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中国古史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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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02)02-0057-1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古代史研究的成绩十分喜人,讨论的问题也很多,不可能全面涉 及。下面,我就自己比较关心的三个问题作些介绍,并谈谈自己的看法,不当之处,请 大家指正。

一、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的起源

近一二十年来,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的起源引起广泛的注意,这个问题之所以成为热 点,我想有三个原因:(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考古学者在田野发掘方面取得了丰 硕的成果,大量的出土器物和遗址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中国文明起源和国家形成的宝贵资 料。(二)长期以来,我国史学工作者和考古工作者对文明和国家的研究,主要是以摩尔 根和马克思、恩格斯所建立的理论模式为指导的。但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文化 人类学的许多研究成果对摩尔根和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模式提出了修正。改革开放以 后,这些研究成果陆续介绍到国内,迫使我国史学工作者和考古工作者不能不重新检讨 以往的认识,探讨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的具体途径。(三)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的启 动,实行多学科、多门类的研究资源的组合,这个课题目的虽然在于解决夏商周的断代 问题,但它必然涉及原始文化以及文明和国家起源的一些地区性乃至更大范围内的重要 问题。

有关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的讨论,我觉得下面几个问题很值得我们史学界重视和深入 探讨。

第一,关于“文明”、“文明要素”和“文明时代”的概念内涵,以及对文明要素的 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理解。

探讨中国文明的起源,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文明”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在马克思 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里,有时并没有把“文明”和“文明时代”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严格 区别开来,因而也就容易使读者产生一些误解,似乎一谈到“文明”,就是指“文明时 代”。例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说:“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 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 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当文明一开始 的时候”,显然不是指原始文明的萌生,而是指“文明时代”的开始,也就是摩尔根、 恩格斯用来和“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相区别的“文明时代”。这个“文明时代” ,也就是有了私有制,有了阶级和国家的“文明社会”。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 家的起源》中明确地说:“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 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众所周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沿用了法国启蒙思想家和摩尔根关于蒙昧、野蛮和文明的时代划分。但是恩格斯在谈 到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时,已经列举了若干文明的要素,指出铁器、风箱、手磨、城市 等等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带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由此可见,经典作家并没有把原始 社会所产生的文明要素排除在人类的文明史之外。

在文明起源的讨论中,多数学者主张把文明要素的产生和文明社会的形成这两个问题 作适当的区分。这种区分是很必要的。因为文明社会的内涵比文明要素丰富得多,它意 味着一种有别于原始社会的社会形态。在这个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已经和原始社会有了 根本区别。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在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 这种社会结构中,劳动生产率日益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私有制和交换、财产差别、使 用他人劳动力的可能性,从而阶级对立的基础等等新的社会成分,也日益发展起来;这 些新的社会成分在几世代中竭力使旧的社会制度适应新的条件,直到两者不相容性最后 导致一个彻底的变革为止。”自从唯物史观诞生以来,文化人类学和考古学不断有新的 学术成果问世,但都没有动摇唯物史观关于文明社会产生的这个基本观点。我们今天探 讨中国文明起源问题,唯物史观的这个基本观点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原始社会生产力的 发展,必然导致若干对文明社会形成有重要意义的文明要素产生。但这些文明要素不是 突然之间同时出现的;由于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各个国家和民族形成文明社会所 具备的文明要素也不会完全一样。因此,我们要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探讨标志文明 社会形成的诸文明要素是在什么样的时空条件下产生的,它们的发展和积累又是怎样导 致文明社会的建立的。

关于文明起源问题,我认为不但要区别文明要素的出现和文明社会的形成,还要区别 文明的萌生和文明要素的出现。“文明”指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成果。唯物 史观的创始人认为,人类社会区别于猿群的特征是劳动,劳动创造了人类社会,也创造 了文明。文明的萌生表现为一定的文明成果。当人类通过群体的联合力量开始学会认识 和改造自然界的时候,就有了最初的文明成果。但并非一切文明成果都对人类文明社会 的形成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也不是所有的文明成果都可以成为文明社会形成的标志。 比如农业的一定程度的发展是文明社会形成的要素,但原始农业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一万 年以前,我们不能把刚刚产生的原始农业看成是文明社会形成的要素。石器时代的岩画 是一种原始文化,但它也未必就是形成文明社会的要素。文明的萌生、文明要素的出现 和文明社会的形成,是文明起源和发展的一个连续性的历史过程。就研究文明起源的问 题来说,固然要探讨原始文明的萌生状态,但更重要的是探讨那些对文明社会形成起重 要作用的文明要素的出现和演化。

