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系统研究论文

新时代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系统研究

黄紫钰,郭 力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98)

摘要: 为促进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研究了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系统的构成以及各组成部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措施,以期使各支持系统能有效配合,进而提高中国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水平,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要求。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系统

农业和农村发展一直是中国发展问题的重中之重。随着农村改革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然而农村文化建设并未跟上发展步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当前应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农村大力进行公共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农村社会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农村居民对文化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然而农村商品经济不发达,文化消费水平较低,在农村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成为保障农村居民文化权益的一条重要途径。

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有利于在农村传播现代科技知识、宣传思想理论,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村现代化建设水平,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薄弱的主要问题是为农村公益性事业文化发展提供支持的各方面力量较为薄弱。本研究旨在讨论目前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系统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使其更有效率地发挥作用。

1) 建立健全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了《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成立了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 理论基础

文化是人类精神的表达,并且通过获得群体的认同才得以保存和流传而产生持久的影响力[1],文化具有本质意义上的公共性。公共性是现代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公共文化服务成为现代社会必须回应的问题及健康发育的重要标志。公共服务理论来源于西方现代公共行政学及其行政实践。这一理论提出,公共服务是由以政府组织为主的公共部门生产的、供全社会每一位公民共同消费、平等享受的社会产品。该理论旨在强调“服务型”政府理念,强调政府的目标在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政府治理理论从更为灵活、开放的视角阐释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功能与合作关系。这一理论认为治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组织,也包括其他各种公共组织、非营利组织、私人组织、行业协会和个人等。在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问题中,强调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兴盛起来区别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理论新范式。戴维·奥斯本等[2]指出应用企业家精神来重塑政府,这一概念不断被精细化而形成理论,对中国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采用私人部门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以市场和顾客为导向,重塑国家、社会和市场三者的关系。

2 中国公益性文化事业研究综述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公益性文化事业这一概念,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一概念才开始进入兴起、适应和探索阶段。进入新时代以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中国人民推进现代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进程中必须完成的新任务。国内对于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研究集中于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后,在这一阶段,《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论丛》中不少学者阐述了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探索。可见,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研究尚未形成独立的领域。郭晓君[3]提出了农村文化建设的理论框架,为中国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谢晶莹[4]提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农村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

4.1.1 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 按照国际常用的做法,划分事权的原则为受益范围原则、效率原则和能力原则。中国政府暂时还没有出台严格的法律法规,确立应该根据怎样的原则明确地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基层发展上的责任与权限,但是为了提高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效率,必须要合理划分事权。根据中国农村发展现实,基层政府资金薄弱,仅够维持农村基本的公共产品供给,所以在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领域要加大中央专项财政转移补助,创新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手段和方式,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元主体的文化供给格局[13]

4.3.2 为非营利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 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持系统构成

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系统主要是指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资金筹措渠道,目前中国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系统主要有3个组成部分。

4.2.2 企业明确成本与收益目标,制定公益性资金的使用方案 目前中国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捐助氛围,企业捐助公益性事业效率低下,信息不畅,这种局面部分是由企业没有做好成本-收益分析引起的。企业只有制定明确的捐助方案,才能降低企业的公益成本,对社会作出长久的贡献。企业在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投资方面可以建立一套成本收益方案,形成定点捐助,例如捐赠一座村级图书室,应该形成一套建设方案,做好长期成本收益分析,将建设和维护的成本纳入公司运行成本范畴,降低企业投资公益的成本,形成企业投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效机制。另外,企业在投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时,不可过分注重经济回报。企业投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往往是一种自愿行为,很难获得经济利润,但是也有些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占据更多市场,大张旗鼓地从事公益性事业,至于公益项目本身是否真正能造福群众,企业根本不关心,所以企业也需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避免只注重追求经济利润而使得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滞缓。

3.1 政府支持系统

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人们普遍认为政府是公共产品惟一的提供者,且主要从税收和公共支出角度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研究[9]。农村公益性文化产品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负担供给的主体责任。尽管关于政府是否应该干预经济和社会的讨论由来已久,并且随着中国市场自由化程度提高,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思想涌现,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但是,农业在中国属于弱质产业,农村相比城市发展十分滞后,尤其在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方面。农民在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涉及加快农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政都应该加大投入。强调公共产品供给的各方力量参与机制,是为了克服把政府作为惟一供给主体,效率过于低下的问题,但绝不能因此而弱化政府责任[10]。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实施主体应是政府,它不仅仅是资金投入者,同时也是有力的运作者和监督者。

3.2 社会支持系统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建设,以民间力量激活公共资源,成为新时期文化政策创新的基本路径之一[11]。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具有公益性质,在成本-收益问题上,企业进行了成本投入后,几乎不会获得利润上的回报,所以很少有企业会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进行投资和建设。目前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社会支持系统主要还是指企业和个人的无偿捐助。随着市场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很多企业和个人开始热心公益事业,更多人将眼光投射到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领域,但由于缺乏社会力量投资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长效机制,导致了很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半途而废的情况。有些企业在捐助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时,考虑到虽然没有实质性的利润收益,但是从事公益性事业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使企业获得无形的回报,导致了有些企业的捐助实际上是种“作秀”。这种企业投资建设的文化设施、文化资源难以更新,设施寿命不长。虽然社会力量的参与给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机遇,但值得思考的是,如何激励这些社会力量长期对公益性文化事业进行投入。

