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政策走向_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论文

2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政策走向_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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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0186(2015)12-0003-11

       从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至今已有20个年头。2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教育事业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加快推进。这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职业教育主动打破原有的发展方式,在改革中不断实现新的超越。经过这20年的洗礼,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理论渐趋丰满,制度不断健全,体系不断完善,道路初步形成,具备了大规模培养培训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当前,面向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立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这两大需求,职业教育进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一、重大政策事件

       二十年来,在改革发展的每一个重要阶段,党和国家都作出专门部署,着力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开启了职业教育有法可依的新时代,为指导、推动和保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依法治教奠定了法治基础

       为落实《职业教育法》,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培训。199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提出做好四个“改变”:一是改变“条块分割”的布局结构;二是改变在教育内部由不同部门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分别规划管理中等职业教育的状况;三是改变分散办学、重复办学,资源配置不合理,办学效益低的状况;四是改变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靠外延发展的状况。据统计,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职业教育条例、实施办法,4个省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条例。以《职业教育法》为引领,职业教育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二)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重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中等职业教育滑坡趋势得到有效扭转,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快速扩大,职业教育再次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

       世纪之交,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作用弱化;高校扩招带动普高热,1999年中职招生开始持续下降,2000年招生仅408万人,比1998年减少122万人,1996年到2001年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比例从67%降至43%。2002年7月,国务院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四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印发《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调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等七部门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五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印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止跌回升,2005年增至656万人,创历史新高;高职院校2005年招生268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总数的53%。

       (三)2005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强调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同时明确中央财政同样担负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任务

       2005年11月,国务院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六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在中央财政引导下,各级财政普遍加大了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实际投入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资金达140亿元,实施了国家中职示范校、高职示范校、实训基地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开展了大规模的教师国内外培训。促进公平是这个时期教育财政支持职业教育的重要着力点。2006年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009年推行中职免学费政策。扩大规模是这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主题,2005年、2006年中职连续两年实现扩招100万人,2007年继续扩招50万,2010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870万人,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中占比达51%;高职院校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数中占比保持在47%以上。进入21世纪第二个10年,职业教育办学面貌为之一新,培养能力大幅提升,事业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四)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一形成”“两满足”的战略目标,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制度和标准建设进入快车道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倒逼我国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中把职业教育作为重点,提出到2020年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一方面推进办学机制改革,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基本形成产教融合发展的工作格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也更加完善。另一方面,狠抓制度和标准建设,出台中职学校管理、学籍管理、专业管理、行业指导、中高职协调发展、高职改革创新、学生实习安全、农村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文件,颁布中职和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中职学校设置标准、教师专业标准等,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超过90%。经过努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日臻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道路初步形成。

       (五)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开启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黄金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新常态,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了新时期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时代重任、发展方向、支持重点和各方职责,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2014年6月23-24日,国务院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七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前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职教会的核心精神,是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使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规格更加适应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为学生和社会成员搭建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立交桥”。此后一系列部署和举措,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标志着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的黄金时期。以落实职教会精神为主线,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二、主要趋势和特点

       纵观20年,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职业教育在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坚持对接需求、遵循规律、特色发展,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发展路径,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同步得到提升。

       (一)发展重点上:从“初中后”为重点走向“初中后”“高中后”并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都成为职业教育的主体

       1996-2014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从514万增至629万,在校生从1320万增至1803万,分别增长22%和37%;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从46万增至339万,在校生从123万增至1007万,分别增长了6倍和7倍。2014年,职业教育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4%、高等教育的46%,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贡献了38和19个百分点。从数据变化上,近20年的发展可分为平稳发展、高速增长、高位运行三个阶段,经历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并重的转变。

       1.平稳发展阶段(1996-2002年)。中高职招生数保持在450万~570万左右,其中,中职占84%左右;在校生数保持在1300万~1600万左右,其中,中职占86%左右。这个时期,中职和高职招生、在校生规模较小,校均规模较低,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较低,分别低于43%和15%。

