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困境与出路

论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困境与出路

孙文营[1]2000年在《论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困境与出路》文中指出本文以社会结构的演变为切入点,力图从宏观上研究中国社会转型问题。本文把社会结构理解为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结构,这一结构的演变主要是由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状况决定的。转型前的计划经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决定了社会基本结构为以政治为中心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合一状态,进而决定了当时的社会基本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基本结构由合一状态趋向分离,政治活动失去其中心地位,社会基本特征发生重大变化,表明了社会转型的重大成就。 虽然社会转型成就巨大,但由于目前转型社会的过渡性质,所以,转型过程中也难以避免地出现了诸多困境。这首先表现为新兴市民社会发育不健全,相对分离开来的经济、政治、文化诸系统并不能充分发挥其本己功能。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必然要求社会结构内部各功能因素之间的动态平衡与协调发展,其前提就要求各系统各司其职,功能到位。由于目前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系统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社会结构内部便出现了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失衡。社会结构的失衡反映了社会宏观系统的运行和社会的最基本矛盾,所以社会结构失衡也必然对微观领域内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行为方式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经济、政治、文化虽然已趋于分离,但三者之间毕竟需要保持一种合理的张力。所以,充分发挥各系统的本己功能,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走出转型社会困境的关键。为此,本文最后从宏观上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市民社会健康发展;第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政治民主与政治权威的有机结合;第三,健全社会文化生长机制,加强文化整合。愿本文最后从宏观上所提若干设想会有助于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使社会结构趋于动态平衡,从而最终走出转型社会的困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宁华宗[2]2014年在《共生的秩序: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的生态与路径》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立足于"乡村良性治理何以可能"的核心问题,通过建构"治理生态"理论,在考察中国乡村治理生态的历史发展与变迁的基础上,分析当代中国乡村治理面临的生态失衡困境及其结构性原因,进而讨论和建构实现乡村良性治理的可能路径。"治理生态"理论是本文分析和建构乡村治理的生态与路径的基本工具。治理生态是指在一定的治理空间中,治理主体之间及治理主体与治理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存在状态。"治理生态"理论的基本内容是:一、治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在一定治理空间中由多元治理主体、多样化治理环境,及其它治理要素组成的相互联系有机整体;治理主体之间及其与治理环境之间发生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流动,治理主体、治理环境的构成状态,是治理系统各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治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多元主体培育和多样化环境发展的过程。二、治理空间中的不同主体因所占据的资源、所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的不同而占据着不同的"治理生态位",治理生态位是相对的、动态的,不同治理生态位的主体在资源、能力方面的不对等构成了多元主体分工合作、彼此共存的基础。三、在一定的治理空间中,治理主体之间及其与治理环境之间的基本关系和存在状态是互构共生,互构的基本形式包含治理主体间互构、治理主体与治理环境互构,共生大致遵循"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一体共生"的发展方向以及"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互惠共生→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逻辑。四、良好的治理生态在于治理主体之间及其与治理环境之间的和谐共生、良性互构。五、乡村治理空间是由多元主体和多样化环境共同组成的乡村生活共同体,乡村治理的过程就是乡村生活共同体建构的过程。中国的实践经验表明,乡村生活共同体建构是一个国家在场、社会在场、市场在场、个人在场的共同参与的实践场域,通过乡村共同体的建构,最终使主体需要得以满足、环境得以发展、主体性得以成长、公共秩序得以形成、个体得以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治理生态"理论为分析视角,从乡村内生秩序和外生秩序两个方面考察中国乡村治理生态的历史变迁,认为中国乡村治理生态整体上表现为"'外嵌内治'→'外嵌外治'→'互嵌共治'"的发展轨迹,以及"敬畏→征服→和谐"演变的人与自然关系。而就当代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生态来讲,主要存在传统秩序消解、社会组织发育不足、文化心理结构离散、乡镇政府职能缺位、村"两委"职能错位、企业主体成长不够等困境。这些治理困境导致了乡村社会组织化难题和治理秩序"空心化"趋势,表现为:一是村庄传统内生秩序逐渐消解,村庄集体行动结构退化,"家庭"成为主要行动单元,村庄面临犹如散落的"马铃薯"一般"原子化"趋势;二是国家对农民的直接对接和行政权力的逐渐上收,使中央政府和基层政府异质化加剧,地方政府奉行"不出事"逻辑和"窗口"逻辑求生存和发展,乡镇政府职能转化乏力,乡村社会整体上面临政府"悬浮化"趋势;三是村庄结构松散,社会组织、企业发育不足,村"两委"社会整合力虚化,村庄组织结构体系呈现"软体化"趋势;四是市场化发展对乡村社会的文化、心理、价值、道德等形成整体性冲击,乡村社会被个人利益至上、经营型经纪、同市场主体合谋等现象充斥,乡村社会呈现"利益化"趋势。这四种趋势使乡村治理空间就如同上为乡镇政府悬浮笼罩,下为农民家庭底层支撑,四周为村级组织维持连接的空心球体,从而使乡村社会处于治理秩序"空心化"状态。导致这种状态的根本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宏观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失衡,从而导致治理主体间互动不足;二是微观上的行动与结构离散造成的结构虚置,从而导致治理主体与治理环境互动不足。本文认为要实现乡村良性治理,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乡村治理路径建构:从宏观上来讲,良好的治理生态在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乡村治理路径的探讨,要走出"以人为中心"的基本价值逻辑,从统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宏观视野,探寻治理主体与治理环境良性互构的路径。从中观上来讲,良好的治理生态在于治理主体之间能够和谐共生、互构主体性,使各治理主体在共生中实现更好的发展。乡村治理路径的探讨,要走出"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思维,从而建立起国家、社会、市场、个体等多主体共同参与,协同互补,共生互构的乡村治理主体新格局。在微观上讲,良好的乡村治理生态表现为行动者积极而有序的行动。乡村治理路径的探讨,要走出"以行政为中心"的传统方式,通过协商民主的基本机制,变被动消极参与为主动积极参与,从而使治理结构与行动和谐互构,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乡村新秩序。基于这三种路径,当前乡村治理需要建立三种理念:一是推进空间治理,建设拥有美好环境、美好生活的美丽乡村。二是培育强政府、强社会、强市场、强公民的治理主体。三是树立微结构、微机制、微项目、微参与的"微治理"意识。

