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生殖健康状况调查与分析&归国妇女与非移民妇女的比较研究_生育年龄论文

农村妇女生育与生殖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外出务工返乡妇女与未外出务工妇女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出务工论文,妇女论文,健康状况论文,农村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07)01-0015-07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已经达到12107万人,并且以每年500万-1000万的数量在递增。在跨省流动人口中,女性占到了47.2%,并且以15-35岁年龄段的青壮年妇女居多[1]。而这一年龄段的妇女正处于婚嫁生育的集中期,由于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类间,相对于居于农村的妇女而言,她们有着更为广阔的生育自由空间,加之新的生殖健康观念在短期内不能建立,这就使得她们在城市中成为了一个性病、艾滋病等的易感人群。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外出务工妇女的生育与生殖健康问题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调查背景

(一)文献回顾

关于人口迁移流动对妇女生育行为的影响,中外学者都进行了广泛深入研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即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会发生改变。国际上,莫斯顿认为,迁移流动有利于降低生育率[2];印度旁遮普邦的一项调查研究也表明,外出妇女年龄确实较为年轻,文化程度也相对较高,返迁妇女的生育率要低于未外出妇女[3]。受计划生育国策的影响,国内学者对于人口流动引发的生育问题的研究起步也比较早。20世纪80年代后期,许多学者已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基本结论有两个:一是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发生改变;二是农村外出人口处于管理的真空,可能会引发生育率失控的问题。而对于外出务工妇女的生殖健康,目前国内学者也日益重视,但是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生殖卫生与保健上,如有学者能过对北京和广州的调查发现,农村流动妇女与流入地区的妇女相比,生殖保健知识水平不高,得到的健康保健水平也明显偏低[4][5]。这说明,在同样的生活环境中,农村流动妇女在城市中是一个生殖保健水平较低的群体。而对于流动人口中的返乡妇女与从未外出妇女的生殖保健比较研究,也有学者通过对安徽和四川的调查,得出了外出对于农村妇女具有积极影响的结论[6]。然而,这些研究无论在分析指标和分析手段上都存在着一定差异,并不能全面反映目前非流动农村妇女、流动返乡妇女、流动在城妇女、城市妇女四组生育期妇女的生殖与生育健康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些妇女群体的生殖生育健康差异,特别是农村返乡外出妇女和未外出妇女的差异,我们进行了本研究。

(二)研究假设和调查对象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中,农村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农村妇女生活的变化更是突出,尤其反映在她们的婚育观念和生殖保健方法上。这种变化除了与农村体制改革、计划生育的实行相关,同时也与大量农村人口流动于城乡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外出务工的妇女在城市中居住一段时间后,会受到城市生活潜移默化的影响。逐渐适应城市居民的生育观念,如初育年龄提高,对男孩的偏好减少等。因此,本研究的基本假设是:外出务工会对妇女的生育观念、生殖系统保健态度产生一定影响,而且预期外出居住的时间越长,这种影响就越显著。

调查对象是调查时点正在农村的妇女,按照其是否外出务工分为两类:曾经外出务工的妇女和从未外出务工过的妇女。将“外出务工”这一概念界定为:曾经离开其户口所在地,到县城或县城以上更大的城市从事一个月或以上的非农业生产。

调查地点选在安徽省怀宁县,主要基于如下考虑:怀宁县地处安徽西南部,虽为农业大县,但人均耕地严重不足,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其差不多 90%的人口都居住在农村。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当地人口流动大大加强,且呈明显上升趋势。调查得知,该县外出打工的妇女绝大多数都会回到原居住地。这一方面为本调查提供了足够的调查对象,另一方面也可将调查对象局限在一个特定区域里,从而提高调查结果的效度。

