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体与性别:社会结构与主体性的反思_主体性论文

生存体与性别:社会结构与主体性的反思_主体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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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440

在彻底而富有挑衅性的文章《女人是什么?》中,特瑞·莫伊(Toril Moi)指出,近年来的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①已经把我们带到建构主义的性别之绳的末端。②当20世纪70年代的女性主义理论发现了性—性别之区分后,这两个概念就从理论和实践中解放出来。随后的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的批判都正确地质疑了这种区分。由于生物学的性(sex)和性别(gender)身份二者都不是稳定的范畴,所以近来对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的解构主义方式,已经开启了思考交叉身份和实践的更多可能性。对性—性别之分的解构主义挑战,已经日益显现出来。但同时,它却导致性别概念在主体性和身份理论中实无用武之地。在这个理论发展进程中,特瑞·莫伊建议我们扔掉性别概念,启用来自存在主义现象学的活身体概念,作为性(sex)的主体性理论的一个方式,这样就会避免生物学还原主义或性别本质主义的危险。

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都质疑性别概念的有用性,这一点甚至比解构主义批判还要深刻。提出这种观点的人不只是莫伊一个人。我将在我的讨论过程中,谈到一些其他的、与莫伊观点相似的近期作品。我之所以集中谈论莫伊,是因为她对我们性别问题演进的分析非常详尽,她的建议也非常诱人,即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采用活身体概念,去完成她认为性别概念所不能胜任的工作。但是,我发现莫伊的论证不完整。尽管在谈到性别对主体性理论是一个有问题的概念时,莫伊是正确的。但在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的其他方面,必然或应该有没有性别概念就无法说明的地方。通过反思莫伊近来对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的阐述,我们发现了这些方面的问题。这些方面主要不是关注主体性和身份,而是关注社会结构。对女性和那些性取向异常的人的压迫,正在通过系统进程和社会结构而发生改变。对此,我们需要使用不同的、适当描述主体及其经验的概念来展现。莫伊的建议——重构活身体的概念,对后者的帮助很大,但对于前者,即系统进程和社会结构,我们需要重建一个性别概念。

一、性与性别的区分

早期女性主义在运用这两个概念时,一直有一种模糊的、心理学意义上的区分。性别(gender)与自我概念和行为相关;性(sex)与解剖学和生理学相关。这种区分在理论上和政治上都非常有创新意义。在这段理论时期,挑战“生物学是命定的”这一信念是女性主义的一个重要规划。为了论证为什么要给女性提供更广泛的机会,我们需要概念,以对两性成员的能力和气质进行界定,需要从生物学上或自然主义的解释中,来说明两性的不同行为、性格和成就。性与性别的区分就为这个目的服务。女性主义者们会坚持认为,男人与女人在生理和生殖功能上当然是“不同”的,但同时他们会否认这些差别与两性成员应该有的机会或者对他们所从事的活动来说具有相关性。这样的性别原则和解释是在社会中建构起来的,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生改变的。早期的、第二波的女性主义理论,多数都卷入为女性争得一种理想的平等,从而设想一种性别的终结。“雌雄同体(androgynous)”就是对许多女性主义者所设想的理想的命名。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生物学的性对一个人的生活前景或人们相互对待的方式(这些理论最为一致的是包含对性伙伴的选择),没有任何意义。在已经转型并解放的社会中,这些雌雄共体的人们将在与他们表现相关的穿着、举止、职业和具有侵略性或被动型的倾向等方面,都没有什么明确的不同。③

这种雌雄共体的理想诉求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女性主义理论的一些转折性文本开始反过来,又从性别角色的角度,来描述女性性别身份和社会视角的社会心理学的特殊性。虽然完全不是从男人与女人的生物学差异来解释,但是在男性和女性的性别气质和经验中还是有根深蒂固的社会分工。这些气质和经验对于男人和女人的精神生命、相互影响、照顾孩子或实施权威等方面有很多意义。南茜·霍多罗夫(Nancy Chodorow)、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南茜·哈索克(Nancy Hartsock)和其他一些学者,发展了女性性别身份的理论。她们把它看做对主体性和社会立场的一般结构的表述,一种用重要的方式来界定大多数女性生命和可能性的表达。④

