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因素与区域安全机制的制度化--以东盟与非洲联盟安全机制为例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大国因素与地区安全机制的制度化——以东盟与非盟的安全机制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盟论文,机制论文,为例论文,大国论文,与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结束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不断加深,区域组织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如欧盟共同大市场、货币联盟的建立以及目前向财政联盟的迈进;东盟的扩大与《东盟宪章》的出台,“10+1”、“10+3”以及“东亚峰会”的召开;非统向非盟的转换以及非洲大陆次区域经济组织的“遍地开花”;北约角色的重新定义等等。区域组织的迅猛发展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同质、同步发展,相反却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如欧盟的制度化程度显然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地区,若以政治军事安全为例,这种区域组织间的差异性则更加明显。北约和欧盟从1995年起,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为名,曾出兵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科索沃/塞尔维亚、马其顿、刚果民主共和国、阿富汗以及利比亚;与之相比,非盟尽管在地区内已经执行了多次军事行动,但目前还没有地区外出兵的历史;而对东盟而言,地区内的军事维和行动都是难以想象的。它们不仅在组织使命方面,而且在组织决策、组织文化以及组织架构等方面都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性。那么,不同的地区安全组织之间为何会呈现出这种差异性呢?本文拟以东盟和非盟安全机制为案例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大国因素对地区安全机制制度化水平的影响。

一、东盟和非盟安全机制的制度化差异

(一)东盟安全机制

1994年7月,在东盟的主导下,东盟地区论坛(ASEAN Regional Forum,ARF)正式成立,成为亚太地区唯一的政府间多边安全合作论坛。东盟地区论坛的宗旨在于增强成员国之间的对话信任,塑造一种友好合作的地区氛围。其规范原则基本沿袭了“东盟方式”,包括:ARF的进程将与成员国的舒适度保持一致;ARF将采取渐进性原则;决策程序的协商一致原则。①

ARF并没有自身的秘书处或者类似的固定机构,它更多的是在东盟的框架下开展活动。最高的决策机构是每年召开的外长会议,通常在东盟外长会议之后并在东盟会议主办国举行,东盟的主席担任ARF的主席一职,ARF的文件和信息也都存放在东盟秘书处。ARF的活动主要沿着两个并行的轨道进行,即通常被称为“第一轨道”的政府间进程与“第二轨道”的民间渠道,如图-1所示。第一轨道包括每年7月份召开的外长会议以及5月份召开的高级官员会议(SOM)。高官会议通常由成员国外交部副部长级的官员率团出席,就一些重要议题进行预先讨论,为部长会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并为后者准备文件和主席声明的草案。1995年的第二届东盟地区论坛会议决定在两届部长会议之间设立一个“会议间支援工作组”(Inter-Sessional Support Group,ISG)并举行四次“会议间会议”(Inter-Sessional Meeting,ISM),由一个东盟成员国和一个非东盟成员国共同主持,这些机制着重讨论特定的议题,ARF曾经设立了信任建立措施会议间支援工作组、搜索与营救合作会间会、维和行动会间会、灾难救援会间会、抗击恐怖和国际犯罪会间会。目前,ARF下设信任建立措施与预防外交会议间支援工作组、灾难救援会间会、抗击恐怖和国际犯罪会间会、海事安全会间会以及核不扩散与裁军会间会。

第二轨道活动是非官方行为,其参加人员也有政府官员,但他们名义上不代表任何国家或政府,而以私人的身份参加。此外,参加人员还有智库人员以及相关领域的学者和研究员。第二轨道活动主要就地区安全中的敏感问题和不确定性问题进行政策探讨,为第一轨道的活动提供政策建议。第二轨道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和组织者是东盟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ASEAN-ISIS)和亚太地区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