世界各地区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性文明要素,有些是共同的,但也有些是不一样的。 例如希腊、罗马是在铁器时代进入文明社会的,而中国、西亚两河流域和埃及的早期文 明都是铜器时代,玛雅文明则是没有铜器的文明。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明是典型的城市 国家文明,城市既是政治、宗教和文化中心,也发挥了商品聚散地的功能。中国的城市 也出现很早,但早期城市只能说是政治、宗教和文化中心,商品聚散地的功能并不突出 。古埃及的文明则被称为“没有城市的文明”。中国商代的甲骨文已经是相当成熟的文 字,而时代相当晚的印加帝国文明则没有文字,还在结绳记事。过去史学界和考古学界 主要把冶金术、文字、城市等文明要素视为中国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现在多数同志认 为不能局限于这样几个要素,主张从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层面来综合考 虑文明时代的标志。如有的同志提出:密集型的农业、宫殿、宗教祭祀建筑、礼器等等 都是不可忽视的文明要素。还有的同志主张,应该着重从人居聚落的演变来考察文明起 源和文明社会的形成,即从社会尚未分层的农耕聚落形态发展为开始分化和分层了的原 始宗邑聚落形态,再到已经进入文明时代的城邑国家形态。我认为,正如我们没有必要 要求中国和世界其他文明古国在跨进文明时代时有共同的标志性文明要素一样,考虑到 中国古代不同地区和民族所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差异,我们同样要承认中国各少数 民族在跨进文明时代时也会有各自的标志性文明要素。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各地区和民 族跨进文明时代的标志性文明要素可以随意确定,没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历史是多样 性的统一,文明要素也是如此。文明要素的物化形态可以表现不同,但它必须反映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已经可以提供足够的剩余劳动,以养活一群公共权力机关的代表,并 且显示出这种脱离社会的公共权力机关的存在,这都是不可或缺的。华夏文明是农业文 明,农业的规模发展和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的进步是跨进文明社会的重要文明要素。青 铜器和玉器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特别是用青铜和玉制作的精美的礼器,不仅说明 手工业的专业化生产水平已经相当高,而且透露了原始共同体的平等已被社会分层所代 替的信息。城墙意味着一种较高级的聚落形态的出现,但作为公共权力机关的标志,宫 殿比起城墙来显得更为重要。

第二,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不是一源而是多源;在考古学的龙山时代后期,一些地 区已经显示了向初期文明社会过渡的迹象。(注:有关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和初期文明社 会形成的考古资料,我主要借助于任式楠同志的论述。参看任式楠与我和张海鹏同志共 同主编的《从文明起源到现代化——中国历史25讲》第一讲《中国史前文化和文明起源 》,人民出版社2002年2月出版。)

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史学界和考古学界有一个主导的观点,就是认为中国古代文明的 摇篮在黄河流域。经过几十年来考古工作者的努力,现在可以肯定,中国古代文明的发 祥地不是一源而是多源的。黄河流域、长江流域、辽河流域、华南地区都发现了文明起 源的历史遗存。我们讲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是多源的,这并不排斥中原地区的华夏文 明在中国古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有的考古学家把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和模式概括 为“多元起源,中原核心,一体结构”。这个概括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至于中原华夏文 明在众多文明发祥地之中为什么会脱颖而出,居于核心地位,并向周边地区产生辐射影 响,除了其有利的地理位置之外,还有什么原因,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的。

中国是亚洲栽培稻起源地之一。南方地区发现了先民从采集食用野生稻到驯化形成栽 培稻的考古依据,使我国的农业起源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江西万年仙人洞、广东英 德牛栏洞和湖南道县玉蟾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都发现了近似栽培稻的遗存。湖 南洞庭湖地区的彭头山文化,年代在公元前6000年以前。澧县彭头山文化发现了上万粒 较完好的稻谷和米粒。前5000至前4000年新石器时代晚期前段,农业文化已获得全面大 发展。重要的文化遗存有: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早期遗存,黄河下游的北辛文化和大汶 口文化早期遗存,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前期遗存,长江下游的马家滨文化、河姆渡文化 ,西辽河流域的新乐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文化前期遗存等。

龙山时代后期,黄河流域的粟作农业取得了新的进展。考古学家通过碳13测定,证明 陶寺文化居民的食谱中小米、高粱的摄入量比仰韶文化早期半坡的居民有很大提高。这 个时期南方的稻作农业也有显著增长。良渚文化常见新颖的三角形犁状器,可能已出现 人挽犁耕。海岱龙山文化的黑陶器,制陶工艺已经达到很高水平。铜器手工业开始兴起 。玉器工艺显著发展,良渚文化的玉器总量达万件,有30多个品类。龙山文化山东邹平 丁公发现的陶文,5竖行11字。良渚文化多处发现刻划陶文约30多字。大汶口文化的陶 文有的是明显的合体字涵义,可能与祭祀、礼仪或族团标帜有关。从墓葬的考古资料中 看出,这个时期已经有了雏形的礼制。襄汾陶寺墓地发掘墓葬1300座,从墓坑、葬具和 随葬品可以看出,当时聚落内部已有明显的贫富分化,并且已出现了公共权力的代表。 良渚文化余杭反山、瑶山的高土台墓地,随葬大量玉器。反山一座大墓出土一件专门雕 刻完整神徽的玉钺和玉琮,被誉为“钺王”和“琮王”,估计是墓主人王权、军权和神 权的象征物。

