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的新动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纺织品论文,框架论文,新动向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中美纺织品贸易长期以来是两国经贸乃至政治领域中的敏感话题。一方面,中美纺织品贸易在两国1979年建交后一直保持着较快速度的发展,贸易额从1981年仅12亿美元扩大至2003年的118亿美元;另一方面,由于纺织及其相关产业对于两国促进各自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扩大对外贸易意义重大,所以中美纺织品贸易近30年的发展历程并不平坦,甚至可谓冲突、摩擦不断,双方曾就贸易赤字、纺织品配额、非法转口、关税壁垒等问题展开过激烈而漫长的拉锯战。
随着中国2001年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2005年现行《纺织品服装协议》(ATC)管理下的全球纺织品配额体系即将既定终止,中美纺织品贸易又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值得关注的是,2003年末美国以中国入世法律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对我国三种纺织类产品采取了特别保障措施。美国这一带有明显试探性和示范性的举动与近期其他一系列以世界贸易组织体制性框架为背景而推出的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一起,对于中美纺织品贸易今后的走向将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立足于世界贸易组织这一规范当今中美纺织品贸易的体制性框架,探究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并从经济、政治、法律的角度完整剖析上述新动向的成因,为国内相关产业制定应对策略提供一些建议。
一、WTO体制性框架与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的制定
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1月1日根据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所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协定》正式成立,并取代先前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成为管理世界贸易的国际性组织。与GATT不同,WTO作为多边贸易体系法律和制度的基石,构成其法律框架的一揽子多边和诸边贸易协议以及GATT于乌拉圭回合部长级谈判所通过的宣言和决定,对相关WTO成员具有法律上的普遍约束力。
美国不仅是WTO的创始成员,更在推动GATT前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并最终建立WTO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同时,WTO体制性框架也已成为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的主要制定依据,并在规范后者的合理、合法性方面具有相当的监督与裁定权。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
第一,在《纺织品服装协议》(ATC)管理下的全球纺织品贸易被正式纳入WTO体制性框架。美国作为WTO成员方和纺织品主要设限国,必须依照ATC所规定的一体化进程和世界贸易组织其他相关协议来制定其纺织品贸易政策。
第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使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受到WTO的严格监督。在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每两年对美国所作的贸易政策审议报告中,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的审议结果往往独立成节,审议涵盖了关税水平、非关税壁垒、双边贸易优惠安排、相关国内立法等广泛内容。(注:Trade Policy Review United States Report by the Secretariat.WT/TPR/S/126,WT/TPR/S/88,WT/TPR/S/56,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ww.wto.org).)
第三,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处理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相关纠纷的制度性保障。争端解决机制既是WTO在GATT体制上的一大进步,也是各国就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所含争议性内容进行磋商、调节和仲裁的重要途径。该机制同时赋予了WTO成员在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被裁定违反世贸规则且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纠正的情况下行使交叉报复(Cross retaliation)的权利。
第四,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所包含的贸易救济措施受到WTO相关协议的约束。作为WTO法律框架组成部分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保障措施协定》、《补贴与反补贴协定》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协议,是美国就纺织品贸易政策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Trade Remedy Measures)的法律依据,同时亦是WTO框架下评判这些措施合法性的重要衡量标准。
二、中美纺织品双边贸易概述
中美纺织品贸易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两国正式建交之后,并在过去的30年中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近20年来,双边纺织品贸易无论在金额还是数量上都不断创出新高。表1为近期中美纺织品双边贸易概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近期中美纺织品双边贸易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中国输美纺织品在数量、金额方面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2.中国输美纺织品占全部输美纺织品的市场份额自2001年后开始大幅增加
3.中国输美纺织品价格不断走低,但自2001年起开始明显反弹
4.中国输美纺织品数量在2001年后有激增现象出现
5.中美纺织品贸易极不平衡,美方贸易赤字不断创出新高
三、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而使中国纺织品的国际贸易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WTO体制性框架从此也将适用于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以及《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Report of the Working Party on the Accession of China)作为中国入世的主要法律文件,进一步细化规定了中国纺织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与此同时,中国入世两年来,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一直延续了先前的限制性态度,双方的摩擦、冲突也从未真正停止过,详见表2。
基于表2内容,笔者认为,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具有如下主要新动向:
表1
中美纺织品双边贸易概况
项目/年份 199719981999 2000200120022003
中国输美纺织品数量(亿SME)20.95
19.43
20.3522.18
22.11
49.63
82.87
中国输美纺织品金额(亿美元)
60.24
59.00
61.2965.27
65.36
87.44 116.09
中国数量占全部进口比例(%)
9.157.497.11 6.756.74
12.96
19.63
中国金额占全部进口比例(%) 11.159.779.61 9.109.31
12.11
14.99
美国与中国纺织品赤字(亿美元)-87.9341-85.5339-89.6105-103.776-106.713-120.176-147.221
资料来源:美国纺织品服装办公室(OTEXA)http://otexa.ita.doc.gov/msrpoint.htm11.
