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家庭承包生产及其延伸_农村改革论文

中国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家庭承包生产及其延伸_农村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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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发端的农村改革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的序幕。在此,回首近30年来中国农村改革所走过的风雨历程,梳理农村改革的历程脉络,系统总结中国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阐述推动农村改革深入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农村改革的大包干实践

农村改革前,中国农民对改革的探索和试验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在小岗村“大包干”创举之前,还有过两次标志性的探索,第一次是1956年浙江省永嘉县出现的“包产到户”,第二次是1961年曾希圣在安徽的“责任田”试点。全国其他地区也出现过包产到户。农民对改革的探索和试验虽然与上述两次探索一样,最终无功而返,但为后来中国农村的改革埋下了种子。

(一)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改革是从纠正“左”的错误、放宽农村政策开始的。20世纪70年代,安徽省滁县地委在农村着重推行了“一组四定,分组作业,实行小段包工”等办法,落实按劳分配政策,清理财务,尽量使社员能够多分配;同时鼓励支持社员种好自留地,搞好家庭副业,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1977年春,安徽省滁县地委组织300多名干部,深入到400多个生产队,调查写出130多篇调查报告,并向省委写了一份综合调查报告,列举“左”的错误许多表现,提出端正和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意见。

1977年6月,中央改组安徽省委领导班子,万里同志任省委第一书记。7月份,滁县地委把这份综合报告稍加修改后正式上报了省委。万里看到滁县地委的报告后,当即批示:“滁县地委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对农村经济政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这个问题,很值得引起各地重视。报告所提意见,可供各地参考。”同时省委书记顾卓新同志还要求从100多篇调查报告中选择几十篇印成小册子,发给各地参考。此后省委负责同志又深入到农民中进行调查,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要求和呼声,同时派省农委作专题调查。在滁县地委报告和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经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讨论修改后于11月正式公布,在全省贯彻执行。省委《六条》强调农村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搞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可以组织作业组,适合个人干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减轻社员和社队负担;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兼顾三者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自主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这些规定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在当时却冲破了许多“禁区”,是政策上的拨乱反正。省委《六条》深受老百姓的拥护,人们奔走相告。随着省委《六条》的贯彻,农村政策的放宽,群众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一些地方偷偷搞起了联系产量责任制,实际上揭开了安徽省农村改革的序幕,敲响了中国农村改革的钟声。

(二)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双包到组”兴起

1978年,安徽省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9月初,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布置生产自救和秋耕秋种。此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没有召开,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已经进行了几个月。“两个凡是”的观点正受到质疑,会上,许多公社干部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农业长期上不去,原因究竟在哪里?一个公社上不去,两个公社上不去,为什么全区240多个公社都上不去?他们强烈要求地委解放思想,放手让下面干,干上去了不求表扬,干不上去自动下台。为此,滁县地委充分发扬民主,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结果,来安和天长县的一些公社书记把他们称之为“秘密武器”的三个典型介绍了出来:第一个典型是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1978年春他们把生产队分成两个组,每组10户,实行“三包一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办法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在大旱之年其他生产队普遍减产的情况下,这个队的粮食产量由上年4万多公斤增长到6万多公斤,油料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人均收入增长30%。第二个典型是天长县新街公社,1978年春,由于天大旱棉花苗面临着枯死的危险,公社决定把棉花包产到户,超产奖励,减产赔偿。为了抗旱保苗,有的社员连洗脸水都用来浇棉花,大旱之年棉花亩产较上年增产近九成。第三个典型是来安县广大公社把全年粮、油、棉和猪、禽、蛋等生产指标,分解成一百分,对基层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年终时按实绩进行奖罚,大旱之年生产全面增产。这些办法在当时尚属“禁区”,被称为“秘密武器”,只能暗中实行。