龙山时代后期,具有地区统治中心地位的城址和特大型聚落的涌现,大体反映了文献 记载中五帝时代后期万邦林立的状态。夏代已经进入文明时代,这在历史文献上是有记 载的。从商代社会的发展水平来看,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它之前的夏代已经形成文明社 会。夏代的文物遗存,考古学家一直在探寻和研究。根据文献记载,夏人的主要活动地 区是在豫西和晋南。1950年以来,考古工作者在这两个地区做了大量的田野发掘工作。 现在基本上能够肯定的是:在新石器时代的龙山文化和商代青铜器文化之间,确有另一 种文化层。大多数学者认为,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第一至第四期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 遗存,便是夏文化。夏商周断代工程课题组阶段性研究成果认为,夏年代为公元前2070 至前1600年,尽管有的学者还有不同意见,但这个断代年限可以说是现有研究基础上比 较可信的论断。当然,应该说明的是,考古学的断代和历史学的断代不能完全等同。正 如有的考古学家所说的,考古学文化的分布有很复杂的原因,它可能是政治实体扩张的 结果,也可能是族群迁徙的反映,还可能是文化因素的传播,因此考古学文化的分布与 王朝统治地域不能等同对待。有关夏文化遗存的发现,至今还没有能够直接印证夏王朝 的历史发展。看来夏朝历史的印证,包括夏朝兴亡年代的研究,还需要有更多的指认性 的考古材料来支撑,最重要的恐怕是需要有可以证实或证伪有关夏朝历史文献记载的原 始文字材料。

第三,关于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具体途径。

从文献记载来看,夏朝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文明社会,不但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 力,而且这种公共权力已经由“禅让”制转变为世袭制。在文明与国家起源的讨论中, 大多数学者都肯定了恩格斯所说的“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这个重要观点。也就是说 ,国家是已经产生私有制和阶级矛盾的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但国家并不是凭空冒出来 的,它是由氏族制度的机关转变而成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分 析了雅典、罗马和日耳曼人从氏族制度机关演变为国家的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中,雅 典和罗马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日 耳曼人则是在征服罗马帝国的广大地区后,氏族制度机关转化为国家机关的。恩格斯依 据摩尔根对易洛魁人部落联盟制度的研究,认为雅典、罗马、日耳曼人的国家都由部落 联盟演变而成。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学者关于中国古代国家起源的研究,基本上 也是认同部落联盟转变为国家的模式,把尧、舜、禹以至黄帝、共工、颛顼这些传说中 的人物,都看作是部落联盟的首领。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现代人类学关于酋邦 的理论介绍到我国来,关于中国国家起源问题也开始有了不同的意见。

最早提出“酋邦”是人类社会早期政治组织的一个重要阶段的学者是塞维斯(Etman R.Service)。他在上世纪60年代根据民族学上可以观察到的人类社会组织,提出“群队” →“部落”→“酋邦”→“国家”这样的演进模式。这个模式在国外的文化人类学者中 有相当广泛的影响。在塞维斯的上述模式中,没有部落联盟的位置,他认为酋邦是由部 落到国家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有关酋邦的专著,我们国内还没有看到中译本。 个别学者在自己的著作中,对酋邦的基本特征曾有所介绍。为了节省篇幅,这里我不准 备引用我国学者有关的介绍,而是把《简明不列颠大百科全书》中“酋长领地”(即“ 酋邦”)条的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酋长领地Chiefdom文化人类学理论上的人类社会的一种组织类型。其特征是社会具 有等级性质,领导职位和权力都是世袭的。酋长领地有常设的领袖和正式律法,但是在 实际管理上,传统习惯、社会与宗教制裁都比政治力量更重要些。酋长领地通常是神权 政治的社会,个人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和酋长有何种亲属关系。在文化进化论者 看来,酋长领地是一种原型社会制度,它代表介于原始社会与原始国家之间的一个发展 阶段,或者进化上的连续体。酋长领地与原始社会的区别在于,它是具有等级的社会, 而且已有法律的雏形。酋长领地与原始国家的区别在于,它对社会的控制,不是基于暴 力,而且它的行政管理机构也不如原始国家的那样复杂。”[1]

我国学者比较早对部落联盟提出质疑而肯定酋邦说的,是已故的童恩正先生。他认为 中国古代前国家的社会组织是酋邦而不是部落联盟。其后有些学者也赞同此说[2]。但 也有些学者认为酋邦说只是通过对一些特定的民族和地区考察研究后归纳提出的,它并 不具有普遍性,难以从考古学的遗存得到印证。从考古学材料提供的信息来看,不同时 期的聚落形态的特征,体现了社会生产、社会结构、社会形态的推移和发展。因此,用 聚落形态的演进来说明中国国家的起源,比起用酋邦说更符合中国历史的实际。[3]

