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5~64岁女性寿命分布研究_家务劳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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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5~64岁组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分配论文,时间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不妨把生活时间看作一种“消费品”。个人如何去“消费”,这不仅是一个关于生活时间如何分配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关于一个人生活质量好坏的问题:这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发展,而且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笔者试图通过对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分析研究来说明此问题。

一、生活时间分配及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状况

把15~64岁人口用于各种活动的时间划分为四个部分:即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家务劳动时间、闲暇时间和睡眠时间。这四个部分包含着一个人终生的活动内容。

1990年,城镇15~64岁女性用于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家务劳动时间、闲暇时间、睡眠时间分别为460.1分钟、262.5分钟、 289.9 分钟和 465.5 分钟[1]。睡眠时间略比工作和上下班时间长5.4分钟。 家务劳动时间中,做饭、洗衣、购物和其他家务劳动的时间分别为37.6分钟、87.7分钟、92.2分钟和45.0分钟;闲暇时间中,学习、看电视和其他自由支配的时间分别为33.2分钟、99.6分钟和157.1分钟。农村15~64 岁女性的四部分生活时间分别为370.7分钟、310.8分钟、 222.9 分钟和493.9分钟[2]。其睡眠时间比工作和上下班时间长123.2分钟, 家务劳动时间比闲暇时间长87.9分钟。在家务劳动时间中,做饭、洗衣、购物和其他家务劳动的时间分别为20.5分钟、115.9分钟、123.2 分钟和51.2分钟;闲暇时间中,学习、看电视和其他自由支配时间分别为10.7分钟、64.9分钟和147.3分钟。

二、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差异分析

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存在很大的差异。其差异主要表现在地区、城乡、行业、职业、文化程度等方面。

1.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的地区差异

1990年,对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广东等11个省市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资料显示,女性一天用于各种活动的时间具有很大的差异。首先看城镇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11个省市女性平均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为411.2分钟(见表1)。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最高的是广东,为485.3 分钟,比平均水平高74.1分钟;第二是河北,为483.3分钟, 比平均水平高72.1分钟;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最少的是贵州,为413.5分钟, 与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贵州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与广东、 河北相比分别少71.8分钟、69.8分钟。其次看城镇女性家务劳动时间。11个省市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平均为286.5分钟,接近平均水平的有河北、安徽两省, 分别为270.7分钟、298.7分钟;女性家务劳动时间最低的是江苏,为234.6分钟,北京居第十位,为243.8分钟; 其余省市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均在250~262分钟之间。再次看城镇女性闲暇时间,11个省市女性闲暇时间平均水平为256.6分钟,女性闲暇时间超过300分钟的有江苏、广东、北京、青海四省,分别为342.8分钟、333.4分钟、328.1分钟、314.1分钟。 低于平均水平的有江西、湖北、安徽三省,分别为253.3分钟、 253.2分钟、250.5分钟。最后是睡眠时间,11 个省市女性睡眠时间大致在450~477分钟之间波动,各省市女性睡眠时间均低于11个省市的平均水平。但有些省女性睡眠时间要高于其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它们是甘肃、湖北、青海、江苏、安徽、贵州六省。六省女性睡眠时间分别高于其工作和上下班时间30.3分钟、22.2分钟、26.3分钟、7.1分钟、32.1 分钟、50.5分钟,其中贵州差异水平最大。虽然说睡眠是一个人必不可少的时间,但它高于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这是十分不利的。