一旦这种有关女性性别身份的一般论述产生,就会立即出现以“本质主义者”为名的攻击。这些论述假定相夫教子(mothering)是多数女性身上具有的经验。他们没有考虑到由于种族与阶层地位的不同,会使得养育实践也不同。他们假定女人就应该或愿意与男人发生关系。他们是从20世纪的历史特殊性出发,即从大量的城市单个家庭和职业结构出发作推断,忽视了家庭和工作组织的历史的和跨文化的特殊性。尽管批评家们并不总是以最为公正的方式发出声音,但大多数女性主义理论家们是真诚地阐述其观点的。

酷儿理论打破性别理论的衰退之势,要归功于这些作家:戴安娜·弗斯(Diana Fuss)和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因为莫伊集中于论述巴特勒对性—性别区分的颠覆,所以我将在具体方面支持莫伊的结论。

在《性别问题》一书中,巴特勒质疑女性主义理论的目的,即寻求一种性别身份理论。她指出,女性主义者相信要了解女性主义政治的主体是什么,就需要这样一种性别理论。作为一个特殊的、转型的社会运动,如果没有对转变“动因”的论述,那么女性主义将被认为在解放女性方面没有任何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性别,女人与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女性,是完全不同的。但巴特勒指出,女性主义在性—性别之区分上仍然保留着男性与女性之间的那种稳定的、明确的、互补的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复制出异性恋的规范性的逻辑。为了挑战任何一种在自然与文化之间作出区分的根据,或者任何认为主体有对应于稳定的性别身份的“内在生命”的观念,我们都应该怀疑在性与性别之间作这种特别区分是否有问题。性别只是一种社会的表述行为。规范性的异性恋的话语原则制造了主体反复言说和引用的性别表述行为。身体上的性自身也是在这样的表述行为中形成的。在这个反复言说的性别表述行为进程中,一些人被建构为弃儿,他们处于异性恋的二元结构之外。于是,激进的政治就在于扰乱性别的二元结构,玩弄性别言论。

有些评论者认为,巴特勒的性别理论作为一种表述行为,使得身体和性别身份只是一种话语的产物。为了回应这些评论者的批判性反应,巴特勒在《相关的身体》一书中指出,性别身体的物质性是由社会自身建构出来的。她坚持认为,身体的这种生产不是“观念论”的。那种将“唯物主义”看做高于“观念论”的评价本身就是奠基在有问题的二元逻辑上的。

莫伊没有驳斥巴特勒的观点,而是将她的观点术语和方法考虑进来,并使之更有说服力。但即使如此,莫伊仍坚持认为,起始于性—性别之分,终结于物质—观念二分法的解构之理论进程,使得主体性和性行为的理想变得日益抽象。在这一点上,我们不是很清楚理论所要表达的生命问题是什么,或者这个概念如何帮助人们理解和描述他们的经验。巴特勒成功地引领人们开始质疑性—性别之区分的逻辑,然而她的理论始终局限在这些术语中,从来没有超越这些术语。莫伊认为,这条批判之路要求一起抛弃掉性别观念,不再把它看做是理解主体性和身份的有用概念。酷儿理论和实践扭曲了性别(gender)的含义,目的是将性别含义与占统治地位的男性与女性的规范性两极的联系变得松散。莫伊建议,酷儿和女性主义理论家应该一起放弃性别概念。

二、活身体

为了取代性和性别的范畴,莫伊建议回到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所依据的存在主义现象学的框架。⑤这个理论方法的核心范畴是活身体(lived body)。莫伊指出,重构的活身体概念将为女性主义者提供一个观念,其功能在于:既实现我们对性—性别之分的理论筹划,又不用思考这种划分带来的问题。

活身体是一个在具体社会文化环境中行动着、体验着的身体的统一观念:它是情境中的身体。对存在主义理论来说,“情境”表示“事实性”和“自由”的产生。人们总是面对着她身体的物质事实和它与既有环境的关系。她的身体器官以某些规定的方式,具有某些感觉能力和功能。她的个头、年龄、健康和锻炼,使得她能以一种特定方式,在其所处的环境中发力或做出移动。她的皮肤具有特定的颜色,她的脸部具有某种特征,她的头发也有某种颜色和纹理,身体上的每一项都有自身的审美属性。她的特殊肉身生活在一个具体的情境下,如被其他人所围绕;受地球引力的影响;周边是有着独特历史的建筑和街道;耳朵听到的是一些特别的语言;有食物和居住的房屋。或者,作为一种受社会影响的、特殊社会进程的结果,她还没有足够的社会条件去得到这些。人的身体存在的所有这些具体的物质关系和它的自然、社会环境就构成了她的“事实性(facticity)”。

