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居民点空隙的实证研究_农民论文

中国农村聚落空心化问题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聚落论文,中国农村论文,实证研究论文,空心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聚落是地球人类活动的中心,它既是人们居住、生活、休息和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场所,也是人们进行劳动生产的场所[1]。从广义上说,聚落包括村落与城市两种人类的居住地[2]。农村聚落(简称村落)是人口集聚的原生地,而城市则是随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深化而形成的人类集聚的次生地。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口城市化已成必然趋势。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高速城市化的时期已经到来[3]。但在城市空间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农村聚落却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空心化问题。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都造成了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山东省新泰市北公村是一自然村落,位于市区以西2km,全村人口近2300人,人均收入3400元。北公村在其空间拓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典型的空心化现象。本文以其为例进行实证研究。

1 村落空心化的表象透视

农村住宅空心化是中国广大农村聚落空间结构形态发展到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特殊现象[4]。在自然状态下,村落的空间演化是一个较为漫长且平缓的过程,而且一般呈现向心性的集聚态势。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许多农民在村外或公路附近建设新房,乡村建设用地外延内空,农村聚落逐步空心化,导致很多农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村庄中心衰败、外围扩展无序的“空心村”现象[5]。这已经成为全国性的问题,在河南、山东、浙江、江苏等多数省份都屡见不鲜。国土资源部为此强调,中国的土地资源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利用现象,农村居民点分散,“空心村”、闲散地大量存在,用地超标、“一户多宅”现象比较普遍,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用地已达182m[2]以上,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150m[2]的上限标准。

按照村落空心化发展发育的程度,可以分为初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表1,图1)。北公村目前正处于第三阶段的初期。首先,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土地改革和市场开放使北公村原来均质同构的农户收入差距日渐增大,部分从事运输、商业等农民的收入迅速增加,但由于城乡壁垒阻隔只能在村外修建新房,村庄逐渐进入空心化发展的初期阶段;从90年代至今,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和婚育高峰的出现,村庄外围的建房户逐渐增多,年轻人多倾向于村外居住,村内农宅日趋老化以至废弃,村庄开始进入空心化的中期阶段;今后,随着北公村村东和村北高等级公路的修建,村外新房逐渐形成规模,而村内的废弃住宅将连接成片,形成空心村,整个村庄从外到内形成一个较为明显的圈层结构。从与其他地区的比较看,在不同区域,不同的地理区位,聚落空心化的程度也不同。例如在江苏省,由于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的地域差异,农村聚落空心化也处于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6]。

表1 北公村空心化进程的三个发展阶段

Table 1 The three phases of" village-Hollowing" in Beigong village

阶段划分

时期特征 新旧住宅布局农房的农房的

  更新率闲置率

初期阶段

20世纪80年代闲置住宅零星出现,村外住宅开始增多

新旧农宅的异构现象开始有所表现

 <30%<5%

中期阶段

20世纪90年代至今

闲置住宅逐步增多,村外新住宅渐成规模 新旧农宅的异构现象比较明显 30%~70%

5%~10%

晚期阶段

21世纪初期 闲置住宅连片,村外新住宅包围旧村

 新住宅的同构现象村庄圈层结构形成

>70%10%以上

附图

图1 北公村聚落空心化三阶段示意图

Fig.1 Sketch of the three phases of “village-hollowing”

2 村落空心化的内在机制

从表面上看,村落空心化是农民在村外新建住宅,从而导致原有老宅闲置和破落的过程。但通过对北公村80户居民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发现,其中隐含更为深层的原因。它是主观、客观以及外部软环境三种矛盾对立和深化的必然结果(见图2)。在村落离心力远远大于向心力的过程中,在农村基层管理和乡村规划没有到位的大环境下,囿于传统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村落空心化成为历史必然。

附图

图2 村落空心化的内在机制

Fig.2 the mechanism of “village-hollowing”

2.1 村落向心力和离心力失衡的矛盾-客观因素

村落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机制在其向心力和凝聚力。但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部分农村聚落的作用力开始失衡。从北公村的实际调查看,不仅是城市化以及村边道路的离心力的日益强化,而且村落向心力的减弱则更为明显,此消彼长,离心力逐渐大于向心力。一是,产业结构的低层次降低了凝聚力。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已经不能给农民带来高收益。在80户被调查的居民中,多达39%的农户仅有10%左右的家庭收入来自农业。通过SPSS模型进行模拟可见,家庭总收入与农业收入比例呈现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见图3)。而由于北公村村镇企业少,规模小,全村50%以上的青壮年外出打工,形成产业空心化-人口空心化-居住空间空心化-产业空心化的恶性循环。由此可以看出,空心村是由于农业经济和就业结构的转变造成村庄内部建设用地闲置的一种聚落空间形态的异化现象[7]。二是交通区位条件的改变促成住宅空间布局的外移。北公村内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建设非常落后,全村主干道狭窄且没有硬化,72%以上的农户对村内道路不满意,多达65%的农户具有在村外道路两侧盖新房。三是亲缘关系的弱化。北公村主要有王、张、侯三大姓氏,原来依靠亲缘关系和互助效应分别集中在村北、村中和村南。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亲情凝聚力量越来越弱,呈现分散化布局。

