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独立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体系探析论文_周佳丽,祝慧凤,李曼霞,何坪,吴建华

DOI:10.7504/nk2016010203 中图分类号:R587.1 文献标识码:A

摘要:全科医学专业尚未建立独立的专业学位制度,阻碍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和专业新发展,本文从专业学位的职业性和专业性出发,探讨建立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的可能性,并从完善全科医学顶层设计、制定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标准、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与现有全科医生培养模式衔接、推动全科医师资格证与专业学位挂钩几个方面论述如何构建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

关键词:全科医学;专业学位;全科医学硕士

Researching on establishment of an independent professional degree system of general practice ZHOU Jia-li, ZHU Hui-feng, LI Man-xia, et al. Clinical medical school, Chongqing Medical and Pharmaceutical College,Chongqing 400016,China

【Abstract】 There is no independent professional degree system in general practice. The fact is harmful to the training of specialis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degre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specialization, top-level design , degree criterion, model of training and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the essay is exclusively concerned with the probability and the method of establishing an independent professional degree system of general practice.

【Key Words】 General Practice; Professional degree; Professional degree Master of general practice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加快全科医生规范化养成,关系到全民健康,也是目前全科医学研究的重点。2011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发〔2011〕23号文件)提出“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五年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三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3年规范化培养可以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统一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具有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全科医生规培合格后,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授予临床医学(全科方向)相应专业学位。根据这个意见精神,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共同出台了《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做好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工作。

笔者认为这还不能明确界定为我们已经建立了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目前的“临床医学(全科)硕士学位”确实也是专业学位,但是仅仅是已有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一个研究方向,并不是一种独立的专业学位类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明确表述,“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全科)硕士学位”这一学位名称仅仅表明这一专业学位是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全科研究方向,未充分指明全科医生这一职业领域。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全科医生培养最终为“5+3”培养模式,在此模式下,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体系,将全科医学的专业学位明确为全科医学学士(硕士)学位,以学位晋升方式促进全科医生执业水平的提高,以学位标准规范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以全科医学专业学位形成促进全科医生执业准入资格体系健全。

1.设立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的可能性

课题组在文献查阅中,没有搜索到有关论述专业学位设置标准的文献,只有学者邓光平在《我国专业学位设置政策的价值取向分析》一文中从“知识性、职业性、伦理性、效益性、公正、多样性”等方面论述了我国专业学位设置的基本价值取向。该文将专业学位设置作为一种公共政策供给来讨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可算是对专业学位设置原则的概括论述,但特定专业学位的设置不仅仅是供给侧改革的,更多的要从教育理论角度考量学位教育的特点,符合学位制度的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1?。专业学位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其本质是职业性学位,职业性作为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其他学位类型的本质特征?2?。

从学位制度和学位教育基本理论原则出发,专业学位的设置至少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原则:一具备职业独立性,二具备专业性,三有综合的社会效益。

1.1 全科医学具有独立的职业性

全科医学是卫生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基于对健康的躯体-心理-社会-环境的理解,向个体、家庭和社区提供初级的、连续的、综合的、整体的医疗服务[3]。它的功能没有一个学科能完全替代。全科医生作为全科医疗的主要和独立的执行者,注重连续化的、综合性的医疗服务。在医疗职业范畴内,全科医学与其他临床学科有显著差异,全科医生有别于其它临床各科医生。英国全科医生IonaHeath?4?在BMI上撰文阐述全科医学服务与其他临床服务的不同:全科医学服务是病人不变,疾病往来;医院服务是疾病不变,患者往来。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的区别(见表1)

表1 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的比较

全科医生是多面手,有独特的职业背景,同时从事社区医疗的全科医生需要有专门的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全科医生可以说是一个有别于专科医生的独立的职业类型。

1.2全科医学具有专业性

专业学位教育的本质特征就是其专业性,专业学位的教育的开展和专业学位的设置与其对应职业的专业化程度相关,只有其对应的职业达到较高的专业化程度时才能由学位教育来培养其所需的专业人才[5]。

全科医学具有专业性首先体现在该学科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见表2)。近15年的有关全科方面的文献研究表明,全科医学知识和技术的理论研究形式多样化,内容深度化,独成专门化、系统化。

根据1948年美国教育协会的定义,一种职业要想成为专业需要符合以下八条标准:第一,含有基本的心智活动;第二,拥有一套专门化的知识体系;第三,需要长时间的专门训练;第四,需要持续的在职成长;第五,提供终身从事的职业生涯和永远的成员资格;第六,有自身的专业标准;第七,置专业服务于个人利益至上;第八,拥有坚强的、团结的专业团体[6]。参照这个标准,笔者认为全科医生职业的专业化程度符合可以独立设置专业学位的标准。

1.3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具有综合社会效益

目前有些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开设了全科医学专业,大专层次是设立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或以选修课的名义开展全科课程,与研究生层次的全科专业学位教育是没有直接联系。专科层次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的学生如果专升本也只能进临床专业,而没有可以继续深造全科医学的平台,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的设置有利于全科教育层次的清晰,从下而上的专业学位体系,能系统性的培养全科医学人才。

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具有改善目前全科教育质量管理、课程计划及考核体系不一致、不科学;师资缺乏、管理不规范,社区实践基地建设不标准、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全科医学的顶层设计、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监控、课程体系标准设立、执业证书衔接,多方面综合效益。

全科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能够使其愿意从事全科医学。学位制度的保证使其个人发展有能力提升和职称晋升的空间,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市场要求。真正从事一线的全科医师,由于自身水平及学历学位原因,不能走上大学讲台,即使走上大学讲台课时费低,学术影响力弱,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的设置为其学位提升提供了可能性。

