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研究_汉族人口论文

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地位论文,态度论文,职业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据统计,2013年我国民族地区GDP总量为1994年的13倍多,年平均增速达到15%以上,而同期人均GDP也增加了10倍多,年平均增速达到14%以上。①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高质量就业是提高各民族经济社会地位,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增进民族团结,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角度出发,应该在提高就业质量的同时,逐步缩小民族之间职业地位的差距,因为职业地位的层次差异可能强化民族交往的壁垒,甚至引起少数民族社会态度趋于消极,形成民族分层的内卷化,影响社会和谐与发展。

       按照一般的社会学理论,人们的职业层次往往影响其社会态度。而从职业地位的演变过程来看,有的群体相对地位逐步改善,有的群体则变动缓慢,而且不同群体之间,相对地位变化的程度与特征也存在差别。进行少数民族职业地位的比较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少数民族职业地位变动特点,并借助这一结果来理解各民族对于自身境况的满意程度和社会态度。事实上,从职业地位提升的视角来看,在一个没有就业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中,各民族的优秀成员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个人在职业阶层中“向上流动”的机会大致相同,他们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提升和发展,并享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内,如果少数民族的优秀成员能够保持不低于主流群体的职业地位,那么他们不仅能够在实现个人理想的同时为国家做出应有贡献,而且还可以为本民族其他成员做出表率,激励他们不断努力,使他们对整个社会的态度更加积极,从而保障民族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繁荣稳定。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搞好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民族因就业等经济活动,流动和交往日益频繁,但由于各民族在家庭背景、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对民族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所以,在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探究少数民族的职业地位,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新时期少数民族群体的经济地位,而且在此基础上分析他们的社会态度,可以让我们更进一步地了解少数民族群体对社会发展及政府制度安排的认可度,对我国建设和谐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就此展开,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揭示我国新时期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所呈现的特征及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为民族事务治理提供参考。

       一、文献综述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职业种类迅速增加。由于不同职业所对应的社会声望、教育程度、经济收入不同,甚至差别很大,因而不同职业的经济地位也明显不同。③而且,职业地位中的社会声望、职业经济地位等对社会分层有明显影响。④按照一般的社会分层理论,⑤人们的经济地位对社会态度有直接影响,而最能集中体现社会经济地位特征的是职业,⑥所以职业地位的高低会对社会态度产生重要作用。

       林南(Lin Nan)对国外的研究发现,由于在黑人劳工移民群体中,同类职业的集中程度较高,所以他们的社会资源有限,职业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天花板”效应,制约了该群体社会地位的提升,因而使他们产生了消极的社会态度。⑦费舍尔(Fischer)等研究认为,由于藏族人口汉语能力和实际教育水平与汉族差距较大,所以在就业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职业地位不高。⑧陈达云认为,在民族地区,由于少数民族受教育水平较低,出现了与汉族就业结构的明显差异,这种职业地位方面的差异可能引起民族间的不满。⑨马戎通过对我国最近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发现,近20年的时间内,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职业变迁较为明显,尤其是新疆的维吾尔族重要职业的就业比例有明显下降。⑩王嵩阳针对新疆地区的研究认为,新疆少数民族就业的职业层次偏低,其中绝大多数人从事岗位技术含量较低、专业性不强的制造、住宿与餐饮等行业,成为新疆少数民族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11)杨宜勇等则从更加宏观的视角分析认为,我国少数民族的就业结构并不协调,且在同等条件下存在一定程度的对少数民族的就业歧视现象。(12)

       也有的研究发现,我国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汉族并没有明显差别,他们的社会态度也比较积极。李长安等利用微观调查数据,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城镇少数民族职工就业质量比汉族略高,(13)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少数民族职工的职业地位并不会低于汉族。万明刚、高承海通过对藏族、回族、东乡族大学生的实证分析发现,随着民族间接触和交往增加,他们的社会交往态度呈现积极的上升态势。(14)杨玉对云南地区的研究则发现,少数民族大学生对本民族的社会认同感更高,表现出了民族内部更加积极的社会态度。(15)

