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分配_增量成本论文

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分配_增量成本论文

改革进程中的利益分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进程论文,分配论文,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任何不持偏见的学者都必须承认,当前的中国改革几乎处于一种胶着状态,推进起来非常艰难。究其原因,就是改革使得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发生了较严重的矛盾。因此,如何有效地化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就成为继续推进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改革获得支持的前提:一种理论分析

改革实际上就是打破旧体制建立新体制的一个过程。从经济学原则看,社会中的个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对于改革的支持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在于,支持改革给他的预期收益超过他为支持改革可能付出的预期成本。用戴维斯与诺斯的话讲,“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注:见L·E·戴维斯与D·C·诺斯:“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4页。)。其中,改革给他的预期收益又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改革成功的概率有多大;二是改革成功后新体制给他的回报有多大。二者相乘,就是改革给他的预期收益。

但是,一方面,对于制度整体性变迁这样的长时间段,其中不确定性太大;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各阶层成员有着相对于制度“现期消费”而言不同的内含贴现率,因此,社会中各阶层成员对于制度的“预期净收益”中“预期”的时间期限也不相同。对此,戴维斯与诺斯也进行过系统的研究(注:参见L·E·戴维斯与D·C·诺斯:“制度创新的理论:描述、类推与说明”,《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5-320页。)。基本结论是,如果某个社会阶层所面临的贴现率越高,该社会阶层就越有可能选择倾向于当前报酬流量的安排;否则反之。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中收入相对较低的阶层的成员更看重改革过程中每一项即时举措给他造成的即时成本与即时收益,并根据这种即时的成本与收益来决定自己对改革的态度;而不太看重较长时期的“预期”。社会中收入较高的阶层则较为看重时滞相对较长的预期。

我们先仅考虑改革的即时效果。真正现实中的改革对于社会中的每个人来说有以下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改革使得社会中每个阶层的成员的即时福利都得到增进;第二种可能性是,改革使得社会中某些阶层成员即时福利得到增进,而不损坏其他阶层成员的福利;第三种可能性是,改革使得社会中某些阶层成员的利益得到增进,而损坏了其他阶层成员的福利;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改革使得社会中所有阶层的福利都受到损失。

如果用福利经济学中的所谓帕累托判别标准,前两种情况,都是对过去境遇的“帕累托改进”,因为,“新局面对集体中每个人就显然比旧局面要好些”;也因此,这种改革会受到社会各阶层普遍的支持,改革推进起来很容易;而最后一种情况,改革使每个人的福利都减少了,用帕累托标准衡量,“它就是不合意的”(注:帕累托:《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二版,第617-618页。原文为:“考虑到任何一种有这种境遇的情况,并假定对它有了很小的偏离。如果集体中每个人的福利都因此增大了,那么新局面对集体中的每个人就显然比旧局面好些,反过来说也一样,如果每个人的福利都减少了,它就是不合意的。再者,如果有些人的福利根本不变,也并不影响我们的结论。”转引自鲍莫尔《福利经济及国家理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5页。),因此,这种改革将因为得不到社会中任何一个阶层的支持因而在一个民主的国家根本不可能发生。

最复杂的就是讨论第三种可能性的改革。即改革使得一部分人福利得到增进,一部分人福利受到相对损失。福利得到增进的社会阶层成员显然是支持改革的,而福利受到损失的社会成员显然是反对改革的。这个时候改革能否继续顺利推进,就取决于支持改革的利益阶层与反对改革的利益阶层之间的博奕结果。所以,诺斯认为(注:参见D·C·诺斯:“历时经济绩效”,《经济译文》1994年第6期。),制度演进的方向与一个社会中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奕过程和结果相关。因此他说:“如果说制度是游戏规则,那么利益集团是玩家”。