附图

图3 农民家庭总收入与农业收入比例关系图

Fig.3 the relation between gross income and faming income

2.2 经济迅速发展和意识观念落后的矛盾-主观因素

改革开放之后,北公村经济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400元。尽管农民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精神文明发展相对滞后,现代意识观念仍然落后。一是新房观念强烈。在农民的潜意识中,一生最重大的事情莫过于盖新房、搬新居,不考虑经济能力,不考虑投入生产资料进行可持续发展。根据调查资料分析,家庭收入、个人积累资金和盖新房意愿相关关系不大(见图4)。13户(占24%)被调查农户尽管家庭积累尚不足盖房必需资金的20%,但仍有修建新房的意愿,而北公村五年以内要盖新房的农户比例达到50.8%。二是迷信思想较重。尊奉“树挪死,人挪活”的古训,或听信风水先生,认为老房子是“祖宗留下来的”,是“风水”,动不得,多数农民选择新的宅基地。三是盲目攀比思想。农村住宅建设基本上朝着“越来越高、越来越大”的方向发展。只有广阔的村外和农田才能提供更大的住宅建设空间。四是珍惜土地的意识和市场意识淡薄。当地农业投入产出效益较低,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力和支撑力在降低,再加上农村市场的发展。多数农民已经不再依靠自留地增加收入,而是把村边的自留地作为宅基地,形成在村外的分散化居住形态。市场意识也较为淡薄。尽管北公村距离县城仅仅2km,仍然高达80%的农户不愿意将自己的闲置房屋出租。

附图

图4 新房建设资金不同家庭积累比重的农户数

Fig.4 Number of different individual accumulation of building

2.3 新房建设加速和规划管理滞后的矛盾-环境因素

在经济发展、新房建设速度加快的时期,强化规划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但正是在这一环节存在很多问题。乡村建设一直是中国规划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在量大面广的住宅更新过程中,各地农村的村庄均表现出粗放发展的势头[5]。正如薛力所言,空心村是在城市化滞后于非农化的条件下由迅速发展的村庄住宅建设与落后的规划管理体制的矛盾所引起的村庄外围粗放发展而内部衰败的空间形态的分异现象。一方面,乡村规划缺乏。北公村至今尚未编制村庄规划,多数村干部规划意识淡薄,对规划不了解,不关心,造成了宅基地审批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由于新房结构设计不合理,“更新换代”速度也在加快。二是调控手段的乏力。如由于建房实行“先建新房,后拆旧房”的原则,即使一些农户在建起新房之后不再拆除旧房,也无人监督管理,批少占多,“挪窝”不“腾笼”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对空置户缺乏相应的对策,放任农村隐性宅基地市场的自由发展。三是管理政策的失误。目前多数靠近村外公路的住房没有经过正式批准。有些村干部怕得罪人,划批“人情地”,划新弃旧。很多农户通过换宅基地方式建设新房,村里也就默认了这种行为。

3 村落空心化的影响分析

空心化问题由来已久,只是在目前中国耕地紧张的状况下其影响尤为突出。村落空心化最终将形成空心村,造成了有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影响了农村社区落后面貌的改善,成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一大障碍。

3.1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村落空心化是与居住用地的扩展相伴而生的,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双重浪费。根据对北公村的调查,目前全村人口近2300人,宅基地面积超过20hm[2],分别是1980年的126.1%和210%。村中心已经有70多户废弃农宅,面积达到1.7hm[2],占全村总量的8%。一个空心化村落浪费的土地资源,与城市扩张吞食的农田规模相比较,似乎微不足道,但放眼全国,农村聚落数量多(数以百万计),因空心化浪费的土地资源总量是十分惊人的[8]。农村建房占用耕地成为耕地流失加剧的重要原因[9]。《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也指出,“空心村”量大面广,这种土地利用状况难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可以增加有效耕地约286.67×10[4]hm[2][10]。而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测算,在全省开展“空心村”整治,可腾出耕地10×10[4]hm[2],按河南人均0.08hm[2]耕地的现有标准计算,等于增加了120多万人的耕地[11]。而且,由于空心村是一种核心和边缘的空间分异现象,空宅地、废弃地等均大多位于村中央,这对以后的村庄改造以及退耕还田均造成一定的困难[6]。

3.2 农村整体面貌难以改变,影响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

改革开放至今,北公村的房屋建设很快,全村90%以上的住宅得以更新。房子质量越来越高,但农村的整体面貌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只见新房,不见新村”。一方面,新房一般都在村外,形成外光内糠,村内宽敞、漂亮的新居和老旧房子接壤,形成鲜明对比。另一方面,村内道路基本沿袭了原来的道路系统,狭窄弯曲,公共设施也严重缺乏,房屋紧密相联。由于村外新宅盲目拔高地基、抬高道路,使得村内老房难以排水,生活和交通均十分不便。同时,多数新房结构复杂,耗资巨大(每栋新房平均5万元),实用性差,不仅导致新房的部分空间闲置,而且从此农民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难以增加投入扩大再生产。