       有学者从社会关系对劳动者获得不同层次职业作用的视角,分析不同群体由于受到对不同层次职业获取预期影响而形成的社会态度。(16)边燕杰分析了我国不同时代职业性质对社会网络在帮助关系人实现就业过程中的作用,认为更高层次职业地位的社会网络,对关系人进入高层次职业具有较强的作用。(17)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如果少数民族内部职业地位的层次分布比较明显,那么关系人会对职业地位较高的人形成一种就业帮助的预期,能够增加他们进入高层次职业的可能,从而使他们的社会态度更加积极。

       总之,既有文献虽然从不同侧面分析了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但大多停留在现象表述层面,而且大多针对某一少数民族省区或者某一群体(如大学毕业生),覆盖面不宽,所以结论的代表性有一定局限。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用全国抽样数据考察少数民族的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研究结果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第二,对职业地位和社会态度的考察能更直接地反映少数民族的生存状况,为更好地完善民族政策和制定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一)数据来源

       研究我国新时期少数民族的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一是必须保证数据的时效性,所用数据要有足够的信息来反映新时期就业与社会态度特征;二是保证样本要能覆盖全国城乡各地,对于少数民族群体具有足够的代表性。有鉴于此,本文选择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缩写为CSS)数据作为研究支撑。CSS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起的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抽样调查项目,目的是通过对全国公众的劳动就业、家庭及社会生活、社会态度等方面的长期纵贯调查,来获取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变迁的数据资料,从而为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翔实的基础信息。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在全国30个省、区、市的128个县(区),256个街道(乡、镇),472个居(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共完成调查样本7552个。

       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记录了被调查者的微观信息,其中包含了个人特征、工作和社会态度等变量。本文识别职业地位信息的方法是,选择少数民族样本,且在回答“您目前的工作情况”问题时选择“有工作”的人,在社会态度方面,则利用全口径的少数民族样本,按照社会态度类型分别进行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使用的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是全国性抽样数据,虽然数据质量较高,但因调查并非针对民族地区人口,所以在反映民族地区特殊性方面有所不足。但鉴于本文研究主要建立在少数民族与汉族比较的视角之下,并期望从总体上对少数民族与汉族在职业地位和社会态度上的差异做出判断,所以利用全国抽样数据能更好地迎合这样的研究需要。另外,统计分析发现,该数据库中各地少数民族样本的分布与实际的民族人口比例基本一致,所以数据代表性较好。

       (二)统计描述

       样本统计描述见表1。首先,在样本的性别分布方面,女性比例更高,少数民族男性占46.6%,女性占53.4%,与汉族相近。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少数民族未上学和只上过小学的比例分别为16.18%、31.07%,明显高于汉族的12.16%和24.34%;同时,少数民族初中、高中、中专、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比例均低于汉族。由此可见,少数民族总体的受教育水平比汉族低。户口方面,少数民族农业户口占67.63%,非农业户口占32.37%,而汉族为55.98%和44.02%,所以少数民族农业户籍人口的比例更高,这与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城乡分布的总体格局一致。在参与就业方面,少数民族有74.76%的人有工作,25.24%的人没有工作,有工作的人口比例明显更高(汉族有工作的比例为64.91%),说明有更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参与就业。这一结果表明该数据可以为探讨少数民族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职业地位高低提供更有力的样本支撑。在年龄方面,少数民族平均年龄为47.2岁,汉族为48.5岁,比较接近。最后,表1结果显示,少数民族样本为618个,占总人口的8.71%,汉族占91.29%,这一比例与我国民族人口比例结构几乎相同,(18)说明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样本信息与我国当前社会现状比较接近,数据质量较高。

      