但人是个演员。她具有一种本体论上的自由去建构自身与这种事实性的关系。人类演员有其特殊的计划,有要完成的目标,有表达自身的方式,要在这个世界上留有其自身的痕迹,要改变其周边的环境和关系。这些经常是她愿与人们一起愉快完成的计划。于是,“情境”就是展现事实的方式和根据个人计划所呈现出来的社会自然环境。她发现如果是想跳舞的话,她的动作就显得有些尴尬。她把这座具有千年历史的城市看做是了解其祖先的机会。声称身体处于一种情境中,也就是确认女人身体的含义必然与她利用其自由的方式相联系。

莫伊是如何建议用活身体概念去取代性别概念,取代在性—性别间作出区分呢?如性(sex)范畴一样,活身体概念可以指身体的诸多特殊的自然事实,如性行为和繁殖功能的区分。“女人”和“男人”是对这些身体的自然事实性的命名。一些身体有阴茎,其他的身体有阴蒂和乳房。每一种身体都有不同的欲望经验和性感觉。此外,活身体概念还无需在性行为上作出二分。一些身体在某些方面总会有一些生理上的特征。正如大多数男人身体在某些方面具有生理上的特征一样,女人身体则在另外一些方面具有特征。人们用不同的方式感受着他们的欲望和感觉。这些欲望感觉并不是恰好与性别二分法或异性恋规范相关。此外,作为活身体,其感知能力和运动性与性行为的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很清晰的,同样,关于身体的身高、骨骼结构或皮肤颜色与性行为特殊性的关系也不明晰。莫伊的建议最为重要的方面在于,与性概念不同,活身体概念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它不涉及那种归纳生理学规律和功能的客观主义的科学描述。科学考察身体的方法一定会在更高的抽象层次来进行,而不是局限于把身体描述为活着的身体层面。因此,活身体概念能够将不同身体的生理学事实带到理论中来,同时也不会有“性”范畴的还原主义和二分法含义。

不仅如此,活身体概念还拒绝奠基在性—性别之区分上的自然与文化上的差异。活身体总是处于适应文化的过程中:通过语言音位,身体在非常幼小的年龄就学会了发音;通过人们穿的衣服,就可以看出她的民族、年龄、职业地位和文化上对女人的期盼与要求。身体被风俗习惯所教化,但这种风俗习惯区别于相互影响的职业环境或娱乐。通常,这些风俗习惯都是针对某一地区或某一群人而言。处于评价和期盼系统中的人们,其话语情境和相互作用的位置经常意味着他们的具体存在。当他人以某种方式观看她并以某种方式描述其身体存在物时,她感受着自己。她从身体上感觉着他者对她的回应,并向他者作出她的回应。女性主义理论中的“性别(gender)”标题下的多元现象可以在活身体的概念中得到重新阐述,以揭示部分的、我们所经历和制定的身体习惯形式和相互作用。在这样的再阐述中,我们发现巴特勒至少在这方面是正确的,即认为将与性别范畴相联系的存在方式归结为主体身份中的内核是令人迷惑的,无论这个内核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后天获得的。

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琳达·尼科尔森(Linda Nicholson)同样提出,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应集中在活身体的社会历史差异上,而不是坚持在生物学上的性、身份与有历史差异的性别之间作出区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女性主义理论还保留着性—性别之区分,但这种区分是在坚持“生物学基础主义”,而不是生物学的还原主义。对性行为、繁殖和男女角色的研究应坚持研究身体自身,而不要假定在自然与文化之间有区分,并认为性别“只是文化的”。⑥

因此,活身体概念担当起“性别”范畴的工作,并比之做得更多、更好。做得更好,是因为活身体概念允许描述男人与女人、女人与女人、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习惯和相互作用。这种方式可以照顾到行为的多种可能性,而不必然还原到“男性”和“女性”的异性恋的二元规范结构中。做得更多,是因为它避免了使用诸如“性别”、“种族”、“民族性”、“性取向”等一般范畴所引起的问题。这些范畴描述个体的建构性身份,也就是说在这个描述下,个体似乎拥有那些附加上来的特征。如果我们通过不同的社群身份,如性别、种族、阶级、性取向等等,来界定个体身份,那么似乎在两个方面会产生迷惑:一方面,人们是如何个体化的?另一方面,这些不同的族群身份是如何将个体联合起来的?如果采用活身体概念,就没有这么多困惑。每个人都有个独一无二的身体,带有特别的特征、能力和欲望,这些特征在某些条件方面与他者的特征或相同,或不同。她出生在一个具体的地方和时间,在某个具体的家庭环境中长大。所有这些都有其特殊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而这种特殊性又以某种具体的方式与他者的历史发生关系。我们所称做的这些范畴——性别、种族、民族,等等,都缺乏安置人的整套结构。这一点我还要回过头来阐述。它们不适合概括一般的族群身份。这些族群身份需要联合起来建构个体的身份。个体在有他人行为和期盼的社会历史情境下,过着一种有其独特身体的生活。但她不必担忧从一套普遍的、串在一起的“流行珠链”中来建构其身份。⑦

