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的意义整体论_爱因斯坦论文

爱因斯坦的意义整体论_爱因斯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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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论以及其中蕴含的不充分决定论(注:H.I.Brown 在他的论文Prospective Realism,Stud.Hist.Phil.Sci.,21(1990) , pp.221—242中认为,不充分决定(undedeermination)发生在三个范围,接受任何普遍概括;用观察证据驳斥普遍命题,相信不可观察物。可是,迪昂的不充分决定论主要是整体论的逻辑蕴涵或推论。该文未注意这一点,不能不是一个缺憾。)(经验无法充分地决定理论的取舍)是爱因斯坦科学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爱因斯坦的整体论直接受惠于迪昂(以及彭加勒),并在与石里克的通信和他本人的科学实践中加以磨砺和精制,最终先于奎因两年明确将其发展为意义整体论,从而在科学哲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页。

一、爱因斯坦受惠于迪昂

迪昂是法国著名的物理学家、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他在1906年出版了影响深远的科学哲学名著《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独创性的整体论(Holism)思想(注:P.Duhem,The Aim and Structure of Physical Theory, Translated by P.P.Wiener,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4, cf.PART Ⅱ,Chapters Ⅳ,Ⅴ,Ⅵ;pp.294.)。迪昂的整体论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可以概括如下。H[,1]:物理学理论是一个整体, 比较只能是理论描述与观察资料两个系统的整体比较。H[,2] :不可能把孤立的假设和假设群与理论分离开来加以检验。H[,3] :实验无法绝对自主地证实、反驳或否决一个理论。H[,4]:判决实验不可能, 归缪法在物理学中行不通。H[,5]:观察和实验渗透、负荷、承诺理论, 物理学理论中的理论描述和观察资料两个系统以此结合成一个更大的整体。H [,6]:经验虽然是选择理论假设的最终标准,但决断则是受历史指导的卓识(good sense)作出的。H[,7] :反归纳主义即归纳法在理论科学中是不切实际的。H[,8]:反对强约定论, 同意弱约定论的某些与整体论相关的主张。这与彭加勒约定论(Conventionalism )八大内涵(注:李醒民:《彭加勒》,东大图书公司,1994年第1版,第115—125页。 )中的C[,4](判决实验不可能),C[,5](理论的经验内容在约定变化下是不变量),C[,6](理论多元论),C[,7](隐含本体论的约定性和真关系的实在性)相同或相近(注:李醒民:《迪昂》,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第1版,第7章。)。其中,H[,3],H[,4]以及H[,5],H[,6],H[,7],H[,8]都体现了不充分决定论的思想。

据霍华德的详尽研究(注:D.Howard, Einstein and Duhem,synthese,83(1990),pp.363—384.),爱因斯坦很可能在1909年秋就首次获知迪昂的《结构》,并在此后谈了它。事情是这样的:阿德勒在1906年秋读了马赫的《认识与谬误》第二版(1906),马赫在序言及正文中多次盛赞迪昂的《结构》, 并强调他们之间的一致(注: E.Mach,Knowledge and Error,Translated by T.J.McCor mack,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g,1976,pp.xxxv—xxxvi,184, 295—296,161,329,133.)。原来, 马赫已经向出版商巴思(Barth )推荐翻译此书,巴思约请阿德勒担当译者。就这样,《结构》的德文版于1908年出版,马赫和阿德勒分别写了序言和译者前言,都强调了马赫与迪昂的广泛一致,而缩小了二人的思想差异(整体论与马赫哲学本来不很相容,当时无论马赫还是马赫的追随者都未能清楚、深刻地指出这一点)。在1909年秋至1911年3月, 爱因斯坦和阿德勒住在苏黎世同一幢公寓的上下层,他们关系十分密切,经常在一起讨论科学和哲学问题。因此,爱因斯坦不可能不了解《结构》,这也可以从他1918年9月 25日给斯图迪的信(信中提及该书)得到印证。

爱因斯坦读过《结构》并对它有兴趣,也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旁证。第一,爱因斯坦当时还是马赫的热情推崇者。第二,弗兰克是马赫的积极追随者和迪昂的《力学进化》德文本(1912)的译者,他与爱因斯坦过从甚密,可能会促使爱因斯坦对迪昂发生兴趣。第三,迪昂的整体论对纽拉特有直接的、巨大的影响,纽拉特可能也是爱因斯坦整体论思想的一个源泉。奥本海默在1940年与爱因斯坦讨论过纽拉特著名的干船坞比喻(注:《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 洪谦主编, 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1版,第559页。)。第四,在世纪之交的科学哲学语境中,主要不是实在论与工具论之争,而是约定论与新康德主义之争,在这种背景下,爱因斯坦显然会倾向于彭加勒和迪昂。第五,爱因斯坦早年构筑相对论时对假设的重视,对深刻的原理理论的追求,对相对论逻辑完整性和基础牢固性的坚信,以及对考夫曼所谓的判决实验的怀疑,显然是在约定论、理性论和整体论的思想引导下的作为,或者起码也会使他对整体论产生同情和好感。