       三、职业地位分析

       既有研究多从职业声望或职业的经济地位来考察职业地位,(19)并且职业地位所包含的因素主要应该有权力、财富、声望。(20)可见,职业地位的表征变量应该能够反映在劳动者就业时受社会尊重程度以及工作本身带来的福利水平,结合当前社会对劳动者职业地位评价的经验事实以及本文数据变量的可获得性,笔者主要从职业身份、职位层次、职业技能需求、职业的制度保护以及职业工作时间和收入五个方面对少数民族职业地位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少数民族内部职业地位差异明显,呈现出高端与低端职业分布更加集中的格局,但总体上与汉族的职业地位差异不大(见表2)。

       (一)职业身份

       从职业身份来看,少数民族以雇主和自营劳动者身份就业的集中度比汉族更高。统计结果显示有63.32%的少数民族作为雇员或工薪收入者参与就业,占了绝大部分,另外有29.69%的人以自营劳动者的职业身份就业,约为三分之一,只有少部分人以雇主或老板、家庭帮工的身份就业,比例分别为5.24%和1.75%。与汉族比较来看,少数民族有更多人集中于雇主或老板、自营劳动者以及家庭帮工这三种职业身份,而一般的雇员或工薪收入者比例则比汉族低。从职业身份的特点来看,雇主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或出资人或合伙人,拥有更多的企业资产和管理职权,因而身份地位较高。而自营劳动者属于没有雇佣他人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其经营业务规模一般不大,资产和职权相对较小,而且所从事的职业往往属于比较低端的服务行业,所以职业地位较低。家庭帮工则更多地属于临时性就业,目前看来往往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所以职业地位也较低。由此可见,与汉族相比,少数民族职业身份呈现出了在高、低端两头相对集中的分布特征。

       (二)职位层次

       在职位层次方面,少数民族在高层次和低层次职位中的分布比汉族比例更高。按照问卷中职位层次的类型,笔者分别对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职位层次结构进行了统计。其中,少数民族只管理别人且不受别人管理的职位占2.48%,既管理别人又受别人管理的比例为17.26%,只受别人管理且不管理别人的比例为80.26%,高、中、低三个层次呈金字塔形结构。在进一步与汉族的比较中发现,少数民族只管理别人和只受别人管理两个职位层次的比例都高于汉族。从职位分工和工作职权大小的角度考虑,只管理别人而不受别人管理的工作职权往往较大,有更多的权利来对全局性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因而职位层次很高;而那些只受别人管理但不管理别人的职位则往往是基层或一线的具体工作岗位,纵向管理或给他人安排布置任务的机会很少,职权空间较窄,所以职位层次相对较低。由此可见,少数民族职业层次呈现出了在高层和低层分布比汉族更加集中的特征。

       (三)职业技能需求

       在职业技能需求方面,少数民族与汉族相比在需要很高职业技能水平岗位就业的比例更高,同时在半技术半体力和全体力岗位就业的比例也比汉族更高。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是职业地位高低的重要反映,如果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水平较高,那就意味着要胜任这一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会更高更难,对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要求会更高,那么这一岗位的工资待遇必然会更高,因而能胜任该岗位的劳动者也会受到更多的尊重,其职业地位较高,反之亦然。根据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水平高低,可以将表征职业地位高低的技能水平划分为六种类型,具体结果见表2。在少数民族就业者中,需要很高专业技能的职位类型占了11.79%,比汉族的8.03%明显更高;另外,少数民族在需要半体力半技术和全体力的职业岗位上占比达到了25.93%和21.78%,也比汉族更高。在其他职业技能水平的岗位类型中,少数民族占比均低于汉族。所以总体来看,少数民族在按照职业技术能力划分的职业地位指标中,表现出了高层与低层两端占比相对汉族更高的特征。