冯道杰[3]2016年在《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同于人民公社体制下农业集体化的发展道路,多数村庄以家庭个体分散经营为主要组织形式,集体经济日益消弱,集体经济组织日益虚化,村庄资源日益分散化,个体私营经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分散化程度较高的“分散型村庄”。然而,正如在集体化时期也有单干和包产到户的个案一样,在大多数村庄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同时,许多村庄却坚持以集体经营为主导,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组织化、合作化、集体化为组织形式,依靠集体化和组织化的力量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集体化发展道路,这类村庄呈现出另外一番发展景象,我们把这类村庄称为“集体化村庄”。中国是一个村庄大国,村庄构成了中国农村的基本单位,不同村庄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可以折射出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发展脉络。新中国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在中国大地上并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基础和环境对它们进行深入、系统、客观的分析和研究。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是中国农村社会不同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缩影。然而,由于政治的、意识形态的、文化的原因等,关于小岗村、华西村、南街村等村庄发展模式的许多研究成果常常陷入“非左即右”的误区,站在一种立场上否定另一种发展模式。“左”的一方认为过去人民公社体制和集体化时代是农村最好的时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断了中国农村走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和更好发展前途的历程。“右”的一方则基本否定集体化时期的所有做法和历史成绩,认为是分地到户推动了中国农村的发展,解决了吃饭问题,要想彻底解决“三农”问题,需要进一步私有化。哲学上,主观超越客观谓之“左”,主观落后客观谓之“右”;无论“左”或“右”,都是主客观背离、不相符。两种模式、两条道路并非水火不容、非左即右,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利益,只是在采用何种方式和道路能够更好地发展、更好地实现人民利益方面产生分歧,它们各有自己的优缺点和演化规律。本研究拟超越“左”“右”的争论,突破“非左即右”的思维范式,从继承和发展,而不是替代和对立的角度,客观地、辩证地、全面地分析不同时期村庄发展的历史变迁及其经验教训,对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进行深入剖析和比较,对两种发展模式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和总结。本研究着眼于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准备在对南街村、华西村、蒋店村等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后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历史、现状、未来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对它们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对比研究,深入剖析它们各自发展的经验教训、主要影响因素、内在规律和演化趋势,在融合两种模式优势的基础上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新道路,对于扭转城乡二元格局,促进‘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可操作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共分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的内涵界定及其变迁轨迹无论在革命时期、建设时期,还是改革时期,“三农”问题都是我国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影响农业、农民、农村发展的主要有两个大问题,一是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资料产权的变动;二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变动。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资料产权制度和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决定着村庄主导经济成份,决定着村庄的基本发展状况与演化趋势。本部分重点阐述改革开放以来基于农业经营方式的不同和主要经济成份的不同而形成的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的内涵界定及其基本依据,在分别描述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运动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大部分村庄的发展轨迹和演化趋势的基础上,阐述不同时期农村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和发展绩效。第二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的发展演变与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在大部分村庄家庭承包经营的同时,一部分村庄坚持完善集体层面统一经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景象和发展态势。本部分在归纳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不同类型集体化村庄发展轨迹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村庄为研究案例,分析这些村庄集体化发展模式的个性特征和共性规律,并着重剖析集体化村庄发展的内在动因、发展现状、发展特征、发展困境、发展经验,及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第三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演变与发展现状本部分对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既选取小岗村、蒋店村等为典型个例,又进行分类描述,力求从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农民组织化水平、村庄公共生活、村容村貌、社会管理、社区福利、价值观念等方面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的发展现状、发展困境,以及产生问题的根源;并着重从农民组织化、村庄集体经济、基层民主政治等方面深刻剖析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的优缺点,揭示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与演化趋势。第四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因素与发展能力比较本部分在对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的发展演变及其发展现状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剖析和比较两种类型村庄的内在发展因素和发展能力。本研究把由村庄内在发展因素和发展能力不同所构成的村庄发展力,解构为村庄发展组织力、发展文化力、发展经济力、发展政治力、发展服务力、发展生态力五部分,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和展现了村庄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本章试图通过对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发展组织力、政治力、经济力、文化力、生态力五种发展因素的比较研究,全面展现和比较两种类型村庄基于主要的经济成份、产业结构不同,农民的组织化知识化程度和水平不同,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异同,分析两种类型村庄发展的内在因素及其相互联系,进一步揭示影响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活力、能力及其规律性因素,以更好地认识和驾驭规律。第五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模式选择和对策分析——基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集体经济大一统不好,家庭经营一刀切同样有缺陷,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强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本部分突破“非左即右”的思维范式,基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集体化村庄可持续发展、分散型村庄的良性演化,以及财政支农惠农背景下激发村庄内生发展动力与活力等进行分析,力图在融合两种村庄发展模式优势的基础上,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道路、新模式,并提出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孙百亮[4]2010年在《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均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民社会既是一种内涵复杂的理论话语,也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独立于政治生活之外的中国市民社会逐渐生成,并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探讨市民社会的结构特征和价值基础出发,立足于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政治改革的推进,分析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内部的利益冲突与非均衡发展的基本态势和政治社会影响,并指出了建构市民社会利益均衡机制的意义及其途径。全文包括导论、正文六章和结束语。摘要如下:导论阐述了选题的缘由、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基本的逻辑架构,以及应用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一章概述了市民社会利益冲突与利益结构均衡的一般理论。梳理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理论及其历史演变。阐述了利益的含义,指出人的需求无限性与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利益冲突的根源。然后分析了市民社会的结构特征、价值取向对市民社会中利益冲突的影响。最后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市民社会利益冲突与利益格局的关系,市民社会利益结构失衡会加剧市民社会内部的利益冲突,而市民社会利益结构均衡则有利于消解市民社会内部的利益冲突。