我个人认为,探讨中国国家的起源,既要重视考古发掘所提供的文化信息和参考国外 现代文化人类学的最新成果,也不能忽视文献记载中有关原始社会向早期国家过渡的古 史传说所隐含的历史素材。部落联盟说、酋邦说和城邑聚落说都只是国家起源的几种理 论模式。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准确地揭示中国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的政治组织的基 本特征及其形成的具体途径。我们不排斥把外国学者所提出的几种模式作为参照系,但 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无须在这些理论模式中决定取舍,也可以作出既符合人类历史 共同规律又显示中国历史特点的自己的理论概括。

历史文献说,尧“协和万邦”,舜“班瑞于群后”[4]。又说舜继尧帝位,是由“四岳 ”推荐的;舜死后,“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 即天子位”。[5]这些古史传说所反映的历史内容,表明我国在夏代之前,已经开始了 从氏族部落向早期国家过渡的过程。尧、舜、禹是传说中的部落首领。他们担任部落联 盟的最高首领,要得到其他部落首领的同意,这说明中国古代前国家时期确实存在部落 联盟的政治组织。认为中国前国家时期的政治组织是酋邦而否定有部落联盟,这种观点 缺乏足够的根据。但是尧、舜、禹在部落联盟中的地位和作用,显然又不同于摩尔根所 描述的易洛魁人部落联盟的首领。摩尔根说,易洛魁人的首领“在大会上和他的同僚平 起平坐。联盟根本没有最高行政长官”。[6]而尧、舜、禹已经是部落联盟的“帝”, 他门可以任命职官,并且可以惩治不服从自己命令的部落首领。也就是说,他们已具备 酋邦论者所说的酋邦首领所具有的个人性质的权力。这样,我们所看到的中国古代前国 家时期的政治组织,就既不同于易洛魁人的部落联盟,又不同于现代人类学家所调查的 酋邦。或者可以说,它既具有部落联盟的形式,又带有酋邦的某些特点。根据中国的历 史实际,我们可不可以在摩尔根概括的部落联盟和西方现代人类学家概括的酋邦之外, 概括出介乎二者之间的另一种理论模式?易洛魁人的部落联盟经历了许多代,其内部组 织几乎没有什么改变;现代西方人类学家所调查的一些酋邦,也以稳定的形态长期存在 。中国古代尧、舜、禹时期的部落联盟,则很快实现了向早期国家(夏朝)的过渡,并且 确立了君主世袭制,这也说明它与摩尔根所观察的易洛魁人部落联盟和现代人类学家所 观察的酋邦都有所不同。

与中国早期国家产生有关的一个问题是,它与阶级的形成孰先孰后?恩格斯在《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 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 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 可见恩格斯是认为阶级形成之后才有国家的。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谈到原始公社 的某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时,又说“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当原始公社的社会 职能逐渐独立化而上升为对社会的统治时,起先的“社会公仆”也就逐步变为“社会的 主人”。这种主人可以是“东方的暴君或总督”,也可以是“希腊的氏族首领”或“克 尔特人的族长”等等。恩格斯把这种由于执行某种社会职能而演变成统治集团的历史事 实,看成是阶级和国家形成的又一种途径。综合恩格斯前后的论述,我们似乎可以得出 这样的认识:他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但阶级的形成并非完全由私有制的发展引 起的贫富分化所决定的,原始公社中某些担任社会职位的“公仆”由于被赋予的权力逐 渐膨胀和独立化,也可以集结为统治阶级而变成社会的“主人”。

二、五种生产方式与中国历史分期

对历史如何分期,是史学家的学术自由,不能由行政命令或少数服从多数来作出统一 规定。以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动来划分历史发展阶段,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一贯的主张, 这也就是人们所谓的“五种生产方式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认为物质生活 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它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 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过程 。“社会经济形态”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涵盖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 建筑的丰富内容。用社会经济形态来划分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能够比较全面而深刻地 揭示不同时代的本质特征,比如我们现在谈到经济类型时,常提到自然经济、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这些概念。但是众所周知,自然经济是前资本主义时代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 共同特征,而商品经济则有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和社 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的区别。无论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都不可能像社 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那样揭示出一个时代的本质特征。

在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中,有的人说,五种生产方式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 是斯大林制造的。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反而是把过多的荣誉归到斯大林身上 。马克思1849年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明确地指出,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 社会都是一定历史时代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 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1857年,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在封 建社会、古代社会之前增加了一个东方社会。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 又在古代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之前,增加了一个亚细亚的生产方式。马克 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究竟是指什么样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他后来有没有放弃 这个概念?在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去世以后一直聚讼纷纭。但不管对亚细亚生产方式作怎 样的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批判>导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18 58)和《资本论》(1867)等论著中,已经提出了原始公社的生产方式。这样,马克思在 世时已经提出了历史上的四种生产方式,这是确切无误的。如果再加上马克思和恩格斯 所设想过、但生前没有看到过的社会主义社会,那就有了五种生产方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把古代社会迳称为奴隶社会,但他们指出奴隶制是古代“社会生 产的广阔基础”[7](P940),是“阶级压迫的主要形式”[8],这也是有明文记载的。恩 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随着在文明时代获得最充分发展的奴隶 制的出现,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 在于整个文明期。奴隶制是古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