图-1 东盟的安全治理架构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一体化的不断加深,2003年东盟提出了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的重要目标,并于2004年的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提出了建设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的五大战略重点,即政治发展、形成和共享规范、冲突预防、冲突解决与冲突后和平建设。②但目前而言,这些目标计划更多的是一种政治意愿宣示,相应独立的组织机制、基础文件以及实践行动都还没有全面展开,因此还不足以取代ARF在地区安全治理中的历史功能,相反,ARF现已被吸纳为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建设的一部分,这足以表明东盟对ARF机制的重视,东盟仍将依托ARF的平台来展开地区的政治安全合作。③

(二)非盟安全机制

2002年非盟成立后,第一次首脑会议就通过了“关于建立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的议定书”,代替非统原有的“调解、和解与仲裁委员会”,其宗旨和目标提出不仅要维持和平,还要在非洲大陆缔造和平、建设和平。2004年5月,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The Peace and Security Council,PSC)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宣告成立,从此构成了非盟和平安全架构的核心决策机构。理事会由15个成员国组成,其中5国任期3年,10国任期2年,均可连选连任。成员国权力平等,任何一国都无否决权,也无常任理事国席位。其决策的基本原则是一致同意或简单多数制。④

如图-2所示,非盟安全治理的组织架构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PSC作为非盟和平与安全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与执行非盟的共同防御政策。PSC之下成立了四大支柱机构:贤人团、非洲大陆早期预警系统、非洲待命部队、非洲特别基金。贤人团由德高望重的非洲名人组成,他们分别来自非洲的五个地区,为非洲大陆的和平与安全事务提供协助和建议。⑤早期预警系统遵循即时、透明、合作与信息自由流动等原则,收集、验证、分析、交换、共享有关潜在的暴力冲突及其爆发和升级的各种信息,以预知可能的暴力冲突。早期预警系统将在非盟总部建立一个观察和监督中心,即“形势分析室”(the Situation Room),就冲突形势与各个地区的对口单位保持密切联系。⑥非洲待命部队是PSC的具体行动部门,它旨在创建一支由8000名军人和2000名非军事人员组成的快速反应部队,由北非、西非、中非、东非和南非5个次区域待命旅构成,实地执行PSC的冲突干预以及和平援助行动。⑦特别基金又称和平基金,旨在为PSC的和平安全行动提供资金支持,主要来自非盟的日常预算,成员国、非洲的伙伴方以及私人民间团体的捐赠,目前欧盟的捐助在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⑧另外,为了更好地促进非洲的和平安全事项,PSC也和许多部门保持着密切的沟通联系,如非盟委员会、联合国以及非盟的各地区经济组织,PSC还建立了自己的秘书处,15个成员国的高级军官也定期举行会议,以加强沟通和协调工作。

图-2 非盟的安全治理架构⑨

通过以上对东盟地区论坛和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的介绍,可以看出,东盟的地区安全治理机制本质上是一个论坛机制,严格遵循“共识”和“协商”两大原则,没有独立于国家的行为能力,制度化程度比较低;而非盟地区安全治理机制的组织架构已经比较完善,不仅具有独立的决策制定能力,而且也具备了一定的决策执行的基础,制度化程度明显高于东盟地区论坛。那么,东盟和非盟两个地区组织之间为何会出现这种制度水平的重大差异呢?

当然,这一制度化水平比较并不隐含任何价值判断成分,如制度化水平高的PSC必然优于制度化水平低的ARF,这是基于不同的制度设计服务于不同的制度功能,如PSC致力于维持和平、建立和平,而ARF致力于解决信任建立的问题,难以对二者进行简单直接的优劣对比。此外,这一比较结果也无意推导出不同制度设计下的遵约水平。尤其是对非盟的安全治理机制而言,制度设计形式与践行遵约内容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⑩