第二章分析了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市民社会发育的历史与现状。通过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与发展状况的分析,指出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已经萌生与发展。由于民主法制不完善,政治权力对市民社会的过度干预,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政治文化领域“官本位”的文化价值观根深蒂固,当代中国市民社会还很不成熟,具体表现为: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及其运行的非规范性、社会组织弱小,并且自主性不足、市民社会文化落后和公共理性缺乏。第三章分析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利益结构失衡及其所导致的利益冲突。国家与社会分离的政治解放有利于扩展个体的自由,但市民社会内部的利益分化与社会压迫说明政治解放有其固有的限度。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利益结构失衡的主要表现在经济利益结构失衡、文化教育与社会保障权益结构失衡。造成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利益结构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个体先赋性资源占有的差别、多种制度与政策的交互影响、市民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当代中国市民社会中的利益结构失衡使利益冲突呈现不断加剧的趋势。第四章分析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中利益冲突的政治与社会影响。市民社会内部的利益冲突具有双重功能。就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内部的利益冲突来看,它既具有促进当代中国制度创新和政治民主的正功能,也有负功能,其负功能主要表现为:导致资源损失和社会治理成本的增加、造成社会心理伤害和怨恨、消耗社会资本,引发政治合法性危机、破坏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导致国家重新集权与市民社会权利的萎缩。第五章分析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利益结构均衡的价值。首先通过对正义、民主、自由、和谐等概念的阐述,然后分析了市民社会利益结构均衡的价值,指出市民社会利益均衡是社会基本制度正义和政治合法性的体现,是政治民主与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增进社会认同,提高市民社会活力,实现市民社会个体平等自由的必然要求和保证。第六章探讨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利益均衡机制的构建原则和途径。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利益均衡机制的建立需要坚持国家主导与社会多元参与的原则,起点公平与对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差别的原则。其具体的途径主要有:规范和转换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培育社会资本和市民文化,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支持,帮助弱势群体建立自己的组织,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结束语,对全篇进行了总结,重申了构建利益均衡机制对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指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刘晓辉[5]2010年在《当代中国女性发展探析》文中研究表明“第二性”的历史遭遇是全世界女性共同的命运。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和百余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中国女性更是经历了难以想象的长期受压迫、受屈辱、受摧残的悲惨历史。近代以来,蓬勃发展的中国女性解放运动唤醒了她们。中国女性开始从卑微无我、“集体无意识”的境遇中走出来,踏上了寻求自身解放和发展的征途。新中国成立后,获得了与男性平等法律地位的女性纷纷走出家庭,广泛参与社会。由此,人们认为,“解放的”女性将与男性一起在“平等的”社会中开始“全新”的生活。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女性却以一系列“问题”的面貌见诸于世,女性下岗、女大学生就业难、女性参政危机、女童失学等问题层出不穷。市场经济的效率取向与腐朽的性别文化相结合,更是加剧了女性被物质化、商品化的倾向,这给女性发展带来了新问题。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中国实行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寻求发展的今天,却首先将女性抛出呢?如何看待女性发展的这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做出理性的回答。关于当下中国女性发展研究,国内学界宏观、整体研究不足,存在着只是一味儿地将西方女权主义理论作为方法论依据的倾向,忽视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及马克思主义女性解放思想的方法论意义。而国外学者因受本民族文化、历史、价值观念的影响,加之对中国文化认识不足,未能完全摆脱“西方模式”的桎梏,没能实现将中国女性问题放到中国特定的社会和历史长河中去认识的初衷。因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哲学层面,立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及马克思主义女性解放思想,借鉴西方女权主义理论有益的思想资源,在呈现百年中国女性发展图景的前提下,明晰当下中国女性发展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探究问题的根源所在,在现实的基础上探索女性进一步发展的途径。本文包括导言、正文、结束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分五章。导言部分提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女性发展是一个必须关注、进行系统研究的课题;梳理中国女性发展研究之现状;指出研究的不足、本文对其局限的克服所在、女性发展研究之意义。中国女性发展是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的结果。回溯肇始于19世纪末的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百年历程,无疑是把握当下中国女性发展现状的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因此,本文第一章、第二章是对百年中国女性发展历史的回溯与考察。第一章,百年历史:“男女平等”立法上的实现。“男女平等”是西方女权运动高擎的旗帜,亦是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的核心目标。经过太平天国运动、戊戌维新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国民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历练,中国“男女平等”思想逐渐形成、不断深化并被积极地践行。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更加重视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和保障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女性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事业的法律体系。“男女平等”立法上的实现已是事实。第二章,百年历史:女性广泛而艰难的社会参与。无论世界还是中国,“走出家庭,走向社会”,从家庭奴隶和生育工具的传统角色中解放出来,争取广泛地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的权利是女性解放运动的核心目标——“男女平等”在现实生活中践行的第一要义。当下,中国女性已经走出家庭广泛参与社会,女性在教育、就业、参政方面的实质性进展即是明证。但是,女性的社会参与并非一帆风顺。女性在教育、就业、参政方面与男性相比差距依然很大,这实实在在地表征着当下中国女性社会参与的“艰难”。第三章,当代中国女性发展状况的澄明。当下中国女性发展状况究竟如何?国内外学界对此存在偏颇之见,因此,澄明当下中国女性发展状况是非常必要的。这种澄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百年中国女性发展成就非凡。中国女性的解放和发展从来不是孤立的,自始至终有社会的支持;“男女平等”立法上的实现是当代中国女性发展的制度保障;中国女性广泛的社会参与是无法否认的现实成就。二,当下中国女性发展问题叠出。法律上的平等不等于事实上的平等;女性社会参与的“被边缘化”;社会参与之后的角色冲突与困惑;女性的主体意识已经觉醒,但女性“自觉自为”的发展尚需时日。中国女性发展,仍在路上。第四章,当代中国女性发展问题的根源分析。当下中国女性发展为什么问题叠出?根源何在?本章对此作出分析。一,社会生产力是女性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女性受压迫的现象不是自古有之,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女性解放的提出须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生产力的发展使两性因“生理差异”而产生的差距日趋缩小;当前中国生产力发展不充分是制约女性发展的根本原因。二,社会性别分工是当代中国女性发展问题的直接经济根源:劳动性别分工是人类历史上的普遍现象;社会性别分工是一种等级分工;当下中国,传统社会性别分工发生了转变,但并未被彻底打破,而是以一种复杂化、多元化的方式再现出来;等级化的社会性别分工严重制约女性发展,其一,社会性别分工的固化造就了不可逾越的界限,造成女性发展的全面滞后,造就了男统治、女依附的格局;其二,等级化社会性别分工的价值判定掩盖了两性合作劳动的历史,直接导致女性生育的私人化,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被严重低估。三,封建父权文化是当代中国女性发展问题滋生的土壤: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父权文化从物质、肉体、灵魂各个层次上对女性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当下中国,封建父权文化仍以强大的惯性影响着人们,成为阻碍女性发展的文化壁垒。第五章,当代中国女性发展的实现。在中国女性发展已有的良好基础上,如何谋求女性的进一步发展呢?促进女性进一步发展的途径是一个条件系统: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女性发展的物质基础;二,社会性别分工的平等化是女性发展的先决条件,这体现为相互连接的三个环节,其一,女性全面走向社会,男性适当退回家庭;其二,女性生育社会价值的承认与补偿;其三,家务劳动工资化、社会化;三,先进性别文化的建构是女性发展的关键。女性发展是与男性发展、人类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女性文化引领人类走出困境,并不意味着让女性独担救世重任,而是要求男性更多地接受女性的熏陶,世界更多地倾听女性的声音,人类更多地具备女性的品格。结束语提出21世纪是女性崛起并空前发展的世纪。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超越性别局限的“联合”之路将带来女性的发展、男性的发展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这表明,女性发展绝不是狭隘的,男女两性的携手并进才是最终的旨归。

