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的形成与作用_流动人口论文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的形成与作用_流动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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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同其他流动人口一样向城市不断集聚,逐渐在城区或城市边缘地带形成一些以地方民族特色为主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我们称之为“城市少数民族聚落”。“一方面,尽管这些‘村落’里居民的身份依旧是民工,但他们独特的文化取向又日益同其客居的城市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因此一些学者把这种现象称作异地城市化。另一方面,这些移民村落体现了显著的异质性:其居住户的身份、职业组成、生活习惯、文化水平、生活质量及心理状态都明显不同于城市主流社会的居民;移民村落具有生产和生活双重功能;用地规模大小不等;亲缘、地缘、友缘在聚落形成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1] 它们不仅具有各自不同的发生、发展过程,而且在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当地市民之间、特殊聚落和主流社会之间的相互交流中呈现出自己的独特性,同时这一特殊聚落在民族关系与本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兰州市小西湖柏树巷东乡族聚落为例,对其形成的原因及过程、功能进行了深入调查,这对于协调城市少数民族聚落与主流社会之间的关系、研究城市多民族化与少数民族城市化的发展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

一、城市东乡族聚落形成的原因及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通的便利以及观念的转变为少数民族走出山区走进城市提供了条件。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少数民族移民大潮,东乡族就是这种移民大潮中的一支。东乡族生活于甘肃中部的山区,因历史、地理、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人们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为了寻求更好的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大量的东乡人以经商、打工、婚姻、学习等流动方式走出山区走进西北各大城市,其中因地理位置、客观距离等因素他们更多地集中于政治、经济、交通等中心的省会城市兰州。在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兰州市的东乡族人口为1857人;但是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兰州市东乡族人口达4980多人,七里河区就有两千多人,主要聚于七里河区小西湖柏树巷社区。小西湖柏树巷社区总人口数为5548人,东乡族人口两千多人,270多户家庭,约占全区的27%。以共同信仰为基础的城乡认同、 围寺而居的居住格局、经济上的聚合带来的独立性以及族内婚与亲属制下的族内网络关系成为小西湖柏树巷社区东乡族聚落形成的原因。

(一)共同信仰为基础的城乡认同

是什么原因使得进入城市的东乡族更多的聚居于小西湖地区呢?从小西湖地区本身来看,小西湖地区是兰州回族聚居区之一,是典型的城市回族社区,共同的伊斯兰教的信仰,共同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与风俗习惯,使得该地区成为回族穆斯林凝聚力和归属感得以形成的象征和标志。“由于传统的汉文化与传统的伊斯兰文化在这一文化地域范围的交相辉映,两种文化不断磨合、协调、适应,在民族地区城市中逐渐形成了特殊的文化模式与普通的文化模式。在兰州的民族文化中,特殊的伊斯兰文化模式与普通的汉文化模式同时存在。”[2] 小西湖地区正是这两种文化模式共存表现最为显著的地方之一。进入城市的东乡人,首先会从情感上寻找能够容纳自己的群体,以伊斯兰文化为核心的小西湖地区便成为他们的首选之地。同时这一社区的整体经济文化水平比兰州其他社区较为落后,社区穆斯林民众大多从事餐饮、皮革加工、牛羊肉经营等行业,这又为文化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东乡人提供了一个可栖之地,没有太多的经济文化上的差别、没有太多的城乡差别与民族歧视。这种心理上的相互认同与接纳,使得东乡人进入城市并聚居于小西湖成为一种必然。

