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精神鸦片说不:回顾1999年以来“法轮功”出版物的查处与自首_类图论文

中国对精神鸦片说不:回顾1999年以来“法轮功”出版物的查处与自首_类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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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类出版物是李洪志一伙宣扬歪理邪说,欺骗、愚弄、蛊惑群众的工具,是祸国殃民的精神鸦片,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非法组织利用出版物同中国共产党争夺群众、争夺思想舆论阵地,妄图达到其不可告人的反动政治目的。因此,对“法轮功”类出版物必须坚决查缴,彻底清除。这不但是我们同“法轮功”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关系到这场政治斗争的成败。

新闻出版署和全国“扫黄”办对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一直非常重视。早在1996年,新闻出版署就向各地发出了有关禁止出版“法轮功”类图书的通知,并对军事谊文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中国世界语出版社、长春出版社、沈阳出版社出版的5 种“法轮功”类图书予以查禁。此后,还先后查处了华龄出版社、花城出版社、青海人民出版社、吉林教育音像出版社出版“法轮功”类出版物的违规事件。1999年初,全国“扫黄”办又根据全国“扫黄”工作小组的指示,把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作为今年上半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多次作出安排,各地相继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1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有关部门破获西安新华印刷厂印制“法轮功”类图书的案件。2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扫黄”办查获海路运输的“法轮功”类图书10万多册。与此同时,山东省有关部门破获蓬莱印刷厂印制“法轮功”类图书4种22万册的大案。4月7日, 天津市有关部门在一书商处查获“法轮功”类图书9种约3000册。5月10日,湖南省衡阳市有关部门在一印刷厂查缴“法轮功”类图书8种1.5万册。5月13日, 湖北省武汉市有关部门在一印刷厂查获“法轮功”类图书5种9万余册、录音带及VCD光盘2种2万余盘(张)。5月22日,吉林省有关部门在长春市第七印刷厂查获正在印制的“法轮功”类图书《洪吟》6000册。6月26日,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区检查站截破一贩运“法轮功”类图书案件,缴获《转法轮》、《转法轮(卷二)》、《法轮佛法义释》等非法图书6186套18558册。

7月19日,党中央作出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决策后, 全国“扫黄”办又会同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分别于7月22日、7月26日和8月6日发出《关于立即集中清理“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紧急通知》、《关于对“法轮功”类出版物进行集中销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紧急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查缴力度,自7月下旬以来,仅北京市, 就先后破获三起窝藏、一起贩卖“法轮功”类出版物案件,共缴获该类图书、音像制品39.4万件。北京市“扫黄”办等部门还与河北省三河市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连续查获三个窝藏、装订“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窝点,共收缴该类图书5.8万册、录音带近6000盘、录像带640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0日,各地已破获有关“法轮功”出版物的重大案件30多起,收缴“法轮功”类图书、音像制品和其他宣传品500多万件。

今年以来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的行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在同“法轮功”的斗争中,每项重要活动,全国“扫黄”办和中央有关部门都能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及时进行部署。为了使党中央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斗争的全局,正确指导全国的斗争,“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加强了信息工作。在斗争的关键时期,各地“扫黄”办每天都要向全国“扫黄”办报告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专题上报。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查处工作,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作了许多重要的批示、指示,遇有重大活动,各级领导亲自参加并作讲话。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全国“扫黄”办主任桂晓风和中宣部出版局局长、全国“扫黄”办副主任邬书林参加了北京市的集中销毁“法轮功”类出版物的活动。有关省、市、区的主管领导也参加了当地的集中销毁活动。据统计,仅在7月28日和29日两天内,全国24个省、市、区就销毁“法轮功”类出版物共计180多万件。各地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全国“扫黄”办的通知要求,组织指挥有力,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充分,特别是以公安部门为主制定的防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落实较好,所以,各地集中销毁活动进行得非常顺利,没有受到意外干扰,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

二、配合默契,攻势强劲。

在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的过程中,各地“扫黄”办和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交通运输部门,顾全大局、密切协作,联合作战、集中力量,全面查缴、严格执法,夜以继日、穷追猛打,取得了多项重大战果。特别是从7月27日至8月上旬,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查缴力度,全国每天收缴的数量以三五十万的幅度递增。同时,大规模的查处行动与强大的宣传攻势有效结合起来,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使许多不法分子纷纷将自己经营的“法轮功”类出版物主动上交,争取宽大处理。对于有关案件,公安部门及时立案,抓紧侦破、审理,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快审、快判、快收监、快结案,依法严惩了犯罪分子。

三、方法稳妥,群众支持。

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既态度坚决,又注意方法,讲究斗争艺术和斗争策略。在“法轮功”组织活动最为猖獗的日子里,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部门一方面坚守阵地,对“法轮功”类出版物坚决查缴,决不退还,决不流失、扩散,更不准许正式出版;另一方面采取在一段时间内缴而不毁、全面封存的策略,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局面恶化。在具体的方式方法上,许多地区和部门坚持委派专职人员查缴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市场与挖窝点相结合、截流与堵源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罚处与教育相结合。同时,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严格依法惩处,而对一时不明真相的受骗群众,则立足于说服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经过多方有效的工作,查处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特别是7月22日以后, 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清了“法轮功”及其组织祸国殃民的本质,积极行动起来揭批“法轮功”,并踊跃向全国“扫黄”办和各地“扫黄”办及有关部门举报有关“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线索,许多重大案件都是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而破获的。还有许多曾经受李洪志蒙骗的原“法轮功”练习者,主动将自己的“法轮功”类图书、音像制品及其他宣传品上交政府有关部门,这类物品目前全国已收到77万多件。没有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的工作不可能进行得这样顺利、卓有成效。这也说明,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是一件深得人心、大顺民意的好事。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法轮功”类出版物之所以能够冲破禁令,在社会上泛滥成灾,除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其组织严密、能量大,致使一些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负责人和经营者成了“法轮功”的俘虏,有的甚至成了“法轮功”的帮凶,心甘情愿为“法轮功”服务这一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还存在漏洞,打击不够有力。为解决这些问题,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决定于今年八九月间进行全国性的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战役,把清理、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作为重要内容,细查、深挖、严打,同时,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改善管理,以夺取这项斗争的全面胜利,使出版物市场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国50周年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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