吴莹[6]2017年在《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文中研究说明在乡村治理结构视角下研究乡村民主治理现代化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新动向。优良的治理结构意味着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过程中,应当通过建立均衡的权力结构和互动的治理主体机制,以保证农民能够平等地享有参与村级公共决策、政策执行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和机会,并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实现农民政治利益诉求。在某种意义上,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均衡化和互嵌化程度是评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效果的重要标准。具体到当代中国乡村场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国家治理和社会变革新的历史时期,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昭示我国国家治理结构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当然,乡村治理结构处于不断调整过程当中,农民利益结构的多元性和利益实现路径的复杂性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结构的调整提出了新的时代诉求,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作为利益多元结构的重要构成,已经成为当前乡村政治研究的关注焦点。由此,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机制的透析日益成为中国乡村社会变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焦点。对于农民利益问题研究,国内外政治学者始终给予高度关注。从对现有文献梳理中可以看出,这些学术成果涉及到“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共同体理论、治理理论、“第三域”理论等。综合学界理论观点可见,一种是站在“国家权威”角度立论,但忽视中国基层民主治理发展的客观事实,并且国家主导视角的话语特征和解释模型只是反映了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某个侧面,缺乏系统性分析;另一种是对农民利益实现历时变迁和动态过程的静态“白描”,缺乏深层理论延伸和学理支撑,未能将理论与过程进行有机综合,研究缺乏深刻性。然而,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经历了深度变迁,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实践景观。本文认为,对当代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研究既不能片面抛开历史因素和制度上的路径依赖,也不能进行片面的“过程”式解析,而应当将当代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嵌入到相对较长的历史时空,综合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理论和乡村治理结构构成理论,检视利益实现的现状,探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释困的路径,预测发展的趋势。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从属于乡村基层治理,并随着治理结构的变迁呈现不同变革景观,在变革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因此,分析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需要从国家和社会两个维度,在双重宏观视角中观察“嵌入”到不同历史时期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特征,并从乡村治理结构的嬗变中探寻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变革与优化的“秘钥”。基于此,从乡村治理结构入手,剖析乡村权力结构和治理主体结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以治理结构嬗变为宏观制度背景,解释乡村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变革的内在机理,解构其因果逻辑和演进过程,并从治理模式比较分析出发,以国家权力和社会自治权力为现实参照,探讨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路径的策略建议。在中国农民利益想象的演进进程中,经历了“利益沉默—利益苏醒—利益动员—利益实现”四个时期,分别对应“皇权专制—政权下沉—人民公社—乡政村治”四种制度结构。皇权时期国家与乡村权力失衡,治理结构呈现皇权至上与乡绅自治特征,农民政治利益处于沉默期。民国时期国家权力下沉造成自生秩序崩坏,单轨政治与农民政治利益觉醒张力冲突加剧。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农民破天荒地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探索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曾经依靠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建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此背景下,中国农民政治利益的实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化。改革开放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共同构成了乡政村治的基本格局,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治理结构优化、路径逐渐多元、协商民主不断完善,但是强乡模式等国家主导型“路径依赖”仍旧存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面临新的挑战。乡政村治成为当代宏观结构背景,乡村社会走出“封闭”特征,政治制度逐渐规范化和法治化,乡村治理结构向自治型转变。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得以扩展。从实地调研数据观察,现阶段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包括“四大民主”、公民信访、法律诉讼等,非制度化实现方式包括庇护关系、抗争式实现等。当代乡村治理结构可以概括为三种模式,分别为:国家主导型治理结构、乡村自治型治理结构、均衡互嵌型治理结构。乡村权力结构和主体结构在纵横两个方向上向均衡互嵌转变,这种转变映射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上表现出利益实现向制度化、多元化和理性化转向。但是,当代乡村治理结构仍不够完善,存在权力结构不够均衡、治理主体协作脱嵌的现象,导致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存在实现渠道梗阻化、实现平台非组织化、实现方式法外抗争化、实现价值冲突化和实现回应缺失化等问题。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效果与治理结构构成要素互动均衡性呈现关联特征。在权力结构要素中,国家权力需要在超越乡村共同体层面进行制度政策支持,将农民政治利益统筹进公共利益全局中。在治理主体要素中,公共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新型乡村精英在互嵌合作下有效避免农民过度自主实现利益造成的整体失序状态。在探究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困境原因时,本文主要从国家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治理主体功能发挥局限、农民利益结构失衡以及作为政治主体的农民公共意识缺失为切入点。具体来说,国家权力的有限性造成其对乡村自生秩序的侵蚀,同时权力结构内部在纵横两个方向上也会产生冲突;农村自治权力在制度落实与乡村社会适配性之间存在“内构错位”问题,自治组织化程度不高和乡村内生秩序忽视造成乡村民主治理失衡;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导致国家与乡村衔接阻滞,表现为国家律令与自治民约的隔阂、行政行为对自治行动的干预过度等。在治理主体要素上,公共组织功能阻塞具体体现在基层党组织科层化、基层人大功能虚化、政府责任建构不完善等方面;自治组织内在局限表现在:独立自主性不高、自治组织权力功能抑制以及利益多元对自治组织功能的撕裂;乡村精英的流失是乡村精英利益代言、组织动员等担当弱化的主要原因。中国农民由于历史、文化、体制保障等原因,忽视利益多元现状和权利意识淡化也是造成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困境的重要主体原因。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问题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体,在当前乡村治理结构要素非均衡以及实现渠道梗阻的困境下,细究制约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功能性问题,既源于利益实现结构内在和运行“顽疾”,又源于乡村治理结构不适应现代国家治理的规范要求。鉴于此,运用乡村治理结构理论分析框架,以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为案例,从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产生入手,选取制度供给、权利构成和行动主体视角,运用乡村治理结构视角分析农民面对的具体现实问题,案例分析过程同时也是理论解释力的验证过程,从“理论—现实”双重维度探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优化路径建构。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优化路径研究上,一方面,需要立足国家正当性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关联角度,分析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内在因果,并基于这一关联搭建权力保障与民主权利优化的实践框架;另一方面,需要立足乡村社会视角,从农民政治参与和共识建构角度,分别就自治主体进行“善治”框架下的价值审视和责任培养,同时提出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具体对策建议。