(二)围寺而居与乡源群体形成相对聚居的格局

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东乡人,他们在迁徙过程中往往是邻村相近群体迁徙,在进入城市后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社会网络关系。在费孝通著名的差序格局理论中“中国人传统的社会网络关系是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人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产生的一圈一圈的波纹;在这样的网络中,每个人都是一个中心,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仿佛扩散开来的一个个圈子,体现出社会关系的亲疏程度。”[3] 作为迁移就业者的东乡人,在陌生的城市以血缘、 亲缘和地缘为纽带形成相互的社会认同和关系网络,并能够形成具有自治性质的社区生活。作为迁移者的东乡人为保留自己的传统,首先在居住方式上选择了具有“防护”作用的“围寺而居”的居住方式,以这种具有核心意义的清真寺作为最初的防线,来维护自己的传统文化。清真寺在这一聚落形成与巩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清真寺成为城市东乡人的社区观念,形成相对集中的居住格局,在日常的交往中以老乡相称,形成相对独立的乡源群体。从而使自己生活的独特的“圈子”能够得以保持与发展。小西湖区的柏树巷中寺周围汇聚了三十多户东乡人,他们各自进入城市的时间不同,而清真寺让他们在多年的迁移过程中集中起来,形成小西湖区的“东乡村”。

(三)经济上聚合性带来彼此间联系的加强

回族社区在经济上的特点是聚合性,进入城市的东乡人也是如此,由于文化水平的落后,他们进入小西湖回族社区主要从事餐饮、拆迁、维修、皮革、牛羊肉经营等行业。这种相对集中的职业范围对不同年代进入城市的迁移者都没有改变,这一形式使得他们行业间的联系变得单纯并独立,与其他民族联系的必要性并不强烈,进而造成生活方式上的相对独立。如柏树巷从事餐饮业的家庭都是独立经营或者亲属联营,在所从事的餐饮业中,清真餐厅里的老板、职员都以自己人(东乡人)为主,形成与其他民族相对隔离的形式。牛羊肉经营更是如此。行业上的集中与单一甚至形成了某些行业的垄断,如牛羊肉经营、城市拆迁业等。这些因素使城市东乡人变得独立,促使本民族聚落的形成与加强。

(四)族内婚与亲属制下的族内网络关系

东乡族实行严格的族内婚,这在都市也不例外,加上东乡族穆斯林教派门宦较为复杂,族内婚变得更加严格。族内婚的实施使得城市东乡族的居住形式集中而单一,使其不仅仅成为一个地域性群体,更重要的是一个亲属群。聚落内的每一个家庭几乎都可以连接在一个亲属网中。

从城市少数民族聚落形成的原因及特点来看,城市少数民族聚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兰州小西湖东乡族聚落作为城市穆斯林社区以其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网络使自己立足于城市,并在主流文化的冲击中保持自己的传统以发展、加强本民族聚落。

二、城市东乡族聚落的功能

城市穆斯林聚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自我调适系统,它将各个家庭整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群体。在这一“亚社会”中人们形成自己的共同的价值观、行为标准以及监督机制,从而使得聚落本身就具有协调内部关系,加强民族凝聚力的功能。由于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的改变,聚落又起着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作用。作为城市的一分子聚落又与城市主流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在丰富城市民族文化、民族城市化与城市多民族化中起到其积极的作用。城市东乡族聚落的功能更是如此。作为一个城市中的“亚社会”群体,东乡族聚落在加强民族凝聚力、协调内部关系、传承传统文化、丰富城市民族文化、实现少数民族城市化与城市多民族化等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

(一)协调内部关系、加强凝聚力

在城市少数民族聚落内部的社会关系中,家庭与家庭、个人与个人关系失衡以及出现矛盾时,聚落便可发挥协调的作用。城市东乡族聚落中,最具有协调功能的是共同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在信仰维系下,作为至尊的经典《古兰经》成为协调各种关系矛盾的法典。其次,城市东乡族聚落的中心为清真寺,清真寺既是这一聚落形成的标志又为稳定与协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阿訇的协调是最为行之有效的途径,参与清真寺管理的有声望的老者也为协调聚落内部关系起着积极的作用。作为一个“亚社会”群体,城市东乡族聚落具有自己共同的价值观与标准,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群体监督机制,这种群体间相互监督机制的形成与完善是城市少数民族聚落发展的结果。

