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重要性的探讨论文_崔昕,温芯星

对推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重要性的探讨论文_崔昕,温芯星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扬州 225000

摘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前,一些规模以上项目大多采取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模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造价控制的实质性问题。

关键词:全过程; 造价控制; 咨询;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核心,是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途径。根据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将造价控制全过程分为事前控制(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事中控制(施工阶段)、事后控制(竣工阶段),针对不同阶段找准造价控制重点,从而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目标。结合本人工作实践,对推行全过程造价控制重要性进行探讨。

一、事前造价控制

1、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通常设计阶段投资占投资总额的1%左右,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75%以上。因此,要想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必须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积极进行方案比选,优化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保证从源头上控制造价。

①设计方案的比选

造价师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应该及时介入,对不同方案进行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测算及比较,对照本地不同功能类型的类似典型案例技术及经济指标,提出多方案指标分析意见,供建设单位决策参考。

②提倡限额设计

成功的房地商高度重视精细化管理,尤其体现在限额设计管理方面。首先通过比选限额指标选择设计单位,确定设计控制目标并将目标控制与设计效益挂钩;编标单位按施工图编制汇总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与设计合同对应指标比较,对图纸中错、漏、碰及可优化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设单位决定是否优化或深化设计。造价咨询在这个阶段起到了对设计指标的验证和优化的作用,也是最直接的控制了工程造价。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设施及公共建筑项目也应提倡限额设计,以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③参与标前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设施及公共建筑项目往往因设计周期不科学导致设计深度不够,造成施工管理中重大变更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招标前图纸会审作为造价控制的补救措施确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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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参与跟踪审计某高校校区综合楼工程,建安投资约8000万元,跟踪审计项目组在第三方咨询单位编标阶段就对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了仔细审阅,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着不少常见问题,如部分设计图纸存在前后做法说明矛盾、建筑与结构矛盾或明显错碰情况以及对一些地方强制性条文修改或取消的不合理做法未做说明等问题。跟踪审计组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跟踪审计审图意见书,并建议第三方咨询单位初步成果交底时要求设计单位先进行设计交底,建设单位采纳了跟踪审计组意见,仅取消一项不合理做法就调减工程造价约30万元。

2、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是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专业性强、内容复杂,对编制人的业务技术水平要求高,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工程量清单需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他工作。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通过对招标文件的审查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尤其是合同价款的确定和风险范围的约定、违约及争议处理条款的约定等重要的经济性条款的闭合性方面加强审查,尽量降低招标和施工过程管理的风险;并且通过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保证清单特征与设计图纸和规范统一,降低不平衡报价的风险和因此引起的结算争议的矛盾。

以本人参与跟踪审计的某高校校区综合楼工程为例,跟踪审计组参与了招标前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工作。通过对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审核时发现:①关于措施费用调整约定“工程措施费除基本费、变更及签证部分脚手架和模板可调整外,其他措施费项目,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违背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项目组调整意见为“工程措施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脚手架和模板可调整外,其他措施费项目结算时一律不予以调整”;②关于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土方不得运出“校园”,跟踪审计组提出了要求明确“校园”范围的书面意见,校方代表坚持是高校校园而不是某校区校园,无须明确;在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发现部分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内容与施工图设计说明不一致、安装工程中清单特征描述中设备未按规范要求分类、部分清单工程量与计价工程量存在明显错误、部分定额子目高套错套等原则性错误。跟踪审计组及时将相关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编标单位,调减了招标控制价100多万元。

3、参与施工合同备案前的审查

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合同形成初稿、尚未签字生效前,建设单位应将合同上报跟踪审计组进行审核,审计人员应对备案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相应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尤是有关合同风险范围、标内变更(签证)、标外项目单价如何结算、工期与质量的奖惩等条款做仔细的比较,必须保证口径一致。

二、事中造价控制

事中造价控制主要体现在合同管理方面,根据跟踪审计合同约定内容,对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服务合同、供货合同等分类进行登记管理,严格对照合同有关价款结算、计量与支付约定、风险管理与费用索赔等实质性条款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仍以某高校校区综合楼工程为例,该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关要求所挖土方不得运出“校园”,跟踪审计组在招标文件审核阶段就书面提出要求明确“校园”的范围。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在工程所在校区内并没有适合的场地堆放土方,校方指定堆放到该高校其他校,但是相应的运距为13. 5KM,超出了招标控制价中的10KM,施工单位据此要求增加土方运费。跟踪审计组根据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的土方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予支持施工单位的要求。

三、事后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最终环节。审核人员根据项目跟踪审计人员所了解和收集的工程有关资料,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发生的费用审核依据,设备比价定价依据等跟踪审计报告所记载的隐蔽工程书面及影像资料,结合施工合同进行各专业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期间跟踪审计人员做好资料真实性、闭合性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审核结论的客观公正。

结语

对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要贯穿始终,深入到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造价控制重点要前移到设计阶段,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重视竣工结算阶段跟踪审计成果的运用;将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变原来的被动控制、静态控制为现在的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变原先的事后控制为全过程造价控制,可以全面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李郁楠.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研究[D]. 大连海事大学 2014

[2]刘雄英. 浅论全过程造价管理[J]. 科技资讯. 2008(20)

论文作者:崔昕,温芯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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