黄敏[7]2011年在《当前我国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研究》文中指出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相互矛盾的重要方面。由于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已然成为当前的重大问题。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是多门社会人文学科共同关注的问题,许多学科都从不同维度对此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还有待深入,特别是从哲学高度作出综合梳理,还是一个富有新意的课题,而这方面的研究,将为社会危机应对与危机处理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因而,本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对当前我国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作一些尝试性研究,力求深化对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全面认识。本文分为五章,各章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内容。第一章是导论。本章说明了研究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依据与意义,分析了理论界对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既有研究成果,提出了本课题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与研究的主要方法。第二章是哲学视域中的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本章首先考察了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概念的历史演进,从社会学、政治学的角度界定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并分析了它们的产生、功能与限度。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深入剖析了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的内涵与外延,本章认为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是社会发展中的一对重要矛盾,即社会冲突是社会矛盾的对立、对抗阶段,而社会控制是社会矛盾的诉诸缓和与解决阶段。第三章是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与社会冲突。本章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冲突的关系,在“中央-地方-市场-社会”框架下探讨了我国的新社会冲突,指出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生成根源在于权力、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文章进一步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生成的具体原因,认为群体性事件是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第四章是社会转型中社会冲突的类型与特征。本章研究了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基本类型,主要包括经济利益冲突、政治冲突与宗教信仰冲突;并从两种角度分析了经济利益冲突,即一般性利益冲突与特殊性利益冲突、直接利益冲突与非直接利益冲突。本章剖析了当前社会冲突的性质,认为大多数社会冲突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强调要警惕腐败等因素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它们有可能导致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本章描述了社会冲突的几组范畴:普遍性与特殊性、自发性与组织性、突发性与累积性、扩散性与变异性;揭示了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特征是利益冲突为主导、政治冲突风险增加等。第五章是社会控制的思路与方法。本章分析了改革前后社会控制方法的转变与存在的问题,认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控制的问题在于:政治控制过度、法律控制滞后、经济控制失调、社会组织控制薄弱、意识形态控制过多、道德控制乏力、信仰控制失灵。本章指出了社会控制的目标就是促进经济、政治与文化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从社会主体与社会客体、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多个维度进行有效社会控制的方法,即:社会客体控制与社会主体控制的相统一,自上而下的控制与自下而上的控制相结合,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相结合,积极控制与消极控制相结合,内在控制与外在控制相结合,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相结合。