在这里尚须指明的是,彭加勒的整体论思想(尤其是他的约定论的或整体论的不充分决定论)也可能影响爱因斯坦。

二、走向意义整体论

爱因斯坦是从汲取迪昂的理论整体论开始逐渐走向意义整体论的,并在1949年达到目标。下面,我们拟尽可能开列一个详细的时间表,顺便稍作评论。

如前所述,爱因基斯坦在1909—1910年间就接受了迪昂的整体论思想。他正确地看到,迪昂的思想比马赫的实证论能更多地使经验容纳假设和深刻的理论。因为它要求经验的有效不是针对单个科学概念和命题,而是针对整个理论本体;同时,经验也不是以单个的观察和实验面对理论,而是以经验的总和与之对应。紧接着在1910—1911年冬季学期,他就诉诸理论和经验之间关系的整体论观点,以削弱初学物理的学生把一个确定的量归因于物体内每一点的电荷,尽管这样的点是达不到检验粒子的:

我们建立起一个概念体系,它的个别部分并不对应于经验事实,而只有理论资料的某个总和才与经验事实的某个总和对应。

我们再次把电场强度的矢量定义为施加在有质物体内部单位正电荷上的机械力的矢量。但是,这样定义的力不再是实验可以直接达到的。正是理论结构的一部分只有作为一个整体,才是真或是假,即对应于或不对应于经验。(注:D.Howard,Einstein,Kant and the Origins of logicol Empiricism,In Language, Logic, and the Stracture of Scientific Theories,Edited by W.Salmon and G.Wolters,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1994,pp.45—105.)

不难看出,这与迪昂的H[,1],H[,2](以及H[,3] 中的部分内容)完全符合。

在1915—1921年间,爱因斯坦和石里克都具有迪昂和彭加勒的整体论和约定论的不充分决定性思想,并在通信中切磋琢磨。石里克关于不充分决定论的许多讨论是从爱因斯坦的丰富评论中引出的,他赞同仅有经验不能毫不含糊地决定我们的理论选择。爱因斯坦同意简单性必然是我们在经验上等价的理论中选择的向导,但是他最终还是诉诸外部的确认。他对不充分决定论隐含的关于理论主张描述唯一深刻实在的东西持谨慎态度,他在给石里克的信(1917年5月21日)(注:D.

Howard,Realism and Conventionalism in Einstein'sPhilosophy

of Science:The Einstein—Schlick Corresdondence,

Philosophia Naturalis,21(1984),pp.616—629.)中认真看待理论选择的经验不充分决定性。他关于两个不同的人赞同和不赞同的范围的叙述表明,两个经验上等价的理论之间在深刻理论水平上的差异具有更为深邃的意义,而不能像石里克那样仅仅把差异的特点归结为“表达方式的不同”。爱因斯坦的建议是,在理论的深刻的本体论水平上,两个不同的人能够有两个不同的实在。他之所以欢迎迪昂的整体论的不充分决定论,是因为它对深刻的理论而言是十分适宜的。(注:D.Howard,Was Einstein Really a Realist? Pespectives on Science,1(1993),pp.204 —251.)

爱因斯坦十分清楚,实证论的经验意义的实证概念——每一个可接受的科学术语作为它的由感觉要素构造的结果必须拥有它自己的单个的经验内容——太狭隘了,根据难以容纳深刻的理论,其实只要它所属的理论整体具有经验内容就可以了。他在1918年9月25 日给斯图迪的信(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版,第102 页。)中,把迪昂的书与实证论借口无经验内容而反对假设的观点对立起来。

理论由经验证据不充分决定的思想,是爱因斯坦1910年代后期一个十分活跃的思想。在1918年庆祝普朗克六十寿辰时,爱因斯坦强烈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并责备认识论者对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是要得到那些普遍的基本定律,由此世界体系就能用单纯的演绎法建立起来。由于这种方法论上的不确定性……会有许多不同样是站得住脚的理论体系……但是总有一个显得把别人都高明许多……(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许良英等编译, 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版,第102页。)

在这里,爱因斯坦立足于方法论上的不确定性阐明不充分决定论,并把它与他的各种哲学思想因素融会贯通,并把它置于他的理论体系的构架之中。此时,爱因斯坦在整体论观念的某些方面,已经深化或超越了迪昂。