       2.高速增长阶段(2002-2007年)。中高职招生数从不足600万扩至近1100万;在校生数从不足1400万扩至2800余万,其中,中职占比降至70%。这个时期,总体上说,招生、在校生规模快速扩大,校均规模迅速提升,部分省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

       3.高位运行阶段(2007-2014年)。中高职招生数从1094万增长到1182万再回落至968万,其中,中职占比降至65%;在校生数从2848万增长到3205万再回落至2809万,其中,中职占比降至64%。这个时期,主要特点是中职招生、在校生规模达到顶峰后逐步回落,高职招生、在校生规模持续上升,校均规模稳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持续增加,全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部分省份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

       (二)办学定位上:始终坚守“成才”和“育人”双重使命,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

       过去20年,职业院校不断深化职业教育规律的认识,努力为每个人提供最适合的教育,致力于更加有效地履行“成才的技能培养”和“育人的全面发展”双重使命。

       1.办学定位更加明晰

       过去20年,职业教育最早强调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要“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在此基础上,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都强调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职业教育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的不断完善,反映了职业教育不断挖掘和彰显其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民生价值,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与之相适应,从20年前强调毕业率,到10年前强调就业率,再到5年前强调职业教育不仅要重视就业率,更要重视就业质量,提高就业的对口率、就业的稳定程度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持续向好并保持较高水平,成为职业教育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的风向标。

       2.培养目标更加准确

       《职业教育法》提出,职业教育要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要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职业教育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从“实用人才”到“技能型人才”,再到“技术技能人才”,体现了职业教育适应时代要求,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不断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

       3.培养模式更加完善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培养”。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2014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从“加强实践教学”,到“开展订单培养”,再到“校企一体化育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体、模式和过程,都更加突出了“教学做”合一,突出了教与产的对接。

       4.德育内涵更加丰富

       《职业教育法》第四条提出,“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2009年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提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学生认知特点和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发展的特殊性,培养中职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2010年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认真分析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贴近社会、贴近职业、贴近学生,把校园文化建设提到与课堂建设一样重要的地位。2014年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则更加突出。从“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到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环境育人、管理育人作用,到注重心理干预,再到注重学生认知特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

       (三)制度建设上:从“参照其他教育做”走向职业教育“专门干”,职教特色进一步彰显

       很长一个时期,职业教育缺少自己独特的制度和标准,在相关政策文件中常见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中小学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参照本科学校执行的提法。《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后,经过20年的努力,职业教育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和标准体系。

       1.中等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199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成立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首次组建了32个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00年颁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调整规范了中职学校专业设置。2004年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有了基本规范,2014年又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进行了修订。2011年以来,教育部颁布了一系列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和办学标准,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等,制定了23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无标准可依的时代宣告结束。

       2.高等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1986年,国务院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对高专、高职设置标准作出规定。2000年,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修订完善高职学校设置标准。2004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及其设置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2015年共备案高职拟招生专业1046个、专业点47031个,基本形成了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2012年,教育部颁布18个大类的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填补了我国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有力推动解决了学校在教学中无标准可循、人才培养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为推动高职院校形成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教育部制定了五年一轮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制度,2008年出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引导高职院校改革“本科压缩饼干”式的办学思路,2015年印发《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学校的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和机制。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强化高职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阶段。

