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股份制理论研究_股份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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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下半叶,资本主义股份制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对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他一些著作和文章中对资本主义股份制做了深入细致的考察和分析,得出了许多深刻见解,得出了一些重要结论。本文仅就《资本论》中所论及的股份制理论的主要内容,作粗浅探讨如下。

一、股份制的产生

股份制的产生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古罗马社会就已开始出现股份制的雏形。然而,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则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1.单个资本数量有限与有效生产所需最低资本额不断提高的矛盾是股份制产生的直接原因。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由于所需资本的最低限额不足,国家不得不对这些私人企业进行补助,这就促使某些享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的形成,这些由过去独资性质的私人企业转化为国家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股或私人资本之间合股经营的企业,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这时的股份公司数量不多,规模不大,组织简单,主要以满足在货币转化为资本过程中所必需的价值额要求为目的。18世纪产业革命的兴起,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了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企业的生产规模也不断地扩大,创办一个大型企业所需要的最低投资额也在不断地增加,往往超过单个资本家所拥有的资本数量,单纯依靠资本积聚已远远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追加资本的需要,单个资本的数量有限性与创办大型企业所需要的巨大投资额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克服这个矛盾,资本家采取了发行股票的方法来筹集资本,实行投资入股联合经营,创办了现代股份公司。1866年经济危机以后,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工业、商业、银行、农业等各个领域得到了普遍发展,并逐渐演化为现代股份制的成熟形式。

2.信用制度的发展促进了股份制的产生。创办股份公司之所以能解决上述矛盾,根本原因就在于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实现了资本的社会联合,而要实现这种联合必须依靠发达的信用制度。一方面,信用制度通过银行把社会上闲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对资本家发放巨额贷款,使其扩大生产规模,改造生产技术,吞并中小企业,加速资本的积聚和集中,为创办股份公司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股份公司的建立和发展与信用制度特别是银行信用有着直接的联系。首先,股票本身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发行股票是信用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这些都只有在信用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产生。其次,股票作为有价证券的一种形式,在证券市场上的活动同信用制度密切相关。股票的发行与流通必须要以信用制度的发展所形成的金融市场为条件;股票的买卖,很大一部分是通过银行资本家实现的。再者,凭借股票获得的股息,来源于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但本身表现为信用活动产生的结果。因此,“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三卷,498页)。

3.竞争是股份制产生的催化剂。首先,竞争创造了股份制产生的前提。追求价值增值既是企业生产的目的,又使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竞争。“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较大的资本通常战胜较小的资本”(一卷,686页)。于是,各个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必然要尽可能地扩大生产规模,然而一个独立的企业为进行有效的生产所必须的资本的最低限额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提高,从而与单个资本数量有限发生矛盾。其次,竞争加快了信用制度的发展。对此马克思有一段生动的描述:在竞争中“一种崭新的力量——信用事业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而形成起来,起初,它作为积累的小小的助手不声不响地挤了进来,通过一根根无形的线把那些分散在社会表面的大大小小的货币资金吸引到单个的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但是很快它就成了竞争中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最后,它变成了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一卷,687页)可见,竞争是信用制度产生的动力所在。第三,竞争使小资本通过股份公司实现了价值增值。在激烈的竞争中,只要新的较贵的生产设备普遍得到采用,较小的资本在将来就会被排除在这种生产之外,但是,“这些较小资本在股份形式的巨大结合,在这里也找到了直接的活动地所。”(三卷,292页)股份公司不仅能为较小的资本带来发展的经济空间,而且还使那些贮藏货币等潜在资本通过认购股票股实现了价值增值。可见,正是由于竞争使各个单个资本相互作用,不断扬弃其表面独立性,才使它们作为股份资本最终确立起来。因此,股份公司的出现既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资本自身增值的要求,同时也是竞争作为一种外在强制力量,迫使企业做出的选择。