1919年12月25日,爱因斯坦再次回到整体论不充分决定性主题。他在《物理学中的归纳和演绎》中,明确区分了休谟的归纳不确定性和迪昂的整体论的不充分决定性。而且,他认为经验上等价的理论甚至可以是矛盾的,这一看法比石里克的不同表达方式的诠释更激进,它显然来自彭加勒(注:H.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 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160页。),因为迪昂是反对彭加勒可以使用相互矛盾的理论的观点的(注:P.Duhem,The Aim and Structure

of Physical Theory,Translated by P.P.Wiener,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4,cf.PART Ⅱ,Chapters Ⅳ,Ⅴ,Ⅵ;pp.328.)。

在1920年,爱因斯坦对整体论的支持变得更频繁、更强烈了。1921年,他在《几何学和经验》中赞同彭加勒关于只有几何学加物理学( G+P)的整个系统是可检验的,至少从永恒的观点来看是如此(注:《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版,第 368页。)。

1924年,爱因斯坦就埃尔斯巴赫(A.Elsbach )的《康德和爱因斯坦》发表了详尽的评论。该评论从整体论的观点出发,不仅反对新康德主义,而且也反对石里克和赖兴巴赫关于约定的同位定义和经验的命题截然两分的观点,而坚持认为这种先验的一后验的东西的区分具有任意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评论已隐含了意义整体论的萌芽。爱因斯坦在断言相对论与康德的先验学说不相容之后写道:

乍看起来,这并未排除人们至少坚持康德的成问题的东西……我甚至持有这样的见解:这一立场未能被自然科学的发展严格驳倒。因为人们将总是能够说,批判哲学家迄今在先验元素的建立中犯了错误,而且人们将总是能够建立不与给定的物理体系矛盾的先验元素的系统……一个物理学理论由A,B,C,D部分(元素)组成,它们一起构成了把相干的实验(感觉经验)正确关联起来的逻辑整体。于是,情况倾向于,比四个元素少的集合,例如A,B,D而无C,不再就这些实验说任何事情,A,B,C而无D的集合也是这样。人们从而自由地把这些元素中的三个例如A,B,C视为先验的,而只把D视为经验上受限制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依然不满意的总是,在选择人们指定为先验的那些元素时存在着任意性,而且这完全与该理论有一天会被另一个理论——它用其他元素代替了这些要素中的某些要素(或四个要素)——替代的事实无关。(注:D.Howard, Einstein, Kant and the

Originsof logicol Empiricism,In Language,Logic,and theStracture of Scientific Theories,Edited by W.Salmon and G. Wolters,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1994,pp.45—105.)1928 年,他在评论梅耶松的《相对论的演绎法》时,重申“概念的总体”同“经验的对象”或“全部实验数据”的“对应”或“一致”(注:《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版,第139—140页。)。

在1936年的《物理学和实在》中,爱因斯坦进一步阐明了他反对定义和经验陈述(自然定律)截然二分的观点,并初步触及到意义整体论的问题:

我们把那种典型的感觉的复合直接地并且直觉地联系在一起的概念叫做“原始概念”。其他一切观念——从物理学的观点来看——只在它们通过命题同原始观念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具有意义。这些命题,一部分是概念的定义(以及那些在逻辑上从这些概念推导出来的陈述);一部分是不能从定义推导出来的命题,它们至少表示“原始概念”之间的间接关系,从而也就表示感觉经验之间的间接关系。后一种命题是“关于实在的陈述”,即自然定律,那就是这样一些命题,当它们用于原始概念所概括的感觉经验时,它们应当显示出有效性来。至于哪些命题应当被看作是定义,哪些应当被看作是自然定律,这问题主要取决于所选用的表示方法。只有当人们从物理学的观点来检验在什么程度上所考察的整个概念体系实际上具有内容的时候,作出这种区别才真正成为绝对必要的。(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许良英等编译, 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版,第344页(译文有修正)。)

在1938年出版的《物理学的进化》中,爱因斯坦和英费尔德明确以整体论的语言写道:“实际上用实验证明或反驳的是我们的整个猜测系统。没有一个假定能够被孤立起来加以单独检验”。(注:A.Einstein and L.Infeld,The Evolution of Physics,Simon and Shuster,New York,1938,pp.30—31.中译本《物理学的进化》第23 页中的译文不确、有误。)

在此之后,强调理论和经验之关系的整体论观点遍及爱因斯坦的论著。典型地是他在1946年的《自述》中强调:在逻辑上完全任意的概念体系要尽可能同感觉经验的总和做到可靠的(直觉的)和完备的对应,体系的真理内容不仅取决于这种对应,而且其中的正确命题也是从该体系的真理内容中取得其“真理性”的(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 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版,第5—6页。)。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与概念体系“对应”的是“感觉经验的总和”;没有命题具有绝对可分离的真理性或意义内容。在1949年的《对批评的回答》中,他在批评赖兴巴赫的意义的证实原则时,明确地阐述了意义整体论思想:

……如果你认为距离是一个合法的概念,那么它如何与你的基本原则(意义=可证实性)一致呢?难道你能不达到这样的地步,即你否认几何学陈述的意义,而只承认它们达至完备发展的相对论(相对论作为一个已完成的产物根本还不存在)才有意义吗?难道你能不承认,按照你的意思,“意义”无论是什么,它都不属于物理学理论的单个概念和陈述,这样的意义就其使在经验上被给予的东西变成“可理解的”而言而属于整个体系吗?如果单个概念只有在理论的逻辑结构的框架内才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作为一个整体经受检验的是理论,那么为什么在理论中出现的单个概念终究需要任何孤立的辩护呢?(注:中译文译自注释(15)中的文献(与(11)p.474页中的译文有所不同)。)

在同一篇评论中,他明确表示不相信马根瑙(H.Margenau)关于理论的每一个量值和每一个论断都要求有“客观意义”(在这个理论的框架内)的观点,因为当一个理论具有群特征时,即假定同样的物理状况容许有几种描述方式而其中每一种都同样有根据时,就会发生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显然不能认为单个的(不能消去的)量值具有完全客观的意义(比如粒子速度的x分量或者粒子的x坐标)。这种情况在物理学中经常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把客观意义仅限于给理论的普遍定律,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求:“这些定律对于体系的每一种被这个群认为是合理的描述都是有效的。因此,不是‘客观性’要求预先假定有群特征,而是群特征迫使我们去精炼客观性概念。”(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版,第 476—477页。)

顺便提一下,1952年11月16日,爱因斯坦在奥本海默的陪同下拜访了正在普林斯顿的卡尔纳普。卡尔那普在日记中记载了他们的谈话:“关于实在。我说,只有马赫提出这样的阐述:感觉资料是唯一的实在。他说,实证论者只不过想从某种保险地给定的东西开始,可是却没有这样的起点。我同意,没有基岩,只有纽拉特要修复的船飘浮着。对此,他断然赞同。”(注:D.Howard,Einstein and Duhem, synthese,83(1990),pp.363—384.)

三、几点原则性的看法

1.无论是马赫还是马赫的追随者弗兰克等,都没有清醒地认识到马赫的实证论与迪昂的整体论的分歧。唯有爱因斯坦,一开始就认识到迪昂的理论整体论的深层意蕴,并以此平衡马赫的激进的实证论,并把它从科学理论的认识论发展到科学词汇表的语义学或意义整体论(单个概念和命题并不具有独立的经验意义)。

2.爱因斯坦的意义整体论思想不仅先于奎因(1951年),而且它实际上也包含着对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其一是相信在分析的、或以意义为根据的而不依赖于事实的真理与综合的、或以事实为根据的真理之间有根本的区分。另一个教条是还原论:相信每一个有意义的陈述都等值于某种以指称直接经验的名词为基础的逻辑构造)(注:W.奎因:《从逻辑的观点看》,江天骥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1版,第19页。)的明确反对。

3.爱因斯坦早期决不是纯粹的经验论者,除理性论外,带有不充分决定论的整体论和约定论也是他的哲学思想的明显特征。由于这种思想比经验论或实证论更能容纳假设和深刻的理论,所以他才能建构起像相对论这样的逻辑结构严谨的原理理论,也才能提出理论的双标尺评价标准(理论在原则上的不充分决定和在实践上最终由经验取舍)。

4.爱因斯坦的整体论的不充分决定论和约定论的理论多元论承诺,在经验上等价的不同理论并非仅仅是表达方式的差异,而是在理论的深刻的本体论水平上对应着不同的实在。这意味着,对应于同一经验总和的不同理论在层次上是不同的:理论进化得越深刻,其逻辑前提越简单,其本体论的物理实在越深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爱因斯坦反对科学实在论的终极的、不变的物理实在观。

5.爱因斯坦的整体论和约定论思想,决定了他对新康德主义和逻辑经验论所采取的批评态度:他用它们削弱或抗衡康德的先验论和石里克、卡尔纳普等人的分析—综合命题绝然二分及意义证实原则。

6.波普尔把爱因斯坦描绘成一个证伪主义者,实在是大大误解了爱因斯坦。他忽视或低估了爱因斯坦的整体论和约定论思想在其哲学中的鲜明性和重要性。

7.爱因斯坦的科学哲学是由温和经验论、基础约定论、意义整体论、科学理性论、纲领实在论构成的兼容兼蓄的统一综合体。这些不同的乃至异质的哲学思想、既相互限定、又彼此砥砺保持着“必要的张力”,从而显得气象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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