       (四)职业的制度保护

       具有较好制度保障的职业对应于高质量的就业,其职业地位也往往较高。(21)为了从劳动制度保障的视角分析工作岗位的质量,进而考察职业地位的高低,笔者将常用的岗位劳动合同作为反映劳动者受到的就业保护指标,对少数民族与汉族所从事职位的制度保护状况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少数民族无劳动合同比例比汉族更高,同时没有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比例也比汉族更高。具体地,少数民族无劳动合同(如公务员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劳动者的占比为16.18%,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占比为42.65%,高于汉族的12.27%和38.81%;而在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等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方面,少数民族的比例均低于汉族。由此可见,少数民族劳动者一方面在职业地位较高的公务员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职业分布比汉族更加集中,另一方面,在职业地位相对较低的那些没有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职业中分布比汉族更集中,呈现出了高低两端集中分布的特征。这一结果说明少数民族在劳动力市场中一方面更多地进入职业地位相对较高的更高质量的工作岗位实现就业,另一方面,他们也更多地进入那些很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业的制度性保护相对薄弱,职业地位较低的劳动力市场。这种民族内部的职业地位差异,一方面反映了民族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状,另一方面也会激励和强化那些处于较低职业地位层级的群体不断进取,通过人力资本积累等方式向更高职业地位的层次提升,让他们看到少数民族在较高职业地位的获取方面存在更大的机会,从而可能会对经济社会发展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

      

       (五)职业工作时间和收入

       前文分析结果主要说明少数民族内部高端和低端职业地位的层级分布比汉族更明显,但如果将职业地位划分为中等以上及以下两个层次后,将对应层级的职业分布比例进行合并,我们发现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差别不再那么明显,这就表明在总体上族际的职业地位差异可能不大。为了对这一判断进行验证,利用调查数据中的工作时间和劳动收入信息,对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工作投入及其收益进行比对,以期在总体上识别二者职业地位的差别,结果见表3。从工作时间来看,少数民族参与非农工作的日平均工作时间为8.09小时,与汉族的8.04没有明显区别。工作时间上的趋同表明少数民族对各种职业的劳动时间投入在总体上基本相同,从而在职业分布上不存在太大差异。收入方面,笔者分别计算了工资水平和包括奖金、提成在内的收入,在只包含的津贴和补助的基本工资方面,少数民族月工资为2367.9元,比汉族的2489.2元略低,相差121.3元。与此同时,在包括奖金、提成后的月收入水平方面,少数民族平均为2676.7元,与汉族的2661.3元非常接近。另外,笔者还尝试按照收入高低进行分组,并计算组内对应人群的数量比例,结果发现少数民族与汉族也基本相近,可见族际工作收入差别很小的事实的确存在,而且验证了少数民族与汉族总体上职业地位差异不大的基本判断。

      

       四、社会态度分析

       在社会态度方面,按照既有理论对社会态度的定义以及已有研究在社会态度的表征变量使用中所形成的经验指标,(22)笔者从对自身经济地位和未来生活的态度、地域融合和身份认可度、城乡交往态度、对政府工作效率的态度以及对社会重大问题的态度五个方面来详细分析我国少数民族的社会态度。

       (一)对自身经济地位和未来生活的态度

       按照一般的社会分层理论,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着社会态度,而职业层次往往对经济地位有直接影响,职业层次越高经济地位也越高,所以在前文对少数民族人口职业层次做出基本判断的基础上,首先从少数民族对自身经济地位和未来生活态度方面来考察其社会态度。从表4的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少数民族对自身经济地位的判断比汉族更加积极,认为自身经济地位处于上层、中上层和中层的比例分别为0.47%、8.76%和46.03%,占全体的55.26%;而汉族中认为自己的经济地位属于中层及以上的占比为49.91%,且各层次比例均低于少数民族。在对未来生活水平变化的判断方面,少数民族有21.72%的人认为未来五年生活会达到上层水平,48.78%的人认为会达到中上层水平,明显高于汉族的17.65%和44.85%,说明少数民族对自身经济地位的变化也持有积极态度。

      