2.设立独立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构想

笔者认为研究设立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势在必行,通过过渡期内学位授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在学位标准和学位课程等方面的实践,为形成完善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积累经验,待过渡期结束后全科医学专业学位能够直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也体现了专业学位设置的效用原则,即以最小的投入(设立全科专业学位),实现最大的发展(促进全科医生培养过渡期的尽早结束,早日实现全科医生养成规范,为2020年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提供制度支持和向上动力)。

2.1设置全科医学的副学士专业学位

笔者认为,设置独立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可以从先从专科层次的全科教育着手:第一,目前临床医学(全科方向)在专科层次的高职教育中有开设,先必要明确高职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和高职教育学位制度在法律中的地位,修改《高等教育法》和《学位条例》,明确高职院校的学位授予权,拓展当前学位制度体系,变三级学位为四级,增加副学士学位[7],让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可以独立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并作为全科医学副学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进行试点,学生按照学位标准研修完一定数量课程,完成相关教学计划社区行业实践,通过相应考试和毕业设计,最后授予全科医学副学士专业学位。第二,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在全科专业学位授予的协助作用,专科层次的全科医学专业以全科医生岗位的各方面能力需求作为教学标准,与地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培养专业人才,体现其授予的专业副学士学位的职业性,同时拓展了学位获得者的上升空间。

2.2制定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的授予标准

全科医学的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有利于全科医学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导向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与其他普通临床学术学位相衔接和互通。参考《学位条例》授予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各门课程学习成绩是否合格,是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毕业考试及实践考核是否合格,是否已经掌握专门知识技能,以及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从全科医学专业化角度看,它的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还应突出全科医生岗位适应力,是否满足社区医疗服务要求,例如能否通过全科医生相关课程的研修及各项技能考核,能否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实习工作并顺利通过结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同时将医师的基本伦理道德和医患沟通能力作为学位授予标准,通过日常学习实习和特定考试判定。授予标准由开展全科医学专业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并加以规范和严格执行。标准中既要含对全科医生职业的认知及对全科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办法,又要有全科医生基本技能的职业培训和鉴定,其授予机构应有相应的较高的全科医学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办学基础以及有长期稳定的校外社区医疗服务实践场所。

2.3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与现有全科医生培养模式衔接

国务院发布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严格控制比例的前提下,对到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工作的三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可采取“3+2”模式培养专科层次的全科医生,即临床医学(含中医)专科毕业后接受2年的临床和公共卫生技能培训,可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据部分文献调查统计,不愿意从事社区全科医生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发展晋升机会小,社会地位低,待遇差,工作条件艰苦。部分学者在大力呼吁政府加大对社区医疗的财政投入,提高全科医生待遇,笔者认为这仅仅暂时的,我们是否可以更多的去考虑提高全科医生的学位层次,拓展个人发展空间。全科医师培训不能急于追求数量,应注重能力建设和职业化培养是核心。专科层次的全科医学专业学生在能够获取全科医学副学士专业学位情况下,参加“3+2”培养,这个培养阶段期间,笔者认为也可以将学位标准纳入,在学生完成“3+2”培养后,达到学位标准要求,同样可以申请全科医学学士专业学位,这对学生本人再进一步研修全科医学或其它临床学科,获取更高学位打通了路径。同样,对于“5+3”的全科医生培养,也可以采取类似方法,在学生完成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后,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以授予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也可以申请相应专业学位。选派一部分临床有经验人员到开展比较好的国家进行学习深造,培训一批适合全科医学发展的能教学、擅科研的专家,改变目前专科医师评审全科医师或把全科医师仍按临床专科医师评审的情况[8]。以学位晋升的方式让广大全科医学者可以实现个人价值,发挥最大作用,得到社会充分肯定的保障。

2.4推动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与全科专业学位衔接

职业资格与专业学位挂钩,是我国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全科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社区医疗服务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本质也是通过相关学习和培训,培养一批合格的、满足全科岗位需求的专门技术人才;在《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中规定各专业学位所涉及的有关行业部门应逐步把专业学位作为相应职业岗位(职位)任职资格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可见两者的培养目标一致,具有互通性。在操作方法上,可以将获取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作为考全科医生执业资格的前提条件,或已经取得全科医生执业资格的社区医生在攻读全科专业学位时,入学和毕业条件可以放宽,可以免修一些重复科目。让社区医疗机构、社区医生参与到全科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中,同时涉及招生、实习见习及就业环节。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提供制度上的配合,为两者的衔接提供可能性。实现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全科执业资格认证之间的衔接,能够减轻对社区医疗人员的重复培训,节约相关培训费用;获取全科专业学位及全科执业资格证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上岗,提高资源利用率;社区医疗行业专家共同参与人才培养,也充分体现全科专业学位的职业性和专业性。

作者贡献:周佳丽负责文章构思、起草、撰写;祝慧凤负责审阅,内容校对;李曼霞、何坪、吴建华负责文章内容指导。

本文无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1] 周佳丽,廖兴界.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发展之专业学位晋升路径——以台湾高等技职教育体系发展为参照[J].职业教育研究,2014,(3):174-177.

[2] 周佳丽,廖兴界.高等职业教育设置专业学位探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1,(1):15-16.

[3] John M urtagh. John M urtagh’General Practice[M].MoGraw-Hill,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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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Division of field service: the yards tic of a profession[M].Washington D.C.: Institutes on Professional and Public Relations, 1948,(8):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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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张晓玲,韩建军.澳大利亚与中国全科医学教育的比较和思考[J].中国全科医学,2004,7(5):302-304.

论文作者:周佳丽,祝慧凤,李曼霞,何坪,吴建华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16年7月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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