10月份,滁县把当时农村存在的问题和抗旱救灾情况及上述3个“秘密武器”作了详细汇报。万里同志对这三个典型非常重视,并要求把“三个典型”作详细调查并向省委写出报告。万里同志看了3个调查报告后,通知地委可以进行试点,并在省委常委会上说,“包工到组,不联系产量,还是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可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所以不行。滁县地区关于联系产量责任制的三个材料,可以大胆试行”[1]。为此滁县地委发了96号文件,将3个调查报告印发全区,要求各县先在一个大队或一个公社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文件下达后,各县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许多社队争当试点。随后,一些不是试点的社队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组。在试点中,凤阳县有的地方搞了大包干到组。凤阳县是有名的“生产靠贷款、生活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的“三靠”县,农民生活贫困,每年都有一批批农民外出讨饭。据对最早搞包干到组的凤阳县城南公社岳林大队岳北生产队的调查,该生产队分成4个作业组,年终分配时,小组上缴国家的征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后,剩下的都归组里自己分配。因此,老百姓积极性很高。群众说,“大包干,大包干,既省事,又简单;干部满意,社员喜欢。”这就是以“大包干到组”为特点的责任制。到1979年3月底,滁县地区实行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的生产队已占68.3%。

“双包到组”责任制的推行伴随着激烈的争论。反对者认为这种责任制不符合“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是“三级半”所有。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标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则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这对双包到组后正在忙春耕的皖东农民来说无疑是泼了一瓢冷水,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一些对“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心有余悸的同志,认为编者按有“来头”,惶恐不安。针对干部群众思想上出现的波动,滁县地委及时向各县发出电话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大忙季节,各种形式责任制一律稳定下来,不要变来变去,延误农时。”“各种形式责任制是地委同意试验的,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

万里于3月16日来到滁县地区。他说,“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这好比公共汽车一样,你可以打票上车,我也可以打票上车。”“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靠实践来检验,决不能读了一封读者来信和编者按,就打退堂鼓。”“三级半有什么不好?这是核算嘛,四级核算也可以,家庭也要讲核算,那不是五级核算了吗?”他还说,“你们地委做得对,及时发通知,已经实行的各种责任制一律不动。只要今年大丰收,增了产,社会财富多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你们的办法明年可以干,后年还可以干,可以一直干下去。”“凡是能增产,对国家贡献多,集体经济壮大,群众收入增加,生活得到改善,就是好办法。”

(三)小岗生产队首创大包干首先在安徽报上“地方户口”

随着双包到组的发展,也出现了一部分生产队暗中搞起了包产到户。这其中,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暗中搞起了“大包干到户”。小岗队土地改革后出现过一段粮食增产、农民安居乐业的黄金时期,这个队没有经过初级社阶段,1956年跨了一大步进入了高级社,农民的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统统为高级社所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从此,粮食生产连年下降,开始过吃救济粮的日子。1978年秋后,凤阳县搞包产到组,小岗生产队先划为4个作业组,干不好,又分成8个,还是不行,他们想起1961年的责任田,就想依照大包干到组的办法,搞包干到户。干部社员商议,瞒上不瞒下,如果因为土地包到户,干部出了事,蹲班房,全队社员要共同负责,把他的孩子抚养到18岁。1978年底,大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就在小岗诞生了。

包产到户过去曾多次出现过,20世纪50年代合作化高潮时出现过,后来三年困难时期也曾出现过。大包干到户则完全不同,它是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区别主要在于:包产到户强调“五统一”,要实行“统一分配”,农民承包土地后,实行“承包产量,以产计工,增产奖励,减产赔偿”的办法。农户生产的粮食等,最后要全部交给生产队,由生产队上缴国家征购任务,留下集体提留,再按各户上缴的产品计算出工分,然后按工分实行统一分配。这种办法不仅手续繁琐,而且由于在分配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一平二调和、干部存在某些不正之风等现象,群众是不放心的,实际上农民对产品没有支配权。而大包干承包制则不同,农户承包集体的土地后,由生产队同农户签订合同,农户按合同上缴国家的征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奖赔就在其中了。用农民的话来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多剩少全都是自己的。”农民取得了对农产品的实际支配权。所以说这种办法“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单,群众放心”,农民特别拥护。后在国家农委领导杜润生同志指示下,经有关理论工作者研究论证,认为大包干承包制实现农村土地的两权分离,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农民通过承包则取得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即经营权,农民成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集体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承包合同来实现,既能保证国家的税收、征购和集体提留任务的完成,又使农民取得了生产自主权和产品支配权,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说,这是中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是大包干之所以能够在全国很快普及的关键所在,也是人们所说的“凤阳之路”的核心。

