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音乐发展探讨的分析与思考--兼论学术研究的方法论_文化论文

对中国音乐发展探讨的分析与思考--兼论学术研究的方法论_文化论文

对关于中国音乐发展问题讨论的分析与思考——兼又谈学术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学术研究论文,中国音乐论文,兼又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中国音乐的价值如何,及中国音乐应该向何处去的问题,近来争论很多,也很尖锐。仔细分析发现,在这场讨论、争论中,很多争论双方极力想证明的观点实际上并不矛盾,而真正存在理论分歧的东西,又没有耐心地去分析与整理,本文力图跳出争论的圈子,去分析当前讨论的问题本身

理论研讨与争论的根本目的是明辩真理,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发展,这即是学者的使命,也是学者们安身立命的本职工作。明白了学术研讨的根本目的,明确了自己的职能,也就可以清醒而仔细地分析我们下当讨论的问题了。

为了推动讨论的深入,就要冷静与清晰地整理一下思路——考察一下,哪些地方已是勿需讨论的共识,哪些地方真正存在矛盾,并通过进一步分析产生矛盾的原因,推进问题的解决进程。

以下是本人提出的三个命题,它们是讨论整个问题的基础,也是下面展开讨论的前提。如果此三个命题是错误的,那么后面的文章也就做不下去了。

本人假定以下观点是没有人反对的。

A)要注意保护和学习中国传统民族、民间音乐。

B)对一个国家、民族来说,艺术的样式多比少好。这是人类感性需要的基本特征决定的。

C)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对艺术品样式的审美价值取向是高度主观的,没有客观的统一标准。比如,不能说萝卜比白菜好吃是客观真理,歌剧比京剧好听是人类必须遵从的法则。

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尚未见到有人反对以下三个命题。

如果以上命题是正确的——没有人反对,那么下面的推论也应该没有人反对:

从A)推论出:

应该承认,过去对传统、民间音乐学习得不够,应该补上。

为什么学习得不够,原因很复杂,讨论其原因是历史学的专门课题。比如,因中国整体科学文化发展水平的落后而认为艺术产品也是没有价值的等等……,我们现在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对传统、民间音乐学得越多、学得越透彻越好,掌握得越准确越好。

为此,不仅各级相应政府机构,教育部门要重视,每个人主观上也要努力;特别是音乐工作者,更要虚心、耐心、细心地学习,直到使自己成为一个行家里手。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做到什么程度是一回事,但应该做到是毫无异议的。即,掌握传统、民间音乐越多越好,越精越好,越地道越好。

应该承认,过去对传统、民间音乐保护得不够,要加强保护。

为什么保护得不够,原因很复杂,讨论原因是历史学的专门课题。比如,重视不够,力不从心等等。现实的情况是,传统、民间音乐赖以生存的环境已经没有了(比如,开上机帆船,“船工号子”就失去了存在的环境;自由恋爱、旅行结婚成风,“哭嫁歌”就失去了存在的环境等等),那么就应该赶快用别的方法保护——比如制造人工环境(如果可能的话),让它延续;加紧摄录,保存,整理研究;找有兴趣、有事业心的人学习等等。

如果同意A),剩下的就是做法问题,操作技术问题,在理论上就不用争论了。

从B)推论出:

要好好学习、引进世界各民族的音乐;要多多创作出新的、好的中国作品!不论是为了欣赏,还是为了教育,此举目的都是要使中国的音乐文化生活丰富起来。

应该承认,我们过去不仅学习西方不够,学习东方、南方、北方也很不够,甚至更不够。总之从作曲家的角度,学习得多比少好;从普通听众的角度,可供选择听的音乐多比少好。

对于中国作曲家来说,要尽量创造出能够满足当代中国人音乐审美需要的作品;对于一个中国的音乐工作者来说,要尽量把世界各国、各民族优秀、精彩的音乐艺术介绍给中国听众;应该让每个人,都有足够多的适合自己审美口味的音乐作品来享受。我们现在的音乐生活,距此要求还差很多。