马、恩虽然认为原始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更替是一种自然历 史过程,但是他们并不认为所有的国家和民族都必须依次经历这几种社会经济形态。最 先把古代社会称为奴隶社会,并且认为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和国家都经历了这些社会经 济形态的是列宁。他在《论国家》中说:

“世界各国所有一切人类社会数千年来的发展,是这样向我们表明这种发展的一般规 律性、常规和次序的:起初是无产阶级的社会——父权制原始社会,即没有贵族的原始 社会;然后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即奴隶占有制社会。整个现代文明的欧洲都经过 这个阶段,——奴隶制在两千年占有完全统治的地位。世界上其余各洲的绝大多数民族 也都经过这个阶段。……在历史上继这种形式之后的是另一种形式,即农奴制。在绝大 多数国家里,奴隶制发展成了农奴制。……后来,在农奴制社会内,随着商品的发展和 世界市场的出现,随着货币流通的发展,产生了一个新的阶级,即资本家阶级。”

列宁强调了五种生产方式的普遍性和规律性,但是他在另一个地方又指出:“世界历 史的发展是按着总规律进行的,这不仅丝毫不排斥在形式上或顺序上有所不同的个别发 展阶段,反而预定了要有这样的发展阶段。”[9]这就是说,列宁也并不排斥有的国家 和民族的历史并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总规律”发展。

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说:“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 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 ”五种生产方式的演进至此比较完整地表达出来。由于联共党和斯大林个人当时在国际 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特殊地位和威望,他的这一表述强化了五种生产方式的“普遍性”和 “规律性”。斯大林的著作有一个特点:简明扼要,但由此也就容易产生简单化和公式 化的毛病。我们可以说斯大林关于五种生产方式的表述,是此后一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 在引用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时陷入简单化和公式化毛病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如果据此就认 为五种生产方式是斯大林制造出来的公式,这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学说史的真实情况。

五种生产方式的更替,在欧洲已是历史的经验事实。即使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 也承认古代希腊罗马存在着奴隶制,欧洲中世纪存在着封建农奴制。既然马克思主义的 创始人并不认为各个国家和民族都必须依次经历五种生产方式的更替,即使中国历史上 不存在类似欧洲那种奴隶制和封建制的生产方式,也不能否定社会经济形态理论适用于 中国历史分期。有的同志主张放弃着眼生产方式的变动,而根据宗法组织、政治体制或 文化形态的变化来划历史发展阶段,但这样的分期标准,还能说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 经济形态理论为指导吗?历史分期本来是可以有不同说法的。比如根据生产工具的变化 ,可以区分为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机时代、电子时代等等。考察经济 类型,可以区分为渔猎经济、畜牧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金融经济等等。叙述政 治组织的演变,可以区分为前国家时期、城邦或族邦时期、帝国时期等等。但如果我们 要探讨的历史分期是涉及各个时代本质特征的变化,应该说只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 形态理论才为我们提供了最全面和最科学的方法论。

各个历史时代都不会只存在一种生产方式,而可能是几种生产方式并存。但“在一切 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 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10]关于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社会,是分期讨论 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分歧的焦点其实并不在于命名,我们可以采用马克思所使用而又能 为大家所接受的“古代社会”来指称原始社会瓦解以后和封建社会以前的历史阶段。需 要深入讨论的问题,是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是什么?经过几十年来 的讨论,在这方面并不是毫无收获而是积累了不少成果值得我们梳理的。比如说,商周 的主要农业劳动者众人和庶人,虽然也还有学者认为其身份是奴隶,但多数学者都倾向 于认为他们是公社成员或平民而不是奴隶。如果这后一种意见能成立的话,还需要我们 进一步考察,众人和庶人是有一定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的私有者,还是像马克思在谈到 亚细亚财产形态时所说的,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他们不但没有私有土地,而且他们本身 就是“作为公社统一体的体现者的那个人的财产”[11]。还有,在发生军事征服的场合 ,被征服族的众人和庶人的身份是否会发生变化;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可以期待 经过深入的讨论,有可能获得共同认识的。

关于封建社会,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历史文献上的“封建”指封邦建国,与欧洲中 世纪的封建制度完全是两码事,所以不应套用封建社会的名称。这种意见是很难令人信 服的。近代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所使用的许多词汇,都和历史文献的本意不尽相符 ,有的意思甚至截然相反。比如“民主”一词,见于《尚书·多方》,原意是民之主宰 ,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民主”意思正相反。再如“革命”一词,历史文献的本意是顺天 应人而改朝换代,与我们今天所说的“革命”意思也相去甚远。如果因为我们所使用的 这些名词意思与历史文献不符,都要改正,岂不是乱了套?“封建社会”一词,大概是 始于日本学者所翻译,再传播到我国的。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封建社会,根本问题要看 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基本特征在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这个基本特征就是封建的生产方 式,而不必非是欧洲的封君封臣制度和庄园生产组织不可。我国学者无论是主张西周封 建论,还是主张战国封建论或魏晋封建论,都着眼于封建生产方式(领主制或地主制), 这完全无可厚非。如果认为只有具备西欧封建制的那些特征,才算得上是封建社会,这 岂不是把封建社会形态当作欧洲的专利品吗?