1979年实践的结果,小岗生产队粮食产量达到6.5万多公斤,比1978年增长6倍,18户农民有12户超过万斤粮;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社员收入比上年增长6倍。从1957年起23年来,第一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和油料任务,分别超额6倍和80倍。

1979年10月,滁县地委在凤阳召开“三干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完善大包干到组的责任制。会议开始时参观了两个大包干到组搞得好的典型。接着,大家要求到小岗生产队去参观,于是就组织各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和地区部委办的干部到小岗,挨家挨户看了一遍,当时滁县地委批准他们继续试验,再干三年。因为中央文件当时还不允许包产到户,考虑到同中央文件保持一致,滁县地委在会议总结时正式宣布包产到组,可以三户一组。

在1980年初省委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滁县地委作了《顺应民心,积极引导》的发言,并要求给大包干报个户口,承认它也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滁县地委认为劳动者的积极性高与低,是检验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标志,实践证明大包干到户责任制就是让农民穿上了“合脚鞋”,因而中国的农业才能跨大步。1月11日,万里同志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已经有了,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那天王郁昭同志说了,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那根本不是资本主义,包产到户不等于单干,单干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的……那就只能同意,批准。”“一定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完善,一年两年三年都可以,使农民富起来。”[2]大包干责任制终于在安徽省报上了“户口”。但这个户口是“地方户口”,只能在安徽省通行,还有待中央批准,才能在全国通行。

1980年春节前夕,万里同志第二次来到小岗队,挨门挨户看了一遍,非常高兴。当小岗队的农民说,有人指责小岗队是开倒车时,万里同志说:“地委批准你们干3年,我批准你们干5年,只要能多打粮,对国家多贡献,集体多提留,社员生活能改善,干一辈子也不是开倒车。”老百姓对包产到户终于放心了。

(四)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讲话支持,大包干在激烈争论中开拓前进

1980年2月下旬,万里离开安徽,调中央工作后,风云突变,围绕大包干到户的争论在全省乃至全国展开。

1980年从3月底到8月中旬,省委连续召开了蚌埠、芜湖、巢湖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这些会上,省委个别领导给双包到户扣上了“经济主义”、“工团主义”、“机会主义”等大帽子,说列宁在同第二国际斗争时,批判伯恩斯坦、考茨基等机会主义者只顾眼前利益,主张“运动就是一切,主义是微不足道的”,“为了一个戈比而斗争”。当前搞包产到户虽然能增产,但不是我们的方向,对老百姓来说情有可原,对我们县以上领导干部头脑要清醒,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犯机会主义即修正主义的错误。特别是反对大包干到户,认为大包干是两包一脚蹬(踢),生产队一点把柄也没有了,农民就会失去控制。还说,现在,文风不正,有人在那里舞文弄墨,强词夺理,硬说包产到户不是单干。

在上述几次会议的影响下,全省农村改革的形势急转直下,骤然变冷,搞得人心惶惶,有的县急急忙忙下禁令不许搞包产到户,搞了的要限期收回。这时,只有滁县地区坚持不动,这里实际上成了一个“孤岛”,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就在这关键时刻,在巢湖会议上省委领导传达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谈话旗帜鲜明地支持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和风阳的大包干。他说,“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了面貌。”[3]这个谈话,在中国农业面向何处去的关键时刻,拨开了迷雾,指明了方向。滁县地委迅速向各县委书记作了传达。在邓小平同志谈话精神指引下,滁县地区的大包干责任制,迅猛发展,继续破浪前进。

1980年8月份在省委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由于受蚌埠、芜湖、巢湖会议的影响,会议基本上是“一边倒”,形成了对“双包到户”的围攻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滁县地委强调:第一,双包到户关键是一个“包”字,它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第二,劳动者积极性高与低,是检验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根本标志;第三,包产到户不是单干,是集体经济在管理体制上的新突破。接着列举了来安、定远、凤阳等县实地调查的数字说明,增产最高的是双包到户,然后是双包到组,增产不多、平产或减产的是坚持“大呼隆”的生产队。结论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滁县地委要求,由于滁县地区“双包到户”的面很大,而且还在发展,实践证明是能够增产的,希望能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继续完善提高。如果上级领导不同意,那就请上级正式发个文件,进行纠正。不要像现在这样,今天这里批,明天那里批,施加压力搞得人心惶惶,整天提心吊胆。由于会议分歧较大,最后省委书记顾卓新同志建议把邓小平同志那篇谈话念一遍,作为会议的总结。