如果同意B),剩下就是做法问题,操作技术问题,在理论上就不用争论了。

由B)还推论出:

由于艺术样式越多越好,因此艺术的发展就不是淘汰式的,而是积累式的。即新的艺术形式产生后,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排挤已有的艺术形成。就好象来了歌剧,京剧照演一样。

淘汰当然是有的,但不象产生工具那样,效率高的一出现,效率低的一定被淘汰。艺术发展中的淘汰,不是新替换旧的关系,而是好替换坏的关系。是不符合审美需要的艺术产品被自然淘汰,符合审美需要的艺术产品自然积累下来供每个地方、每一代的每一个人享受。比如,有了电影,话剧与木偶剧仍然有自己不可替代的审美价值,我们今天就既有电影院,也有话剧院与木偶剧院,这就是艺术发展的积累式;但是,有了电影,拉洋片就被淘汰了,因为与电影相比,拉洋片没有自己不可替代的审美价值,这就是艺术发展的淘汰式。

由C)可以推论出:

由于审美判断是依据个人感性需要进行的,而感性需要是个人的事,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客观标准。

因此,既不能将自己的审美价值观和审美偏好强加到其它人头上,也不能接受别人把他们的审美价值观强加到自己的头上。外国人要是想把自己的音乐强加给你,你完全可以不睬他,不听就是了;外国人要是不想把他们的音乐强加给我们,而我们自己想听、想学,谁也拦不住。

歌剧与京剧,都有好听之处;琵琶与吉他各有迷人的地方。你听歌剧感觉呕呕嗷嗷叫得难听,他听京剧觉得咿咿呀呀不成个调,其中的道理与不同的人对奶胳与臭豆腐各有所爱,各有所恶没有什么不同——只要是感性体验活动,就有主观好恶的不同。感性对象的价值是由人的体验决定的,没有客观标准。

具有不同审美特征的艺术品,其审美的感性价值是不可比的。

明白这个道理的人,都不会因交响曲的普及而否认江南丝竹的美。这就好象西方人不会因有了肖斯塔科维奇的交响乐,而否认莫扎特的交响乐的道理是一样的。

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就会对他人的审美追求持极大的宽容态度。喜欢中国音乐的人,要宽容那些对西洋音乐、非洲音乐、印度音乐等世界音乐乐此不疲的人;喜欢西洋音乐的人,也要宽容那些除了中国音乐别无旁顾的人。

如果同意C),剩下就是做法问题—在言与行中对他人的审美偏好宽容一些。

争论双方请注意:

如果强调中国音乐文化价值一方的目的,是要强调中国传统民族、民间音乐特有的审美价值的重要性,强调过去认识得不够,保护、重视得不够,那么这些话可以不说了,因为好象已经没有什么人反对这一点了。

如果强调学习世界各国音乐文化、创造新文化一方的目的,是要强调中国的艺术还不够丰富,不能满足当代人民的需要,因此要大大开放、多多学习、努力创造,那么也不必说了,因为好象也已经没有什么人反对这一点了。

我认为,凡是真正反对以上两点的人,都是因为还没想明白、想周全;而并不反对以上两者的人之间产生“矛盾”,则是因强调的侧重不同,而显得重此轻彼。

我分析,产生目前争论的原因有三种。

第一种是真正理论观点上的分歧,第二种是实践上产生的矛盾,第三种是治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第一种:理论上的真正分歧:

即,确实有人认为,中国音乐的审美价值一钱不值,不值得爱惜,不值得学习,不值得保护。就象大熊猫一样,应该让它自生自灭,死了活该,不足为惜,谁让自己没有生存能力;或者是,确实有人认为,外国音乐一钱不值,整个中华民族,没一个人听过巴赫、贝多芬、莫扎特、肖斯塔科维奇、潘德列兹基、布列兹不是什么遗憾,生为中国人,一辈子除了几出传统戏啥都没有听过是这个民族的幸事。

但我认为:以上两种人根本不存在!否则的话,每一个想过好日子的中国人,有良心和责任感的音乐工作者,都会与他们不共戴天,口诛笔伐,共讨之。

也就是说,我认为,目前的争论在双方要达到的根本目的上——既要保护中国优秀音乐,又要学习、引进国外音乐文化,创造中国的新音乐——是没有分歧的。而造成分歧的原因,是由于表述的失误和认识问题不够全面,或强调某种道理时态度比较激烈,引起了对方的误解。

第二种:实践上的真正矛盾:

实践上的矛盾比如:现在有1万元经费,那么是请一个外国专家来讲学呢?还是到民间去采风呢?都做,经费肯定不够,那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就存在着判断问题:在当前的中国音乐发展中,什么是当务之急?