二、现有文献的解释

非盟安全治理的制度化水平为何高于东盟呢?换言之,非盟和东盟为何会形成不同的安全机制呢?地区组织或国际机制的制度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一个国家主权让渡的问题,不同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对国家主权具有不同的认知理解,这自然会导致国家采取不同的制度设计。正如在朱尔根·哈克和保罗·威廉斯看来,非盟的安全文化是一种不干涉原则和不漠视原则的混合,而东盟的安全文化则仍然是传统的不干涉原则,后者比前者更加强调主权意识,这种安全文化的差异性自然会导致制度水平的差异性。(11)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对东盟和非盟安全机制进行比较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大多数学者主要集中于其中某一领域的研究。以阿米塔·阿查亚为代表的东盟学者认为,东盟地区论坛置于东盟地区结构,深受东盟地区文化的影响,因此基于东盟方式的东盟规范也解释了ARF的最小制度化特征。(12)对大多数非洲学者而言,在论述非盟安全机制的成因与过程时,都会提到这是基于非统组织失败经验的教训。他们认为,非统组织所确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已经“不合时宜”,非统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看不见罪恶,听不见罪恶”,而非盟宪章的规则规范则为PSC的组织使命和组织决策奠定了基础。(13)这些学者的观点基本上仍是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论证地区组织的安全规范或安全文化对地区安全治理机制的重要影响。

笔者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其主要缺陷在于:没有解释一个更深层次的关键性问题,即为何东盟和非盟会形成不同的安全文化?对此,笔者认为,地区安全文化的形成与该地区的地缘战略环境具有密切的相关性,而地缘战略环境的最主要衡量标准是大国因素。本文中大国因素指的是大国的存在和争夺是否对该地区国家形成了主权威胁。针对本文地区安全机制的研究问题,笔者具体提出以下两个假设:

1.当国家面临来自大国存在和争夺形成的主权威胁时,国家更倾向于设计或参与制度化程度比较低的地区安全机制,即易形成“不干涉内政”的安全文化。

2.当国家没有面临来自大国存在和争夺形成的主权威胁时,国家更倾向于设计或参与制度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安全机制,即易形成“干涉内政”的安全文化。

本文将以东盟和非盟这两个地区组织为案例进行比较分析,试图对上述假设做出论证。当然,本文的比较研究没有完全遵循“共同基础”比较法,即强调东盟和非盟除大国因素这一变量外,其他变量完全相同,从而才能对本文的研究假设给予充分证明。这种比较研究过于苛刻,在历史比较研究之中几乎无法应用。相反,本文的比较研究集中关注“因果机制”,即强调相似的因果机制如何在东盟和非盟迥然不同的环境下导致不同的结果。(14)

三、“大国因素”与东盟的地区合作

主权威胁指的是一国主权存续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基于战略位置或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显然面临着不同的主权威胁。对东盟成员国而言,大国的存在和争夺对该地区国家的主权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各国在多边安全合作中谨守不干涉原则,从而企图维护自身的主权;而对非盟成员国来说,该地区大国因素的相对稀缺使得各国在政治安全问题上对地区组织与国家主权的问题更加灵活,地区组织与国家主权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必然冲突,相反,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前者更好地服务后者。

自从世界各大洲在大约五百年前开始在政治上相互影响以来,欧亚大陆一直是世界力量的中心,其他地区和大陆一直作为欧亚大陆的边缘和附属地带存在。(15)直到来自西半球的美国在世界政治的舞台上矗立起来并加入这场政治博弈中,最终于20世纪成为这一政治体系的领导者。而对于美国而言,如何处理与欧亚大陆的关系就成为其维持霸权地位的关键所在。东南亚地区作为欧亚大陆的周边地区,扼守海上交通枢纽,一直就是大国政治角力和博弈的一个焦点,尤其是21世纪国际政治经济重心逐渐从欧洲向亚洲转移,东南亚地区的战略位置愈发重要。21世纪初美国高调“重返亚太”、中国崛起、日本“正常化”、俄罗斯“南下战略”、印度“东进战略”以及欧盟的积极参与,大国在该地区的争夺将更加复杂化,而东南亚国家对主权的敏感度在一定意义上也会更加强烈。