从静态上看,哪个利益阶层处于社会中的强势地位,哪种势力就会占上风;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中的强势集团往往决定制度演进的方向。这里面蕴涵着国家的极其重要的作用——所谓强势集团其实就是国家所扶持的那个集团。因此,说到底,国家选择扶持哪个集团,对于决定制度演进的方向具有重要的作用。诺斯曾举例说,十六世纪初,在英国,当新生资产阶级与旧的封建地主阶级发生矛盾时,英国王室选择支持前者,并用金钱赎买了封建特权,使得资本家进行投资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资产阶级迅速崛起,英国也迅速走上了兴盛之路,才有了后来的“日不落帝国”。而同时期的西班牙,也出现了同样的矛盾,但政府却支持了代表封建利益的羊毛团(即羊毛出口商和专门养羊的地主组成的利益集团),从而使西班牙这样一个原来实力比英国强大得多的国家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过程更艰难,其地位也逐渐被英国所取代。法国著名史学家布罗代尔在其《资本主义的动力》一书中所反复讲述的就是这个道理:资本主义之所以成气候,恰是因为国家在背后的支持。但从动态上看,随着由强势阶层主导的变动的不断加深,与弱势阶层一方的利益矛盾不断加剧,最终可能导致大范围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冲突的形式甚至是暴力。

一国政府到底是否支持改革,约翰·希克斯认为,政府应该超越于各利益阶层之上,政府关注的重心就是国民财富的增长。在此前提下(注:转引自鲍莫尔《福利经济及国家理论》,第124页。):“一种‘可容许的改革’必须是一种意味着能够付出补偿的改革,显然还有净收益的改革。只要有这样改革的可能性,社会的处境就不是最适度的。”也就是说,如果改革给社会成员——不要管它来自社会的什么阶层——带来的总收益在补偿改革给社会成员——也不要管它来自社会的什么阶层——带来的总成本后,还有净收益,那么,国家就要支持这样的改革。因为这样的改革能整体上改进社会的处境。用我们常用的一种俗语说是“利大于弊”。

但无论是诺斯还是希克斯,并没有给出国家应如何发挥作用:是按民主的原则发挥作用,还是按威权、强制的原则发挥作用。当然,并不存在一个真正的超越各利益阶层利益之上的国家,因为按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制度变迁是社会中各具体的利益阶层之间博奕的结果,换言之,利益集团才是真正的玩家。所以,分析社会各阶层对改革的态度是比分析国家对于改革的态度更重要的问题。

我们再考虑到改革可能给各阶层造成的预期收益情况。我们也仅考虑一种简单的情况。改革作为一个连续的过程,先期即时福利得到增进者,往往是这个社会的富裕阶层;而先期即时福利相对受损者,多数是这个社会的相对贫困阶层。如果接下来的改革可以给前者带来预期净收益,那么,这个阶层会因看重这种预期净收益而支持继续改革。但对于后者来说,预期收益如何,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也就是说,他们对改革支持与否,往往与预期收益没有多大的关系。

二.当前中国各阶层对改革的态度分析

如果假定中国政府是一个超越各利益阶层之上的政府,再假定改革二十年来经济总量上的增长是可信的,那么,抛开利益阶层之间利益相对变化不说,中国的改革应该是一种“可容许的改革”。因为它是有净收益的。也因此,政府应该支持改革。

但中国社会各阶层对待改革的态度则复杂得多。

1984年以前,中国改革局限于农村,农村改革又以土地承包责任制为主要举措。现在回过头来看,除了权力集团中极少数人感到利益相对受损以外,其他社会阶层都直接从改革中得到好处,劳动力集团中的农民阶层自不必说,城镇居民不仅从做大的蛋糕中得到好处,而且最直接的实感是自1949年以来农副产品的供应从来没有如此丰富过。这种改革基本上是一种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因而也是合意的改革,改革也因此受到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的支持。