(三)资料收集和分析

本调查于2005年7月-8月进行,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法。由于调查对象本身受教育水平的限制,调查采用入户发放和半结构式填答的方式,实际发放问卷95份,有效回收问卷90份。在深度访谈中,根据个案的典型性程度,采取非概率抽样的方式,入户访谈8个个案。在资料分析中,采用社会性别分析的方法,适当引入后结构主义语言社会学中关于社会性别话语理论和分析方法,同时注意横向把握当地妇女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本调查共收集有效数据98个。调查对象年龄分布在15-49岁之间,平均为29.01岁,其中23-35岁的占88.1%;已婚者9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95.9%;已生育者88人,占已婚妇女的93.6%;已婚者的初育年龄平均为23.06岁,绝大多数集中在21-24岁;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以下者72人,占73.5%;曾经外出和从未外出务工的被调查人数相当,分别为 54人和44人。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生育生殖状况是本次调查的核心概念之一。从操作层面上,将这一抽象概念具体分解为生育状况和生殖保健两个维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解为8个代表性指标。其中,为了更确切和深入地分析,在一些指标中还将外出务工妇女细分为三个群体,即“婚前外出务工”、“婚后初育前外出务工”、“初育后外出务工”。

(一)生育状况

生育状况的内容极为广泛,涉及到个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各个方面。在调查中,将生育状况进一步分解为初育年龄、生育地点、实际生育子女性别等4项指标。

1、初育年龄

在调查对象中,已生育妇女的初育平均年龄为 23.06岁,其中从未外出者为22.37岁,婚前外出者为 22.89岁,婚后初育前外出者为23.37岁,初育后外出者为21.62岁。如果按照外出前后的生育情况,事实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人群,即从未外出者、初育后外出者,他们属于生育未受外出务工影响的群体;婚前外出者和婚后初育前外出者则是受外出务工因素影响的群体。前一群体的平均年龄要小于后一群体的平均年龄,说明外出务工对生育年龄产生一定影响。而造成上述群体初育年龄差异的原因可以解释为,婚后初育前外出者由于外出务工推迟生育。婚前外出者有一部分是返乡结婚、生育的,这部分人与婚后初育外出者的最大差别是,在结婚与生育之间由于没有务工因素而间隔时间短,从而造成初育年龄较低。初育后外出者在四类人群中年龄最低,主要是由于它的结婚年龄与初育年龄都未受外出务工影响所致。从这一指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外出务工不仅影响结婚年龄而且也影响初育年龄;第二,在农村,年轻者外出务工的倾向较大,这可以从初育后外出的初育平均年龄要小于未外出务工者的初育平均年龄可以看出来;第三,在农村,先婚后育的基本时间顺序并未受到严重冲击,传统婚育观念并未受到冲击。

2、生育地点

从定量、定性数据了解到,绝大多数在外打工的女性在生育孩子时一般都回到家乡生育,在外地生育孩子的不足10%。不在外地生育孩子的主要原因是,外地的费用相对家乡要高得多,一般很少舍得花钱去医院生育。那些在家乡生育孩子的妇女也很少到当地医院生育,她们往往认为,只有难产了才到医院。通过对四类人群选择四类生育方式(见表1)对比分析发现,四类人群在生育地点和方式的选择上差别不大。未外出者与初育后外出者生育地点的选择,事实上都不受外出因素的影响。因此她们与婚前外出者和婚后、生育前外出者在选择地点上,都稍偏重于非医疗机构或非专业人员。但外出因素引发的差别并不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如果说外出务工可以明显提高外出者选择专业医疗机构或由专业人员接生的选择倾向,那么很难解释婚后、初育前外出者更多的人选择“接生婆/家里人”接生的这一现象。也就是说,无论外出与否对于生育地点的选择差别存在但差异程度不大。差异的不一致性又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费用因素对生育地点的影响。由于在调查时点,这一人群都是在农村,而且她们中很大一部分返乡是就为了生育,而返乡之后在费用的权衡上与未外出者基本是相同的,所以它们在选择生育地点时比未外出者和初育后外出者稍偏向于专业性机构和专业人员,但比重差别很小,而且也低于并不以主要以生育为目的返乡的“婚前外出者”选择专业机构与人员接生的比重。

3、实际生育子女性别比与实际生育子女数

在当前农村,重男轻女的现象仍比较严重。为了“延续香火”,人们会想尽办法生儿子。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农村的男女人口比例要高于城市,本调查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2000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9:1,而被调查对象生育男女的比例为1.364:1,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省实行头胎为女孩的间隔4年可生育二孩的政策,这并不会对性别比例产生实质影响,而仅会对生育数量产生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差异只能说明在该地区出生人口性别受人为因素影响比较大。