“大国因素”对东南亚国家地区合作的因果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在大国争夺形成主权威胁的政治安全这一高度政治领域,东盟各国始终在多边安全合作中奉行“不干涉原则”的规范文化,东盟的多边安全机制合作也呈现出弱制度化的特征。对东盟国家而言,不管是冷战时期还是冷战结束后,它们一直没有能力主导本地区的安全环境,正如东盟内部某领导人在冷战期间所明确表示,“我们不想要来自欧洲的或者美国的或者莫斯科的或者北京的或者其他任何地方的指示”,(16)这一表态恰恰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东盟各国政治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和挑战。而在东盟地区论坛的构思中,大国因素也是东盟各国不得不面临的重大问题,以至于东盟地区论坛创建的目的就在于“保持美国的介入、中国和日本的可控性、东盟的安全与相关性”。一方面,众多大国加入东盟地区论坛,提升了东盟地区论坛在亚太地区安全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这种情形也造成了各方利益的碰撞,从而限制了东盟地区论坛的制度化发展,如各方曾在从第一阶段建立信任措施向第二阶段开展预防外交的过渡问题上迟迟达不成共识。正如东盟前任秘书长鲁道夫·C.塞韦里诺所总结的,“对话、协商、合作、参与和互动是通行的方式,没有其他的路径可言。在各方力量交错的现实中,必须在期望的和可能的、理想的和现实的之间寻求一个平衡并不断地进行调整。”(17)东盟各国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在大国利益的交错中寻找谨慎的平衡点,因此东盟地区论坛也就不可能直接有效地解决一些牵扯各方重大利益的地区问题,如朝韩问题或南中国海问题,而只能通过增强各方的信任和理解,塑造合作的规范,提高地区的透明度,从而为冲突的解决营造一种友好的地区氛围,这也注定了东盟地区论坛的弱制度化特征。

各大国在东盟地区论坛内部的博弈,对东盟地区论坛的制度化发展构成了重大制约,各大国在东盟地区论坛之外的角力同样阻碍了这一制度化进程。自冷战时期以来,美国在亚太地区一直通过中心辐射战略来维持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如菲律宾、泰国与美国签有正式的共同防御条约,是美国的“非北约同盟国”(Major Non-NATO Ally,MNNA),菲律宾曾经拥有美国最大的海外军事基地。新加坡和印尼与美国也保持着重要的战略合作关系,当前新加坡的樟宜海空基地就供美国使用。另外,马来西亚、越南与美国也存有不同形式的军事合作关系,如联合举行军事演习、进行军事交流等。这种双边的军事合作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东盟各国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严格遵守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那么,该地区为何形不成强制度化的安全合作呢?其部分原因在于大国在该地区的争夺,如美国所主导的双边战略与其他国家所主张的多边战略之争,美国和东南亚各国的双边军事合作显然在该地区的安全生态中具有首要地位,而各大国参与的多边军事合作反而处于一种次要的地位,正如新加坡前外长贾古玛指出,“东盟地区论坛是一种补充我们与大国双边关系的重要机制”,(18)这种轻重缓急的顺序自然也制约了东盟地区论坛的制度化发展。

