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论文_邓小敏

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论文_邓小敏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

近年以来,中央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以改革为重头戏,全国经济形势存在一定下行压力,当前经济增长放缓、货币政策松紧适度调整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部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突显,加之个别房地产与建筑业企业自身经营与融资不畅,易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滋生各类拖欠问题,由此不同程度地引发了不少不稳定因素与群体性突发事件,对建筑市场秩序与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面临建设领域的严峻形势,做为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防范拖欠、维护社会稳定问题,积极探索如何应对并强抓防范各类拖欠纠纷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清欠行政协调处置纳入可控与有序监管状态。

一、审时度势,统筹创新工作理念

建设领域清欠工作是地区建筑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和社会健康发展的投影,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青白江区作为成都市二圈层的北部卫星城,自去年以来,在清欠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初见成效。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区清欠办投诉服务窗口受理欠薪投诉纠纷案件共计193起,为2471名建筑业劳动者追讨工资2784万元,同时区清欠办会同区公安、信访、维稳、人社、房管等部门妥善处置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53起。我们已清醒认识到,在目前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正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为此,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建筑业企业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宏观经济形势下防范处置拖欠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把握防范处置欠薪问题的发展规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与工作模式,坚持以攻坚克难的求实作风,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努力开创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新格局。

二、建立机制,落实清欠决策部署

一是出台清欠指导性政策文件。按照近年来国务院、省、市相关清欠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处理办法》(成办发〔2012〕63号)有关规定要求,区委、区政府结合全区清欠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青委办发【2013】6号),从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工作保障三个方面将清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规范指导性政策文件。二是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区委、政府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处置欠薪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执政为民、解决民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的工作议程予以专题部署落实,年内相继召开了三次清欠工作协调会议,两次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并由区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清欠专题会议,要求全区清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认清形势,对防范拖欠、维稳问题提前谋划部署,明晰职责,协力应对,提早制定预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欠薪隐患苗头。三是建立清欠专项目标考核机制。年初区清欠办将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管理和考评,专门建立了全区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目标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区内各职能部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与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对属地(属管)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同时由区委、政府两目督办定期对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以及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清欠工作合力,建立了较为规范有序的建筑农民工维权保障体系。

二、强化措施,提升防欠处置效力

一是畅通欠薪投诉协调处置机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区清欠办应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与成办发[2012]63号要求,全面施行建筑农民工工资拖欠实名“投诉登记”和“投诉申报”制度,规范拖欠投诉途径与流程,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区级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以及区属国有公司负责督促属地(属管)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与项目属地设立欠薪投诉平台,公示清欠、劳资纠纷投诉举报方式与流程,监管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将欠薪苗头与纠纷问题控制在属地范围内处置化解,严防事态扩大。同时,全区范围内应建立预警机制,项目发生拖欠和结算纠纷时必须及时在现场开展协调处置,并通过及时提供法律援助、适时启动欠薪应急垫付程序等措施,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讨薪事件。二是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监管。区清欠办、人社局会同区内各行政职能部门通过整体联动,进一步加强建筑农民工用工合同管理、项目报建程序与工资支付过程监管,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保证担保)规定,对劳动用工合同、实名管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大检查督查频次,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农民工工资日常监管、监督与直接责任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加大行政执法查处力度;同时与信访、维稳、公安司法等部门增强协调配合,对恶意欠薪与讨薪案件坚决严厉防范打击,尤其对发生群体性突发恶性事件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在纳入不良行为征信处理的同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金融系统,为工程招投标与银行信贷业务办理的提供资信参考。三是普及建筑农民工维权宣传教育。区清欠办与区人社、司法、工会等部门进一步为建设项目做好协调配合与指导,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宣讲教育、专题警示约谈等多种活动措施,每月到施工现场向建筑农民工发放《民工维权宣传手册》、督促项目用人单位每月两次定期向建筑业从业人员开展实名维权知识培训,将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到工地基层;同时协同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国有平台公司共同督促其属地(管)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劳务等责任主体方做好建筑农民工维权宣传工作,督促并监管建筑业企业以及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实名双卡、专用帐户、工资月公示等监管措施,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增设维权公示牌、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责成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降低投融资风险,严防违约与拖欠行为发生。在此基础上,还应利用新闻媒介等多 种形式,定期通报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清欠进展情况,创造强大的清欠社会舆论氛围,在全社会营造清欠合理,拖欠可耻的社会环境。

三、总结经验,巩固工作实绩成效

一是梳理不足,优化清欠工作细节。坚持标本兼治、清理与防范并重的原则,区清欠办对各类清欠案件进行定期汇总梳理,剖析清欠工作是否存在疏漏,不断进行归纳总结和思考,针对清欠纠纷的多样性、反复性采取了共性问题注重引导、个性问题注重指导、日常工作注重督导、警示与处罚注重依法的做法,统筹协调各项目责任主体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以及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积极妥善应对处置。为使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紧急欠薪纠纷事件难以查证,区清欠办优化办公设施,在调解区增设网络监控设备,将所有的清欠投诉、通知、协调处置会议文件均以网络平台与书面形式留存,确保欠薪纠纷案件解决处置时效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常态化机制。全区信访、维稳、公安、人社、建设、房管、司法等部门结合法定职责,加强信息交流与互动,通过联席会商会议从规范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与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入手,对加大诚信教育、依法引导维权、严格行政执法以及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行分析研商,及时商定解决清欠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拓宽矛盾化解的渠道与思路,对可能诱发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问题的各种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防止发生新的涉稳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公安司法部门的作用,落实包案责任制,加强欠薪跟踪调度,规范证据采纳与收集,加大对恶意欠薪讨薪、承包方卷款逃匿的打击力度,及时立案查处相关案件,适时介入、快速处理,有效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三是规范秩序,注重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引导与行业监管,提高建筑业企业清欠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以规范和整治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为切入点,继续强化招投标监管从源头上规范工程发包,杜绝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现象,并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治理,严格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主体责任,对劳务分包加强控制管理,对各类违法分包转包、未落实实名双卡管理以及拖欠工资等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纳入诚信监控体系,予以招投标限制与市场禁入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新的拖欠,切实把清欠工作继续做深、做细、做实,充分保障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论文作者:邓小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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