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能成为金钱的来源吗?从足球俱乐部看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_中国足球论文

矛盾能成为金钱的来源吗?从足球俱乐部看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_中国足球论文

重重矛盾能否变成滚滚财源?——从足球俱乐部看中国的体育产业开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源论文,产业开发论文,足球俱乐部论文,矛盾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心体育改革的读者一定会关注足球的俱乐部制和今年开始实行的运动员转会制。毫无疑问,这不仅是关于中国足球,而且是关于中国体育发展制度的重大改革。

任何改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毕熙东先生从全面的观察到细节的分析,为我们勾勒出近期足坛热点问题的缘由。其中的一些议论很是精采。

作为中国体育改革的突破口,中国足球改革已走过了近三年的路程,开始进入了足球产业开发的阶段。为此,国家体委宣布,足球作为体育改革排头兵的试点、摸索的任务已经完成,从今年开始,各个项目的改革将陆续展开。并且把体育产业开发,作为国家体委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就在中国体育大军,在这个新起点尚未开始起步之时,一场“远东兵变”,使人们对中国足球改革成就和国家体委乐观的决策变得审慎起来。

足球改革的三部曲

审慎的人们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重头回顾一下足球改革的历程。

从1992年春到6月的红山口会议,可算是中国足球改革的第一步,以袁伟民为主席,王俊生为常务副主席的改革领导小组用了四个月的时间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聘请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和新闻记者,会诊中国足球屡战屡败的原因,寻找症结。组织足球界人士总结教训,探讨出路。最后制定了中国足球改革的十年规划草案,发出了改革的动员令。确定了以体制、机制和赛制三个中心环节为突破口的改革方略。

第二步,足协走向真正的实体化,各地方甲级队建立职业化、半职业化俱乐部。为此,国际足联派遣了以荷兰国家队主教练米歇尔斯为首的专家小组,来我国考察并制定帮助中国足球改革的计划。另一方面,中国足协派遣两批人马到欧洲去考察足球俱乐部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经营方法、管理模式。聘请施拉普纳来华执教……直至1993年10月大连棒锤岛会议,出台了关于俱乐部章程草案等二十多个文件法规,形成了中国足球向职业化过渡,与国际足球接轨的改革秩序。

第三步,将足球推向市场,其中包括:改1994年甲A联赛为职业联赛,出让部分广告经营权、出让境外电视转播权,以及从今年1月1日开始的球员转会等等。真正开始了足球产业开发的实际行动。

既然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中国足球改革走出了这样大的三部曲,又何以出现“远东兵变”事件呢?这里便有一个理想与实际,理论与现实之间的错位。

体育产业的思路与构架

从理论上说,当足球俱乐部作为一个产业实体的构架完成之后,进入足球市场,便应该在运行中不断体现其价值效益。

由原地方足协或地方体委,以球员和场地设施的使用权作为投资,折算股份投入;另一方即企业性质的后援单位,注入启动资金作为股份,双方签定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形成股份制的产业构架。实行董事会管理之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以下分层放权,逐级承包。

对内,以法规为依据,以经济为杠杆,造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以培养、促 成球员、教练及各级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造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训练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对外,提高球队在联赛,锦标赛及各种商业性比赛中的竞赛水平,提高竞争能力;提高对广告客户和球迷的吸引力、凝聚力,提高广告收入及票房收入。从提高主场赛事的利润开始,逐步拓展经营项目;如足球彩票、专项产品开发,球员转会交易等。

从足球主渠道产业开发,逐步扩大经营范围。利用日渐扩大的名声,利用明星效应,以足球为敲门砖去经营、开发其它产业,换取更多的利润,迅速增加俱乐部自身的造血机能,早日收回投资,逐日增加积累。并用积累购置球星,加强队伍建设,增加竞争能力,产生更大更强的凝聚力,吸引更多更新的客户及合作伙伴,拓展更广的经营领域,获取更多的利润。形成良性循环。在这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完善法规,使管理动作更加科学化,以适应市场规律,适应变化的新情况,使俱乐部不断发展壮大。

这便是意大利足球每年能滚出近百亿美元利润的主渠道。也是美国体育产业的收入在国民经济总收入排行榜中始终在前6名之列的原因所在。

必须面对中国的现实

上述逻辑可能对有志于足球产业开发乃至体育产业开发的企业家们会有某种刺激作用。但辽宁远东队球员“兵变”以及近两年来不少俱乐部的聚聚散散,又会给企业家们带来许多困惑,以至于眼看着这个有利可图的大市场不敢涉足。正如辽宁远东的老板赵俊华所言:过去我没涉足俱乐部时,为辽宁队掏50万元,落得个英名远播;如今我一年掏几百万,却买了个大包袱,落得今天众叛亲离的下场……

这是为什么?