二、股份制的特征

股份制具有区别于非股份制的一些明显特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股份公司采取了社会资本的资本形式。在资本主义非股份制企业中,资本是以私人资本的形式存在的,资本所有者用自有的私人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来经营企业,这种企业就表现为私人企业。股份公司的出现,“使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三卷,493页),这种社会资本在形式上不单独属于某一个股票所有者占有,而归全体股东即资本集团所有,股份公司利用这种集资的社会资本去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来经营企业,这种企业就表现为社会企业。对于股票持有者来说,虽然其个人资本一经以股票形式联合以后,他就失去了独立支配这份资本的权力,但他要收回资本,通过转让股票就可以达到目的,而不必像非股份制企业主那样,要以出售其固定资产和存货为前提。股票的这种自由买卖,实际上就是资本在各企业、部门的自由流动和转移,因此,股份公司特别是股票上市公司使得其用于经营的资产更加社会化、商品化、货币化和市场化,从而与非股份制企业在资本所有形式上明显地区分开来。

2.股份公司采取了两权分离的经营管理形式。在资本主义非股份制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是合一的,资本家既是资本的所有者同时又是企业的经营者。股份公司出现以后,两者分开了,资本的所有者中的一部分转化为单纯的货币资本所有者或股东,他们虽然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并凭借股票取得一定股息,但实际上只是单纯地拥有资本所有权;另一部分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则转化为经理,他们成为公司内其他资本所有者的资方管理人,拥有企业经营权,从而使“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三卷,430页)。与此相适应,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劳动也与资本所有权分离。这样,股份公司就使资本的占有同资本在生产中的运用相分离,货币资本同工业资本或生产资本相分离,全靠货币资本的收入为生的食利者同企业家和其他一切直接参与运用资本的人相分离了。不仅如此,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还出现了不是资本家的经理,最后连资本的最终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所有权也分离了。两权分离的作法打破了传统的独资或合伙自营的经营管理形式,有利于股份公司选拔优秀人才,调动和发挥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实现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提高企业利润,是股份制企业典型特征之一。

3.股份公司采取了发行股票的集资方式。在资本主义非股份制企业中,财产是由个人或合伙出资和掌握的,是不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的资本由于是各个单个资本集资而成的,所以股票就成了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股票,如果没有欺诈,就是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和支取每年由此产生的剩余价值的凭证”(二卷,387页),“普通股和优先股是股票常见的二种形式”(三卷,533页)。股票具有自身的特点;(1)股票是虚拟资本。有了股票这种证书并不能直接去支配它所代表的那个现实资本,这种证书只是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是虚拟资本。(2)股票可以流通。股票一经售出,就不能退股,要想收回资本,可以转让股票。因此,股票可以买卖,甚至可以卖到国外,“但是它不会使它所代表的在一个国家财富中不动的、物质上固定的部分和可动的部分之比发生变化”(二卷,182页)。(3)股票具有价格。股票没有价值,但由于它能给持有者带来定期收入并且可以买卖因而具有价格。股票的价格具有独特的运动和决定方法,它与预期股息成正比,与银行利息率成反比,并受市场供求、企业经营状况、政治形势、经济周期、信用等多种因素影响。无论哪种因素使股票供大于求时,其价格下降,反之,股票价格上升。股票价格与其固定不变的票面金额往往不一致,它们之间的偏离常常与其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无关,但却可以给股东带来投机利润。(4)股票每年给股东带来股息收入。股息来源于雇拥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它低于平均利润,但是由于持有股票具有风险性,所以包含着风险收入的股息一般高于等量借贷资本所带来的利息。通过股票集资使股份公司比非股份制企业具有更强的积累能力和获得银行信用的能力。