       (二)地域融合和身份认可度

       笔者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视角,(23)分析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地域融合度和在城市有工作的农村户籍少数民族人口的城市身份认可度。表5结果显示,在地域融合态度方面,有39.62%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认为自己是本地人,有58.49%的人认为自己是外地人,可见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地域融合度较低。相比而言,汉族有44.64%的流动人口认为自己是本地人,有52.17%的人认为自己是外地人,他们与流入地的融合度比少数民族更高。在城市身份认可度方面,在城市工作的农村户籍少数民族人口中仅有5.54%的人认为自己是城里人,而93.23%的人认为自己还是农村人,这一态度与汉族比较接近。可见,少数民族对地域融合的态度比城市身份的认可态度更加积极,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在流动时通常会选择那些与自身生活习惯更加相近,更容易适应的地区,而且随着在流入地工作生活时间的延长,他们会逐渐适应当地风土人情,所以通常来讲人们对流入地的社会适应性会逐步转变,地域融合的态度往往会逐渐提高。另一方面,对城市身份的认可度偏低,反映了在城市工作的农村少数民族因为受到户籍这一制度性因素的限制,无法与城市人享受同样的附着于户籍之上的社会福利,包括自身待遇及子女就学、就医等一系列制度差异,使得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很难将自己的身份融合到城市当中,故而对城市身份的认可度很低。

      

       (三)城乡交往态度

       在城乡交往态度方面,笔者分别分析了城里人对农村人、农村人对城里人两个方向的交往态度,以期更加全面地判断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态度,结果见表6。首先,在城里人对农村人方面,城镇少数民族对农村人的交往态度总体上比较积极,愿意与农村人“聊天”、“一起工作”及“成为邻居”的比例为90.5%、87%和84.5%,与汉族相近;而在愿意与农村人成为“亲密朋友”和“结为亲家”方面的比例为88.5%和73%,比汉族的83.33%和66.42%更高。这说明城镇少数民族在与农村人的交往方面态度更积极,更愿意与他们成为真正的亲属或朋友关系。其次,在农村人对城里人的交往态度方面,农村的少数民族在对城里人的各项交往类型中都表现出了比汉族更加积极的态度,而且从普通的“聊天”关系到较为紧密的“结为亲家”成为亲属关系,都比汉族高出几乎相同的比例,所以我们可以判断农村的少数民族对城里人的交往态度比较均衡,对交往亲疏程度的态度差异不大。为了进一步说明城乡交往态度形成的原因,笔者还观察了城乡人口如何判断对方的性格特点,从而可以更深入地剖析少数民族城乡交往的态度。结果显示,在“待人热情”方面,有87.37%的城镇少数民族认为农村人“待人热情”;在“待人宽容”方面,有77.27%的城镇少数民族认为农村人“待人宽容”,明显超过汉族的比例。这一结果表明,城镇少数民族对农村人的性格判断非常积极,绝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是热情的、宽容的。正是基于这样的性格判断,城镇少数民族才会对与农村人的交往持有积极态度,更加愿意与他们成为亲密朋友或亲属关系。同时,在农村人对城里人的性格判断方面,少数民族也表现出了比汉族更加积极的态度,但认为城里人“待人热情”和“待人宽容”的比例仅为40.19%和51.44%,远低于城里人对农村人的判断。也正是这样的态度差异,所以农村少数民族与城里人的交往意愿表现得比较缓和。

       以上结果揭示了新时期我国少数民族在总体上表现出了良好的社会交往态度,而且城里人对农村人的交往态度比农村人对城里人的交往态度更加积极。在我国快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社会背景下,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发展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多项举措。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逐渐被打破,横向和纵向的城乡交往不断扩展和深入,少数民族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对城乡交往也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这将有助于我国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为劳动力自由流动、促进少数民族人口就业和民族地区社会转型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

      