上述理论逻辑的产生,并非凭空杜撰,而是足球强国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几十年的职业化运作之后逐渐完善而达到的境地。对中国足球来说,一蹴而就的理想主义虽不现实,却也不一定非得再摸索个几十年。因为别人毕竟为我们提供了很科学的、很完整的一套理论与实践的借鉴。尽管国情不一,不能照搬。但作为职业俱乐部这一社会单元来说,还是大同小异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认识、如何借鉴、如何消化吸收,如何适应我国的大环境,并在适应中加速改造,缩短改革进程了。

那么,我们的足球改革,或说我们现有的12支甲A俱乐部毛病究竟出在哪儿呢?

我们现在的俱乐部,以几支甲A俱乐部为例,大部分是商助官办的形式,而远不是真正的职业俱乐部。虽说我们的足球改革初入轨道,初进市场、视见成效。但就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运行机制而言,其体制准备还远未完成。这是因为我们的新体制是在过去旧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必然要带着许多旧的思想和痕迹。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不可能人为断代,那样的话,所谓新体制一天也无法生存。

这样一来,各俱乐部实际上就成了新、旧体制的混合体,两种机制并存,这就不可能不出现矛盾。

首先是观念转化问题。现在的俱乐部是由原体委(或足协)和企业两方组成,而一旦产生了董事会,就是一家人了。但我们却常听俱乐部双方的人依旧开口闭口我们一方,他们一方。而这种称谓是以利益为前提的。其实,这便是对董事会,对俱乐部认识的误区。一个俱乐部、一个董事会应只有一个利益,不分你我。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比如,北京国家俱乐部,董事会决定成立一个国家足球国际发展总公司,以其经营所得利润投向足球队。总公司招聘了一些懂经济、善经营的人才,立项经营。其中,有一个竞赛经营部,理应担负起国家队参加比赛的所有赛事经营业务。

但俱乐部办公室却要将国家队参加甲A联赛的主场经营权拿走,却居然得到了董事会的认可。这就令人大为不解。这种交叉渗透的经营构架,无疑会分散精力,消弱经营效益,造成牛蹄子两瓣子的结果。

造成这种结果的表面原因有二。其一,俱乐部中,普遍的体字号的一方仍习惯于计划经济的行政职能,希望的是商助官办的赞助形式。企业的钱要拿来,自己的指令性权力又不丢掉。最普遍的现象是加入董事会的身份问题没能妥善解决。

我们现在的俱乐部是由体字号一方与商字号一方组成,但体字号一方的官员,如体委的X长或X主任,一旦作为体委一方代表进入董事会,或任总经理,就应卸去原有行政职务,仅作为代表进入。因为俱乐部是产业,进入俱乐部董事会或出任总经理便等于下海经商了。而国家明令领导干部不得下海经商,因此,原体委领导干部应先卸任而后再谋新职。另一方面说,带着原有行政职务进入董事会或出任总经理,势必在俱乐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利益倾斜,使俱乐部的总体利益受到损失。

其二,商字号一方的代表,因不熟悉体育产业的特质,不明确体育(具体说是足球)的社会影响,因而在立项、经营时便畏缩不前,寡谋少断。往往造成投入不产出,或不敢坚持俱乐部的总体利益,以至做出一些不适当的决策。

这是两种普遍存在的表象。而这表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俱乐部的决策层对体育产业缺乏了解和认识;对市场经济规律缺乏研究和认识;对我国宏观经济状况缺乏研究和认识。

足球改革进行到了今天,无论俱乐部的运作经营,还是球员转会都已变成了经济行为,尽管打着足球的旗号,但实质上是经济行为。而经济行为就要受经济规律的制约,首先要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接轨。而一旦进入宏观经济形势的大环境,中国足协出台的改革政策法规,便失去原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这并不是说足球改革的方向不正确,而是因改革的不同步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对这一点若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势必受到挫折。