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就这种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1981年当时的国家农委向全国各地派出了34个调查组,其中以青年人为主体的调查组①到了安徽滁县地区,写了《“双包到户”的情况、发展趋势及问题》等系列调查报告。据当时国家农委领导杜润生同志评价:这份系列调查报告所起作用超过了其他33个调查组。1981年8月19日,国家农委召开会议为中央起草文件(当时为20天),滁县地委参加了这次会议,并要求为大包干报个全国户口。1982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5年每年都发一个有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给双包到户报上了户口,明确双包到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生产责任制。中国的改革终于率先在农村突破。突破口一旦打开,它像一股浩荡的春风,迅猛地吹遍祖国大地,双包到户迅速在全国普及开来,到1983年全国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了95%以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中国农村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高度评价了家庭承包制,强调“作为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1993年3月,全国人大正式通过决议,把家庭承包制②正式载入中国宪法。

二、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突破的原因

改革从农村突破是历史的必然,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农村经济体制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是推动农村改革的根本动力。

(一)改革首先由农村突破,根本的推动力来自农民。农民群众已经不能按照原来人民公社的生产经营方式继续生活下去,有着强烈的改革愿望

在公社化、大跃进年代,安徽和滁县地区农民受“左”的危害比较深,饿、病、逃、荒、死现象严重,加上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到了濒临崩溃的边沿,农村尤为突出。全区社员集体分配年人均只有70元左右,定远、凤阳、嘉山等贫困县人均口粮只有300斤左右,人均收入在50元上下。农村集体积累折价不够抵偿国家银行贷款。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每年总有大批农民逃荒要饭。凤阳县梨园公社是“三靠”社,小岗生产队在这个公社。来安县玉明公社在抗日战争时期曾是新四军二师总部所在地,老百姓吃粮、买盐、买油都很困难。

安徽是农业大包干发源地,小岗人是首创大包干的排头兵。因此,改革为什么能够在农村率先突破,还得从小岗说起。小岗村和全国农村一样,在土改中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做了土地的真正主人,生产积极性很高,生产发展很快。在合作化前,正常年景每年粮食产量九万公斤左右,丰收年景可达10多万公斤,过上了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那时送公粮一路歌,卖余粮排着队,满村绿树成荫,柿子树硕果累累,鸡鸭成群,那时是小岗村的黄金时代。1955年办初级社,小岗没办起来。1956年在“社会主义高潮”中,在工作队的催促下,小岗一步跨进了高级社,从此产量逐年下降。1957年反右派时,上级派来了工作队,只能说“社会主义高潮”的优越性,谁说个“不”字,就要当“怪话”进行批判,甚至戴上“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帽子,小岗从此鸦雀无声,同时也开始吃上了国家的返销粮。1958年在大跃进中小岗村跳上了“共产主义的金桥”,又进入了“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1960年三年困难时期,全村非正常死亡60人,死绝了6户,有78人背井离乡到外地讨饭。1962年安徽推行“责任田”,由于推迟了一步,刚刚种上了小麦,上级就下令改正,“责任田”又归了大队。因此第二年午收时抢的抢、偷的偷,不用镰刀割,用手拔,结果生产队只收到965斤,留下种子900斤,结果队里每人只分到一斤半。接着又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小岗村分成两派斗来斗去,日子更难熬。生产队的干部像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全队17个男劳力,都先后当过队长或副队长,“算盘响,换队长”。经过“十年浩劫”,小岗已是一无所有,户户外流,成了名副其实的“三靠队”。据统计,高级社以来,国家贷款15632元,无偿投资2925元。从1966-1978年,吃返销粮5.7万公斤,占13年全队粮食总产65%,国家花钱买了十头牛。小岗人说:“农民种田,国家给钱,缺吃少穿,国家支援。”1978年推行包产到组时,小岗队先分成4个组,不行,后来又分成8个组,还是合不拢,最后他们干脆冒着风险搞了“大包干到户”,还签了一个秘密协议,偷偷地干起来了。小岗人苏醒了。过去是“有权人不种田,种田人没有权”。现在小岗人终于突破了“左”的束缚,重新回到“主人翁”的地位。