4.交易所成为生产本身最突出的代表。1865年以前,交易所中交易的主要证券是国债券,它只是资本家互相争夺积累资本的场所,在资本主义体系中还是一个次要的因素。随着1866年经济危机以后股份公司的大量涌现,几乎囊括了资本主义的所有部门,股票交易也随之大量增加,越来越成为交易所的主要部分,交易所的职能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交易所的作用大大增强了,并且在其进一步的发展中还有一种趋势,即要把包括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在内的全部生产,包括交通工具和交换职能在内的全部流通,都集中在交易所经纪人手中,“这样,交易所就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最突出的代表。”(三卷,1028页)此时的交易所已不可同日而语,它成为集中和再分配货币资本的重要场所,是股份公司运行状况的集中反映,对资本主义经济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恩格斯多次谈到交易所的积极意义,他认为股份公司普及以后的交易所,朝着集中的方向改变分配,大大加速了资本的积聚,因此是像蒸汽机那样的革命因素。虽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交易所逐渐成为金融资本的附属机构,但是勿庸置疑,交易所已经成为股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和其运行机制的集中体现。

三、股份制的利弊

股份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对经济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它对经济又有一定的破坏作用。其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1.股份公司可以为经济发展迅速筹集大量资本。股份公司产生以前,资本积累主要是以资本积聚,即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追加资本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由于受到剩余价值量增长的限制,速度比较缓慢。股份公司的出现打破了这种限制,它通过资本集中的方式,把许多分散的资本联合起来,在较短时间筹集并形成了大量的资本,这是单个资本难以做到的。马克思对此评价说:“通过集中而在一夜之间联合起来的资本量,同其他资本量一样,不断再生产和增大,只是速度更快,从而成为社会积累的新的强有力的杠杆。”(一卷,689页)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认为通过股份公司筹集资本与通过竞争来强制吞并资本的办法相比,前者是一种比较平滑的资本集中方式。它可以贯彻自愿联合的经济原则,避免剧烈的经济震荡,具有比较广泛的社会性,能够较为稳妥地集中巨大的资本。并且通过股票集资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可以将由于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不断增加的投资风险最终分散到各股东身上,因而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股份公司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那些历时较长、范围较广的事业要求在较长时间内预付大量的货币资本,这就使这些领域的生产受到了单个货币资本量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股份公司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巨额资本,便于兴办中小资本无力筹建的诸如修建铁路、开凿运河等大型建设项目,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正如马克思所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一卷,688页)股份公司的成立,使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商品生产和流通也迅速扩展,市场上的商品大大增加了,大的贸易公司随处可见,甚至以前不可让渡的财物也转化为商品。产品作为商品的生产,因而还有流通,由于各种各样的股票的出现而异常地扩大了。可见,股份公司的出现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3.股份公司促进了资本有机构成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股份公司的出现加速了这种趋势的进程。首先,一般说来,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速度与企业的规模大小有着密切的关系。股份公司独特的集资方式在使其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为了击败对手获取更多的利润,股份公司必然会利用集中起来的资本,大力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加速固定资本的更新,不断调整资本结构,“减少资本的可变部分来增加它的不变部分”(一卷,688页),使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其次,股份公司采取的二权分离的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也使资本所有者在尽可能地最大最快争取更多的利润的愿望驱使下进行掠夺式经营的冲动,退居到经营所必须的最佳的技术要求之后了。经营者由于经营的是他人的资本,他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不作个人考虑,完全按照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从而使股份公司能够在更大更合理的规模上利用新技术;而大股东由于经济实力雄厚,在一定程度上也较容易接受由于技术改造所带来的对利润的暂时限制。这些因素的作用都有利于提高股份公司的资本有机构成和劳动生产率,使其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