那么,通过活身体概念,“人们无需求助于性—性别之分,就能对身体、主体性有一种高度历史化、具体化的理解。巴特勒将这点奉之为公理”。活身体概念认识到,人的主体性是被社会文化事实和他者的行为与期盼所左右的。这些是她不能选择的。与此同时,活身体理论还认为,每个人是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些无法选择的事实关系中来接受和行动的。

“考虑到作为情境的身体……就是要既考虑到作为特殊种类的身体的事实,又要考虑到对情境中的个体来说,具体个体所有的含义。这并不等同于性或性别。对于‘生命经验’来说这也是真的,包含了我们的所有情形下的经验(种族、阶级、民族,等等)。比起具有很强心理学成分的性别身份概念来说,这个概念具有更为广泛的运用领域。”

三、活身体概念是否足够?

特瑞·莫伊认为,与性别概念相比,活身体概念能更好地阐释女性主义的理论目的。她将这些目的概括为:提供主体性和身体的理论;为某一具体社会中的男人或女人提供理解自身存在的意义。她说,女性主义理论应该成为一个驱除各种混乱的方案:关于身体的、性的、性行为的、性差异的、男人与女人间、异性恋和同性恋间的权力关系。关于权力关系的最后一段词组是极其模糊的。依据其是如何被规定的,权力关系的理论范围可能在我所认为的、莫伊主要关注的如何界定女性主义的理论任务之外。她将这个理论解释为以主体性为中心。这个主体是个代理人,有去体验的诸多属性和能力,有与他者的关系,也可以促使自己感知自身。在这篇文章中,我指的是前者。琳达·尼科尔森似乎也认为,性别概念的理论功能注定在于自我身份理论和人之性格的社会建构。

近年来关于质疑性别概念稳定性、怀疑性—性别之分是否足够的争论,已经使得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陷入困境,它们被迫或者说必须做出一种理论抽象。关于性别概念的这些问题至少已经部分地显露出来。因为性别是一个一般的范畴,而主体性却总是具体的。比起性别这个钝化的概念,莫伊对活身体概念的运用,对概括性主体性、不同情境下男人与女人的经验来说,提供了更为精致的工具。然而,同意这样配置性别概念的方式,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行,即女性主义方案和酷儿理论只考虑主体性理论。但我认为它们不是这样的。我认为,莫伊试图用她的观点去结束关于性别和本质主义之争,已经使得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的兴趣日趋集中在经验、身体和主体性的主题上。她的讨论为回答以下问题扫清了道路:由于这些争论,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方案的其他方面是否一直是晦暗不清的。由此我们也许需要一个重置的性别概念。在文章的随后部分,我想提出,性别概念对于社会结构理论和这些结构对人们自由与幸福的意义都很重要。

正如我所理解的,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不是仅仅在于描述那些男男女女生活的意义,他们的关系和性行为都是多元化的,也不是只分析诸多话语是如何建构出主体和这些话语中的某些老套和诽谤的部分,它们致力于描述那些遭遇规范化进程的错误方面的男女痛苦。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也是社会批判方案。这些理论努力包括去认识到某种错误的伤害或不公正;在体制和社会关系中去定位和解释其根源;指出方向,以从制度上提出改正这些现象的行为指向。这个任务的后一部分要求理论家不仅有对个体经验、主体性和身份的描述,而且还要有对社会结构的阐释。