理论上讲,假定人们的生育偏好为男孩,在有条件生育二孩的政策下,如果没有人为性别选择,生二孩的人数与生一孩的人数比例应该相等,如果某人群出现二孩生育人数与一孩生育人数比例失衡,则有两种可能:或是没有生育性别偏好,或是人为性别选择明显。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未外出者与生育后外出者生育一孩与生育二孩比例相当,分别是45.2:45.6和 48.3:46.3,符合前面所说的规律,即偏好为生男孩且人为因素对生育性别的干预比较弱。而婚前外出生育者和婚后生育前外出生育者的生育一孩的比例出现明显变化,生一孩的人数比生育二孩的人数高于20多个百分点。这说明外出务工对于生育胎数产生明显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对于初婚后生育前外出的影响最为明显,这一群体中生育男女的比例失衡比较严重,达到了1.60:1。以上现象揭示出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在农村,性别偏好依然很浓厚,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存在;第二,外出务工对于生育性别和生育数量产生影响,有一部分人由于外出会在生育性别的观念上发生变化,而另一部分人却依然在性别观念上保留旧俗,特别是婚后外出者,外出不但没有改变他们的生育观念,而且为他们人为选择生育性别提供了条件。

(二)生殖保健

从理论上讲,生殖保健主要指通过预防和解决生殖健康方面的问题,达到一种完好的生殖健康状态。从操作层面上讲,可以将生殖保健分解为避孕节育、经期护理、妇科检查和性病与艾滋病预防4项指标。

1、避孕节育

(1)对避孕节育方法的认知

调查显示,农村妇女了解的避孕方法主要有:上环(96.5%)、女扎(92.6%)、口服药(62.4%)、男扎 (45.5%)。从未外出者、生育后外出者对于“医护人员控制型”的方法,如男扎、女扎、上环等的知晓程度稍高于生育前外出者;生育前外出者对于“自控型”避孕方法,如口服药、避孕套、外用药、安全期等方法的知晓程度远高于从未外出者和生育后外出者。

但总体而言,未婚者对于避孕方法的了解更少,而且也缺乏了解的渠道。调查采访中,刘某(21岁,初中,未婚)说道:“我们这般年纪的人和结婚的人在一起,一般都不谈论这些问题,回家来她们(指已婚妇女)讲计划生育,我们这些人从不参与,挺不好意思的。在外面打工时别人在谈,我们有时也听一听。”而相比之下,已婚女性由于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都有一些固定的渠道获取避孕方式。李某(35岁,初中,已婚,有一个儿子)在访谈时说“我们村里每个季度都组织我们这些在家的妇女将计划生育的事,安环、结扎呀,每个季度都是一样的。”

(2)获得避孕节育知识途径

调查显示,农村妇女获取避孕节育知识主要来自于乡村计生人员(60.4%)、广播电视(48.7%)、亲戚朋友(31.4%)、书报杂志(26.6%),从未外出者与外出者在避孕节育知识的获取渠道排序上没有显著差异。婚前外出者与平均水平相比,一个不同之处是书报杂志 (38.5%)排为第三位,这可能与婚前外出者的学历水平偏高,文字知识获取能力较强有关。外出者与从未外出者的一个差别就是多了一个从“外地计生人员或医生”获取知识的渠道,但这个比例很低,说明外出务工妇女通过打工所在地医护专业人员获取知识、享受医务服务的水平不高。

(3)避孕方法的认知程度

就安全期问题而言,能够准确地回答出在月经周期何时容易怀孕的妇女较少,仅占调查对象总数的 28.9%,绝大多数妇女对何时是安全期,何时最容易怀孕并不甚清楚。婚前外出妇女对安全期知识掌握程度比从未外出以及结婚后外出的妇女高,能够正确回答安全期知识的占到了近40%。

在婚前外出者当中,知道某些避孕方法有副作用的比例明显高于从未外出者和婚后外出者,这说明外出流动对妇女,特别是那些相对年轻的妇女,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避孕节育知识有着重要作用。但总的来说,了解副作用的人不多,约有40%的妇女在使用避孕节育方法时并不知道该避孕方法会有什么副作用。访谈中发现,多数人对避孕方法的副作用并不了解,很多时候是以讹传讹,使得人们对避孕方法产生一定的误解。“上环就像害病一样,身体不好,先害病,不适应,只好生二胎,扎掉算了。”(赵某,女,32岁,小学,已婚,有一儿一女)。