工科新教师培训的目标网络必然体现个人目标与学校目标的有机统一,体现知识掌握、技能训练、理念培育、行为养成、能力发展目标的相辅相成与互促互进,实现短、中、长期目标的有机结合。

3.3 非营利组织支持系统

中国文化类的非营利组织发展程度较低,主要以一些民间团体所组成的非制度化的协会形式存在。比如活跃在农村基层的农村舞蹈队、文化志愿者协会、民间文化艺术团体等各种文化类社会组织全面参与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满足了基层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12]。中国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可以作为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一条新出路,但是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历史还太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目前中国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组织的依赖程度过于严重,文化类非营利组织中往往渗透了很多行政干预,比如政府工作人员兼任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等。这阻碍了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使其不能成为独立于政府组织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持系统,这也是由于中国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程度较低导致的。其次,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不得不依靠政府的资金支持。最后,中国还没有正式出台具体统一的引导非营利组织建立和运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政策的指导和法律的保障,非营利组织往往在夹缝中运行,容易触犯权力的边界。

4 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系统的改进措施

4.1 政府支持系统的改进措施

除了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理论探索外,也有关于这一问题的现状及对策的探讨。吴理财[5]提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发展不平衡、服务水平低等问题,需要改革政府的财政投入和责任分担机制。还有一些文献重点探讨不同区域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现状。如章剑华[6]对江苏省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进行了研究;聂华林等[7]对西部农村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也有相关学者从战略高度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进行探讨。如财政部教科文司全国农村文化联合调研课题组等[8]对于中国农村的文化建设问题进行了战略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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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加大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在农村问题上,中央政府多次提出加大资金投入的方针。随着农业税的取消,政府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要全面促进农村的发展,减负还不够。在减负的基础上,政府还得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对文化的投入。如在农村实施税费改革之后,乡镇财政资金不再用作“基本文化活动经费”的现状必须得到彻底改变。加大资金投入,还要打破城乡发展不均衡的思路,加大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资金倾斜力度,各级财政可以为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成立专项资金。另外,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规范,也会导致政府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缺乏长效性和稳定性,应该尽快制定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规范,提高资金保障能力,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改革文化供给方式[14]。4.1.3 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公益性文化产品决策机制 目前中国农村公益性文化产品的供给是由政府决定,政府统一下达命令,决定应该提供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种类以及方式。但这样的单向供给方式,没有考虑农民真正的文化需求,极有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公益性文化产品决策制度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政府在提供农村公益性文化产品时,需要倾听农民的声音,根据农民的需求相应地提供文化产品。建立农民需求表达机制以村民自治的发展为依托,第一,在决定向农村提供怎样的公益性文化产品之前,可以通过召开村民大会,以投票的方式选出村民最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产品;第二,政府在向农村提供公益性文化产品时,要选出一名能够真正代表农村居民文化利益的负责人,充当村民与政府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保证信息的对称;第三,政府进行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决策时,应该做到信息公开。村民都能了解当前的决策信息,充分表达和交流建议,才能确保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决策的民主性。

4.2 社会支持系统的改进措施

4.2.1 政府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 首先,对于一部分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政府可以用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企业一定范围内的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目前中国应该针对企业支持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情况,出台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将部分收益用于慈善性事业。其次,政府可以设立一个用于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基金组织。基金组织面向企业界吸收成员,加入基金会的企业可以在与政府合作的建设项目上获得优惠。有了这样的基金组织,企业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可更加长效。最后,政府还可以对投资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企业在融资上放松限制,使企业在谋求更大发展时能及时获得资金支持。政府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解决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问题,促进企业参与没有利润吸引的事业。

还有,在教学中,由于多方面原因,教师普遍存在只讲授大纲内容,完成教学任务,而忽略了对计算思维的培养,没有循序渐进地向学生传递计算思维的相关概念和使用方法,没有注重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能力。

4.3 非营利组织支持系统的改进措施

1)降低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建立门槛。中国民间团体成立的门槛十分严格,审批程序繁琐,建立的非营利组织往往还会受到政府牵制,成为政府组织的附庸。应降低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建立的门槛,让文化类非营利组织之间也能够形成充分竞争,使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中更有效率。

合理界定各级财政部门承担的出资责任,使财权与事权相称。目前中国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公共财政支持主要依靠乡镇政府以集体组织经济收入完成资金投入,中央政府对农村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投入较少,且被分散后更难满足农村公益性文化的发展需求,这就要求中央公共财政体系要发挥更大的力量,省级政府同样也要分担责任,缓解中央政府的压力。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研究多集中于理论性分析和全局性、战略性的思考,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和改进措施关注较少。而且以往的研究集中关注政府部门在这一问题中的角色,而忽视了对其他非政府部门的讨论。重新审视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中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能使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走向善治之道。