(二)在没有大国争夺形成主权威胁的经济贸易这一低度政治领域,东盟各国逐渐打破了“不干涉原则”,而对主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委托。相对于大国在政治军事领域的高度竞争性,经济领域的大国争夺要轻微得多,因此东盟各国在经济领域逐渐实现了强制度化合作。1977年东盟各国签订了《东盟优惠贸易协定》,规定每个东盟国家给予来自其他成员国的进口较之最惠国关税更大的优惠,1987年东盟的首脑们又承诺东盟各国在5年内(印尼和菲律宾获准放宽到7年内)签署优惠贸易安排,涉及至少90%的各国间贸易项目以及至少50%的东盟内部贸易额。(19)1992年东盟各国发起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倡议,签署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方案协议》,要求东盟成员国不仅要将关税降到最低水平,还必须撤除非关税壁垒,2002年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2003年东盟各国又确认了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经济目标,以期在2020年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的自由流动,以及更自由的资本流动。目前东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已经呈现出一定的强制度化特征:东盟秘书处成立了专门的特别小组为成员国和公司的经济事务争端提供法律建议;成立了东盟贸易投资协商委员会以便在30天之内处理与经济共同体操作问题相关的投诉;成立了东盟执行机构(Asean Compliance Body)为解决争端提供调解意见;建立了由独立的非官方专业人士组成的东盟上诉机构(Asean Appellate Body)等等。(20)东盟经济争端机制的日益完善,表明东盟国家不惜通过一定程度的主权让渡行为来促进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东盟经济领域的深层次或强制度化合作显然没有外溢或复制到政治安全领域,其原因就在于在不同议题领域中国家主权面临的威胁不同。在东南亚国家看来,经济领域不存在大国争夺,因此各国间的主权让渡不会对国家主权构成重大威胁,相反制度化合作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可能会使国家受益;而在政治领域中,基于大国存在和争夺的安全生态,东盟国家无意也不可能构建出一个高制度化的多边安全合作机制。

四、“大国威胁”与非盟的地区合作

与东南亚的地缘政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非洲大陆远离欧亚大陆,在翻过作为欧亚大陆大国殖民地的那一页屈辱的历史之后,在美国与欧亚大陆的新的政治博弈中,越来越呈现出边缘化的趋势。21世纪初美国在非洲奉行“撒手但不‘放手’的策略”,中国以及其他大国尽管在该地区积极寻求经济贸易合作,但这种合作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在各自的经济发展战略中也并不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正是在冷战结束后大国争夺相对缺位的这一历史背景中,非盟不得不走上“集体自力更生”的道路,寻求“非洲的问题非洲自己来解决”,这虽然是非盟主动的选择,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毕竟自从美国的黑鹰战机在索马里坠落后,似乎没有任何一个大国愿意为非洲的事情“埋单”了。

“大国因素”与非洲大陆地区合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没有大国争夺形成主权威胁的政治安全高级政治领域,非洲国家积极推动地区合作,以加强国家的主权能力。非洲地区的安全生态环境呈现出两大特征:首先,外部威胁大国争夺因素的缺位。与东南亚形成对比的是,非洲没有一个国家与美国缔结正式的共同防御条约。在美国的军事战略中,非洲大陆一直都不占有优先地位。(21)美国的一位军事专家称,“冷战期间,美国的撒哈拉非洲政策与非洲自身无关。”(22)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在该地区的军事作用进一步减弱,1995年美国国防部在一篇战略报告中称,“在非洲我们几乎看不到传统的战略利益。”(23)尤其是在“索马里综合征”的效应下,美国采取了一种保守性的对非政策,即力图保障其在非洲的人员和经济利益免受损失。如克林顿时期的对非政策要实现三大目标:非洲的问题让非洲人解决;帮助非洲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反对伊斯兰恐怖主义。(24)2001年“9·11”事件以后,尽管美国强调对非战略的重要性,但仍主要集中于反对恐怖主义这一宗旨,如目前美国在非洲的唯一永久性军事基地——吉布提的莱蒙尼尔基地也主要是为了前往索马里和也门执行反恐任务以及帮助非洲建设反恐能力。因此,与在东南亚不同,美国在非洲地区的存在和战略比较保守,没有搅动该地区国家间的政治战略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良性的合作态势,如在近期的利比亚、马里军事行动中,美国都无意取代或排挤其他大国,而是表现出以其他大国或国际组织为主、美国为辅的合作姿态。正如有学者总结,目前美国在非洲的霸权性地位主要体现在规范和信仰的引导上,如经济发展需要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法治政府的重要性以及贪污腐败的危害性等等。(25)