小岗村是中国最普通的一个村庄,然而它却是中国广大农村的一个缩影。小岗人的觉醒来之不易,大包干的突破迅速在神州大地普及开来。

(二)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拨乱反正”过程中,一批干部面对实际,深入群众,也深感原有经营方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以民意为天,支持群众改革

农业、农村在实行高级社、人民公社的20多年时间里发展缓慢,农民生活难以改善,并不是党和干部不关心农民和农业。主要是由于人民公社那一套体制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在长时间内,把人民公社一套经营形式当作社会主义的标准,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批判资本主义的方式去维护它,“左”的东西,变本加厉,恶性发展,禁锢了人们的思想。经过多年的实践,从事农村农业工作的干部开始体会到农村不可能再这样继续下去。基层一些干部说,在那种吃大锅饭、评工记分的体制下,一切能想的办法都试过了,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了,就是搞不上去。农业的发展是靠农民,农民没有积极性,一切无从谈起。也有一些同志,过去多年不是从事农村工作,转换到农业或是农村地区来工作,看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农民吃不饱肚子,感到问心有愧,寻思社会主义就这样搞吗,到底是什么问题在影响农民的积极性,怎样解决农村经营管理中的那些问题?他们是支持农村改革的积极力量。“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四人帮的垮台,宣告了“左”倾错误的结束。从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人们逐步从“左”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因而在党中央和群众之间有一大批基层干部,积极支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的选择。他们在实践中,能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使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健康发展。同时,新闻媒体、农村研究部门和理论工作者、作家、学者等,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引下,对农民和基层的创造、农村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写了很多通讯报道和调研报告、动态清样和内部参考等,供中央及时了解农村的情况。另外,也有一批干部由于受“两个凡是”的影响,在改革初期对双包到户有抵制,但随着真理标准大讨论的进行,特别是在邓小平同志讲话之后,在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中,终于转变了态度,对双包到户采取了积极支持的态度。所有这些,就在党中央和群众、基层干部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做到上下结合、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那样:“我们改革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4]万里同志也说:“摸着石头过河,石头是什么?就是实践,就是群众,就是要到实践中去摸群众的意愿、群众的要求,摸清历史的脉搏、历史的趋势。”[5]回顾农村30年改革的历程,最根本的启示就是必须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改革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群众生活的不断改善。

(三)农村既是多种矛盾的集中焦点,又是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个最薄弱的环节,这也是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的一个重要原因

过去农业、农村、农民不仅受到人民公社体制的束缚,而且受到计划经济以及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束缚。建国初期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采用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办法,从农业积累资金,发展工业。国家的资源向城市倾斜,又用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限制农民流动就业,使沉淀在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人地矛盾加剧。这在工业化初期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在独立的工业体系形成后,仍然较长时期的延续着这种体制,就影响了农业、农村的发展,限制了农民的就业。在经济困难时期,国家千方百计保持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能顾及农村。农民没有铁饭碗,要靠生产队的集体来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所以农民受到微观、宏观双重不合理体制的伤害,农业、农村是多种矛盾集中的一个焦点,农民对体制改革的要求也就特别迫切,改革也就从受“左”的折腾最厉害的贫困地区率先开始。而且,当时农业还是自给半自给经济,以人力、畜力为主,社会化程度低;土地属于生产队的农民集体所有,实行独立核算;农民家庭还有少量自留地,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它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和相对独立性,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最薄弱的环节。所以改革从原有体制最薄弱的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四)改革从农村突破,归根到底是按照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群众意愿,不断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前进中的基本矛盾

邓小平同志说:“关键是发展生产力。”[6]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改革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社会历史的一切现象及其变化发展,最终都只能从生产力的状况得到说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生产力就要冲破一切束缚,为自己的继续前进开辟道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发展中出现某些环节和方面的不适应,需要也能够用改革的方式来解决,即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自觉调节,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生产力开辟前进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也是一场革命。