4.股份资本的增加延缓了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趋势。股份公司最早是为了适应创办大型企业的需要而产生的,股份资本一般也都是投在大的生产企业上,由于“恰好在这些企业中,不变资本同可变资本相比最大”(三卷,268页),因此,利用股份资本创办的企业一般资本有机构成都比较高,在同等的条件下,它们提供的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如果它们参加利润率平均比,就会使平均利润率下降更厉害。然而,由于在这些企业中不变资本所占比重很大,资本一经投入后就不容易撤出,其他中小资本也没有能力转入这类企业,而且股份资本提供给股东的又是通常比平均利润小的股息,所以,股份资本不参加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过程,从而延缓了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股份制对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1.股份公司的发展产生了一个食利者阶层。由于股份公司采取了资本所有权同资本的经营权二权分离的经营形式,一些资本所有者便不再参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他们把资币资本变成股票,个人则成为股东,这些人对营业上经常出现的紧张已感到厌烦,只想悠闲自在,或者揽一点像公司监事或董事之类的闲差事,他们以懒惰为职业,终日游手好闲,以“剪息票”和“拿红利”为生,逐渐形成了食利者阶层。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出现“再生产出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三卷,496页)。食利者阶层的产生表明经济中已出现一种寄生和腐朽的趋势。

2.股份公司的发展助长了过度的经济投机活动。由于股票的买卖价格同在生产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的现实资本无关,而取决于股息、银行利息率以及市场供求关系,所以股票能够成为投机的对象。利用股票行市的涨落,大大小小的投机家在股票交易所买进卖出以图从中渔利。特别是那些资本雄厚、熟悉内幕并掌握经济命脉的少数大股东,他们利用掌握的大量货币资本和股票人为地制造混乱,从中攫取巨大的投机利润。而股份公司和信用制度的发展也使这些少数人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股份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套投机和欺诈活动。”(三卷,496页)

3.股份公司的发展会引起货币市场及相关企业的混乱。股份公司的发展一方面使资本大量集中,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与此相反,这些增产产品的市场的扩大却日益变慢,从而使生产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求的限度,大量商品过剩,不能转化为货币,引起货币流通领域的激烈震荡和混乱;另一方面,股份公司的出现使竞争更加激烈,更加不择手段,一些股票投机者和大的财团为了打败对手,往往利用股票价格的变化,采用各种隐蔽的手法,大量收购某一企业的股票,然后等待一定时机向交易所大量抛出对方股票,使股票行市暴跌,造成对方企业破产;再一方面,尽管各种股票可以自由买卖,但其所代表的资本却是固定在建设项目上不能自由流动的,有些股份公司为了获得高额创业利润,采取“股票掺水”等方法使股票的发行数量与实际生产能力严重股节,致使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等各种比例关系遭到破坏,造成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混乱。因此,在股份经济中,“货币市场的混乱会使这类企业陷于停顿,而这类企业反过来也会引起货币市场的混乱”(二卷,396页)。

4.股份公司的发展最终会导致垄断。股份公司的出现加剧了投机和竞争,加速了资本和生产的集中,促使生产迅速增长,以致大工业在几个月中生产的东西,市场在几年内都吸收不了,又由于一些国家实行保护关税的政策,人为地提高了本国的生产能力,结果出现了全面的经常的生产过剩,价格下跌,利润下降。为了摆脱这种危机,一些部门的大工业家就联合成一个卡特尔,甚至有时成立国际卡特尔来调解各方面的生产。随着生产的发展,这种形式也嫌不够了,各个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经常地破坏它,并恢复了竞争,于是,有些部门就把整个部门的生产,集中成一个大股份公司,即托拉斯,实行统一领导,这样股份公司就在某些部门造成了垄断。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垄断企业的形成和发展,股份公司逐渐成为垄断资本最适当的组织形式,垄断对经济发展的破坏作用也愈来愈大。为此马克思明确指出,股份公司发展所产生的垄断及其他破坏作用要求国家干涉。

四、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历史地位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股份制的深入研究,得出了有关资本主义股份制度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的重要结论。