其次,内部威胁国内治理能力的巨大挑战。非洲国家的政府治理能力在全世界是最薄弱的,从而带来了如贫穷、动乱、疾病、政变等一系列的国内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非洲国家所面临的最主要的主权威胁。大致而言,非洲国家的国家建设有其特殊的历史过程,并没有经历一个从民族(nation)到国家(state)的发展过程,而是英法殖民大国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突然撤出后,非洲国家在殖民国人为划定的边界内“被”独立,被赋予了主权国家的地位。正如罗伯特·杰克逊所指出,1960年赋予16个非洲国家主权地位这一事实是国际关系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因为传统意义上国家主体地位的“事实状态模式”已经土崩瓦解,而一种新型的“国际关系的权利模式”成为主流,联合国大会第2621号决议“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表明了这一点。在此权利模式下,国家的主权不再需要一个事实上的建设争取的过程(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行使权威的国民政府),而仅仅具有摆脱被殖民的权利,就能成为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一员。(26)因此非洲领导人从国家诞生之日就认为,参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赋予了它们合法的主权国家身份地位,而不是对它们的主权形成威胁。(27)各种各样的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不仅给予非洲国家以主权法理性,而且通过各种形式的援助帮助非洲国家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因此,非洲国家一直都是国际和地区合作的积极参与者。以非洲的次地区经济组织参与情况为例,非洲有27个国家加入两个非洲次地区经济组织,18个国家加入三个非洲次地区经济组织,1个国家(刚果民主共和国)加入四个非洲次地区经济组织。(28)非洲很多地区组织的制度化程度同样走在国际社会的前列,如非洲的人权机制等。值得注意的是,非洲国家在加入国际或地区组织的同时,履行条约的能力和意愿却深受质疑,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非洲国家的“国际组织服务于国家主权,而不是对其进行限制”的基本理念。(29)对非盟的安全治理机制来说同样如此:一方面,非洲的地区政治安全合作解决的不是地区层面上国家间的和平与稳定问题,而是成员国的国内问题;(30)另一方面,尽管非盟政治安全合作的设计具有强制度化的特征,但是目前很多具体工作都还未实地展开和完全到位。

(二)在大国因素遗留的经济贸易低级政治领域,非洲国家难以推动地区层面的一体化合作。相对于非盟政治安全合作的强制度化特征,目前非洲的经济合作更多的是在八个次地区经济组织层面上展开,(31)彼此之间在功能上存在重叠、竞争和冲突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地区层面的经济一体化合作。当然造成这一问题的因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大国遗留因素。在殖民大国进入非洲之前,非洲人彼此之间进行着一定的物物贸易,但随着殖民时代的到来,非洲的内部贸易突然被终止,所有的贸易和经济活动都围绕着各自的宗主国而展开。(32)正如美国在亚太地区安全中所建立的中心辐射战略一样,英、法、葡等宗主国在非洲的经济安排上也建立了自身的“中心辐射”体系,如当时在乌干达的基伦贝居民要给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基伦贝居民打一个电话,必须先打到英国伦敦,然后转到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才能最终连通这个电话。即使今天,非洲国家和欧洲国家之间的航班也要比非洲国家之间的航班便宜便捷得多。