在其他的文章中,我已经阐明一种社会结构概念。这个概念是特别为从制度上阐释非正义来源而设计,同时也是为回应由于声称诸个体享有群体身份而带来的困境。⑧这些结构象征着制度性原则、相互作用的程序、资源的流动和物理结构等等的汇集。这些汇集而合的东西建构出一种与个体行动相关、超越时间而相对稳定的历史结构。这些结构也意味着一种广泛的社会产物,它是由给定制度关系下的许多个体行为汇集而成。在这种给定的制度关系下,集体行为的结果经常既不是任何个体意思的表达,也不是任何群体意图的标识。

亚历山大·文特(Alexander Wendt)区分出两个层次或种类的结构:微观结构和宏观结构。微观结构关系到相互作用的结构性分析。实践模式、相互作用的规范,行为者含蓄、或清晰追随的原则,他们在互动中调动的所有资源和工具,等等,都可以被看做是结构。在这个微观的层次,性别结构对相互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建议女性主义社会理论用重新注意社会结构的方式来弥补对主体性和身份的关注时,我更为关注的是文特所指出的涉及“多种可实现结果”的宏观结构。⑨也就是说,社会理论希望去理解和批判对个体和群体作出的各种限制,这些限制使得他们相对地不自由,限定了他们与他者发生关系的机会。社会理论需要一个宏大蓝图,以描绘实施各种制度和实践后产生的系统性结果。这些制度和实践产生的结果以某种方式限定了一部分人,但同时也鼓励了其他一些人。在文特看来,宏观结构的产生和再生产依赖于微观层面的相互作用,但它们的形式和它们限制和鼓励他人的方式却不能还原到具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上。

社会结构根据劳动与生产、权力与服从、欲望和性行为、声望和地位的关系来安置个体。人们被安置在结构中的方式,就如同在各种制度环境中他人对待自己的方式一样,也如同一个人对待自己的方式一样。任何个体都在结构中占据了不同的位置。这些位置又依据制度性环境和当时他者的位置,而变得非同寻常。

从批判的社会理论的角度来说,关注结构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对社会不平等的形成及其原因进行说明。一些人在其自由和物质福利方面遇到相对的限制,与那些在其社会地位上有更多的选择或更容易得到福利的人相比,这有可能是他们社会地位长期积聚的结果。根据等级、阶级、种族、年龄、民族,当然还有性别等等来界定的社会群体,更多的是一种主体性身份,而不是以这种结构性不平等为核心。这些因素决定着社会地位。根据行为者是否遵守制度原则和规范、是否在体制内追逐其利益和目标,这些地位的占有者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被赋予特权或不利的地位。结构性论述提供了一种理解机会、压迫和统治方面不平等的方式。这种方式不是寻求个体的犯罪者,而是认为多数人在不同程度上是产生这种不平等的共谋者。

南茜·傅博瑞(Nancy Folbre)用她称之为“强制结构”的术语来概括社会不平等的诸多主题。强制结构包括财产分配体系,各种原则、规范和特权。⑩这些给予一些人更多的自由、机会获取福利。强制界定提供给个体的选择范围,或者是追逐某些选择而没有其他选择需要付出的代价。时间和金钱是最基本的财产。法律规定作为重要的强制发生作用,文化规范也是如此。它们都在“不合乎规范的”上面加上了“代价”的字眼。当它们相互发生冲突时,各种优先权也就成为一种强制。特殊的财产、原则、规范及各种优待整合而成的结构创造出各种强制。这些强制解释了我们所称的,以性别、阶级、种族、年龄等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因此,一个被称作“女人”的群体,其关系是不同结构性因素松散整合的产物。

我建议,为了描述和解释当代社会产生不同机会和特权的部分结构和过程,我们不能没有性别概念。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需要描述制度原则和实践的概念工具。这些制度原则假定男人与女人有不同的角色,还认为男人与女人应该在亲密的关系中相互联结起来。我们需要工具去理解在配置任务或地位认同时,某种特定的模式如何及为什么一直保留下来?这种模式以各种方式限制了许多女人的选择,以及那些在性行为、亲密关系选择上偏离了异性恋规范的人们的选择。然而,当我们理解到把性别概念作为分析结构而不是主体的工具时,一个重要的概念转移发生了。我们不再需要将惟一的或分享的性别身份归到男人或女人身上。