改革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进入城市后,情况就不同了。改革是从放权让利开始,即进行行政性分权与经济性分权,这是在存量不动时对增量的改革;而对增量进行改革,改革先入者明显受到激励,得到更多的好处。而由于增量一块当时很小,存量较大,所以,分配上的差异并不明显。但随着改革的推进,增量不断变大,存量一块相对较小了,增量改革的参与者、有权参与增量改革者,无论合法与否,其利益越来越大;而增量改革的成本基本由存量一块承担,但此时由于类似“拨改贷”等各种政策的出台,支持存量的财政支撑基本断流,同时不仅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反对于那些为国家在计划经济下进行原始资本积累承担成本的国企职工以及农民,政府没有进行足够的补助,且没有兑现以前有过的“老有所养”的承诺。这使得其与增量一块之间的利益差别更大。还有一点,增量改革市场化进程,是一种借助于政治框架推进市场化的进程。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上的规范,发生了较为普遍的权力资本化现象,特别是有权者非法侵吞或转移国有资产以及部分官员的腐败——民间称之为“掌勺者多吃多占”——实际上也是在侵害存量的利益,使本来相对利益已经受损的存量与增量之间在利益上的矛盾更加突出。

如果用旧房子比喻存量,用新房子比喻增量,那么以上的分析可以用这样的比喻来概括:中国的改革是在旧房子不动的情况下盖新房子(这完全不同于前苏联的改革。前苏联的改革是从存量开始,相当于先拆旧房子,在空地上盖新房子)。盖新房子的成本是由居住在旧房子里的人承担的。但新房子不断盖起来的同时,旧房子却失去了维修的经费来源。更有甚者,有人为了盖自己的新房子,甚至干起了偷拆旧房子砖瓦的勾当,而且这种现象还相当普遍。如果新房子足以使所有住旧房子的人迁出来住进去倒也可以,但问题在于,承担了建房成本原来住在旧房子里的人至今也很少有能够住进新房子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仍住在已经不堪风雨的旧房子里。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按获取生活资料的手段来对经济领域的利益集团进行简单的划分(注:卢周来:《制度功能·利益集团·腐败》,《科学时报·读书》1999年11月8日。)中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四类集团:权力集团,即政府及公有制经济中的管理者;资本集团,主要指私人及外商投资者;劳动力集团,主要包括企业职工与农民;知识集团,主要指人文知识分子与技术知识分子。那么,附着在存量上的一块主要包括:权力集团中已退出岗位的旧官员;劳动集团;人文知识分子。他们的相对地位在改革中是受到损失的,尤其是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就成为改革中最大一块存量的农村农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他们因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日渐式微而逐渐被边缘化。在增量改革中得到好处的一块主要包括:直接参与改革、有权干预改革与制订改革政策的官员及公有制经济中的管理者,特别是在改革中利用腐败得到好处的官员与靠转移或侵吞公有资产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人员;新崛起的资本集团;技术知识分子。对于一个处于制度性与整体性腐败社会中的权力集团,其受益程度自不必说,新崛起的资本集团与技术知识分子,随着制度变革的进程,“科教兴国”方略的提出,中共十五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新确定,以及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允许和鼓励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写进共产党党代会报告,预示着新制度将极大地提升“资本集团”与“知识集团”的地位。随后的修宪,更是直接体现了“资本集团”地位已经上升到了具备表达其利益诉求与“议价”的渠道和能力。这都说明,这两个阶层也是改革的受益者。表1基本可以反映出上述状况。

表1(注:原始材料见表下说明。本文转引自王绍光“开放性、分配性冲突和社会保障:中国加入WTO的政治和社会意义”,《我们的观点:经济学与中国经济》,石油工业出版社即出。)

近期改革的受益和受损者

问题:你认为哪一个社会阶层从近期改革中获益最大/最小?