表2中国入世后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大事记
时间 事件
2002.9 美国纺织品生产商协会(ATMI)以所谓“从中国进口纺织品数量激增扰乱其国内市场”为由,向美国政府提出对
我国五种纺织品(针织布、手套、胸罩、袍服、化纤箱包)重新设置配额限制的申请;
2003.1 美、中两国达成原则性协议,建立一个非正式的对话机制,讨论双边纺织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如中国纺织品对
美国出口增速过快等;
2003.1 ATMI呼吁美国国会及联邦政府,要求支持其促进美国纺织业增长的8点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呼吁政府应该针
对中国输美纺织品大幅度增加的情况,根据中美双方有关纺织品贸易的协议条款,立即对出现激增的中国输美
纺织品采取数量限制;
2003.5.21
美国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正式颁布《公众请求对中国的纺织品进口实施保障措施程序》;
2003.6.10 代表美国纺织品制造商的6大行业协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召开大会,一致同意共同开展游说活动,促使美国
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实施特定保障措施,并在会上发表了《中国的威胁有多大》的行业分析报告;
2003.7.24
ATMI等纺织协会向美国政府提出对中国产针织布、胸罩、袍服和手套四个类别的纺织品实施保障措施。请
求政府将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包括针织面料)的最高增长幅度限制在7.5%
2003.8.19 DOC最终受理了美国纺织品制造商协会提出的对中国产针织布、胸罩和袍服的设限申请;
2003.10.29
美国商务部长埃文斯在结束访华之前宣布,美中双方已经同意建立纺织品贸易定期交流机制,以经常交换信
息,在双边纺织品和服饰贸易出现问题时寻求解决办法;
2003.11.17
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TTA)对从中国进口的胸罩、针织布、袍服三大类纺织品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
2003.11.18 美国政府宣布,决定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3种纺织品实施进口配额限制措施。这些产品包括针织布、袍服和胸罩;
2004.1.19 美方取消原定于1月23日从中国进口三类纺织品(针织布、胸罩、袍服)在美国海关报关时需提交的出口许
可证的规定;
2004.1.23 中国商务部对针织布、胸衣和袍服三类纺织品采用出口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向全球出口的数量和出口单价
实行“双挂钩”管理,无论一般贸易还是加工贸易,企业均需在出口报关前领取出口登记证,以规定的数量和
不低于最低限价的价格出口;
2004.2.24 中美有关三类纺织品配额限制磋商结束,美国开始对中国胸罩、针织物及袍服等纺织品的进口实施7.5%的
配额限制,限制将维持一年时间。同时,中国开始对国内相关纺织企业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
2004.3.3 ATMI和美国纱线制造商协会(AYSA)决定合并成新的名为“全国纺织组织协会”(National Council of Textile
Organization,NCTO)的组织,以在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进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更好地保护美国纺织品制造商的
利益;
2004.3.5 土耳其和美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生产商发表联合声明,要求WTO将取消对中国纺织品配额的时间推迟到2007
年12月31日。墨西哥纺织业随即表示加入土耳其与美国上述行动,并呼吁受解除纺织品配额设限影响国家
的纺织品服装协会参与该行动,以预防全球纺织业形成中国独占的局面;
2004.4.1**
NCTO正式成立,旨在维护美国41.2万纺织工人的利益,并明确表示将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纺织品采取行动;
2004.4.21 第15届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在华盛顿召开,中美就把目前的纺织品双边会谈升至副部长/副总理级别达成共识。
资料来源;根据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www.sccwto.net)、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www.casc.gov.cn)内容整理。*《信息摘要》2003年第5期,pp.8,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Dnrnews.http://www.dnrnews.com/ViewStories.htm#3964.