我自己试图从这个方向,即将性别概念概括为一种社会结构的属性,而不是个人的,来回应那些对早期女性主义性别理论的批判。在《作为秩序的性别:思考作为社会集体的女人》一文中,我从萨特的晚期哲学中抽取出一个概念——秩序观念。(11)在这篇文章中,我建议最好将性别概念理解为社会安置活身体的一个具体形式。这些活身体及其相互关系都处于某一特定的社会历史制度和进程中。这些制度和进程对环境有物质的影响。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又践行和再生产着存在于他们之中的权力、特权关系。在这一意义上,说个体被划分为某一性别就意味着,我们发现自己都被动地根据这些结构性关系分组了。这种方式太客观了,以至于难以奠定身份的基础。在这篇文章中,我提出存在两个基本的性别结构轴线:劳动的性别分工和规范性的异性恋。这里,我将率先从鲍伯·康内尔开始,添加第三个轴线:权力的性别等级。(12)

由性别而形成的工作、职业结构是所有现代社会(和许多前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面貌。这对于个体生活、他们所面对的限制和机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代社会中劳动性别分工的核心是“私人”工作与“公共”工作的区分。这些社会基本结构的一个方面就是,照料人的工作主要发生在私人家庭里的无偿劳动中。这包括满足他们身体上的需求,照顾他们情感状况和维持他们住所的工作。尽管近几十年来,男人与女人在分配这些工作方面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但这种无偿的家庭劳动还是主要落在了女人的身上。整个社会的运转依赖于这类工作的有序完成,然而这个工作的进行却是在有些忽视,甚至是不重视的条件下完成的。与那些较少从事这类工作的人相比,那些担负这些工作的人们只有很少的时间和精力去投入其他的任务和活动。显然,这种劳动的性别分工之所以持续着,是因为人们从整体上不希望组织起一个有广泛资助的公共服务机构。这个机构可以承担起照顾工作的多数集体责任。在当代社会中,尽管在性别观念和意识形态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在劳动的这种基本分工方面还鲜有变化。事实上,席卷全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已经在巩固这种分工的方面产生了影响,而以前的劳动分工本来是很松散的。

在过去的20年里,女性主义的社会政治理论已经纪实性地描述了性别结构限制人们发展机会的多种方式。而这些人往往是那些从事无偿的照顾工作的人,即大多数女人。(13)她们比别人工作的时间更长,还被迫依赖他人提供她们的需要,这使得她们更容易遭受贫穷或辱骂。女性主义研究者们也纪实地描述了,在公共有酬工作中,这个基础结构如何根据性别来强调职业的分工。当职业涉及照顾工作,它们趋向于成为女性的工作。因为许多女人是根据照顾的责任来安排她们的公共工作,因此只有相对一小部分职业才欢迎她们,并且在诸多职业中还保持着很低的薪金。沿着这些路线,私人工作和公共工作的结构一起展示出在社会地位和权力方面存在着性别等级,那么在经济报酬上也有性别等级就更不用说了。

有的人也许会认为,劳动的性别分工所造成的结构性后果描述的主要是西方工业社会。但是,这种在绝对一般的意义层面上进行的理论化过程,对许多不发达国家,尤其是城市生活来说,也具有同样的结构。例如,一些成熟的女性主义学者提出,政府政策和如国际货币基金这样的国际组织的政策,都暗中依据这样的假定:无酬的家庭劳动可以无限地扩展。当食物补贴缩减,学费提高,或医疗诊所关闭的时候,家庭照顾的承担者在满足家庭成员的需要方面可以获得补偿。

性别劳动分工的结构性论述并不意味着这种劳动分工在不同的社会,具有相同的内容。这是一个理论框架。这个理论框架询问的是:是否存在某些任务或职业通常是由某一性别或其他性别成员来完成,或者是否社会规范和社会的文化产品都倾向于表示某些任务或职业更适合由某一性别或其他性别来完成。无论古今,对任何社会来说,这个答案通常都是肯定的。但在如下方面还是有许多不同:如什么样的职业与性别有关;多少种工作需要由性别来分类;劳动的性别分工如何影响着资源分配、他们的相对地位、关系其生活的诸多限制和机会。

在我们的社会中,性别结构的第二个轴线是规范性的异性恋。这个结构存在于不同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事实中。它们都推崇异性恋的结合。它们有很多形式和含义:如在配置社会地位和福利方面的多个合法性制度、私人组织的原则和政策;教化结构;契合于这些制度的主流媒体;以及许多人在与他人的日常交往中所作出的各种假定,等等。这样的结构对不同男女的生活发生了影响。有时,这些结构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痛苦,或错误地对人的自由进行了限定。规范性的异性恋制度非常明显地限制了那些男人女人的生活。这些人在性行为和欲望上有着不同的倾向。异性恋的规范促使一些人相信这样会给他们带来物质补偿和接纳,他们就以这种方式调整了他们的生活。其他一些人则在社会关系的缝隙中努力挣扎着,他们的欲望和想法不合于或不能公开地反抗这种社会关系。