吴新叶[8]2004年在《转型农村的政治空间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农村的政治发展是在中国渐进改革背景下的展开”为前提假设,探讨了自1992年以来农村政治形态的变迁。论文立论的逻辑是,农村以村民自治为标志的政治转型之所以选择渐进的模式,是同农村发展和国家整体改革的战略安排相一致的,即国家将民间自发的制度创新纳入整体改革的轨道,并加以制度化框架的约束,由此决定了农村政治发展的方向和进程。为了探讨农村政治发展的机制和规律,论文创设了“政治空间”的概念,研究的侧重点是:(1)宏观的政治发展形态,包括政治发展的基础、形式、途径和进程等。在政治空间的构成上,不断变化着的微观空间体现了政治发展的量变过程,这种政治的空间性对解释农村转型的肇因、动力、发展方向及由此引发的诸问题,具有工具性的价值。(2)微观的政治主体间关系,尤其是国家与农民在政治转型中的互动关系。政治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彼此之间除了存在竞争与冲突的对立关系外,也存在谈判与合作的妥协关系。这些博弈关系通过政治机制的方式存在于政治空间的结构之中,并影响着政治发展的进程。(3)政治发展的机制。在政治发展进程中,由于政治主体的权力配置及其运行过程存在差异,其微观政治空间的结构与功能、规则与程序等机制也是不尽相同的,由此构成了不同空间规范的政治生活框架,并形成了不同政治空间的不同成长规律与发展路径。在整体安排上,论文结构主要分成三大块:首先,对渐进转型进行理论的梳理和比较,以期寻找农村政治空间形成的经济基础和历史基础。论文通过对改革开放后农村改革实践的考察发现,自1992年以来的农村转型,是我国在具备了一定“存量”基础的前提下而实行的主动性制度变迁,因此,农村渐进转型的改革模式是一种战略性的理性选择。此部分内容包括导论和第一章共两个章节。其次,通过分析政治转型所带来的权力变迁,介绍了农村政治空间的拓展、形成、政治转型的机制和农村政治生活的状态。这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包括第二、三、四章共三个部分。论文通过对政治空间的核心要素——政治权力的研究发现,我国农村的权力结构由国家权力、组织化权力和村民个人权力网络所构成。在转型期,农村呈现一种“哑铃型”的权力格局,即国家权力和村民个人权力网络相对缜密,而组织权力却发育欠佳,农村政治空间缺乏缓冲的结构。论文还发现,<WP=7>政治主体行为逻辑的差异性也影响着政治转型的进程,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空间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特征。所有这些因素使农村在转型的进程中,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政治空间形态,即“村落共同体”和“农村社群”。它们的结构形式、功能特征、转型背景、政治生活方式及机制等都存在着根本的差异。拥有正式权力的政治主体主导着“村落共同体”空间的发展方向及其进程,而“农村社群”则是由非正式权力网络所支撑的政治空间。论文认为,合理的农村社群空间有助于农村的政治发展,有助于形成和谐的发展机制。但是,在市场经济转轨的冲击下,农村社群的空间基础异常脆弱,在国家和农村精英的主导下,农村自治性和自主性的空间很小,特别是组织化的政治空间更是如此。在转型而论,“村落共同体”的转型机制是以国家为主导的制度化转型,而“农村社群”则是在农民主导下的公共生活与公共领域转型。当然,这两个空间并非仅仅是简单的对立关系,它们之间也存在互动的基础和条件。第三部分主要研究了农村政治空间的成长。论文以村民自治的困境为背景,论证了农村制度化转型同自治性政治空间发育的必要性。论文认为,村民自治现存问题的症结在于国家和农民之间制度关系的不平衡,制度化转型的根本是要建立起保障农村自主性政治空间成长的政治体制。根据政治空间成长的逻辑,农村政治发展的途径是要处理好党、政权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在渐进转型的前提和政治发展的逻辑下,论文从民主合作制和执政党的功能平衡两个方面,探讨了农村政治空间成长的制度创新及其路径问题。其中,党在农村的存在和作用要实现执政的转型,即在不同的政治空间里,党应该以执政功能的平衡实现执政的转型。这样的结构安排是基于本文的结论而设计的:农村政治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在根本上是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村政治空间的不同属性使然,单一的制度化途径难以贯通农村政治发展的机制,非制度化的变量也一直伴随在农村政治空间的拓展、运作、成长等过程中。基此,本文提出:农村的政治发展需要寻找一条适应农村政治空间成长逻辑的道路,它既能体现村落共同体空间的成长规律,也能满足农村社群空间成长的需要。