自从非洲国家获得独立后,英法等前宗主国尽管从政治军事上被迫撤离,但仍竭力从经济上维持它们各自的影响力,如围绕法郎和英镑建立的货币区。非洲法郎区成立于1945年,初期由法国政府负责发行法郎,1955年发行权被移交给法属西非殖民地和法属赤道非洲殖民地地方政府。20世纪60年代初法属西非殖民地和法属赤道非洲殖民地国家独立后,继续使用非洲法郎作为法定货币,其中原法属西非殖民地国家组建成西非货币联盟,由西非国家中央银行负责发行法郎,原法属赤道非洲国家组建成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由中非国家银行负责发行法郎。(33)目前非洲法郎仍在14个法语国家流通,(34)在这些国家内,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一切资金流动完全自由,外汇兑换也是无限制的,显然这种经济合作已经具有“货币联盟”的性质;(35)然而这种深层次合作由于和法国之间的紧密联系,很难轻易地扩展到非洲的其他国家,也势必影响和阻碍非洲的经济地区一体化进程。另外,英镑区尽管表面上已经解体,但是其对非洲的经济格局仍旧发挥着持久影响。以东非共同体为例,早在英国殖民时期,东非共同体就成立了以英镑为基础的货币委员会,并于1919年建立了关税同盟,各国之间也对经济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协调。虽然随着各国的政治独立以及货币的去殖民化进程,东非共同体一度于1977年解体,但1992年这一组织重新复活,并于1996年在阿鲁沙建立了秘书处,2000年启动了共同体计划,2001年成立了东非大会和上诉法院,2003年3月签署了东非关税联盟。(36)2005年,东非共同体关税联盟生效,2010年6月,东非共同体内部实现了共同市场,东非共同体的经济一体化进程目前已经走在了非洲地区一体化的前列,而如何实现与非洲其他地区经济的协调与融合,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如果说冷战后东盟的组织发展体现出“重经济、轻安全”的特征,那么,非盟的组织发展则体现出“重安全、轻经济”的特征。非盟安全的机制化发展不仅具有成员构成上的地区普遍性,而且具有功能执行上的强制度化特征,而非盟的经济进程则主要以次地区经济组织为载体,呈现出多层次和不均衡等特征,难以在地区层面取得长足进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在政治军事安全领域大国因素的相对缺位,既包括冷战时期英法殖民大国军事上的撤出,也包括冷战后期以及冷战结束后美国的保守对非战略,而在经济领域中大国因素遗留的影响却仍然在发挥作用,非洲国家在殖民时期建立的国内经济结构以及和殖民大国之间的经济联系都难以轻易改变和消除,尤其是在面临全球化的新挑战时,非洲国家对殖民大国的历史路径依赖仍然影响着其政策选择。

本文以东盟和非盟安全机制的制度化比较为研究切入点,探讨了地区组织间制度化差异的缘由,认为大国存在和争夺形成的主权威胁是东盟和非盟安全制度化合作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变量。正是基于大国争夺的因素,东盟的ARF具有低制度化的“不干涉内政”特征;而在非洲大陆大国争夺的因素相对稀缺,非洲国家面临着政府治理能力不足而引发的一系列国内问题,非盟安全机制的历史使命也从防止外部威胁逐步转向内部威胁,非盟越来越卷入成员国的国内事务中,因而具有明显的“干涉内政”特征。东盟和非盟的经济合作进程,恰恰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大国因素对地区合作制度化进程的影响。

(感谢外交学院陈志瑞、季玲、徐小红、曲博、朱丹丹及同行学者提出的中肯意见。)

①ARF Documents Series 1994-2004,p.8,http://www.docin.com/p-119590512.html,2012-10-26.

②"ASEAN Security Community Plan of Action",http://www.apfc.nccu.edu.tw/apfcfolder/ASEAN%20Security%20Community%20Plan%20of%20Action.pdf,2012-10-12.

③参见东盟官方网站中对组织架构的介绍,http://www.asean.org/,2012-10-15。

④"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eace and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African Union",Article 3,http://www.africa-union.org/root/au/auc/departments/psc/asf/doc/PSC%20protocol.pdf,2012-11-14.

⑤Ibid.,Article 11.

⑥Ibid.,Article 12.

⑦Ibid.,Article 13.

⑧Ulrich Golaszinski,"Africa's Evolving Security Architecture",http://library.fes.de/pdf-files/iez/02580.pdf,p.7,2012-11-25.