4.3.1 解除文化类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 中国的文化类非营利组织数量非常少,发展也很不完善。有些非营利组织虽有非营利组织之名却没有非营利组织之实。在被调查地区,存在一些由农民组成的乡村本土文化协会实际上是依附于当地政府组织的,其财政能力不独立,依靠政府资金运转,必然导致权力上的依附。中国传统的行业协会多数是对政府有资金依赖的具有官僚性质的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去行政化,主要是解除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资金依附关系,动员民间力量自发形成非营利组织。

2)通过金融信贷政策解决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困境。金融信贷政策是解决非营利组织对农村公益性文化投入经费不足的一项重要措施。金融部门对从事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非营利组织实行低息、无息、贴息等优惠政策,还可以对这方面的贷款准予分期清还,缓解了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压力。

3)动员广泛的社会捐赠,成立非营利文化机构。中国的非营利机构发展尚不发达,文化类尤其是农村公益性文化类非营利机构寥寥无几。为了发挥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公益性文化发展中的作用,政府可以借鉴美国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经验,将社会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捐赠集中起来,成立非营利文化机构,将社会捐赠资金用于非营利文化机构的运营,包括成员的工资和文化项目建设等方面。这样既能集中社会资源,又能将政府的文化管理职能分流一部分出来给非营利组织,建立一种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4.3.3 政府和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加强合作、协同治理 社会治理有别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与控制体系,它是具有多中心的行动体系,其建立的基础是信任与合作。政府与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中的协同治理主要是指政府与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实现功能和结构上的互补。首先,政府在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问题上,应该出台一系列政策,为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其次,非营利组织由于其非营利性,往往会面临资金短缺而陷入运转困境的局面。政府应该适当给予高质量非营利组织以资金支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但是这种支持不应该成为政府将非营利组织视为行政附庸的凭证。再次,政府可用直接补贴到位的形式吸引更多的非营利组织参与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如对农村公益性文化演出场所的租用补贴、对组织演出人员的培训和演出补贴等。这样的政策具有针对性,会对农村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繁荣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最后,非营利组织以“非官方”的身份,可以拉近与村民的距离,提高与村民沟通的效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非营利组织的存在作为官民相互沟通的有效渠道,架起了官方和民间沟通的桥梁,消除官民之间的误会与隔阂,以其独特的魅力,发展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公益性的大众文化。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并结合历年来的防治经验确定项目区的主要建设内容:治理面积6km2,平整土地22.73hm2,整地改土507hm2,建引水涵管5个,维修桥闸6座,打机井2眼,清挖沟渠23.5km,营建防沙林 20hm2,经果林 20hm2,农田林网(折实林带面积)30.27hm2。

分析:英语重客观描写,常以物或抽象观念作主语。巫宁坤先生将该句译为:“她那可爱的傲慢的表情曾经从报道阿希维尔、温泉和棕榈海滩的体育生活的许多报刊照片上朝外向我看过[5]”。此种译法虽然保全了原文的句式,却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即“表情”是无法实施“看”这一动作的。此处改成人作主语后更加符地道自然。

大部分院校是针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进行职业素养的教育,由招生就业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但这个时期学生的状态表现出去就业单位迫切性、思想上的放松、学习动力的下降、接受知识的抵抗性等等弊端性问题,造成往往使职业素养的教育流于形式,离目标差距比较大。

5 结语

中国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尚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其支持系统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对各支持系统改进措施的探讨发现,政府仍然需要承担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指导和监督,从硬件和软件方面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社会支持系统对于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政府应对支持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以形成社会力量支持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长效机制。另外,非营利组织支持系统在新的发展阶段,能够积极地推动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应该为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宽容的社会环境,使文化类非营利组织成为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中与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并驾齐驱的一支力量。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充满活力,以政府供给为主体、社会力量和非营利组织广泛参与的局面逐渐形成,各支持系统相互协调与配合,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效率,满足中国农村居民多元化的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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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support system of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welfare culturalin the new era

HUANG Zi-yu,GUO Li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ohai University,Nanjing 210098,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public welfare cultural undertakings, the composition of the rural public welfare cultural development support system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each component are analyzed.Relevant improvement measures are proposed to enable the various support systems to cooperate effectively,thereby improving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China's rural public welfare cultural undertakings and implementing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requirements.

Key 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rural areas; public welfare cultural undertakings; support system

中图分类号: C912.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114(2019)19-0161-05

DOI: 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9.19.03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黄紫钰,郭 力.新时代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系统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9,58(19):161-165.

收稿日期: 2019-03-27

作者简介: 黄紫钰(1994-),女,江苏东台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城乡社会学,(电话)13584761100(电子信箱)13584761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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