       3.在开放中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道路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策略。20年间,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日趋活跃,与30多个国家、十几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涵盖政策对话、人员互访、校际交流、师资培训、技术支援、课程开发、学校建设、科学研究等众多领域。从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来看,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呈现三个趋势:一是从单向的输入型、学习型合作,转变为需求导向的建设性合作,从接受国外援助、来什么要什么,发展到提出需求、购买服务;二是从资源引入、技术支援、人员培训为主的合作,深化为政策对话、制度建设层面的合作;三是从“引进来”为主的合作,发展为“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的合作。通过借鉴、比较和吸收各国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道路逐渐明晰,刘延东副总理将其概括为六个方面①: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产业振兴、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二是坚持就业导向。把增强职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三是坚持育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养,为学生成长成才、终身发展打下基础。四是坚持多元办学。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行业和企业参与,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五是坚持分类指导。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六是坚持示范引领。支持示范(骨干)学校建设,形成典型带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行业企业角色上:从教育一家干、行业企业帮的“群策群力”走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探索”,行业企业作用逐步明晰

       职业教育不是教育一家的事,也不是职业学校一方面的事,而是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和学校共同的责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特征。20年间,行业企业参与在探索中不断得到强化,职业教育实现了从“教育一家干、行业企业帮”到“发动大家一起干”的转变。

       1.行业企业参与的宏观、中观、微观要求日趋明确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确立了产教结合的法律地位。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要和职业学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业职业教育进行协调和业务指导,继续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产学研结合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方针。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将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明确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求“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从“产教结合”“产学研结合”,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再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宏观(产教融合)、中观(校企合作)、微观(工学结合)要求。

       2.校企合作从临时型、松散型逐渐向紧密型、一体化发展

       长期以来,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较多强调“伙伴”,主要依靠干部教师的人际关系来维持。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以来集团化办学兴起,以契约、资产等形式为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汇聚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研究机构等多元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校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健全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探索了更为有效的实现路径。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对集团化办学的参与主体、组织形式、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等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国已组建职业教育集团1000多个,覆盖60%以上的中职学校、70%以上的高职学校,吸纳近1700个行业组织、2.35万家企业参与。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从地方实践来看,河南、湖南、广西、宁夏等许多省(区)已制定了校企合作政策文件,浙江、山东等近10个省(区)制定了集团化办学文件。从伙伴式合作,到集团化办学,再到校企一体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利益相关者逐渐深度参与,校企合作持续开展的动力机制已见端倪。

       3.行业指导从分散的人际合作逐步向制度化推进

       在一个时期内,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能被弱化。2010年以来,教育部联合行业组织每年举办产教对话活动,至今已累计举办近70次,开创了政府搭台、产教对话、校企合作的新局面。教育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行业组织,组建了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门类的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汇聚各方面专家3000多人,搭建起行业指导职业教育的组织平台。在开展对话活动的基础上,又选择与职业教育关联度高、对企业约束力强、重视职业教育、在国民经济中属于基础性或鼓励发展的行业,联合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专项发展政策。如2012年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共同出台《关于提高职业教育支撑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能力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政、行、校、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激发了有色金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分散的人际合作,到开展对话活动,再到建立行指委,分领域召开工作会议、出台专项政策,行业角色“回归”、功能强化,职业教育治理结构逐步优化。

       (五)办学要求上:从“强调扩大规模和改善条件”走向“突出内涵建设和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1.从注重规模扩张到强调内涵建设

       总体来看,21世纪第一个10年,职业教育工作重在扩大规模、巩固规模,到第二个10年,提高质量则成为核心任务。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在今后一段时期,总体上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教育规划纲要》在强调规模的同时,特别提出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10年12月,教育部在上海召开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保证规模、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在巩固发展成果的同时,狠抓教学改革,着力提高质量,实现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的有机统一。2014年12月,教育部再次召开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会议,2015年印发《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统筹提出了新常态下全面提高中职和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与之相适应,职业教育的标准建设、模式创新、绩效评价加快实施,为提高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从改善办学条件到示范校骨干校建设