1.依托WTO规则及中国入世相关法律条款巧设进口壁垒
中国入世后,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将受到WTO体制性框架的约束。尽管对于美方而言这意味着其不得不放弃先前一些惯用的政策工具,例如纺织配额、高关税等,但由于WTO体制本身存在着不少漏洞,而且中国在入世相关法律文件中作出了一些不利于自身的承诺,谙熟WTO规则的美国在WTO框架下制定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其实更加游刃有余。
可以预见,《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保障措施),以及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将成为WTO框架下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所选用的主要政策工具。进一步,相比2005年以后,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殊保障措施在2004年再次被使用的概率更高。因为从技术层面上讲,美方希望尽量减少特保限制措施的数量基数,2005年后中国输美纺织品基数的激增会大大影响该特保措施的实际效果。目前已经有迹象表明,中国输美袜子(sock),以及棉制裤子、梭织上衣、床单和毛巾、针织上衣、裙子等纺织品将有可能成为美国下一轮特别保障措施的打击目标。
2.以数量性限制作为贸易政策的主要目标
虽然纺织配额作为数量性限制工具在WTO框架下即将被废除使用,但笔者不认为美国就此便会改变将数量性限制作为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的主要目标,理由有两条:
首先,美国利用ATC规则的漏洞,使其758种纺织配额中的701种将维持到2005年一体化最后一阶段才予以削减,这显示出其对于配额使用的极大偏好。目前,美国和一些国家纺织团体的蠢蠢欲动意在对中国辅美纺织品继续使用数量性限制也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改变原产地规则、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本质仍然是数量性限制。美国于1996年新颁布的原产地规则将纺织品的加工过程或缝制过程作为原产地鉴定依据,其实是为了针对中国输美纺织品加工贸易比重高的特点而精心设计的,它旨在通过合法的外衣实现限制中国输美纺织品数量的目的。而特别保障措施的最终贸易救济手段仍然还是配额。
3.鼓动其他发展中国家支持美国对于中国纺织品出口的设限行为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进口国,是全球约10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纺织品目标市场。面对中国入世后输美纺织品数量的激增(参见表1),美国在积极寻求通过自身力量限制中国纺织品大规模涌入的同时也不遗余力地向其他美国纺织品供应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强烈鼓吹“中国威胁论”,以此达到孤立中国、分裂发展中国家联盟并为其对中国纺织品的设限行为披上“顺应民意”的外套。
目前,众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公车上书”,要求WTO将针对中国的纺织品配额延长至2007年。就在2004年3月11日,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塞内加尔、莱索托、博茨瓦纳、肯尼亚、毛里求斯、斯威士兰、南非、纳米比亚、加纳、坦桑尼亚和赞比亚等主要纺织品与服装生产商及贸易协会一致表示加入墨西哥、土耳其、美国等国纺织业协会要求对中国纺织品延长配额的联盟,并共同签署了伊斯坦布尔宣言(Istanbul Declaration),呼吁实现全球纺织品的公平贸易,希望更多国家加入到抵制中国统治世界纺织品贸易的行列中来。ATMI作为美国纺织业的代表,也在该宣言上签了字。(注:Textile and Apparel Groups From 13 Sub-Saharan Africa Nations Agree to Istanbul Declaration.March 12,2004.www.atmi.org.)可以预见,只要其他发展中国家输美纺织品的市场份额不断受到中国的威胁,敌对中国的国际基调将长期存在。
4.通过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弱化中国输美纺织品的竞争优势
自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同许多纺织品供应国签订了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以此想利用排他性区域贸易优惠安排来弱化中国输美纺织品的竞争优势。据WTO官方统计,目前美国所缔结的与纺织品贸易有关的区域贸易安排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2000年的《非洲成长与机会法案》(AGOG);2000年启动的《加勒比海地区贸易伙伴法案》(CBTPA);2001年开始生效的《安第斯关税优惠和根除毒品法》(ATPDEA)。(注:TRADE POLICY REVIEW UNITED STATES Report by the Secretariat.WT/TRP/S/126.pp.122-126.December 17 2003 www.wto.org.)除了优惠区域贸易安排外,美国还和一些国家签订双边贸易协定,对于满足一定原产地要求的辅美纺织品予以免关税待遇,目前已经签署的协议有美国—智利和美国—新加坡双边协议。此外,美国与摩洛哥、澳大利亚、南方共同市场、中美洲、南亚国家之间的类似自由贸易协议谈判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着。(注:Overview and the 2004 Agenda from "The President's Trade Policy Agenda".March 2004.www.ustr.gov.)