(A)精英阶层的观点

对党的干部的调查,1997年10月

获益最大

获益最小

1 私营企业主 1 国有企业职工

2 外企雇员

2 农民

3 农民3 政府部门职员

对党的干部的调查,1999年10月

获益最大

获益最小

1 私营企业主 1 国有企业职工

2 艺术家

2 农民

3 外企雇员

3 政府部门职员

对党的干部的调查,1999年11月

获益最大

获益最小

1 私营企业主 1 下岗职工

2 艺术家

 2 农民

3 外企雇员

3 国有企业职工

(B)大众的观点

对城市人的调查,1997年11月

获益最大

获益最小

1 私营企业主 1 国有企业职工

2 艺术家

 2 农民

3 银行雇员

3 民工

对城市人的调查,1998年12月

获益最大

获益最小

1 艺术家

 1 国有企业职工

2 腐败官员

2 农民

3 私营企业家 3 农民工

对城市人的调查,1999年8月

获益最大

获益最小

1 艺术家

 1 国有企业职工

2 腐败官员

2 农民

3 私营企业家 3 农民工

正是由于自觉处于利益相对受损者的位置,所以,附着在存量上的社会阶层不愿意再进行改革。尽管政府常常对他们进行这样的说教:“改革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或者甚至是很有诗意的“说教”:“困难是暂时的,走过去是一片天”;但正如上文所述,因为预期净收益到底有没有,对于社会贫困阶层来说无关紧要,所以,以一种远期的预期净收益来试图说服以劳动集团为主的利益受损阶层支持改革,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况且,即使是谈到预期收益问题,因为改革成功的可能性在他们看来越来越低,所以,预期收益未必能补偿他们为支持改革继续进行可能要付出的预期成本,因此,他们更不愿支持改革。

应该说,渐进改革的思路本身也没有将存量作为改革的主要动力源,而是设想存量不变时先对增量进行改革,然后由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但增量部分又如何呢?由于增量改革的获益者基本上是由知识集团、新崛起的资本集团成员、以及一部分权力集团的成员构成,尽管在绝对人数上不少,但在中国社会各利益阶层的相对比例上还处于少数。据何清涟女士一项研究,这部分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6.4%,而社会下等阶层和被边缘化了的阶层却占了人口的83%以上(注:参见何清涟《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当代中国研究》2000年第三期。原文为:“目前的中国社会象一个金字塔结构,社会上层的人数极少(约1%),中产阶级(即中间偏上阶层和中间偏下阶层)的人数十分有限(约15.4%)。而社会下等阶层(约69%左右)和被边缘化了的社会群体(约14%左右)却过于庞大,占人口的80%以上。”)。所以,国家如果公开支持富裕阶层的成员,与支持附着在存量上的成员即主要由工人与农民构成的劳动集团相比较,不但不符合民主的原则,更不符合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的“政治正确性”。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之上,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所代表的是最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所以,执政党即使想推进符合他们利益诉求的改革也是很困难的。况且,增量改革的获益者,在成为社会富裕阶层后,比较看重继续改革的预期。而在下一步由增量带动存量的改革中,可能会轮到他们更多地分担改革成本,因而,预期收益未必会超过预期成本,也就是说未必有净收益,因而他们害怕进一步的改革会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也因而变得保守起来,至少未必会成为新一轮改革的推动者。

正是由于这样的阶层利益矛盾与冲突,使得今天的中国改革再次举步维艰。据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调查组对部分地厅级党政干部进行调查显示(注:参见《2001: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6页。),认为“改革进展太慢或基本没有进展”的人数的比例,从1998年的11.6%上升到1999年的28.1%,再上升到2000年的39.1%。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经济学者在寻找新的改革动力源时,将视野投向外来压力,认为加入WTO才可以打破目前中国改革的胶着状态(注:近期最典型的言论见中国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赵士林博士。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的“全球化论坛”一开场就说:“全球化最大的好处在于,冲击中国的‘假改革’,促使中国的改革能深化而踏实地继续下去。”中国被放到国际规则体系中接受监督,一直受到政府权力保护的“假改革”现象全得被迫“来真的”。见《多维新闻网》2001年1月15日。)。

三.推进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协调各阶层之间利益冲突

中国改革中利益矛盾问题说复杂也复杂,但要说简单也很简单。用福利经济学中常用的一个简单的比喻加以概括:假设这个社会共有100个人,如果改革得以继续进行,可以给其中一个人增加300元钱;但却给其中99个人每人损失一元钱;而如果改革不进行,维持原状,每个人维持原来的福利水平。现在就要求这个社会作出选择:改革到底是继续进行还是不进行?