       (四)对地方政府工作效率的态度

       对地方政府工作效率的态度是社会态度的重要内容,根据问卷中有关对地方政府各项工作满意度的评价,统计了少数民族对政府各项工作的态度,结果见表7。总体上看,少数民族对政府工作效率的评价中,选择“很好”、“比较好”的比例比汉族更高,态度更积极。将“很好”和“比较好”两种态度综合起来看,认为政府廉洁奉公的比例为41.01%,认为政府保护环境工作做得好的比例为60.71%,认为政府能依法办事的比例为51.3%,认为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工作效率好的比例为64.99%,认为政府在增加收入工作方面做得好的比例为63.64%,认为政府在增加就业机会方面工作做得好的比例为52.03%,认为政府在增加工作透明度方面做得好的比例为45.46%。可见有多半的少数民族在政府保护环境、提供社会保障、增加收入三个方面满意度较高,但在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工作透明度四个方面,仅有不到半数的人持有积极态度,其中廉洁奉公的比例最低,仅为41.01%。少数民族总体上对政府工作效率态度更加积极,说明他们对政府工作的认可度较高,这一方面得益于经济社会发展使他们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少数民族对政府带领群众不断开拓、建设小康社会所取得的成就有极大的认可。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民族政策的不断完善,新时期对少数民族的帮扶政策得到了深入贯彻,民族事业蓬勃发展,少数民族更多地享受到了优惠政策,少数民族与政府的关系更加密切,所以对政府的态度也更加积极。

      

       (五)对社会重大问题的态度

       社会重大问题包括社会安全、社会公平、利益群体冲突、社会压力等多个方面,对这些问题的社会态度,不仅与少数民族群体的日常生活质量密切相关,而且还关系到国家安全与稳定。表8是笔者对我国新时期最为核心的14类社会问题的态度分析,结果发现,其中物价上涨、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收入差距过大而贫富分化四个问题最为突出,在少数民族与汉族群体中都呈现出极高的关注度。而且在就业失业、看病难看病贵、养老保障、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更高比例的少数民族认为这些问题较为严重。表明少数民族存在较多的社会治安和食品安全等社会安全顾虑,而且还面临着就业失业、看病难看病贵、养老保障等社会生活压力问题。由此可见,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更加积极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对少数民族群体最为关切的社会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论证,尤其是要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增加少数民族就业机会,提高少数民族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加强安全治理,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真正解决少数民族最为关切的重大问题,化解和消除可能由此引起的社会态度方面的消极情绪,引导各民族确立积极向上的社会态度,促进我国各民族团结稳定繁荣发展。

      

       总之,少数民族在较高职业地位和较低职业地位上聚集程度更高的事实,会强化少数民族人口内部在职业地位提升机会上的比较行为,尤其是处于较低层级的人们通常会与那些比自己职业层级更高的人进行对比,一方面通过比较明确了自身努力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也意识到通过努力,他们也有机会获得职业层级较高的岗位,并体现在对未来职业变化的预期上,从而表现出了较为积极的社会态度。客观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素质全面提升,就业的市场化水平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通过自身努力进入到社会各个层级的职业岗位当中,少数民族人口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经济地位全面提高。这在客观上使得少数民族对自身经济地位和未来生活变化的预期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所以本文研究揭示了这样一个特征事实,即我国少数民族对社会发展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主要与少数民族内部收益比较曲线持续上升的趋势有关。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利用201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本文研究了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少数民族内部职业地位差异明显,呈现出高端与低端职业分布更加集中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少数民族以雇主和自营劳动者身份就业的集中度更高,在高层次和低层次职位中的分布更高,在需要很高技能水平岗位、半技术半体力和全体力岗位就业的比例更高,签订无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比例更高。同时,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平均工作时间投入和平均收入差别很小,在总体上与汉族的职业地位差异不大。少数民族的社会态度比汉族更加积极,具体可以从对自身经济地位判断与未来生活水平的良好预期,较高的地域融合态度、城乡交往态度、对政府工作效率以及对社会重大问题的态度五个方面得到印证。少数民族职业地位差异化特征与积极的社会态度表现揭示了少数民族内部收益比较曲线具有向上延展的基本趋势。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从总体上把握新时期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特征并制定针对性政策。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的确立,少数民族职业结构出现了新的特征,政府要在不断完善职业发展的制度通道,保证少数民族进入高端职业市场机制的同时,倡导全社会尊重各类职业,从制度设计上保护少数民族较低层次职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积极社会态度带来的正效应。