由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何时取代奴隶社会,乃至鸦片战争以前 中国是否存在资本主义萌芽这些问题,长期争论不得解决,有的人就认为讨论这些问题 是劳而无功的“伪问题”、“假问题”。在这些人看来,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 是一种历史哲学,是一种意识形态,与客观的历史无关。其实,历史研究如果不停留在 一些具体史实的考据层面上,如果想对一些历史现象进行深层次的因果关系和规律性的 探讨,无论哪一个史学家,也不管他自觉或不自觉,都是要受一定的历史哲学、一定的 意识形态支配和影响的。而这种探讨,如同人文科学许多问题的探讨一样,是不可能也 无需求得一个大家公认和不可更改的结论的。比如东西文化的比较问题、中国的国民性 问题,不也是讨论了几十年而并没有取得共识吗?难道也能因此就说这些问题是“伪问 题”、“假问题”?还有的人说,讨论社会经济形态问题是“假问题”、“真学问”, 这种说法也很奇怪。既然承认社会经济形态的讨论推动了一些断代史和专门史研究的深 入,并且有许多收获,是“真学问”,这些问题又怎么能说是“假问题”呢?胡适提倡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假设的问题尚且不能说是“假问题”,把没有得出结论、但 讨论不断在深入并且有不少收获的问题说成是“假问题”,在逻辑上也是很难说得通的 。

我们主张用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作指导来划分历史发展阶段,揭示不同历史阶段 的基本特征,并不意味着要把丰富多彩的历史剪裁成社会发展史的公式。马克思和恩格 斯曾指出,经济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要从具体的表象上升为抽象的规定,然后又要从抽象 回到具体,“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概念是历史现象的抽象,但概念“也同 样会发生变化与转形。我们不把它们封在硬结的定义中,而是要在它们的历史的或逻辑 的形成过程中阐明它们”。如果说我们的历史研究曾存在概念化、公式化的毛病的话, 那是我们史学工作者要端正学风、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的问题,不能怪罪于唯物史 观的基本原理。坚持唯物史观的理论指导,用中国的历史经验来丰富和推进唯物史观理 论,这才是我们应该采取的正确态度。

三、前近代中国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

1991年,英国华裔学者黄宗智发表《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一 文,回顾了数十年来中国和西方学者有关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一些主要理论模式和认识, 对“封建主义论”和“资本主义萌芽论”都提出了质疑。所谓“封建主义论”就是认为 封建自然经济在明清时期一直占优势,甚至延续到了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萌芽论 ”则是认为明清时期封建经济结构中已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只是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 入侵,才打断了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黄宗智原先出版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 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书,在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中外 学者中颇有影响。上引《认识危机》一文对他原先的观点作了进一步发挥,但也有所修 正。此文发表后,引起了我国经济史学界的广泛注意。

黄宗智认为,明清的历史经验证明,商品经济不一定由资本主义式的谋利生产单位推 动,它也可能由谋生存的小农家庭生产单位推动。它不一定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发展,而 可能促使小农经济进一步过密化。他把这种伴随人口压力而来的过密型商品化,称为“ 没有发展的增长”。它既有资本主义萌芽(或早期现代化)的一面,也有封建主义(或传 统经济)停滞的一面。黄宗智进一步指出,商品化会导致近代化的构想是贯穿“封建主 义论”与“资本主义萌芽论”的共同规范信念。但实证研究证明,中国近代社会存在着 商品化和经济不发展这一对悖论现象。这种悖论现象使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的规范信念 产生了危机。在黄宗智看来,这种认识危机源于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的理论模式都不适 用于中国的历史实际。工农业连同发展、城乡一起近代化是英国的经验。中国19世纪后 期以来城市工业虽有所发展,但农村经济始终停留在过密化而没有发展的增长。过密型 商品化可能通过充分地利用家庭劳动力而带来较高的家庭收入,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作日 生产率和收益的发展,因而农民的糊口经济也不可能向近代经济转型。