切舍·卡尔霍恩(Cheshire Calhoun)指出,男女同性恋在形式上不同于对女人或有色人种的结构性强制。他认为,尽管女性顺从的结构或制度化的种族主义限制人们,使人们觉得自己属于某一特定地方或社会地位的特定种类,但那些僭越异性恋规范的人们在政治公民权、公民社会或私人领域中根本就没有合法的地位。通过迫使男女同性恋者隐藏起来的方式,规范性的异性恋结构限制着他们。(14)

当描述社会的性别结构时,我们既没有必要对男人与女人进行一般的概括,也没有必要将变动的性别结构化约为一个共同的原则。劳动的性别职业分工可能会强烈地将某些职业规定为女性的,将其他职业规定为男性的。这些规定对权力、声誉和每次享受的物质报酬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然而,从这引申出来的不是关于大多数男人女人如何谋生的话题。规范性的异性恋结构将导致对多元化的性别、变化原则和实践进行理论概括。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会根据性别的相互作用、成人与孩子间的关系、社会美学、人们与其工作场所的角色关系等来对女人和男人作出期待。这些关系不会都拥有同样的逻辑,在某些方面可能相互间还存在冲突。权力的性别等级结构根据社会角色和安排来区别人,而不是简单地将人分为男人和女人。这个分析的重中之重在于理解原则、关系和它们的重要影响是如何为一些人带来特权。这个特权在维持他们的生计时形成了利益。同时,由于对他人生活的剥夺,或者使他者陷于一种被统治和受剥削的地位,因而也限制了他人的选择。

在这篇文章中,我同意特瑞·莫伊的建议,即存在论现象学的活身体范畴在概括男人与女人的社会构成经验方面,比起性别概念或性/性别概念来说,更为丰富和灵活。活身体在其形态学、与其他身体的物质相似性和差异性方面都非常特别。此外,我已经论证了这个建议与其说是抛弃掉性别范畴,而毋宁是将性别范畴的使用限定在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上,以便更好地理解权力、机会和资源分配的某些特定关系。在这一点上,关于活身体与这些结构的关系问题显然产生了。

转向活身体概念的另一个理由,这对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也极富创造性,这个概念可以提供一种方式,来阐述人们是如何在社会结构所给予的机会和限制下,活出现在的状况来的。

如上所述,性别结构是历史给定的,它限制着个体的行为和意识。它们先于行为和意识。每一个人都将性别结构的许多方面看做是她或者他必须面对的事实和历史给定物。每个人都面对着如下的问题:例如穿什么,衣服的选择;来自不同结构的、有其利益需要的习俗;阶层和职业的区分;收入分配;异性恋的规范性;各种空间、场合和活动中的期盼和由它们所引起的遵守或僭越这些行为规范的可能性。不管规定给每个人如何有限的选择和资源,每个人都利用其有限的可能性,这是性别结构以其自己的方式所给予的,并在这些可能性上,形成自我的变化的习惯,或者是积极地试着拒绝或重塑这些可能性。被结构化的性别也要体验个体的身体,并总是作为个体的经验反映,而不是所有个体共有的一套属性。

皮埃尔·布迪厄的“惯习(habitus)”概念提供了一种解释,即社会的一般结构是如何在身体的运动和相互作用中产生和再生产出来的。但布迪厄对社会结构与行为者、经验关系的理解,尤其是他对性别结构的理解,非常死板,缺乏历史性。(15)也许,我们应像梅洛-庞蒂的理论一样,发展出一个活身体理论,这将是非常富有成果的。但我们需要比梅洛庞蒂的理论做得更为清楚的是,将这个理论与身体是如何在劳动分工、权力等级和性行为规范的社会结构下,活出当下这种状况的问题联系起来。(16)此外,在这种理论影响下,即身体如何活出它们现在的结构性位置,人们也许会发现,朱迪思·巴特勒的解构性的性别理论所呈现出的不是对性别主体的规定或建构,而是惯习、身体运动变化的理论。这些受惯习影响身体同时在影响、创造和修正着结构。

本文是2006年英年早逝的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女性主义理论家、芝加哥大学社会科学系教授玛丽恩·杨逝世前最后的论文,是由2011年5月在布拉格召开的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哲学与社会科学”年会的会议主办方介绍给中国学者的。