我们必须以极大的耐心和毅力去工作。充分调动原有体制中的积极因素,因势利导去推进改革。而不能站在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去阻碍和干扰改革。那种满足于商助官办的思想是要不得的。因为我们的企业有企业的原则,投入是要讲产出的。一个企业每年会出几百万去投入足球产业开发,而连续几年,投入上千万元没有产出。这实际上是国有资产流失,任何人也没有这个权力。换言之,那种满足于商助官办俱乐部的人,实际上是在鼓励国有资产流失。如果能够站在这样的高度去认识问题,恐怕我们的事业会进行得顺利些。

“远东兵变”引起的思考

中国足球改革的乐章,使中国体坛一扫以往冬季的萧条寂寥,呈现出一派盎然的春意。而近两年来的新年序曲却总是由辽宁队来演奏的,尽管变奏得与主旋律不甚合谐,但却跳跃出了多彩的生机。

1993年年底,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与新世界集团签定了为期30年的合同,建立了新世界俱乐部。合同墨迹未干,1994年年初,在广州天河集训的辽宁队,在少帅杨玉敏的率领下,公开宣布同新世界集团终止合同。

1995年刚刚过去两周,辽宁队20名队员又在总队长赵发庆的带领下签署了一项声明,公开宣布退出远东俱乐部。再次成为中国足坛的新闻热点。

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使人们习惯了传统的模式。但足球的政策不溶入市场经济大潮,向职业化过渡便无从谈起。所以去年,中国足协下决心将甲级联赛推进了市场。一年下来之后,使人们感到中国足球的实质性改革初入轨道、初进市场、初见成效。于是中国足协在条件并不完备的基础上,又在1995年1月1日推出了球员转会制度,这一大胆的举措,不仅进一步深化了改革,而且开始了肢解旧体制的大手术。于是,引起了强烈反响,激出了滔天大浪。辽宁远东的“兵变”,实际是这一浪潮的第一波。

人们必须认识到,俱乐部成立时,双方所签定的合同,是一种经济行为;中国足协与国际管理集团所签定的出让联赛部分广告经营权的合同,也是经济行为;球员转会的实施,还是一种经济行为。

既然是经济行为,既然进入了市场,那就一定要受到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的制约。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法制经济。而上述经济行为是以合同这种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决不是谁想违约就违约的。如果经营实践证明合同条款在签定之时有重大疏漏;或在执行合同中某方有不兑现的行为,引起一方不满或双方不满。那么可以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进行裁决。如果对董事会的裁决仍不满意,那就要诉诸法律,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以众多自然人签名,公开声明,造成既成事实去推翻合同的做法是不合程序的。因法不治众,便置法律效益于不顾,将错就错,不了了之的做法,实际上是旧观念的产物,是改革的倒退。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使得12支甲A队所在俱乐部的经济状况不同;即或是在同一地区的两个俱乐部,也会因产业发展周期峰、谷差异所造成的效益区别。再加上各俱乐部的经营能力不同造成的盈亏,都可导致队员实际利益的差别。

前面已说过,因为中国足球初入市场,且条件并不成熟。特别是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大家都是顶着风险去摸索前进的。一旦出现风险,应由签约双方共担,这种思想准备和风险素质,正是创造市场经济构架所必须的契约观念。

如果俱乐部基本上执行了合同条款,因上述风险使球员所得利益与左邻右舍有较大出入,那是很正常的。对于这种现实,签约双方包括全体球员均应共同承担。因攀比而不满,由不满而违约,这种逻辑是不对的;因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而把风险推给别人的做法,正是对市场经济缺乏了解、自身缺乏法制观念的典型体现。参与足球改革的人,若不加强这方面的认识和修养,那中国足球改革、中国足球产业开发的前景将令人忧虑。这一点必须引起中国足协和各地方足协的严重关注。

去年年初,广州太阳神俱乐部也曾发生过球员集体签名要求罢免教练的风波。但该俱乐部董事会还是遵循合同法规,通过大量工作,妥善处理了事件,维护了董事会决议的尊严。保证了太阳神队在94甲A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这一事实,应对眼下的“远东兵变”提供某种积极的借鉴。

广大球迷衷心希望辽宁远东俱乐部风波能得到妥善解决;希望中国足球改革能闯过这类难关,再向前发展。希望参与足球改革的所有成员,能加强自身教育,以使自己逐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那么,眼下的种种矛盾,经过大家的努力,随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一定会大有可为。眼下的重重矛盾一定会转而变成滚滚财源,为中国的体育产业开发走出一条辉煌的大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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