(4)目前使用的避孕方法

从调查来看,妇女仍然是避孕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女性采取避孕措施的高达到90%以上。同时,是否外出对妇女使用的避孕方法也有一定影响。总体上讲,农村妇女采用“医控型”避孕方法的比例较高,这与其对避孕方法的认知水平是一致的。从未外出务工者和生育后外出务工者采取女扎、上环的比例分别为 49.2%、42%和51.4%、44.1%,与前两人群相比,生育前外出者虽然主要采用女扎和上环两类“医控型”避孕方式,但上环的比例明显偏高,达到了60.9%,而且外出者使用避孕套、吃口服药等“自控型”方式的比例也比未外出者和生育后外出者的比例高。

农村妇女选择避孕方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但主要是考虑经济状况、是否便利,同时也受传统习惯的影响。生育后外出者认为最好的避孕方法为结扎的比例明显高于从未外出者,这与他们需要参加劳动,担心怀孕影响收入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结扎后的管理比较松,而上环或使用其他方法者的管理较为严格,并且需要定期向家乡寄回证明。许多妇女认为定期体检、定期寄回证明非常麻烦,不如结扎一劳永逸。访谈中,李某(女,31岁,高中,已婚,2个女儿)选择的避孕方式是女扎,尽管她认为其他一些避孕方式如上环和药用也许会更好,但她称:“结扎有五六年了,结扎以后腰有点疼。当时我也想过男扎,但这地方都是女扎,如果我强迫他去结扎,大家又是怎么看我。当时结扎上级有规定,也是自愿的。”由此可见,在计划生育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承担的责任仍明显多于男性。

2、经期护理

调查发现,妇女外出与否与使用卫生巾的情况正相关。外出过的妇女使用卫生巾的比例达到63.6%,远高于未外出人群34.2%。此外,婚前、婚后外出对经期使用卫生用品的影响更大,婚前外出人群使用卫生巾的比例明显高于婚后外出人群。.

另外,外出人群的卫生习惯也逐渐发生了转变。访谈中了解到,一些妇女在外出前的洗浴用品与家人是不分开的,但外出后洗浴用品逐渐与家人分开了。一位妇女在访谈中说:“(脸盆、毛巾)以前不是分开的,现在在外面看到别人都是分开用的,我们也分开了。”

3、妇科检查

被调查妇女多数(60.3%)没有参加过妇科检查,特别是从未外出者的比例更高。在不参加妇科检查主要原因中,认为“没有必要”的占60.6%%:“不好意思”的占14.2%,“收费高”的占12.2%。也就是说,农村妇女的妇检依次遇到三大障碍,一是意识,二是习俗,三是经济原因。调查还显示,外出过的妇女和未外出过的妇女,在不做妇检的原因上差异不大。

在接受过妇检的人群中,自己主动检查占多数,其中婚后外出者中主动检查的比例较高,占被调查婚后外出者的29.3%。这说明,婚后外出者由于检查的便利性和自身的实际需要,所以检查的比例会高一些。外出务工妇女在妇检时会受到雇主不同程度的影响。大多数工厂为工人妇检提供方便,条件较好的工厂还提供带薪妇检,鼓励妇女积极参加;但也有一些工厂会对妇女请假妇检扣薪的情况。

4、性病与艾滋病认知

从调查来看,农村妇女对性病、艾滋病的知识了解不足。总体来看,听说过性病、艾滋病的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67.2%和64%,外出者听说过的比例明显偏高。从获得性病、艾滋病知识的途径来看,绝大多数是从广播电视、街头广告以及口头流传中获得。未外出者获取途径的前三位分别是“广播电视”(65.5%)、“亲友邻居”(45.2%)和“街头广告”(29.8%);外出者分别为“打工同事和邻居”(88.9%)、“广播电视”(68.1%)和“街头广告”(43.4%)。由此可见,外出者由于接触人群更广,多了一些了解渠道,但口头流传、街头广告的科学性是值得怀疑的。