但是笔者认为,在解读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时,我们不仅要看到其表层所显现出的限制性特征,更要揣摩这些政策背后所隐含的深刻内涵。这里需要强调两点:首先,既然30年全方位的纺织配额也没能抵挡住中国输美纺织品的蜂拥而入,以税则号为单位进行逐一立案且耗时、耗力的反倾销、反补贴、特别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真正又能有多大作为?其次,美国难道真的会因为更喜欢由“土耳其”的纺织品来占领美国市场而对中国的纺织品采取限制性措施吗?(注:这里的“土耳其”代指中国以外的美国纺织品供应国。笔者曾有幸询问过Peter Kilduff先生关于美国对中国纺织品的设限问题,他认为:“It is hard to imaging that the Americans would prefer Chinese imports to be rolled back on favor of Turkish imports.")答案显然更是否定的。因而,在笔者看来: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作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乃至美国对华政策的一部分,仅仅是美国牵制中国以最终实现其国家战略的一个筹码。以下将分别从经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对此作详细剖析。
四、WTO框架下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的成因分析
1.经济成因分析
本文已经多次提到,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的制定目的在于维护本国纺织及其相关产业的利益,因而中国输美纺织品的表现是否符合美国纺织业当前或来来的发展战略,将成为政策制定的立足点。这里将运用Peter Kilduff的纺织产业发展阶段模型进行深入分析。
Peter Kilduff是纺织产业经济领域的著名学者,由其开创的纺织产业发展阶段模型(textile industry evolution model)目前已成为研究纺织产业的重要理论工具。该模型突破了以往对纺织业“增长、减缓、衰退”周期性规律的认识,将纺织业的发展过程按10个因素指标划分为不断进化的6个阶段。
表3、表4分别为该模型对当前中美纺织业在产品与国际贸易上所呈现出的产业特征之描述:
从表3和表4中不难看出,美国纺织业和中国纺织业其实存在着高度的互补性。一方面,中国可以成为美国中低档纺织品的主要供应方,另一方面美国在高端纺织品领域也可成为中国的主要进口来源。美国其实根本无意在低端纺织品市场和中国展开竞争,美国纺织业的战略制高点在于高科技含量及高附加值的纺织类产品,因为这是美国纺织业当前的竞争优势所在,也是其未来发展的大方向。
但同样不能忽视的另一个现象是,美国纺织业最近几年的失业人数开始不断增多。据统计,1980年至2000年间,美国纺织业和服装业的就业人口分别下降了30%和50%。(注:Bernard A.Gelb.Textile and Apparel Trade Issues.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Report for Congress,RS20436,March 20,2001,p2.)而美国纺织业在最近三年时间内更是失去了63万个工作岗位,超过1300家企业倒闭。(注:The China Threat to World Textile and Apparel Trade.ATMI,July 24,2003 (www.atmi.org).)虽然事实上这是美国纺织业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阵痛,但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的制定者在坚定不移地推进本国产业升级的同时,也有责任尽量避免阵痛在短时期内对产业所造成的过强冲击。中国输美纺织品自2001年以来所表现出的惊人增长态势已经大大超过了美国可以容忍的底线,由此引发的大规模失业成本也是美国无法承受的。美国希望看到的是本国纺织业缓慢地、分阶段地逐步退出低端纺织品市场。
表3中美纺织业产品特征差异比较
国家/ 纤维 纺织品 成衣 家纺产品 技术性纺织品
产品 (Fibers) (Textiles) (Clothing)
(Household textiles
(Technical textiles)
and home furnishings)
阶段6
天然纤维 失去大规模纺 所占出口份额继 随着经济的不断成熟,继续扩大并提升高科
(美国) 被继续替 织品生产基 续减少,而进口 家纺产品的成熟度也逐技含量的纺织品生
代;高价值 地;逐渐转向 产品的国内市场 渐提高;产,产品目标市场进
纤维被引 时尚性强、质
渗透率提高;重 一步细化;
入生产; 量高、小规模
点发展时尚和品
生产; 牌服饰;
阶段4 化学纤维的
提升产品质量 大规模生产更复 家纺产品开始成长,但科技含量纺织品进入
(中国) 生产迅速扩 的初始阶段; 杂、价值含量更 总体竞争力比较弱; 初级发展阶段,但仍以
大;
转向生产化纤 高的成衣; 较低技术含量及基本
制产品 产品为主;
资料来源:Peter Kilduff.An Overview of the Competitive Dynamics of the Global Textile and Apparel Industries.University of Leeds.Textile Intelligence Center,1998.