东乡族聚落作为一个都市地域性集团却又不同于都市其他地域性集团,它通过清真寺及宗教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聚落内部各个家庭或个人凝聚为一个紧密地整体。面对城市主流文化带来的震撼,伊斯兰教对进入城市的东乡人起到了心理调适的作用,清真寺不仅是他们礼拜和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而且与聚落中的每一个人的社会活动和家庭生活都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定居城市的东乡族有了一定规模后,随着礼拜、宗教节日、婚丧嫁娶、婴儿出生取名、宰牲等宗教生活的需要,就需修建礼拜场所。清真寺成为他们生活的中心,同时也是他们作为城市异质文化的精神归宿。它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信仰和实践体系,让这一群体因它而成为一个完整而紧密的整体。清真寺将人们的观念、情感统一起来,实现了这一“亚社会”群体意识的基本统一,同时集中了群体和机构的力量,加深了这一聚落群体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和亲密感,提高了本民族内部的凝聚力。

(二)传承民俗文化,丰富城市文化

在城市中,由于社会环境等种种条件的原因,作为文化影响较小的少数民族,如果以单独的个体出现,其保留自身民族传统文化和传播本民族文化都是十分有限的,甚至等于零或被同化。但是城市少数民族聚落的形成,则极大的满足了城市少数民族在文化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需要。使得民族饮食、民族节日、民族风俗文化等得以保留。从农村到城市的东乡族,聚落的形成更是为保留传统文化起到了大本营的作用,它成为保留东乡族文化的营地和传播东乡族文化的源地。在聚落内人们在饮食、服饰、交往、居住、信仰等方面依旧继承传统的习惯。民俗在继承与延续上具有自动控制功能,不仅可以保证在同样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中能够传播,而且可以保证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中能够自动继承和延续。[4] 聚落为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延续提供了这样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信仰在这一传承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在生活习俗的传承中起自动控制作用的便是对伊斯兰教的信仰,从而使反映地方特色与民族特色的东乡族文化继承并延续下来。就饮食习俗来看,东乡人在待客中吃“鸡尖”的风俗、节日中的食俗、日常饮食中对茶的厚爱等等在城市中被保留并传播开来。尤其是“东乡手抓羊肉”更是风靡金城。从农村进入城市,生活习俗的改变实质上是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与城市现代文化的一个交融过程。聚落传承民俗文化的过程也是向外传播文化的过程,从而对城市文化的繁荣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丰富了城市民族文化。东乡人从民族聚居区以流动的方式进入城市,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流动人口最容易失去其传统文化,同时又能坚强保留其传统文化。在新的环境带来的变化中,他们用新的观念新的方式调适其文化。在民族交往中与主流文化相互涵化,使得伊斯兰气息的乡村文化与城市主流文化相互交融而达到一种和谐。可以说,民族的迁徙不一定会丧失其传统文化,在与主流文化的交流中能够和谐共存,创造新的具有共同特质的城市民族文化。

(三)加强各民族联系,实现民族城市化与城市多民族化

生活在城市里的少数民族对于以迁移者身份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形成的聚落具有依恋情结,城市东乡族聚落在举行各种活动时吸引大量的本地少数民族尤其是穆斯林民族参加,他们相互之间没有歧视,更多的是一种血肉亲情般的感情。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相互影响、相互借鉴,在生活习俗上相互包容,实现民族间的和睦关系。在长期的交往中与非穆斯林民族实现关系上的融洽,少数民族聚落为城市民族关系的发展有其积极的作用。城市少数民族聚落形成本身就是少数民族实现城市化的一个过程。同时它又是城市多民族化的结果,少数民族聚落作为少数民族在城市“生根”、“开花”、“结果”的社会土壤或条件,足以显示其特殊历史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城市少数民族聚落是实现城市民族关系发展,实现城市多民族化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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