如果按照民主的简单多数原则,就改革是否继续进行举行全民公决,显然,其中99票反对,而只有一票赞成,所以,改革是没有办法进行下去的。

但问题在于,如果以希克斯标准衡量,继续进行下去的改革应该又是“可容许的改革”,因为这样的改革是可以补偿的改革,而且成本与收益相抵,净收益为(300-99×1=201)元。因此,政府应该清楚,这样的改革应该进行下去;而之所以以民主的原则无法进行下去,原因就在于出现了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上的冲突。所以,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必须协调这种利益上的冲突。

协调利益上的冲突,一个最基本的思路就是由改革受益者对改革受损者进行补偿。以上述简单的比喻为例子。如果在民主投票前,政府要求受益者做出承诺:改革如果继续进行下去,他将从增加的300元钱收益中拿出198元钱,给其他99个人每人补偿2元钱,那么,这项改革其实就成了每个人都能改善其状况的一种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其中99人每人增加一元钱收入,而另一个人增加102元的收入。也因此,改革一定会受到100%的支持。

其实,著名的福利经济学家卡尔多早就说过(注:转引自鲍莫尔《福利经济及国家理论》,第124页。):“任何潜在的变动都要受到以下的测验:要问所有因革新结果受到有害影响的人,认为革新给他们带来的不便最低要有多少货币的补偿。同样,也要问所有因革新获利的人,估计最高愿意让出多少钱而又不放弃已得的利益。只要后者的总和大于前者的总和,就可断定这是社会合意的革新。”这段话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邓小平一开始也是这种思路。他说,要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以先富带后富。他还特别讲到“两个大局”:内地先要支持沿海,无条件富的人要支持有条件富的人;称“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沿海地区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地区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定的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并称“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注:分别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8、111页。),这里显然隐含了一种政府策略:让改革即时受益者与即时受损者都进行相互的承诺——受损者先投票支持改革,受益者在受益后对受损者进行补偿。当下中国改革之所以处于胶着状态,其中的问题恰在于上文所阐述过的:改革受益者未能对改革受损者——承担了改革成本的人——进行及时的补偿,因而改革受到社会中利益相对受损者的抗拒。

所以,我认为,中国政府如果要继续推进这种“可容许的改革”,当务之急也恰在于大胆实施收入分配政策,使改革中感到相对利益受损者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使改革重新获得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的支持。而在实施这种收入分配政策中,最要紧的又是两个:一是对旧体制下为国家进行资本与财富积累作出过贡献的一切职工——不仅仅是离退休老职工——根据其工作年限长短作出足够足额的补偿;二是尽快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普遍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网络,使任何一个低收入与无收入者都能维持一个尊严而体面的生活。为此,完全可以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将一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变现,以保证改革补偿资金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

为了达到推进改革的目的,政府必须转换思路。即改革的重点应该适时转移,由仍将注意力集中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向将注意力集中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以及协调各阶层利益关系。从市场经济的逻辑上看也应如此。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逻辑是:效率由市场去安排,公平则由政府管理。而令我时常感到奇怪的是,我们的政府官员包括相当一级的政府官员,为什么总是忙于宣布今年应该有多少多少职工下岗,应该有多少多少企业关闭。这些事本应该是由市场来管。政府将注意力转向社会公平,不是政府回归到计划经济下的角色,恰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角色的应有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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