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与不拆—老建筑防火改造问题一例论文_包 然

拆与不拆—老建筑防火改造问题一例论文_包 然

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咨询分公司 辽宁抚顺 113000

笔者现在甲级咨询机构从事项目咨询工作,在所从事的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通过细致分析能达到更好效果的事例,本篇文章就是讨论一次在为项目单位做可研时遇到的一个典型问题,老建筑防火改造的附属部分如何做到既满足使用要求又不违反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而不是一拆了之。

项目业主抚顺市职工疗养院要求就该院现有房屋改造到我集团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到任务之后,我方通过收集资料和现场考察得知,抚顺市职工疗养院坐落在抚顺市东洲区煤都路中段17号,始建于1950年,有将近60年的历史,是全总系统建院最早的院(所)之一。多年来一直兼顾两项职能:一是全市职工疗休养的职能;二是各类慢性病康复治疗的职能。抚顺市职工疗养院占地面积约12万㎡,毗邻新屯公园,周边环境优美,是目前全省自然条件、生态环境最好、规模较大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本次改造目标是将市职工疗养院改造成为以工伤职工康复治疗为主体一职工疗休养相结合的各项功能比较齐全的大型工伤康复和疗休养基地。

抚顺市职工疗养院改造建筑面积9508.74 ㎡,各房屋现状为:“ 1#楼2698.17㎡,2#楼3238.00㎡,3#楼787.98㎡,……建筑为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1#楼(养员楼,层数3层)、2#楼(食堂、医院、养员楼,层数2层)为疗养院主要建筑;以上建筑均为建院时建设,有将近60年的历史,无论是从使用功能还是从安全要求出发均已经不满足要求,亟待改造。1#楼、2#楼从南向北依次排列,中间通过一条单层连廊相连,在改造之前消防部门的相关人员意见为拆除这条连廊,理由是防止建筑发生火灾时由连廊引发“串火”。本次研究的内容即为改造中这条连廊是否一定需要拆除,既是否能既保证原有连廊的建筑使用功能,又满足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条件下保留这条连廊,而不是简单的一拆了之。

首先从建筑使用功能分析,由于抚顺市职工疗养院地处我国北方,冬季漫长而寒冷,两座建筑具有食堂、医院、养员楼的使用功能,连廊将两座建筑连接在一起,方便两座楼之间交通功能,更是疗养者、医生和社工人员交流、活动的空间。一旦拆除,冬季时两座楼的人员通行将十分不便,特别是需要进行治疗的养员将更加不便。所以保留该连廊可以满足建筑使用功能,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从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析是否可以即保留该连廊而又满足防火规范要求。(拆除该连廊两座楼即可自动满足防火间距要求,这种情况是特殊情况,并且上面已经讨论过从建筑功能角度出发应该予以保留该连廊,故拆除连廊暂不予讨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1#楼建筑面积2698.17㎡,2#楼建筑面积3238.00㎡,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3.1条可知“”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并且由注1可知“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3.4条“……,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1#楼、2#楼在按照规范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防火分区面积最大可以达到5000㎡,所以均可单独划分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两楼之间的连廊可以划分到其中一座楼之中,而同另一座楼按照规范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3.3条“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及其条文说明“防火分区之间的分隔是建筑内防止火灾在分区之间蔓延的关键防线……”可知,在连廊适当部位设置防火墙是可行的。

本段探讨一下在连廊适当部位设置防火墙的具体做法,根据《防火规范》6.1.1条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防火规范》6.1.3条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连廊原有外墙为240mm普通黏土砖墙,燃烧性能属不燃性、耐火极限为5.5h,可见只要在连廊中部设置满足防火分区需要的墙体(240mm普通黏土砖墙、耐火极限为3.5h即可),然后墙体上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即可;连廊中部后设置防火墙两侧水平距离小于2.0m的外窗,进行封堵(240mm普通黏土砖墙砌筑即可)或者原有普通窗更换为乙级防火窗即可,如果连廊屋面仍采用原来的木屋架,则连廊中部后设置防火墙需要高出屋面0.5m以上,即可满足《防火规范》要求。可见,通过以上改造即满足了相关规范要求,又实现了两楼之间连廊的建筑功能。

综上所述,不论是从事咨询工作还是从事工程现场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在即满足相关要求又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的前提下解决遇到的问题,而不能对有关条文生搬硬套,“一拆了之”。

参考文献:

《抚顺市东洲区2009年消防工作总结》

论文《抚顺市职工疗养院改造设计》赵雪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抚顺市职工疗养院装修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论文作者:包 然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第0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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