在我看,这是需要在另外一层次上讨论的实际操作问题,而不是一个理论问题。

第三种:治学方法上的问题

本人曾数次著文谈研究方法问题(音乐美学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中国音乐学》,1/1992;退温中的自省——写在音乐学现状研讨会之后,《中国音乐学》,2/1994;“内容”与“形式”问题的梳理——兼再谈音乐学美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人民音乐》1-2/1999)。研究方法的问题既是学术不能进步的原因,也是产生许多不必要争论的根源。这种现象在这场争论中表现得十分突出。

这场争论既包含方法上的问题,也包含学风上的问题。我在这里只谈方法上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A)由于双方概念的不同而产生误解,造成交锋平滑。这里仅仅提几个例子:

首先是“文化”的概念。

在我看来,持“文化不可比论”者,在强调中国音乐文化价值的时候,使用的“文化”概念主要是指音乐艺术品。“文化价值相对论”中的“文化”,也主要是指满足人们感性体验需要的艺术品的感性特质,及生活习惯方面的生活方式与传统习俗,而并非指科学生产力等更广义的作为人类活动结果的“文化”。当然遗憾的是,这一方并没有仔细、严格而逻辑范畴很清晰地定义自己的概念。这在争论中是很不利的。

而持“文化可比论”者,在强调“中国文化”不如人时,主要是从科学、技术、生产力、人性解放等等综合的角度,是在作为人类活动结果的层次上谈“文化”的概念。其所谓“音乐文化”的概念乃是从总体上包含了音乐作品的数量、丰富性,复杂程度、音乐表现的可能性、教育的普及程度、理论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甚至印刷、出版,音乐产生机制等等内涵。其所谓的“可比性”乃是在一系列前述方面的具体指标上,进行发展程度的比较。

我认为,持“文化可比论”者中的蔡仲德(遗憾的是,其《出路在于“向西方乞灵”——关于中国音乐出路的人本主义思考》一文至今没有按原文全文发表,仅《人民音乐》1996/6,《音乐学术信息》1999/4有节选发表)、邢维凯二君,对“文化”的概念有明确的限定,并且设立了非常具体、明确的比较指标。而持“不可比论”的一方,则没有,他们主要是通过引用他人观点来支持自己,这从方法论上是无效的。因此,到了目前的阶段,要想使理论研讨深入下去,就需要后者,在明确自己所用概念的前提下,逐条分析与反驳前者的论证。

再一个是“保护”、“发展”“民族音乐”的概念。

“保护民族音乐”的概念本身不清,“发展民族音乐”的概念也不清。

这两个提法,都没有指出是针对已有的音乐,还是新创的音乐。

保护是指要保持已有传统音乐作品的样子不要变,还是说连新创作出来的样子都不能与传统的风格有丝毫差异。单提前者,不会有人反对,谁也没有反对抢救、学习传统、民间音乐,学习传统音乐学得越地道越好。我想也不会有人产生后面那种想法,要求新创作的作品必需是老样子。

说到发展,是指中国音乐必须要创作出符合时代审美口味的新作品呢?还是指把所有已经存在的作品按新时代的样子全改变。对前者,我想也不会有人反对。但后者确实有人做,也有很多人反对。比如把《西厢记》的全套伴奏都换成西洋乐器,把传统民族器乐独奏配上西洋音乐伴奏,用美声唱法唱智化寺宗教音乐等等。