       针对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不足问题,2005年以来,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共同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训设施设备条件,截至2014年累计投入近260亿元,支持了4644所学校。针对职业院校实训条件不足问题,中央财政自2004年开始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引导职业院校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新模式,截至2013年累计投入78.6亿元,支持建设了4556个集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为打造一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职业院校,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40多亿元,分别于2006年启动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启动建设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1000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形成一批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的优质学校,建成一批优质资源、职教品牌和改革试验田。此外,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40亿元,支持了1812个高职院校专业点建设;投入30多亿元,先后支持实施了中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投入约3亿元,支持实施了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以此为引导,各级财政形成了一手抓基本建设、一手抓实训条件,一手抓普遍提高、一手抓示范引领,一手抓硬件投入、一手抓教学改革和师资提升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投入模式。

       3.推动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发展

       办好职业教育,投入最低、效果最好的措施就是加强管理。2010年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对中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教职工管理、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学生管理、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为职业学校制定基本办学规范和配套规章制度提供了依据。同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明确了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教育部还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注册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职业学校的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实习管理、专业管理、教师管理等提出了要求,构成学校规范办学的制度体系。在完善制度规范的同时,以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为引领,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加快依法制定章程,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为督促院校加强管理,教育部建立了职业院校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其中一项重点内容就是考察管理水平。2014年11月,教育部召开全国职业院校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2015年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倡导“改变从今天开始”,从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法手段、实施督导评估等五个方面,致力于推动职业院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以此为标志,加强管理成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条重要主线。

       (六)服务对象上:从“突出学龄人口教育”走向“兼顾多种教育需求”,面向人人办学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20年来,职业教育的服务对象从以学龄人口为主的学校教育,不断拓展到企业职工、社区居民、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群体,不断满足多种教育需求。

       这一变化,既是由于学龄人口的不断减少,更是基于职业教育的功能属性所决定的。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1990年是我国人口生育的高峰,全年出生人口达到2803万,之后呈现快速下降趋势,到1999年降至1394万,2003年进一步降至1343万,之后的10余年间总体保持在1500万以下。这直接导致学龄人口的大幅减少,成为近年来职业院校招生规模下降的直接原因之一。仅面向学龄人口开展教育,对很多学校而言显然难以为继,扩大服务面向成为现实选择。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持续提升生产和生活技能越来越成为每个人的迫切需求,开展面向各类社会群体的教育和培训,成为职业院校必须要承担起的任务。因此,服务对象的多元化,日益成为职业院校办学的一个突出特点。

       为推动这一转变,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要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四个服务”,即职业教育要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为此部署实施了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四大工程”。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并特别提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求“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面向人人、伴随每个人的职业生涯,职业教育开始承担起自身应有的使命。

       (七)价值取向上:从“立足自身发展”走向“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公平相结合”,民生保障网的功能进一步发挥

       职业院校绝大多数学生来自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职业教育的价值,不仅在于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还在于其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减少贫困代际转移、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的重要途径。因此,从缴费学习到建立资助体系,不断降低学生就学经济负担,成为这20年来一个重要的政策走向。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职业教育学生助学制度,使得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通过国家帮助和本人勤工俭学得以顺利完成学业”。200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经费8亿元,资助当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贫困家庭学生,每名学生资助1000元,共资助80万人。2007年起,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和学费减免等为辅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构成的高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2015年,国务院决定从当年春季学期起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目前,中职助学金覆盖近40%学生、免学费覆盖近90%学生,高职助学金覆盖25%以上学生。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社部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开辟了新的资助方向和渠道。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家庭困难学生就读职业教育、实现人生出彩提供了现实途径,进一步构建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保障网。

       总之,经过20年的努力,职业教育有了很大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道路初步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呈现出五个新的特点:一是改革创新进入了以落实为主线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第一次执法检查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标志着职业教育进入了加快实现现代化的新时期。二是制度标准建设出现体系化趋势,推动修订《职业教育法》,制定实施一批制度标准,推进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三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建设迈入快车道,实现培养职业精神和提升职业技能更加紧密的融合。四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呈现整体推进的态势,统筹推动中高职发展,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布局更加清晰。五是联动推进改革的趋势日益明显,依托试验区与试点,把中央决策部署与地方改革实践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改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与20年前相比,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但受传统观念、办学基础、发展环境等多方面原因的制约,总体来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领域中相对薄弱的环节,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社会吸引力仍然不足,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还没有完全形成。这一方面反映出职业教育自身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建设、提高质量,另一方面也说明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环境还不完善。这集中表现在三个“没有根本转变”。