       第二,推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消除族际分割。少数民族职业地位高低端聚集相对明显的基本事实隐含着劳动力在地域流动、职业流动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族际分割,虽然高层职业地位能够带来更多的职业提升方面的激励效应,但流动的族际分割可能会引起少数民族社会认同的内卷化,对族群成员社会网络特征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他们的社会资本动员和社会交融。因而必须推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本的配置作用,让社会更有活力、得到各族人民的认可。

       第三,提高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水平,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少数民族较低层次职业聚集明显反映了他们的人力资本水平较低,所以要着力提高少受民族人口受教育水平,尤其是要继续加大对经济相对落后、教育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的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异”。(24)还应发展职业教育,通过提高受教育水平和劳动技能拓展就业领域、扩展择业宽度,增加少数民族在高层岗位就业的能力。

       第四,着力推进在城镇就业的少数民族农村户籍人口的城镇化工作。在城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劳动者城市身份的认可度偏低,表明他们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与城市人享受同样的附着于户籍之上的社会福利,使得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很难将自己的身份融合到城市当中,所以在城市身份认可方面的态度不够积极。建议政府应该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调整有关制度安排,按条件分步骤优先解决好少数民族在城镇落户生活等问题,提高他们的社会融入水平和认可度。

       注释:

       ①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14》(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年版)相关数据计算。

       ②参见《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9月30日。

       ③参见仇立平:《职业地位:社会分层的指示器——上海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研究》,《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

       ④参见[美]丹尼斯·吉尔伯特、[美]约瑟夫·A.卡尔著,彭华民译:《美国阶级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⑤参见Max Weber,"Class,Status and Party",in Beinhard Bendix & Seymour Lipset eds.,Class,Status and Power: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6。

       ⑥参见李路路:《制度转型与分层结构的变迁——阶层相对关系模式的“双重再生产”》,《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

       ⑦参见[美]林南著、张磊译:《社会资本——关于结构与社会行动的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⑧参见Andrew Martin Fischer,State Growth and Social Exclusion in Tibet,Copenhagen:NIAS Press,2005。

       ⑨参见陈达云:《大力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提高 少数民族就业能力》,《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12期。

       ⑩参见马戎:《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变迁与跨地域流动——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初步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

       (11)参见王嵩阳:《新疆跨越式发展中的少数民族就业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3月。

       (12)参见杨宜勇、郜凯英、黄燕东、温鹏丽:《中国少数民族就业问题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13年第72期。

       (13)参见李长安、陈建伟、苏丽锋:《城镇少数民族职工就业质量问题研究》,《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14)参见万明刚、高承海:《宗教认同和民族认同对民族交往态度的影响——基于藏族、回族和东乡族大学生的数据分析》,《西北师大学报》2012年第5期。

       (15)参见杨玉:《云南少数民族大学生民族认同与语言态度研究》,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论文,2013年5月。

       (16)参见Mark Granovetter,"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78,No.5,1973。

       (17)参见边燕杰:《经济体制、社会网络与职业流动》,《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

       (18)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显示,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占91.51%,少数民族人口占8.49%。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kpcgb/qgrkpcgb/201104/t20110428_30327.html,2015年11月15日。

       (19)参见[美]丹尼斯·吉尔伯特、[美]约瑟夫·A.卡尔著,彭华民译:《美国阶级结构》。

       (20)参见仇立平:《职业地位:社会分层的指示器——上海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研究》,《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

       (21)参见苏丽锋:《中国转型期就业质量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91-98页。

       (22)截至目前,国内外对社会态度的研究文献较多,但结合中国现状进行规范研究且有针对性地形成社会态度考量指标的研究主要可以参见李培林、李炜:《近年来农民工的经济地位与社会态度》,《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23)2014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了民族关系的重要性,并将促进和加强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作为今后国家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所以笔者认为,在考察少数民族社会态度时应该体现他们在地域融合和身份认可方面的态度,以期为做出相关政策预案提供参考。后文关于城乡交往态度的分析也基于同样的考虑。

       (24)赖德胜:《使改革红利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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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职业地位与社会态度研究_汉族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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