调查发现,大多数人单纯地将艾滋病看成是性病,81.4%的人认为性行为是传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径,认识到血液、注射、母婴传播途径能够传播艾滋病的比例分别为68.2%、51.4%和47.8%;认为接吻、与艾滋病人一起吃饭、讲话可以传播艾滋病的比例也较高,分别达到了44%和49%,很显然,她们对性病与艾滋病的认知程度是远远不够的。外出妇女的正确回答率要高于从未外出妇女,但她们也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扩大化了。在预防方面,对于“避孕套是否可以预防艾滋病”的问题,外出与未外出妇女的回答没有太大差异,知道避孕套可以预防艾滋病的比例不足一半。

此外,访谈中也发现如下问题:人们对性病和艾滋病的警惕心理不强,很少人会认为艾滋病与自己有关。被调查者李某(女,39岁,初中,已婚)说:“我们也听说过艾滋病,但我们这里还没有这种病,这种病具体是怎么回事,有多大危害,我们也不太清楚。农村很穷,穷人的这种病的机会少,不比富人。”另一方面,妇女由于自身认识不足,性病已经威胁到农村妇女的日常生活,特别是那些丈夫在外打工的妇女。赵某(32岁,小学,已婚,一儿)称“他(指丈夫)打工的地方有一条街里面全是(指卖淫),那是两不管的地方,男的干活有一部分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三、结论与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是否外出流动对育龄妇女的生育观念、生育行为、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以及对性病、艾滋病的态度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总的来说,外出打工拓展了妇女的视野,增强其自主性、自我保健和自我主宰生命的能力和意识。从这点上讲,外出务工对于改善农村妇女的生育与生殖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外出务工对于农村妇女的生育状况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如可以推迟生育年龄,在某种程度上改变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其次,外出务工在增强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意识、提高保健知识水平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如能够了解多种避孕方式,采取更为卫生的经期护理方式,增强妇科检查,强化对性病和艾滋病的预防意识等。同时,通过外出务工农村妇女不仅对自身生育与生殖健康观念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她们作为连接农村与城市的纽带,也改变着农村妇女的生育与生殖健康观念。

尽管如此,外出务工对于农村妇女生育与生殖健康的影响毕竟是有限的,其总体状况依然需要改善。具体表现在:(1)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严重,人为对人口出生性别的选择比较明显,男女比例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外出务工对于人口出生性别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一部分人特别是婚前外出者的生育性别观念淡化;另一方面对于生育性别观念依然很强的人,外出增加了他们选择性别的渠道与机会,人为地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3)生育与生殖保健除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外,还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外出者多数返乡生育,主要是考虑经济问题;而在避孕方式的选择上,虽然医控型避孕存在有某种程度的副作用,但她们依然出于方便和经济的考虑而选取。(4)在农村计划生育方面,男女的责任不平衡,女性仍然是避孕责任的主要承担者,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比例远大于男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妇女生育生殖保健的改善和提高。(5)农村避孕与生殖保健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依然制约着农村妇女生育与生殖保健状况的改善。虽然观念上有所改变,但是由于基础设施不足,特别是妇科就医条件不足、保健品供应不足都影响着农村妇女的生育与生殖保健。(6)对性病和艾滋病的缺乏认知,或认识不科学,致使农村妇女成为一个受性病与艾滋病威胁日益严重的人群,这主要是与缺乏获取相关的知识的正规渠道有关。

改善农村妇女生育与生殖健康状况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应在政策、体制等方面实施相应的改革。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以计生委和妇联为主,加强对农村妇女生育与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特别是对外出务工妇女要利用劳务输入地的妇联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她们开展预防在城市生活容易传染的性病和艾滋病的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务工妇女的教育服务和维权,监督雇主对农村妇女员工生育与生殖保健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其次,劳动管理、计生、卫生和户籍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以社会为基础,共同建立和完善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管理机制,并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一些政策倾斜,通过设立外出务工妇女卫生保健基金等方式,对外出务工妇女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和救助服务。

再次,结合目前的医疗体制改革,将农村妇女的生育与卫生保健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规划。针对农村妇女卫生保健,要加强农村现有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要改变原有的服务方式,通过流动服务、上门服务,为农村妇女提供基本的健康检查与咨询服务,解决农村患病妇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加强农村避孕节育以及卫生保健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妇女的卫生保健提供便利,为农村妇女建立可以承担的生育保险,切实提高妇女生育质量。

〔收稿时间〕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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