       一是社会认同度偏低的状况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认识还不充分,推进具体工作时某种程度上存在态度积极、行动滞后的现象。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还比较突出,就读职业院校仍是大多数学生和家长的“无奈之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时,仍然面临学历等就业歧视,限制了其就业选择。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校企合作中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二是支持保障水平偏低的状况没有根本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成本要高于普通教育。近年来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加大了投入力度,但由于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刚刚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仍未实行,经费缺口仍然较大。中职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占比甚至低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高职生均经费仅相当于普通本科高校的50%左右。这导致相当部分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还处在“求生存”的阶段。照搬管理普通院校的方式来管理职业院校,“一刀切”的问题比较突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滞后,远不能适应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

       三是管理体制持续摩擦的状况没有根本转变。职业教育的管理职责交叉、政出多门,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由教育部门分管,技工学校由人社部门分管,两个部门又同时对职业培训进行管理,同一类学校执行不同的办学标准、专业标准、教师标准、就业政策,学校重复建设、无序竞争,资源使用效率偏低。部门分割导致制度脱节,制约职业教育按规律办学,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学徒制培养,不能签劳动合同,不能上工伤保险;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缺乏统筹衔接,不能有效实现互转互认。

       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啃硬骨头。而从根本上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任重道远。

       四、未来政策走向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第一次执法检查,强化了职业教育依法治教的要求。按照新的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主要政策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

       (一)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既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重大的经济建设和民生改善任务,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一是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谋划,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和综合协调,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二是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使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创造更大人才红利。三是推动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要承担起更为繁重的时代使命,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为主攻方向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主攻方向。一是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做好内部衔接。按照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着力打通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重点做好中高职衔接和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推动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三是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拓展人才成长的多样化渠道。四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为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多次选择、多样选择和多种发展路径。五是推动区域间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东中西部职业院校合作机制,普遍提高办学水平,努力让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三)要发挥好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把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关键举措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根本要求,也是广大职业院校的立身之本。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关键在于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一是发挥好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制定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通过举办职业院校、协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形式,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二是推动行业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同步推进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三是创新集团化办学等深化合作的形式。支持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四是推进国家的技术技能积累。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成为国家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重要载体。

       (四)要汇聚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合力,把推动体制机制突破作为强大动力

       要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强,创新体制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探索路径。一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办学活力。二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组建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把各利益相关方吸收到学校决策体系中来,确保决策科学、按规律办学、按需求施教。三是形成改革倒逼机制。明确和落实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的同等法律地位。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通过市场竞争倒逼职业院校改革。四是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各种就业歧视。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五)要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核心任务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核心任务,促进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精神养成高度融合,提升学生的就业创业和持续学习能力。一是坚持就业导向。着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避免走学科取向、升学导向、升格翻牌的路子。二是创新育人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育人全过程。深化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改革,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职称)评聘制度、编制管理制度等。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核定工作,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四是提高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国际化水平。加快信息化改造传统教学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职业院校和专业,推动职业教育与中国企业和产品同步“走出去”。五是健全质量评价制度。以学习者的职业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实施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六)要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把落实政府责任作为重要着力点

       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各项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要综合运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切实推动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一是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的作用。分类制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依法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切实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二是发挥好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以联席会议为纽带,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配合,统筹规划、统筹政策、统筹资源,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形成发展职业教育的巨大合力。三是强化督导评估。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四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宣传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转变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收稿日期:2015-09-25

       注释:

       ①刘延东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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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政策走向_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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