董明[9]2010年在《新兴商人群体形成与社会的转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转型是社会学研究的经典议题,也承载了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责任。而无限丰富的社会事实则给研究者提供了多元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并已从中揭示了人类社会转型的最基本进路,即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但已有的经典研究大多以西方发达国家为基本背景,尽管这也的确是对人类文明演进基本面相的一种呈现,但显然还不能涵括客观现实的全部内容,尤其是不可能以此简单比附自上世纪后半叶以降许多发展中国家社会转型的基本特质与路径选择。随着1980年代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其间所展现出来的社会转型的独特魅力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浓厚的研究兴趣,迄今也已提出了不少各具特点且有不同影响力的解释框架及基本观点。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中国社会转型的若干特征,但一方面由于研究视角上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西方理论的“路径依赖”,同时更由于中国社会特殊的复杂性及其发展的异常迅猛,使得既有研究或多或少地出现了“理论的贫困”:中国的发展究竟将朝着怎样的方向演进?她最终会是向着已被认知的人类文明发展基本规律的一种持续趋近,抑或可能会因此贡献一种迥异的模式?总的看,迄今的研究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尚显力不能逮。应当承认,面对这一繁杂的研究议题,基于研究者本人事实上难以摆脱的研究局限,这的确是个难题。因此找到一个较恰当的个案与切入点,借助于最新最生动的事实材料,从中梳理出蕴藏其间的若干真实理路,则将是对这样一个研究主题必要且可行的有益工作。本文正是这样一项推进性的研究工作:选择浙江省义乌市这个新兴商贸城市为个案,以其中极具活力的商人群体形成发展为研究切入点,通过探究由此而带给地方社会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层面的实际变化,试图从中揭示处于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相互交织中的我国社会转型的一般性路径特质、行动者逻辑以及可能的演进趋势等等议题。根据这一研究旨趣,本文采用的总体理论分析框架是政治社会学中使用最广泛的范畴之一即“国家—社会”关系。这不仅因为它较大程度上契合了当下我国社会转型中最基本的两大行动主体,即政权力量(包括中央和地方)与民间力量(体现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层面),同时,正因这一框架已堪称理论经典,从而也有可能与西方既有的社会转型模式形成某种有意义的比照对话,以更便于凸显我们的独特性所在。当然,正是鉴于我国的特殊性,本文并不预设一个学术规范意义上成熟的“公民社会”假定,而只是坚持从传统国家权力的渐趋消解、民间力量开始发挥作用的视角来观察社会转型的基本趋向。换言之,本研究将力图超越国家与社会二元区分的思路,而是把国家与社会置于一个连续统(continuums)的两极,国家一极意味着国家全面控制社会,社会一极则意味着自由多元主义、甚至无政府主义。任何一个国家,更毋论处于转型中的国家,其在特定时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或处于这两极当中的一极,或处于两极中间连续统的某一个特定位置。而这一特定位置的确定,则依赖于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对比。如此,实际就将国家与社会关系置于一种动态的分析框架之中,从而或能更接近于发展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社会之客观真实。一句话,本文更侧重于把国家与社会关系从互动的而非二元对立这种西方传统模式意义上来理解与描述。为此,研究中所运用到的主要理论概念包括:治理、行动者、公民社会、社会冲突与博弈,等。通过本文对义乌个案的分析发现,在整个义乌地方社会的变迁历程中,商人群体在其间起到了“第一推动力”的实际功效。即,主要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首先是义乌人尤其是义乌农民(这是义乌商人群体的基本社会来源)以其“韧武器”为基本行动方式,也就是以持续不辍的非暴力抗争且兼具足够韧劲与政府周旋的形式来顽强地表达和追求自身的利益,最终得以促成政府妥协式地积极跟进。虽然这种最原初的推进方式究其实质是农民“弱者的武器”的一种力量体现,但它却最终演化成了推动制度创新的具有颠覆性的力量。在以后的进一步发展中,尽管政府的作用已开始由先前的被动转为相对主动,在制度供给与相应协调、规制方面开始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但这种作用的“积极程度”总体说来又需以商人群体为主体的民间力量所能认可或承受的程度为限,即在某种意义上它已成为托克维尔所期待的受到了限制的公权。正是在这种条件制约下,政府与民间力量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已型构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格局。诚然,基于中国国家权力的主导地位这一基本制度背景特点,无论政府处于或被动或主动的行为方式下,最终都是经由政府的政策调整或新制度的创设而得到确定,都毋庸置疑地体现了政府理性的结果,而越到发展中后期,动力机制甚至已更多地偏向由政府供给导向的制度创新所决定,但此时的政府供给显然已不可能完全是原先压力型体制下权力与利益之间的自上而下的单向分配关系,而逐渐转变为政府与民间的上下互动式博弈,并且这种互动博弈的场域随着经济的弥散性而得以不断拓展。在政治、社会和文化各层面,以商人群体为主要社会构成的民间力量同样渐趋活跃,已昭示着在经济民主的推动下体现在政治民主进而社会民主层面的新进展。而随着每一种新议程的出现,又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内强化着或制约着相关联的其它方面,构成一种事实上的多方互动与制衡的局面,从而具有了某种不可逆性。整个地方社会则由此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其趋向现代性、面向未来的发展路向。即,义乌商人群体和义乌地方政府,他们作为成就义乌模式的两大主体力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管两者间具体关系将可能呈现为怎样的不同特征,但保持两者间力量的相对均衡以达成互动制约当属贯穿始终的要件。今后的义乌模式还将会怎样发展,从而地方社会的转型或变迁还将如何继续演进,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以商人群体为重要构成部分的社会力量与地方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力量之间的关系状况。由上分析可见,尽管这里的国家与社会之间显然有着较西方国家紧密得多的关联,但在发生逻辑、过程博弈和演进路径等多方面,其“家族相似”特点也是明显的,因此,这里的特殊性从本质上看并未完全脱嵌于“国家与社会”的一般演进规律。固然,这还仅是在个案基础上得到的阶段性判断,个案本身尚需持续关注,而更多事实的观察则是得出更确切结论所需的进一步工作。但即便如此,我们从一个侧面已然看到了一个古老东方国度在现代经济制度推进下,同样能够缓慢但却坚实地迈向现代性的一种逻辑力量呈现,而不是相反。