黄宗智的《认识危机》一文很富挑战性,在海内外学者中既引起争论,也找到了赞同 者。应该承认,他主张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不应“把中国历史套入斯密和马克思的古典理 论”,“目标应立足于建立中国研究自己的理论体系”,这个意见有其积极意义。他所 提出的过密型商品化与糊口农业长期并存、城市工业化与乡村不发展长期并存的悖论现 象,也是值得重视的现象。在以往明清经济史的研究中,我们通常着重考察商品经济的 发展而忽视劳动生产率是否提高,只注意某些城镇手工业专业化的发展而忽视传统经济 结构是否真正发生了转型。以20世纪50-60年代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来说,有的学者对 丝织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作了相当深入的研究,但日本学者西定生通过自己的研究 早已指出,明清时期的棉纺织业并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民间仍是男耕女织传统经济 的延续;产品虽然转化成为商品,却维持和巩固了封建生产方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以 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为特色的封建国家来说,广大农民赖以为生的棉纺织业没有出 现资本主义萌芽,其意义显然要比丝织业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重要得多。

黄宗智所谓“没有发展的增长”的提法很难不引起争论。明清时期商品生产和交换的 发展,没有导致封建生产方式的解体和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其原因显然不是用人 口压力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就能说清楚的。商品化蓬勃发展的地区是否都存在着人口压 力?经济作物的经营增加了劳动力的投入,是不是一定都导致农民家庭劳动生产率的边 际报酬递减?这些问题都还有待于实证研究的证明。“发展”和“增长”这两个概念的 区别也很难确定:“发展”通常会有“增长”,“增长”也可以说是“发展”。黄宗智 指出了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一种悖论现象,但他并没有解决为什么中国只出现稀疏的资本 主义萌芽而没有走上资本主义近代化道路的难题。

继黄宗智的《华北》、《长江》两书和《认识危机》之后,华裔美国学者王国斌出版 了《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1997年),德国学者贡德·弗兰克出 版了《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1998年),英国学者麦迪森出版了《中 国经济的长远未来》(1998年)。这几本书都从一个新的视角对中国前近代的经济结构和 发展水平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看法,并且引起了中国经济史学者的巨大兴趣。

王国斌在比较中国和欧洲的经济史时,强调“只有相似与差异都得到承认,才可能为 比较确定标准”。他认为近代早期的欧洲和明清时期的中国,经济变化的动力颇为相似 ,直到19世纪,它们才变得截然不同。16至18世纪,欧洲和中国的经济发展都适用亚当 ·斯密的增长理论,即贸易和市场的扩大,通过交换中的比较优势,促进了分工和专业 化,由此而带来了生产率的提高。王国斌引用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认为在工业革命之 前,有一段“原始工业化”的历史。中国和欧洲一样,都存在过原始工业化的过程。但 欧洲由于历史的机遇,由原始工业化走上了近代工业化的发展道路,而中国的情况则不 同。

王国斌不赞成明清经济史研究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说。他批评中国学者“过多地为 没有发生的事情焦虑”,“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对确实发生了的事情做出有说服 力的解释。而确实发生了的事情,在最终的分析中,又是能够与各种发展可能性联系起 来的具体背景”。他还指出,学者们有时“夸大了欧洲发展的容易性”。应该说,王国 斌的上述批评是颇中肯綮的。我们以往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往往用过多的精力和 时间去寻找各个地区、各个产业部门的资本主义萌芽,而并没有对“确实发生了的事情 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是与我们的如下情结分不开的:中国封 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侵 略,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从逻辑上说,中国封建社会内商品经济的发 展,是可以孕育出资本主义萌芽的。从历史实际说,至晚在明清之际的某些手工业部门 ,也确实可以找到资本主义萌芽。但某些手工业部门稀疏地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与资本 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要实现社会的转 型,还需要具备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和思想文化的条件。如果有些条件不具备 ,或者发生了另外一些引起变数的条件,所谓“缓慢地发展”也就可以变成看不到尽头 的“缓滞”。马克思曾经指出,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是资本主义生产 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但是“商人资本的发展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一个 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7](P366)。他还说:“虽然在14和15世纪,在地 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但是资本主义时代是 从16世纪才开始的。”[12]欧洲的资本主义萌芽最初出现在地中海沿岸,但是标志近代 工业化的工业革命却是始于英国,产生于18世纪中叶,完成于19世纪中叶。我们以往有 关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只停留在寻找哪些地区和哪些行业有了资本主义萌芽,而却忽 略了这些“萌芽”为什么没有成长和壮大起来的原因的分析。结果也就成了对“确实发 生了的事情”并没有能够“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