3.3 稳定和谐的乡村人居环境受到破坏

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聚落较为稳定和协调。但随着空心化的加剧,农村的人居环境也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一方面,空心村破坏了农村的景观布局。住宅用地的急剧扩大和无序建设导致村内绿化树木的减少。在20世纪80年代,整个北公村掩映在绿树丛中。但目前,全村高大树木基本被砍伐殆尽。另一方面,空心化对农村安全构成隐患,村中心遗留下来的旧房子多为草房,一些老人生火做饭,甚至点火照明,成为农村火灾的主要源头。而且,“空心村”的老房成了卫生防疫的死角,有的成为垃圾堆积场所,长期闲置造成家鼠泛滥,引起以家鼠为媒介的传染病的流行。同时,空心化易诱发农村矛盾。近年来,农宅盲目攀高引发的采光、排水问题日益突出,民事纠纷不断上升,给社会治安和农村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4 防治村落空心化的对策措施

“空心村”问题已成为中国村镇建设和耕地保护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12]。导致村落空心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审视空心化问题,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举措。

4.1 进一步提高对土地重要性的认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资源,是最基本最广泛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且目前中国农村和城市的发展都处在转型时期,对土地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展[10]。在这种新形势下,必须遵循国务院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五个统筹”的思想,特别是重视城乡统筹规划中的“三农”问题。但在村领导以及农民的眼中,耕地仍然仅仅是最后的保护屏障,其价值越来越低。例如在对北公村违法占地乱建小洋楼的调查中,多数村民持无所谓的态度。而且绝大多数农民把宅基地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历来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在农村中节水、节地,也是每个农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必须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开发整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树立依据法律、按照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珍惜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4.2 科学规划,强化落实

在1998年文云朝等学者就提出,中国的国土工作重点,应当考虑转向农村整治和县级国土规划[14]。从目前情况看,县级国土规划和村落规划尚不普及。在村镇建设如火如荼的这20年,已经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在村镇空心化日益严重的形势下,聚落居民点发展规划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上级土地和建设管理部门在村镇建设规划时,应将农村住宅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科学设计,合理规划,有序管理,积极引导农民向集镇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使“空心村”逐渐充实起来。对于北公村这样临近省道的行政村应率先搞好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范围,严格规定用地界线。把规划的重点放在旧村改造上,尽可能开发利用旧宅基地。乡村规划一旦制定,必须强化宣传,严格落实,使整个乡村建设有序。同时,以《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为指导,加强农村用地的整治,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

4.3 加强宏观调控,依法严格管理

宏观管理是防止空心化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必须强化基层组织的管理手段。一是严格执行建房用地制度。国家明文规定,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超标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对于村内一些尚可继续使用的旧房,可推行调剂制度,调剂给村中的孤寡老人和贫困户使用,并收回其原旧房。二是运用经济杠杆形成约束机制。对村庄中的迁出户、一户多宅户、超占户实行宅基地超占面积有偿使用,提高收费标准。由于北公村靠近县城和开发区,土地利用价值较高,对于部分废弃宅基地可试行公开拍卖[6]。三是鼓励居民到县城居住。如对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应允许其宅基地进行有偿转让,或采取以“宅基地”换“福利分房”(经济适用房)的办法,鼓励进城农民从农村退出宅基地。同时,强化监督,依法加强农宅管理。把空心村治理的硬性指标分解落实到乡、村,并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责任到人,把空心村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各级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4 强化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引力

交通区位条件已经成为农民居民选择宅基地的重要因素。根据调查,大多数村民之所以选择在村外另盖新房,其主要原因在于交通便利。为此,要以人为本,强化村庄的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供电、供水等最为基本的公用设施,使村民进的去,出的来,住的好。在村中适当位置选择已经废弃的宅基地,村里强行收回,建设成为全村的集中休闲场所。通过综合整治逐步转变农户选择宅基地的意愿,把村外、村边住宅引向村内,促进空心村的内聚式发展。

5 几点结论

1)村落空心化是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和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在大量农村人口迅速转为城市人口的过程中,农村聚落势必会出现空间分化现象。规划的缺乏、宏观管理的薄弱将导致空心化问题,进而形成空心村,这在全国已成普遍性问题。

2)村落空心化业已引发较为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它不仅导致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对于农村面貌改善、居民关系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整治“空心村”势在必行。

3)空心村的整治需要运用科学发展观,实施综合措施。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城市化和农村小康化同步建设。村落发展亟需规划控制。在全国小城镇规划的浪潮中,村落规划也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附图

附图1 北公革内废旧农居

Attached fig.1 old and disused housers in Beigong

附图

附图2 高大住房和狭窄的主干村道

Attached fig.2 tall building and cabined main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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