雷结斌[10]2013年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社会转型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压力。就道德领域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我国社会道德的主流是进步的、积极的、向上的。但是,道德建设面临着许多挑战,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出现了道德失范现象。道德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基本社会规范,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道德失范现象的存在对社会生活的各领域有极大的负面效应,治理道德失范势在必行、任重道远。加强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从社会转型和道德的一般概念出发,对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的内涵、表现、危害、成因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和分析,指明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道德建设思想。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目标原则、具体措施和实现路径。本文共有7章,主要框架结构和研究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导论部分说明该研究缘起于作者对社会道德事件频发、道德建设的社会作用以及如何应对道德建设领域面临的挑战等问题的思考,介绍国内外关于道德失范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对此进行评价。结合道德失范问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导论谈到本文的研究方法是综合比较法、系统分析法、文献研究法等,表明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措施和路径问题,最后导论总结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的内容、结构、要素展开多维解读、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角度对我国道德失范现象的成因进行分析,从规范创新、控制刚度、舆论监督、道德教育等维度论述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措施,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个人品德方面阐述道德失范治理的路径。第2章,社会转型与道德失范解析。本章在全文逻辑结构中的地位是介绍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社会转型”、“道德失范”等。本章首先阐述了社会转型的内涵和特征、道德和道德失范的内涵与特征。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面临的挑战:全球化的挑战、市场化的挑战、工业化的挑战、城市化的挑战、网络化的挑战等,陈述转型期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经济建设的精神基石、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第3章,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现象。现象描述是本章的主要思路,内容主要是介绍我国道德领域的现状。首先肯定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主流是进步的、积极的、向上的。但由于研究的需要,本章主要篇幅是介绍道德失范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表现及其危害性,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的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危害性。这是全文后来分析道德失范现象产生原因和提出道德失范治理思路、措施和途径的铺垫。第4章,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现象的成因分析。正确分析道德失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正确解决道德示范问题的前提,本章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较为详尽地分析了当前我国道德失范现象的产生的原因,宏观方面的因素有经济、政治、文化等,中观方面的因素有教育和信息因素等,微观方面的因素有家庭、社区和个人自身因素等。这为本文后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提供了依据。第5章,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目标原则。本章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理论基础,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目标体现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个方面,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原则、集体主义原则、互惠互利原则。第6章,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措施和路径。在本文前述内容的基础上,提出道德失范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实现路径是研究的根本目的,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本章分节阐述了我国社会转型期治理道德失范的具体原则: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要与中华传统文化相承接;提出了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具体措施:规范和制度创新、控制刚度、舆论导向和监督和道德教育等;认为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治理的路径是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第7章,结论与展望。在该部分,文章认为,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但是,这一问题将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不断加强而得到解决。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的研究已经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理论工作者的热切关注并日益深化,本文只是对其中的某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探讨,其他问题只好留到今后作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论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困境与出路[D]. 孙文营. 首都师范大学. 2000

[2]. 共生的秩序: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的生态与路径[D]. 宁华宗.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3].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比较研究[D]. 冯道杰. 山东大学. 2016

[4]. 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均衡[D]. 孙百亮. 陕西师范大学. 2010

[5]. 当代中国女性发展探析[D]. 刘晓辉. 山东大学. 2010

[6].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D]. 吴莹. 吉林大学. 2017

[7]. 当前我国社会冲突与社会控制研究[D]. 黄敏. 中共中央党校. 2011

[8]. 转型农村的政治空间研究[D]. 吴新叶. 复旦大学. 2004

[9]. 新兴商人群体形成与社会的转型[D]. 董明. 上海大学. 2010

[10]. 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问题研究[D]. 雷结斌. 南昌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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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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