在农村改革前,在生产力状况没有多大改变的情况下,片面夸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从土改以来,经过初级社、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仅用了五六年时间不停顿地变革生产关系。许多干部群众说,从土改以来就一直在搞“过渡”,求大求公,往往一种合作制形式没等搞上路,就变换新花样。“小脚穿大鞋”,跑不动,又甩不掉。弄得干部赶不上,社员跟不上,生产干不上。虽然1962年人民公社退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但其生产经营和分配方式仍然不符合生产力的实际要求。农业、农村发展缓慢,是使农民生活陷入贫困的重要根源。在改革中,农民要摆脱的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与这种生产经营和分配方式直接联系的“大呼隆”、“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用农民的话说,家庭承包制这种新的经营形式,是让农民穿上了“合脚鞋”。家庭承包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适应中国当前的农村生产力水平,它调动了8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使中国农村经济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所以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不是偶然的,它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发挥的作用,也是广大农民追求的归宿。

三、中国改革从农村突破的伟大意义

农村改革的伟大意义在于推动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打破了城乡二元体制的障碍,推进了民主政治的进程,对国民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改革率先在农村突破,进而推动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使中国进入了波澜壮阔改革开放新时期

改革30年来,中国总结了许多基本经验,提出了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实践中创立了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建立了一整套的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和方针政策。产生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制定了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通过30年的改革实践,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加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要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一举解决长期困扰的粮食短缺问题

家庭承包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短短几年内便获得了空前的跨越式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各种农副产品大量涌现,统购统销、各种票证被取消,迅速告别了短缺经济的时代。到1984年底,全国569万个生产队99%以上实行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连续几年农业特别是粮食增产幅度很大,1984年粮食总产达到4073亿公斤,人均400公斤,接近世界人均水平,比1978年3047.5亿公斤增产33.7%,油料达到1 191万吨,比1978年的521万吨增产1.29倍,棉花达到624万吨,为1978年216万吨的近3倍。当年国务院向世界粮农组织宣布中国已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保证中国众多人口有饭吃,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头等大事。这对物价稳定和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催生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民有了参与工业化的权利

家庭承包制的实行不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干活大呼隆旧体制下解放出来。农民手中有了余粮,有了一定的资金,农村又有富余劳动力,便从发展多种经营、创办小作坊、小企业起步,开始离开土地到小城镇务工经商,离土不离乡,从而推动了中国乡镇企业的兴起。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不仅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且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也占有相当比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乡镇企业经历了1984-1988年、1992-1997年两个超常规快速发展阶段。在1984-1988年期间,乡镇企业增加值从633亿元增加到1742亿元,增长175%。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1990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为2504亿元,2000年增加到27156亿元,十年来增加9.8倍,平均每年递增26.9%。21世纪中国乡镇企业依然对经济和“三农”发挥着重要作用。从2003年至今,中国乡镇企业又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时期。据统计,2007年全国乡镇企业新增个体工商户65万个,农村能人和农民工回乡创办的小型乡镇企业达85万家,当年全部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6.96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上缴税收达到7366亿元,从业人员总数突破1.5亿,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占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三成以上。

(四)引发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

改革开放前,封闭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大量劳动力滞留农村。当时,中国资金的原始积累采取“以农养工”的方针,用“剪刀差”等办法,从农村抽走资金,用于城市工业化建设,而对占总人口80%的农民,采用行政手段,实行严格的城乡隔离政策,形成封闭的城乡二元结构,致使大量的劳动力长期封闭在农村,加剧了城乡发展的差距。

家庭承包制解放出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找出路,乡镇企业的兴起为这些劳动力的就近转移开辟了途径,但乡镇企业在地区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在一个时期内,乡镇企业主要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周围得到发展。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不仅迅速解决了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而且出现劳动力资源短缺的现象,产生了对劳动力新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中西部农区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乡镇企业薄弱,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因此,不发达地区的富余劳动力为了求生存、求发展,为了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勇敢地离开了本乡故土,走上了打工的艰苦历程。除了在本县、本地区、本省流动外,还到外省、到东部发达地区、往大城市流动,终于形成了波澜壮阔的“民工潮”。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提出了“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十六字方针。农民外出就业由改革初期的200万左右,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6000多万,2006年发展到1.3亿人以上,这在世界人口流动史上是罕见的。

