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住宅塔楼公共照明配电干线做法探讨论文_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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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对建筑照明质量、安全稳定性要求越来越高,住宅建筑跟人类生活密切相关,住宅公共部分照明极大的关系到居民日常生活和火灾时人身安全,因此本文结合某楼盘施工图审查意见,对一类高层住宅塔楼公共照明配电干线常规做法进行探讨,最后提出优化方案。

关键词:公共照明;应急照明;消防用电;非消防用电

一、常见的塔楼公共区照明供电方案

以某大型地产楼盘为例,该楼盘有多栋33层一类高层住宅,塔楼公共部分包括走道、电梯厅、前室及楼梯间等部位,根据规范及甲方要求公共部分照明配置有应急照明、正常照明、装饰照明。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提供市电及发电机双电源,采用带蓄电池的疏散指示灯及双头应急照明灯组合;公共区正常照明(下文简称公共照明)包含电梯厅、前室及楼梯间吸顶灯,一类高层建筑的公共照明为一级负荷,提供市电及发电机双电源;装饰照明为每层电梯厅预留装饰照明用电,为三级负荷,只提供市电单电源。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建议,每6层设一个应急照明分配电箱,由于公共照明与应急照明均为一级负荷,该项目将公共照明各层出线回路纳入塔楼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箱,在电箱内设置一个应急照明回路总开关和一个公共照明回路总开关,将消防电源及非消防电源分开,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中心通过消防模块提供消防信号强制切除电箱内公共照明电源,通过消防模块提供消防信号切除电箱内应急照明电源达到强制点亮应急照明灯。装修照明每9层设一个配电箱,该塔楼公共区照明配电干线做法详见图1。

由于做法简单也实现了消防与非消防用电的区分,该做法长期被众多电气设计师采用。本项目纸图送审图机构审查后,审图单位认为,住宅公共照明不属于消防负荷,与应急照明在塔楼内末端共用切换箱,消防用电与非消防用电在电箱前端共用电源进线,应急照明用电不是专用的供电回路,末端非消防电源发生故障后容易影响到消防电源正常供电,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第11.1.4: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后,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的规定,《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中9.3.1条文解释也指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有人提出,可以把公共照明定义为备用照明,备用照明是应急照明的一部分,可以设置在同一个配电箱内。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中3.0.9条: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备用照明也不可以接入应急照明系统中,同时备用照明灯具需采用消防认证灯具,会造成整栋塔楼的公共照明灯具成本增加。可见该照明配电干线做法并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

二、塔楼公共区照明合理的供电方案

针对审图意见提出解决方案:要在塔楼用电末端严格分开应急照明及公共照明,需单独增设公共照明切换箱,塔楼公共照明分配电箱同装饰照明分配电箱每9层设,将公共照明切换箱与应急照明切换箱电源进线分开,所有电源均引自市电低压柜及发电机房低压柜。

此方案增加了低压柜出线回路,按每栋塔楼增加2个回路考虑,产生相应电房需增加低压柜,电房面积紧张及出线电缆造价增加等连锁影响,且供电局一般不提供3路照明出线回路给每栋塔楼。纵观以上问题,仍需选择一个更合理又实用的解决方案。

为既满足规范要求,又能减少低压柜出线,最终我们提出了优化方案:在每栋塔楼地下室设置一个小配电间,在配电间设置一个主供照明总箱,电源引自市电低压柜,提供塔楼一级负荷的应急照明箱及公共照明箱、三级负荷的装饰照明总箱主用电源;设置一个备用电源总箱,电源引自发电机低压柜,提供塔楼一级负荷的应急照明箱及公共照明箱备用电源,将两个总箱定义为二级低压配电柜,应急照明切换箱及公共照明切换箱、装饰照明总箱电源均引自这两个总箱,消防用电及非消防用电在这两个电箱内已经严格分开,不影响末端塔楼消防用电,火灾时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模块就可以分别实现在应急照明切换箱强点应急照明灯具,在公共照明切换箱及装饰照明总箱切除非消防用电。优化后的塔楼公共照明配电干线做法详见图2

相比于最初的解决方案,优化后的配电干线方案优点在于:1.将地下室配电间内的2个照明总箱定义为二级低压配电柜,在低压配电柜出线处已将消防用电及非消防用电分开,该方案虽然增加了2个电箱,但是满足了规范要求,提高了消防用电安全性。2.减少了低压柜出线回路,应急照明及公共照明回路在低压柜合并计量,减少了出线电缆造价。存在的缺点是必须在地下室增加一个小配电间,如果塔楼地下室范围有电表间或其它配电间则可以合用,这样的问题在对土建专业提资阶段均能解决。综合分析,优化后方案是更好的选择。

结束语

应急照明作为火灾时建筑物内为人员逃生提供疏散指示及照明的消防设备,是消防系统内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照明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在人员居住密集的塔楼公共照明中,应选择合理的供电方案将公共照明与应急照明在配电箱前端严格分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JGJ 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论文作者:陈东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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