1.股份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自行扬弃。首先,从资本所有形式来看,股份公司的出现使原有单个私人资本的形式成为联合的社会资本形式,股份资本取得了对他人资本和社会劳动的支配权,它作为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因而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三卷,493页)。其次,从企业组织形式来看,股份公司是建立在社会化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中为前提的,它是一种联合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因而表现为社会企业形式,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私人产业的扬弃”(三卷,496页)。第三,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来看,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已经分离,作为单纯的管理人员的公司经理的出现是对原来职能资本家的扬弃。但是,所有这些扬弃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对自身的一种修正、改善的过程,社会资本不过是联合资本家的资本,社会企业不过是资本家合资的企业,扬弃仍局限在资本主义制度的范围内。可见,股份制只是生产社会化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没有也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性质。

2.股份公司没有克服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是前一个结论必然引申出来的另一个结论。股份公司的发展剥夺了原来集中在资本家手中的个人生产资料以及私人生产的产品,使之变成了联合起来的生产资料和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产品。按理说,这种已经转化了的社会财产应当属于全社会所有,但是,“剥夺在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内,以对立的形态表现出来,即社会财产为少数人所占有”(三卷,497页)。在股份公司内,这种社会财产仍为少数人占有,仍然属于联合起来的资本家的财产。因此,这种转化“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三卷,497页)。不仅如此,现在已经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资料与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产品即已经转化为社会的财产,同少数联合资本家占有者之间再次发生了对立,这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起来的新的对立。可见,股份公司的出现没有克服、相反进一步加深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

3.股份公司是向新的生产方式的过渡点。首先,股份公司一成立,就以“社会资本”和“社会企业”的形式与“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相对立,这种对资本独立性的扬弃,可以视为资本主义私有制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其次,就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关系而言,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二者是直接结合的,进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阶段以后,二者一直又处于完全分离的状态,股份公司的建立使职能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使劳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使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已成为多余的人,从而为“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三卷,494页)提供了条件,为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在更高层次上的重新结合提供了过渡点。第三,“股份公司还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三卷,494页)。同时,生产的相对过剩,危机的频繁出现,垄断组织的形成,这些因素和上述事实一起都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因此,股份公司既进一步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物质基础,又在资本主义制度一定范围内调整了生产关系,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资本主义管理向社会主义管理过渡提供了过渡点。

五、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几点启示

《资本论》中所论及的股份制理论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它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学习、研究和正确运用马克思股份制理论,对于探索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股份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应着重制度创新。股份制作为生产社会化的一种组织形式,不仅可以在短期内为企业筹集大量资本,迅速扩大其生产规模,更主要的是通过两权分离、制度创新,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在优胜劣汰中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高效益和生产要素组织的高效率。目前,国内有些企业通过股份制筹资后,经营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即使某些上市公司也存在着国有资产产权主体不清,议事规则不当,信息披露迟缓等问题;有些公司甚至还抱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运作心态来搞股份制,这显然有悖于初衷。因此,建立股份制企业必须坚持效益第一的原则,紧紧抓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个中心环节,进一步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最终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

2.应尽快建立规范健康的股票市场。股票市场是股份经济运行机制的集中体现,规范、稳定、健康的股票市场不仅可以为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可以调节资金的流向,缓和商品市场的压力,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近年来,虽然我国的股市发展迅速,业绩突出,但是股权结构不合理,公股流通难度大,股价波动猛烈,资产评估薄弱等现象也十分突出。为此,在遵循股市自身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应当适度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快配套改革,完善信用制度,理顺股票发行、上市程序,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及其它不良弊端,并逐步实现同国际股市的顺利接轨。

3.股份制不应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唯一模式。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既有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也有合作经济与个体经济,还有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由于企业性质不同,经营规模不同,行业特征不同,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也应多种多样。股份制只是其中具体实现形式之一,各类企业不能一哄而起搞股份制,更不允许借股份制之名,行私有化之实,使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我们应当探讨社会主义企业的多种模式,对于那些时机已经成熟的企业,应当加大股份制的改造力度,对于那些尚未具备条件或根本不适合改造的企业,应当借鉴股份制的合理内核,发展自己的特色经营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把我国的企业真正搞活,使各种形式的企业在平等竞争中互相促进,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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