注释:

①“酷儿”(queer)由英文音译而来,原是西方主流文化对同性恋的贬称,有“怪异”之意,后被性的激进派借用来概括他们的理论,含反讽之意。酷儿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火起来的一种关于性与性别的理论。它起源于同性恋运动,但是,很快便超越了仅仅对同性恋的关注,成为为所有性少数人群“正名”的理论,进而成为一种质疑和颠覆性与性别的两分模式,挑战男权文化的思想武器——译者注。

②特瑞·莫伊:《女人是什么?》,选自《女人是什么及其他论文》,牛津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③关于雌雄同体的理想的论述,参见安·佛根森:《人类发展的理想——雌雄共体》,《性别民主:女人、压迫与革命》,1991年。

④南茜·霍多罗夫:《母性的再生产》,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78年,第二版1999年;卡罗尔·吉利根:《以一种不同的声音》,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82年;[美]南茜·C.M.哈索克:《金钱、性和权力:走向女性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东北大学出版社,1983年。

⑤索尼亚·克茹科斯(Sonia Kruks)给出了对西蒙娜·波伏娃的存在主义的阅读,旨在对女性主义理论中“认同政治”的当代难题作出回应。她也建议将波伏娃理解为,为女性主义理论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活身体概念。她指出,波伏娃的解释,在某种意义上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梅洛庞蒂活身体概念的影响。载克茹科斯的《关系到自由:波伏娃、萨特和梅洛庞蒂作品中的主体性和情境》,在克茹科斯的《可恢复的经验:女性主义政治中的主体性和承认》,康奈尔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7~51页。黛布拉·B.伯格高芬(Debra B.Bergoffen)也建议我们回到波伏娃,以作为走出近来女性主义和酷儿理论所面临的性别理论难题的一个方式。见伯格高芬的《西蒙娜·波伏娃:对性别隐喻的破坏》,载《拒绝、战斗和创造:法国哲学的女性主义条例》,康奈尔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97~119页。

⑥琳达·尼科尔森:《解释性别》,《理性的游戏:从现代到后现代》,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3~76页。

⑦见伊丽莎白·斯佩尔曼:《不重要的女人:女性主义思想中的排斥问题》,波士顿:比肯出版社,1988年。

⑧见《包容和民主》,牛津大学出版社,2000年,尤其是第3章;也可见《谁之平等?社会群体和不正义的判断》,《政治哲学》2001年第9册第1期,第1~18页。在那里,我主要吸收了彼得·布劳(Peter Blau)、安东尼·吉登斯和让·保罗·萨特的观念,建构起一个社会结构的定义。

⑨亚历山大·文特:《社会理论和国际关系》,剑桥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章。

⑩南茜·傅博瑞:《谁为孩子们付账?》,纽约,1994年。

(11)艾瑞思·玛丽恩·杨:《来自不同的声音:性别、政治哲学和政策中的困境》,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7年。

(12)R.W.康内尔:《性别与权力》,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7年。

(13)以上引自南茜·傅博瑞的书。她对如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等国家及美国的这些强制措施的描述非常精彩。

(14)切舍·卡尔霍恩:《女性主义、家庭和密室的政治: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的移置》,牛津大学出版社,2000年。

(15)例如见皮埃尔·布迪厄:《实践的逻辑》,理查德·尼斯(Richard Nice)译,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0年。特瑞·莫伊为女性主义理论而对布迪厄理论的探究见《借鉴布迪厄:女性主义理论和皮埃尔·布迪厄的文化社会学》,见《女人是什么?》一书的第3章。布迪厄在《男性的统治》(巴黎,1998年)一书中认为,他对性别结构的概括主要来自他对北非卡比利亚社会的观察。

(16)尼克·克罗斯利(Nick Crossley)认为,对梅洛庞蒂社会性和惯习理论的重建,比对布迪厄的惯习概念的重建,能更好地为社会理论服务。因为梅洛庞蒂的概括给予自由和个体差异以更多的空间。见克罗斯利:《现象学的惯习和它的建构》,《理论与社会》2001年第30册,第81~120页。也可以见《惯习、代理和变化:与布迪厄交战》这篇论文。这篇文章是作者2001年在捷克布拉格举办的“哲学与社会科学大会”上提交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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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体与性别:社会结构与主体性的反思_主体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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