这事比较耐人寻味。欧洲人也改编一些老曲子,但只是为了好玩一下,而不会认为此举是发展了他们的旧文化。经常有人说的“要把握纯正的古典风格”,听上去好象就属于我们现在讨论的“保护”的问题,但他们好象没有这个意思,而且还鼓励每个演奏者要有自己的理解和创新。没有人会严肃、认真地把巴赫与莫扎特的作品用现代交响曲乐队重新配一次器,并认为这才是拯救自己音乐文化的出路。

把精力不是放在通过创造新音乐发展民族音乐文化,而是通过改编传统音乐来发展民族音乐文化是令人深思的现象。

类似的争论双方所用概念的内涵不同的情况挺多,在此不一一列举。需要指出的是:概念使用的明确性、统一性、稳定性是学术共同体对话与交流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对话、争论是不可能有结果的。概念的内涵不同,会产生“扁担长、水桶重”式的争论,看似激烈,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交锋。概念的平滑,是导致理论争论陷入混乱的常见原因,这种争论是不能产生什么有价值的理论结果的。

B)说到结果就引出了一些人提到的“不需要结果”,“共容、共存”的问题。邢维凯君有“猫鼠同乐”之说,但用意与人们的理解恰恰相反,是指音乐美学学科缺少科学研究的传统与规范,至使逻辑上互相排斥的命题居然可以在一篇文章中共存——这是犯了逻辑上“A与非A不能同真”的大忌。

学术道德、作人修养与学术原则是两码事。现在一些喜欢反对“二元对立”。我认为,这是严重混淆了感性体验的好坏、价值取向的有用没用与科学认识的真伪之间的性质。感性体验与价值判断是多元并存的,不同的主体有各自不同的取向,这是人们能够接受的事实。但逻辑原则是不存在第三元的,真就是真,伪就是伪,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对,要么就是错,二者不共戴天,你死我活。真理与谬误相安无事的“猫鼠同乐”境界,作人是属于有修养,作学问就是太糊涂。如果谁能够举出一个属于认识活动范畴的,在相同前条件下,互为矛盾的命题同真,那么全世界的科学界都会为之震撼,因为,这种现象如果存在,整个人类的知识大厦将不复存在。

C)说到这里就引出了第三个治学中的问题:如何看待他人的理论观点。这个“他人”是指古、今、中、外,高、低、贵、贱,巨人、矮子。总之,不管什么人,在人文科学的研究中,引经据典只具有修辞的意义,而不具有论证的意义。因为前人的观点正是当下讨论的对象,引用这些观点,只能说明在历史的某个时候,有某人与自己的观点相同,但却不能因此说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前人可能是一座高山,也可能是一个陷井。猜想与反驳才是科学发展的永恒动力。而在我们的传统中,对前人、外国人(尤其是公认的学术巨人)的恭敬与尊重,远远超过了对前人错误的警惕。

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只有正确的观点,没有正确的人。不能用什么人说了什么话来证明自己正确。

严谨的科学研究表述,应该把别人的观点放在研究综述的段落中,而直接用自己的语言来构成完整的逻辑论证与观点表述。

D)由引用别人的话,证明自己的观点,又引出了另外一个治学的问题:某些文章在缺少分析的情况下,非常不慎重地引用周边学科提出的现象或结论,作为自己观点的论据或理论框架。尤其是对当代哲学思潮、观点的引用,更是恭敬多于警惕,轻信多于分析。这种现象一方面表明学习与消化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学术研究的草率。

E)最后一点话:一个学者在面对学术研究的时候,应该忘掉自己个人的尊严、面子,不应把个人的情感加杂到学术讨论中去。学术争论与探讨,是学人的活动方式,对真正的学者,它是一种充满了乐趣的游戏,对抗、竞争应该使游戏增色添彩,增强乐趣。

另外,我现在特别清楚地感觉到,很多自己觉得勿需解释的默认意思,实际上别人并不是按照自己的默认意思去理解。因此应该仔细问清对方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要在想当然的情况下就将对方当成假想敌,在学术争论中是很重要的。

耐心倾听才能减少误解,仔细寻问就会增加沟通

2000年7月27日于中央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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