民工潮的兴起意义重大。一是它为发达地区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仅以广东省为例,据有关部门估算,全省有农民工2000多万,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超过25%以上。二是它缓解了欠发达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压力,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1985年的1.25亿,主要是农业大包干的作用;再进一步下降到2006年的2100多万,在新减少的1亿多贫困人口中,通过农民外出就业所解决的,估计在半数以上。三是它是一所大学校,是提高劳动力素质、培养经营管理人才的摇篮。四是它也为欠发达地区的资金积累作出了贡献。以四川省为例,全省打工者超过1200多万人,跨省的有560多万人,每年实现劳务收入达400亿元以上,超过了本省地方财政收入,对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五是打工潮带来创业潮,推动欠发达地区乡镇企业、开发农业和小城镇发展。大批打工者经过打工生涯的锻炼,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学到了本领之后,每年都有一批打工者回到家乡创业。据四川省的调查,外出打工者回乡创业的有40多万人,约占外出就业人数的4%左右。目前全国打工者超过1.3亿人,除其中有一部分已在城市稳定就业、创业,由农民变为城市工人或准市民外,回乡创业者大约有400万人左右。据四川、湖南等省调查,创业者大多在小城镇开店办厂,务工经商,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了许多“工业开发区”、“农民一条街”,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六是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蕴含着深刻的体制改革内涵。它使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由政府决策为主转变为由市场配置为主的机制,从而推动了用工制度、工资制度、教育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发育和成长。而且,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市民化趋势要求根本改变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形成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是涉及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改革,实际上这种经营体制的改革一开始就是同政治体制改革相联系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兴起,是以政治思想领域“拨乱反正”为先导的,允许和支持改革,尊重农民对大包干到户的选择权,建立农民群众有权、有责、有利的农业经营体制,这本身就是民主政治的推进。

“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7]农村土地不再集中经营,2亿农户成为自主经营的商品经济细胞,以及数千万乡村中小企业的兴起,不仅为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农村高度集中“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的解体。经济的自主要求政治的民主,继农村家庭承包制的建立而产生的村民自治,农村基层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得到发展,这是中国农民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自农村改革开放以来,从家庭承包经营的推行、人民公社解体、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到波澜壮阔的民工潮和创业潮,以及村级民主,都是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大潮,是与时俱进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它对中国的农业农村发展,对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对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和扶贫开发作出了巨大贡献。

四、科学发展观视野下中国农村的进一步繁荣发展

实行农业家庭承包制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使改革以磅礴的气势在城乡一往无前地推进,推动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三农”作为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六字方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两个趋势”的论断:纵观一切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从总体上看,中国现在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些论断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已经开始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时代,具有划时代、里程牌的重大意义,是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现在提出“三农”是重中之重,强调农民是“三农”的主体,必须尊重农民。过去讲农业是基础,就是要重视抓农业,由农民提供轻工原料,提供农副产品,但是对农民生活改善,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却不如对城市重视,因而形成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现在提出“多予、少取、放活”是针对过去存在的“多取、少予、统死”说的。

当前和今后要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新的突破。要继续解放思想,选准新的突破口,建立新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强农民内在的主动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党中央连续制定5个新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富民政策,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对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对粮食实行直补、农机、良种、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等等。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多予、少取、放活”的长效机制的框架体系正在形成,力度不断加强,必将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长期坚持,同时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要顺应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顺应农民的意愿,逐步自下而上发展农民的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形式,为现代农业的持续发展开辟更广阔的道路。在未来的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只要始终坚持充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依靠农民、尊重农民,就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中国农村的改革发展历程是曲折的,争论一度是激烈的。之所以能成功,主要是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精神支柱,人们的思想不断解放,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逐渐得到恢复,从一定层面上说这是党的实事求是路线的胜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胜利。

注释:

①当年参加调查的同志,现仍在行政和研究岗位上的有:陈锡文、杜鹰、张木生、周其仁、王小强、邓英淘、白南生、崔传义、谢扬等。

②“联产承包责任制”变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变成“家庭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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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家庭承包生产及其延伸_农村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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