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济腾飞前后的农业和农村金融产业_农民论文

韩国经济腾飞前后的农业和农村金融产业_农民论文

韩国经济腾飞前后的农业与农村金融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韩国论文,金融业论文,农村论文,农业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韩国的经济腾飞是在70年代后期实现的。70年代,韩国通过出口主导型的经济开发战略,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经历4次经济开发的5年计划,在1970-1979年的10年间,实现了年平均9.6%的经济增长率,人均GNP于1977年跨过1000大关,1979年达到1640美元。当时非农业发展速度高达17.7%,而同期农业发展速度只有3.6%,但人均农业生产增长率为1.9%,超过当时1.78%的人口增长率。60年代,韩国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在于及早实现工业化,因此,没有把农业提到其应有的地位,60年代末,工农业发展开始严重失调,到70年代日益明显,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限制因素。这一问题,很快引起了当时的韩国政府和农业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韩国政府及时采取了加强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与措施,为后来工农业的均衡发展和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通过发展农村金融业,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60年代,韩国的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加上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致使大批农民离土离乡。留在农村的大部分农民在当时尚未形成农村金融业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小农经济的简单再生产,并维持家庭生活,不得不依赖于高利贷“私债市场”,整个农业与农村经济处于“贫困加萧条的恶性循环”,当时,农业资金不足和私债市场是韩国的农业生产得不到发展,农民摆不脱贫困生活的重要原因之一。

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是关键,而资金是保障。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所需要的科技与新品种是靠科研和推广部门,以及提高农民的素质来获得,而化肥、农药、以及农用物资对农民来说是需要从市场上购买,这就需要资金。私人的高利息贷款,其目的不在于发展农业,而是追求高利息的利润。农业是周期长的风险产业,社会与经济效益高,但其平均利润率和比较效益低,因此一般的城镇银行又不愿借贷给农民。当时的韩国农业及农村形势,迫切需要建立农业与农村金融业。

1961年,经过农业有关部门的努力,旧农协组合和农业银行合并,成为现在的、具有综合协调、服务职能的农协,农协的信用事业部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到70年代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当时,基层农协的“相互金融”(以下称之为互助金融)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大量所需资金,在推动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70年代,韩国政府和农业部门认真分析与研究了当时的农业现状及主要问题,重点推进了以下4项中心工作:①高产水稻新品种的培育及推广;②保障化肥、农药等主要农用物资的供给;③农产品价格保护;④发展农村金融业。并采取了相应的倾斜政策。

技术革新、农用物质的保障以及保护农产品价格,对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作用重大,意义深远。当时,谷物类由政府收购,并给予价格保护,以使农民的收入稳步增长。1969-1978年谷物价格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2.1%,远远高于同期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率(14.6%)和农户购买价格指数的增长率(18.7%)。农村金融业在同期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可以说起到了前三者得以实施的保障作用。推广高产的水稻籼粳杂交新品种,需要大量化肥和农药,而农村金融业的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提供的资金金额自1965年的1080亿元(以下均为韩币)增长到1975年的5870亿元,增长5倍以上,同时改变了农村金融的结构。1965年农民对以高利贷金融业为代表的私债市场的依存度为73%,而对农协、城镇银行、地方银行、村金库、信用组合等组成的“制度金融市场”的依存度为27%,到1981年对“制度金融市场”的依存度一举升为73%,对私债市场的依存度降为27%,反映出农村融业的迅速发展,使广大农民有条件接受和消化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摆脱了私债市场带来的困扰,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1974年水稻新品种的普及率只有15.2%,到1978年达到76.2%;化肥施用量从70年代的每公顷162kg增长到1980年的285kg。高产水稻新品种的大面积普及,改变了韩国农业的面貌,从50-60年代主食大米的供应不足,到1977年实现了自给有余,还有一部分大米出口国外,被国际社会称为韩国版的“绿色革命”。

二、农协互助金融业的作用与特点

1982年,农村金融机构的事务所达7235个,占全国金融机构事务所的32%,而人均农村金融资金只有城镇金融的1/4,但是分布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比城镇多。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金库”数所占比重大,占农村金融机构总数的57.30%,经营农村金融业务的农村邮局占11%。1960年带有宗教色彩的信用协同组合成立,到70年代发展迅速,占农村金融机构的3.6%。

农协中央会、基层农协金融机构占农村金融机构总数的25%,而拥有的资金额高达73%,成为农村金融业的主体。包括市、郡支部在内的农协中央会的金融机构与一般银行相同,从非农部门和非组合成员中,积聚资金,贷给农业部门及农民,而基层农协是根据互助原则,从协同组合成员中积聚资金,贷给组合成员。1970-1982年,基层农协的金融业发展迅速,平均每个农协的成员数从1970年的379名增长到1982年的1409名;出资额从1970年的8万元增长到1982年的1亿元;互助金融储蓄额从1970年的40万元增长到1982年的11亿元;贷款额也从1970年的50万元增长到1982年的8亿元。

在农协金融业中,基层农协的互助金融业发展最快,所占比重最大,在农村金融业中的作用也最大。自1969年起步后,到1973年开始向全国普及,韩国全国有200多万农民组合成员,通过1473个基层组合和13个道支会、140个市、郡支部,开展储蓄或贷款业务,主要是贷给农民用于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改善家庭生活。互助金融业发展迅速,有其三个特点:

一是凡组合成员,谁都可以加入金融组织和借贷使用资金,而非组合成员利用资金不得超出年间利用资金总额的1/3。二是互助金融受政策保护,比一般银行的储蓄年息高出2-3%,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三是互助金融的一切业务要通过中央联合组织农协中央会的互助金融特别会计开展,道支会和市、郡支部起中介作用。按1975年不变价格计算,1973-1982的10年间互助金融业的资金拥有量和贷出金额分别增长37.5%和34.4%。

互助金融业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有:①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②对发展互助金融有利的利率政策;③全国性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首先,互助金融业的资金拥有量,随农民收入的增长同步增长,并且远远高于农民的收入增长率,说明农民的收入增长是互助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反过来,互助金融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其次,互助金融业的利率比一般银行高1-3%,因此吸引更多农协组合成员储蓄,平均每一账户储蓄额从1974年的22.8万元增长到1981年的88万元,增长4倍。

韩国农村金融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制度金融市场”中的农协、村金库、信用协同组合、地方银行、邮局如何进一步扩大规模,并分工协作,建立公平竞争和互补的关系;农协金融业带有其显明的行业及专业的特点,还不能代替政策性金融业的作用,发展农村金融业要考虑农业的中长期发展,也要考虑培育短平快的农村金融业。此外,扩大农业规模经营,才能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业的作用和规模效益,以相对少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出。

标签:;  ;  ;  ;  ;  ;  ;  

韩国经济腾飞前后的农业和农村金融产业_农民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