表4中美纺织业国际贸易特征差异比较
贸易平衡情况
国家/ 出口产品 进口产品 (Trade Balance)
国际贸易 (Exports)
(Imports) 总体情况 纤维 纺织品 成衣
(Overall)
(Fibers) (Textiles) (Clothing)
阶段6
服装及基本纺织 基本纺织品、 贸易平衡情况
顺差; 顺差减少并
赤字增加;
(美国)
品出口急剧下 服装进口快速 不断恶化,转
最终转变为
降;化纤产品出
增长;
向贸易赤字;
赤字;
口量大,并且持
续增长;
阶段4
纺织品出口急剧 高技术含量及 大规模贸易顺
赤字减 从赤字逐渐
大规模顺
(中国) 增加;
附加值纺织品 差,但增幅逐
少;转向顺差;
差,但逐渐
进口增加;
渐减缓;减缓;
资料来源:Peter Kilduff,An Overview of the Competitive Dynamics of the Global Textile and Apparel Industries.University of Leeds.Textile Intelligence Center,1998.
故而,伴随着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所表现出的限制性姿态,中国仍然有能力以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各种规格的纺织品,并成为美国多数进口商的“供应商之选”。(注:Textiles and Apparel:Assessment of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ertain Foreign Suppliers to the U.S.Market.January 2004,USITC investigation No.332-448.)
2.政治成因分析
WTO框架下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的制定权总体上还是掌握在美国国会和总统手中。作为美国最高层面的立法者和行政者,国会和总统的着眼点必然是美国国家战略的实现,而不会狭隘地仅限于维护纺织业的利益。贸易政策历来同时涉及内部利益与外部利益的平衡问题,可以说处在国内贸易和外交政策的“模糊地带”。
就当前的中美关系而言,美国在许多方面需要得到中国的支持,例如反恐。同时,美国更想抑制中国的快速崛起,并竭力维持其战略性支柱产业对中国的长期竞争优势。纺织业虽然在美国属于没落的夕阳产业,但对中国的意义却十分重大,尤其牵涉到中国1800万从业人员的就业以及国内产能过剩的释放问题。利用纺织品贸易问题牵制中国,并不时用反倾销、特别保障措施相威胁,是美国通过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真正希望得到的、在与中国谈判中所能使用的筹码。例如,2004年4月14日美国主管国际贸易工作的商务部副部长Grant Aldonas在华盛顿就中美纺织品贸易问题表示:“我们将继续试图说服中国,确保美国在取消市场准入壁垒的同时,中国能妥善解决其国内的纺织品知识产权问题。”(注:U.S.Sticking to Quota Phaseout Plan,www.dnrnews,com April 14,2004.)
不仅如此,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纺织品自由贸易协定行为本身,其实也是一种利益的交换。例如,通过纺织品市场的开放,从而获得其它领域的市场准入等。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国内方面,2004年是美国的大选年,42万纺织业工人的最现实意义便是近30万张选票,任何一名总统候选人对此都不会轻言放弃。于是,面对美国纺织业的必然转型和以ATMI为代表的国内纺织业工人之呼声不断,美国当局“聪明地”选择了纵容,美国总统候选人选择了承诺。但究竟这种纵容和承诺多大程度上能改变美国纺织从业者的命运,其实所有人都早已心知肚明。更何况,在对中国纺织品问题上,美国国内也并非“一致对外”,纺织品进口商和零售商就从其本身的利益角度出发纷纷表示反对设限。所以某种意义上,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也是各方力量博弈的产物。
3.法律成因分析
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在法律层面同样高度体现了美国的国家战略。作为WTO游戏规则的主要设计者,美国自然期待并且能够在WTO体制性框架下实现本国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美纺织品贸易在近期随着纺织品特保事件而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其从来就不是美国在评估中国履行入世承诺时所讨论的议题。例如,在USTR于2003年末向国会提交的中国入世承诺执行情况报告中,除谈及了特保条款外基本没有涉及中美纺织品贸易,但却在诸如透明度、法律统一性、司法审查等问题上大做文章。(注:参见2003 Report to Congress on China's WTO Compliance.USTR.December 11,2003.)而美国商会(U.S.Chamber of Commerce)于2003年9月公布的一份中国入世两周年评估报告中,也未涉及纺织品贸易,而重点评判了金融、汽车、电信等议题。由此可见,无论是美国政府还是企业界,真正关心的问题都是如何在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领域从中国方面获取更大的利益。然而美国也意识到,要实现上述战略目标,首先必须教会中国切实遵守WTO游戏规则并尊重WTO体制性框架的权威性,或者说中国目前在入世承诺执行方面的表现与美国当初的期望和设想还有相当的差距。在此背景下,美国感到其必须使中国保持适当的压力,特别要从中国入世法律文件入手来强化中国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观念。所以,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特别是依据中国入世法律文件所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其根本意义并不仅限于纺织品本身,而更在于纺织品背后美国优势产业在市场开放的中国所能取得的巨大商机和利益。
五、中国相关行业如何应对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