⑨引自Ulrich Golaszinski,"Africa's Evolving Security Architecture",p.4。

⑩关于原因的进一步分析,参见Judith Vorrath,"Imbalances in the African Peace and Security Architecture",SWP Comments,Vol.29,September 2012,pp.1—4。

(11)See Jürgen Haacke and Paul D.Williams,"Comparing Regional Arrangements:The Significance of Security Cultures",paper to be presented at the SGIR 6[th] Pan-Europea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nference,Turin,12—15 September 2007,pp.1—42.

(12)参见[加]阿米塔·阿查亚:《建构安全共同体:东盟与地区秩序》,王正毅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49—259页。

(13)参见Olufemi Babarinde,"The African Union and the Quest for Security Governance in Africa",in Emil J.Kirchner and Roberto Dominguez,eds.,The Security Governance of Regional Organizations,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11,P.279。

(14)关于“共同基础”比较方法与“因果机制”比较方法的介绍,参见[美]许田波:《战争与国家形成:春秋战国与近代早期欧洲之比较》,徐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7页。

(15)参见[美]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大棋局》,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引言。

(16)[菲]鲁道夫·C.塞韦里诺:《东南亚共同建设探源:来自东盟前任秘书长的洞见》,王玉主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0页。

(17)Dominik Heller,"The Relevance of the ASEAN Regional Forum(ARF)for Regional Security in the Asia-Pacific",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Vol.27,No.1,April 2005,p.140.

(18)Ralf Emmers,"Security Relations and Institutionalism in Southeast Asia",BASC Working Paper Series 2006-07,p.14.

(19)[菲]鲁道夫·C.塞韦里诺:《东南亚共同建设探源:来自东盟前任秘书长的洞见》,第180页。

(20)Yuen Foong Khong and Helen E.S.Nesadurai,"Hanging Together,Institutional Design,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AFTA and the ARF",in Amitav Acharya and Alastair Iain Johnston,eds.,Crafting Coopera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56.

(21)Lauren Ploch,"Africa Command:U.S.Strategic Interests and the Role of the U.S.Military in Africa",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July 22,2011,p.13.

(22)Letitia Lawson,"U.S.Africa Policy since the Cold War",Strategic Insights,Vol.6,No.1,January 2007,p.1.

(23)Lauren Ploch,"Africa Command:U.S.Strategic Interests and the Role of the U.S.Military in Africa",p.14 .

(24)Philippe Hugon,African Geopolitics,Princeton:Markus Wiener Publishers,2009,p.142.

(25)Philippe Hugon,African Geopolitics,p.49.

(26)See Jeffrey Herbst,"Crafting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Africa",in Amitav Acharya and Alastair Iain Johnston,eds.,Crafting Cooperation,p.133.

(27)See Jeffrey Herbst,"Crafting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Africa",p.133.

(28)Rodrigo Tavares and Vanessa Tang,"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Africa:Impediments to Progress?”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18,No.2,August 2011,p.224.

(29)See Jeffrey Herbst,"Crafting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Africa",p.136.

(30)See Jeffrey Herbst,"Crafting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Africa",p.129.

(31)它们分别是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东南非共同市场、东非共同体、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政府间发展组织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32)Vincent B.Khapoya,The African Experience:An Introduction,New Jersey:Prentice Hall,1998,p.131.

(33)参见祝小兵:《非洲货币合作模式及其影响》,《生产力研究》,2008年第13期,第45页。

(34)这十四个国家分别是:贝宁、科特迪瓦、布基纳法索、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喀麦隆、马里、加蓬、刚果、乍得、中非共和国、科摩罗和赤道几内亚。

(35)参见祝小兵:《非洲货币合作模式及其影响》,第77页。

(36)Mothae Maruping,"Challenges for Regional Integration in Sub-Saharan Africa:Macroeconomic Convergence and Monetary Coordination",in Jan Joost Teunissen and Age Akkerman,eds.,Africa in the World Economy:The National,Regional and International Challenges,Fondad:The Hague,2005,pp.13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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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因素与区域安全机制的制度化--以东盟与非洲联盟安全机制为例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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