西方学者所提出的“原始工业化”或“早期工业化”的理论,指出英国工业革命的经 验并没有普遍意义,这对于欧洲以外的国家近代社会转型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把这个理论应用于我国前近代经济史的研究,显然有助于我们突破过去“资本主义萌芽 说”的局限,摆脱“欧洲中心论”的影响。[13]但这个理论在国外也遭到了不少批评, 暴露了它的一些理论缺陷。依我看来,它的一个最重要的缺陷,是回避了对“原始工业 化”(“早期工业化”)生产方式性质的分析。持这种理论的学者认为,原始工业化(早 期工业化)是近代工业化之前的一个历史阶段,但它并不必然导致近代工业化。可是人 们要问,原始工业化(早期工业化)究竟是封建主义的“工业化”,还是封建主义向资本 主义过渡的“工业化”?如果是前者,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如中国的战国秦汉时期),是 否也存在这种“工业化”?如果是后者,它与我们原来所说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工 业化”又有什么区别?对于上述问题没有加以说明,只是用一个“原始工业化”或“早 期工业化”的概念来代替封建社会经济结构是否发生松解和变化的历史过程的研究,显 然不能真正解决传统经济是如何向近代经济转型的问题。

弗兰克的《白银资本》认为,我们在其中生活的同一个世界体系,在地理大发现以前 就早已存在。他分析了1400年到1800年世界经济的结构与发展,认为中国不仅是东亚纳 贡贸易体系的中心,而且在整个世界经济中即便不是中心,也占支配地位。其主要的表 现是它吸引和吞噬了大约世界生产的白银货币的一半(68000吨),最保守的估计也占1/4 到1/3。弗兰克写道:“本书将证明,欧洲是如何利用它从美洲获得的金钱强行分沾了 亚洲的生产、市场和贸易的好处——简言之,从亚洲在世界经济中的支配地位中谋取好 处。”

《白银资本》对西方“欧洲中心论”的传统观点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应该指出,近一 二十年来西方学者对“欧洲中心论”和“中国历史长期停滞论”的批判,是值得肯定的 一种学术倾向。近代以前,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曾经有过非常辉煌的 成就,恢复历史本来面目,无论是对于中国人或外国都是很必要的。但是对于中国前近 代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发展水平的估计要实事求是,不应过分夸大乃至美化。

弗兰克认为公元1400年至1800年中国在世界经济秩序中居于中心地位的根据是:中国 在国际贸易中保持着最大的顺差,通过出口丝绸、瓷器、茶叶、黄金等商品,中国成了 世界白银的“终极秘窖”。这种贸易顺差反映中国在世界经济中拥有最大的生产力和竞 争力。事实上,美洲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比流入欧洲要晚得多。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有 多少?它对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变动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哪是有待研究的问题。但有一 点是可以肯定的,宋元以后中国与外国的贸易,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朝贡贸易的性质。 即使丝绸、瓷器、茶叶这些商品的出口使中国拥有贸易顺差的优势,也很难据此得出中 国在世界经济中拥有最大的生产力和竞争力的结论。在世界各国尚未形成“整体的世界 史”的前资本主义时代,有没有一个“世界经济体系”的领头羊或支配中心,本来就是 大可怀疑的。把这顶桂冠加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古老中华帝国头上,更显得不伦不 类。

麦迪森认为公元1世纪时欧洲和中国的经济水平大体相近,到宋朝时欧洲已大大落后于 中国。这个估计应该说是接近历史实际的。但他认为从11世纪开始,中国就人均收入而 言已领先于世界,这种领先地位一直持续到15世纪。中国经济史最令人苦恼的就是统计 材料的缺乏,定量研究比定性研究要困难得多。麦迪森有关人均收入的比较数字完全没 有实证材料的支持,因而也就没有什么说服力。西方学者对有关中国经济史的数据缺乏 分析甄别,这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多数人不可能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在这方面最有发 言权的还是中国学者,我们自己对此倒是应该多做一些工作。

历史研究既有事实判断也有价值判断,经济史研究也不例外。对中国传统经济发展水 平的估计,如果涉及近代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探讨,就值得我们更加慎重对待,以免误 入某种理论陷阱。例如被西方尊为研究中国近代经济权威的卜凯,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 提出中国农业经济直到15世纪以前还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后来之所以落后主要是经营管 理等技术问题。他明确表示不准备“从农民和其他社会阶级之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 系来考虑所谓的土地状况”。这种单纯从技术角度来解释中国近代经济落后原因的观点 ,在当时就受到了我国马克思主义学者陈翰笙、钱俊瑞等人的批判。中国人民革命的胜 利和土地改革完成之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本来已经给这场争论划下了句号。但是 由于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子过猛过快,以及后来的所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 动,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有 的西方学者据此又提出了对中国传统农业结构的重新评价问题。马若望的《中国农民经 济》得出和卜凯相同的结论,认为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只是技术落后,不存在制度上的大 毛病。以此,他进一步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才具有社 会经济意义,而不是中国农村本身的制度中孕育有它的社会经济起源。这样的结论,实 际上是否定了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革命的历史正当性和合理性。

我们以往的经济史研究,偏重于生产关系的分析,对生产力重视不够。西方学者在生 产力研究方面有许多长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是研究生产关系这方面的比较优势 我们不能丢,还是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动中揭示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 对传统经济结构要一分为二,既要看到它还能容纳生产力发展的一面,也要看到它束缚 生产力发展的另一面。

收稿日期:200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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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中国古史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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