面对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新动向,国内相关行业还需加强分析、充分准备、巧妙应对。
1.纠正对WTO框架下中美纺织品贸易的一些错误认识
例如,将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简单归咎于美方的贸易保护主义;过分强调出口导向战略并倚重美国市场;全盘否认美方贸易救济措施的合法与合理性等。
应该看到,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作为美国国家战略的组成部分,必然维护并体现美国而不可能是中国的意志。同时,只要中国未就美国《公众请求对中国的纺织品进口实施保障措施程序》及其实施向WTO争端解决机制提出起诉并获支持,美国采取的包括反倾销、特别保障措施在内的一切贸易救济措施就应该被认为具有合法与合理性。这是WTO框架下的游戏规则,中国需要逐渐适应。此外,尽管国内普遍认为美国纺织品市场的容量很大,但作为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主要纺织品目标市场,其增量空间其实已经相当有限。于是,随着中国输美纺织品绝对数量和金额的不断攀升,美国纺织品市场存量上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由此对当地纺织业及其它国家纺织业造成的冲击和压力也日渐增强,这很容易进一步刺激相关国家对中国纺织品采取抵制性政策。中国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成为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个变量,牢记“树大招风”具有现实上的意义。
2.客观认识WTO框架下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的深刻内涵
就这一点而言,笔者认为应具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承认WTO规则及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既定性与权威性。随着中国在入世时所作出的承诺逐步深入到操作层面,入世法律文件中某些不利条款的负面影响也逐步显现,例如纺织品特保条款和非市场经济待遇等。但是笔者认为,在上述条款已成既定事实的情况下,继续讨论并质疑其合理性并没有多大现实意义。对于相关条款可能对中国产生的影响之评估工作,应该早在谈判与磋商阶段就予以解决。目前中国可以做的只能是严格依照入世承诺,尊重并遵守WTO规则。同时,对于存在争议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中国应逐渐形成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等WTO框架内途径予以解决的观念和意识。
(2)充分认识到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制定及执行的复杂性。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WTO框架下更是融入了众多影响因素,中国政府及相关行业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这些因素,既来自经济层面,也来自政治和法律层面;既有难以控制的因素,也存在中国可加以影响或驾驭的因素;既不利于中国,某种程度上又有利于中国。
(3)了解并把握美国纺织产业今后的发展动向。美国纺织品贸易政策维护的是美国纺织及其相关行业的利益,这就需要我们对美国纺织产业今后的发展动向有一个全面、正确的理解和判断。应该看到,纺织业尽管不属于美国战略性支柱产业,但其仍在沿着产业演进的轨迹不断发展,而不是转向衰退和消亡。同时,产业转移在时间上需要一个过程,因产业转移而受到影响的美国纺织业既得利益集团对中国输美纺织品作出对抗性行为也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因而,尽管从长期看中美纺织业存在着互补性,但中短期内也同样存在激烈竞争和利益冲突,对此中国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3.巧妙应对WTO框架下的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
(1)掌握规则,积极维权。学习WTO规则,树立用WTO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和意识是我国相关行业应对WTO框架下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新动向的首要任务。应该看到,入世两年来“掌握WTO规则”这一问题的内涵已经悄然发生变化。首先是已经从条款的一般了解和普及阶段迈入实际操作阶段;其次是各种问题已经从宏观层面转入中、微观的事务层面;其三是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成员方对我国入世承诺的监督正以制度化、程序化和我国尚不适应的方式进行着,对此我国相关行业应予以高度关注。
(2)加强沟通,互增理解。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基础,中美应加强在纺织品贸易问题上的交流与沟通,尽可能在事前就避免一些矛盾和摩擦的发生。应该看到,近期中美已经开始尝试建立定期化、制度化的渠道来增进双方对纺织品贸易问题的理解,例如中美商贸联合委员会(US-China Joint Commission on Commerce & Trade)会议等,这有助于双方求同存异、互增理解、实现双赢。
(3)审时度势,参与博弈。WTO框架下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的制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各方博弈的过程。中国应该抓住美国国内各股势力对中国输美纺织品的不同态度以及美国对华纺织品贸易政策制定中的可控环节,审时度势、参与其中,加强游说、因势利导,尽可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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