞争主体的收入差距,产生“两极分化”。(2)由于劳动者个人的各方面素质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即使在同等竞争条件下,在相同的时间内,他们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不是相等的。既然要在分配政策中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效率优先原则,就不可能做到个人收入的绝对平等。(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人们的收入来源是多元化的,即使按劳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不可能很大的话,那么其他方面的收入来源将直接地、而且是大幅度地扩大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4)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收入的分配形式, 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分配政策是不相同的,从而决定了各个企业劳动者的收入必然有一个差距。(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在今后还将迅速发展。可以肯定,在我国出现一个规模不小的资本家阶层将是不遥远的事情,由此而引起的两极分化将更加明显。〔18〕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两极收入差距究竟高于多少倍才算“两极分化”,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国目前收入最高的10%人口的平均收入是最低的10%人口的平均收入的4.9倍。美国1/4上层家庭收入与1/4 下层家庭收入的贫富差别,1980年为6.38倍,1992年为7.9倍。我国的 “两极分化”的数量界限还没有社会共识的定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得出两点肯定性的判断:第一,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收入差距呈现了持续扩大的趋势;第二,从居民消费水平最高省份是最低省份的4.3倍,有100万人拥有百万财产与近一亿人的城乡贫困人口的反差来看,不能说没有出现收入差距悬殊的现象。〔19〕在当前的讨论中,大家形成了一种共识,即收入差距拉大,是不合理的。它带来一系列后果,不利于全国实现小康,不利于农业稳定发展,影响到工业品在农村的销售市场,成为城市一些产业不景气、企业停产半停产、产品滞销的重要原因,“民工潮”将更加严重,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20〕

四、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对策

1.必须确立与目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伦理的原则和目标,即第一,以兼顾三者利益为导向,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形式为辅的分配伦理原则。第二,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同时,在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分配上使处境最不利的人得到保障。第三,坚持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21〕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运用宏观调节政策,特别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协调地区经济之间发展,缩小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是至关重要的。一要政策倾斜,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快,同国家政策倾斜不无关系。随着东部地区发展,国家要实行政策转移,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使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互补,协调发展。二是国家要把有限资金进行重点投入,加强落后地区基础建设,为这些地区对外开放创造条件,广开致富之路。〔22〕

3.从现在起五年内,使农民的收入有一个较快的增长,要调整三方面的政策。第一,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继续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则是近期内提高农民收入的十分有效的政策措施。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政策,主要是指提高收购价格,使之接近市场价格,这对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十分明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降低农民采用新技术的代价。提高经济效益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农业技术进步要有一个有效的传递系统,当前最薄弱的就是推广体系。第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减少直接从事农业、尤其是减少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的数量,应是我国九十年代提高农民收入政策的关键环节。第三,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让农民分享农业生产之外的市场利益。(1)增加农业投入,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工农业比例协调发展。(2)让农民分享市场利益,通过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经济组织,使农民进入规模化大市场。(3)让农业补贴由消费者转向生产者。 实现农业补贴方向转变的途径,就是走向市场,将农产品价格管理制度改为政府间接调控下的统一市场价格模式,在此基础上对城市低收入阶层进行补贴。〔23〕

4.在我国加大调节收入差距的力度,既要借鉴国外行之有效的常规方式,也要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方式。具体就是在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福利体制的同时,尤其是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快收入货币化的进程。个人收入形态的二元化,一方面增大了衡量收入差距的难度,另一方面则掩盖了事实上的收入差距。只有解决收入比较的共同性基础,才能准确衡量与有效调节收入差距。二是积极倡导“劳动岗位致富”,使越来越多的工薪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而步入中等收入阶层。一旦中等收入阶层达到一定规模,就会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程度。三是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从体制上堵住凭借“事实上”占有国有资产而谋取各种非法收入的黑洞。〔24〕

5.改革税收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加强税收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和实行个人应税收入的申报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推行税务代理制,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25〕

6.国家应采取及时得力和适度的措施,逐步解决以下问题:(1)确保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2)防止国有资产、国家资金、 国家税收等的大量流失;(3)坚持个人收入的合法性、 公开性和相对公平性原则,解决分配不公问题;(4)积极有效地扶持20 %最低收入者求发展、奔富裕。〔26〕

7.正确处理社会各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也要防止各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悬殊问题,关键是按照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的原则,加快个人收入分配机制的改革,特别是加快劳动就业制度、人才市场等方面的改革,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必要的社会保护机制。〔27〕

8.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机制,为待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要根据市场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力需求的特点,积极发展职业介绍、职业技术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尤其是针对性强的就业培训,使待业人员能尽早就业。〔28〕

注释:

〔1〕〔8〕〔20〕易秋霖:《农民与城市人的收入水平正在拉大》,《北京青年报》95.11.27。

〔2 〕国家计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城镇居民个人收入总量增长形势分析》,《中国劳动科学》95.6。

〔3〕《个人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瞭望》95.44。

〔4〕丁根喜、童继宗:《工资增长与差距拉大》, 《经济参考报》95.2.25。

〔5〕邓伟志:《市场经济与贫富差别》,《中国市场经济报》95.8.2。

〔6〕李子奈等:《居民收入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分析》,《清华大学学报》94.11。

〔7〕肖云:《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个人收入分配中的差距》, 《实事求是》95.6。

〔9〕国家统计局课题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 《经济研究》94.12。

〔10〕顾海良:《怎样理解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现象》,《学习与研究》94.22。

〔11〕〔18〕张旭:《论分配制度改革面临的三个问题》,《理论探讨》95.1。

〔12〕李晓峰等:《内蒙古城镇居民收入现状分析及对策》,《经济社会》95.5。

〔13〕国家计委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中国城镇居民收入现状分析》,《中国市场经济报》95.1.24。

〔14〕李培林:《新时期阶级阶层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变化》,《中国社会科学》95.3。

〔15〕辛欣:《关于我国贫富分化问题观点综述》,《甘肃理论学刊》94.1。

〔16〕〔26〕邓家鹏:《正确把握贫富差距的度》,《开发研究》95.5。

〔17〕〔24〕高书生:《如何看待当前收入差距》,《经济日报》95.10.16。

〔19〕〔22〕张维达等:《理性认识收入差距扩大,积极探寻共同富裕途径》,《经济日报》95.6.19。

〔21〕刘光明:《经济运行中的分配理论刍议》,《北方论丛》95.3。

〔23〕朱希刚:《技术进步对农业增长的意义》,《经济学消息报》96.1.12。

〔25〕杨宜勇:《近期完善城镇居民收入宏观调节机制的建议》,《企业经济》95.5。

〔27〕邱晓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光明日报》95.11.8。

〔28〕王嘉伟:《低收入家庭生活现状和差异产生的原因》,《消费经济》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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