表1 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的地区差异分钟

工作和上下班时间 家务劳动时间

闲暇时间

城镇农村城镇农村城镇农村

总计

411.2

370.4

286.5

310.9

256.6

223.0

北京

468.6

376.4

243.8

309.8

328.1

252.3

河北

483.3

297.2

270.7

329.8

281.4

258.6

吉林

463.8

335.4

282.4

346.4

285.2

256.0

江苏

459.9

408.2

234.6

296.6

342.8

263.1

安徽

433.8

395.1

298.7

306.9

250.5

179.2

江西

472.6

364.2

261.0

319.5

253.3

202.5

湖北

454.4

326.6

261.6

321.6

253.2

201.1

广东

485.3

455.2

250.7

284.7

333.4

215.6

贵州

413.5

322.4

250.0

284.2

274.9

201.4

甘肃

448.6

219.3

257.8

365.2

258.1

206.8

青海

444.4

294.5

259.1

332.1

314.1

236.1

睡眠时间

城镇农村

总计479.3 493.1

北京451.9 487.7

河北457.5 487.6

吉林462.0 491.5

江苏467.0 482.6

安徽465.9 497.2

江西460.5 495.7

湖北476.6 514.9

广东464.9 481.8

贵州464.0 499.4

甘肃478.9 516.2

青海470.7 506.5

资料来源:见参考文献1

农村女性平均一天的生活时间分配最明显的特点是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大大低于其睡眠时间。11个省市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为370.4 分钟,睡眠时间为493.1分钟,两者相差122.7分钟。差异水平低于11个省市平均差异水平的有广东、江苏、北京三省市,分别相差26.6分钟、 74.4分钟、111.3分钟;差异水平高于11个省份平均差异水平的有甘肃、青海、河北、湖北、贵州五省,分别相差296.9分钟、212分钟、190.4分钟、188.3分钟、177分钟。农村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大大低于其睡眠时间的状况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因为消费在工作和上下班的时间远远低于消费在睡眠的时间,这不仅是时间的损失和浪费,更是一种财富的损失。11个省市女性家务劳动的时间平均为310.9分钟。 低于平均水平的省市有北京、安徽、江苏、广东、贵州,其女性家务劳动的时间分别为309.8分钟、306.9分钟、296.6分钟、284.7分钟、284.2 分钟。家务劳动时间最多的是甘肃,为365.2分钟。比较11 个省市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与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农村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低于其用于工作和上下班的时间,二者相差59.5分钟。但是,有些省市女性家务劳动时间高于其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它们分别为河北、吉林、甘肃、青海四省,其中甘肃高出最多,二者相差145.9分钟。 与其他三部分时间相比, 农村女性闲暇时间相对较少, 大部分省份女性闲暇时间低于240分钟。只有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四省市的闲暇时间高于250分钟,但其相对水平仍然不高,在250~264之间徘徊。

2.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的城乡差异

15~64岁女性平均一天的生活时间分配在城乡之间的差异尤其明显。城镇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闲暇时间均比农村女性相应的时间高,分别高出89.4分钟、67分钟,而城镇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睡眠时间却比农村相应的时间低,分别低出48.3分钟、28.4分钟。这也可以从11个省市城镇和农村女性生活时间分配情况看出。11个省市城镇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闲暇时间分别比农村女性相应的时间高出40.8分钟、33.6分钟,相反的是,其家务劳动时间、睡眠时间分别比农村女性相应时间低24.4分钟、13.8分钟。由此可见,这种女性生活时间分配在城乡之间的明显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或经济条件密切相关。

3.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的职业差异

女性所从事的职业不同,其生活时间分配也不同。在城镇和农村,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最少的分别是农、林、牧、渔劳动者和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其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分别为332.1分钟、344.9分钟(见表2)。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最长的职业在城镇和农村却不同, 在城镇是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农村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分别为453.6分钟、514.1分钟。不管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农、林、牧、渔女性劳动者的家务劳动时间均最多,分别为327.3 分钟、317.1分钟。 女性家务劳动时间最少的在城镇是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189.3分钟,而在农村是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为145.1分钟。城镇各类职业的女性家务劳动时间,除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之外,均比农村相应职业的女性家务劳动时间长。在城镇,女性闲暇时间最长的是生产运输工人,为300.7分钟, 女性闲暇时间最短的是服务性人员,为230.7分钟,前者比后者长70分钟; 在农村,女性闲暇时间最长的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246.8分钟, 最短的是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为169.7分钟,前者比后者长77.1分钟。 城镇和农村不同职业女性的睡眠时间最长的分别是农、林、牧、渔劳动者和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其睡眠时间分别为476.6分钟、567.5分钟。在城镇睡眠时间最短的是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为445.6分钟, 在农村却是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453.3分钟。 考察城镇和农村同一职业的女性睡眠时间可以看出,城镇女性睡眠时间均比农村女性的要短。

表2 中国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的职业差异分钟

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家务劳动时间

城镇农村 城镇农村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466.9

466.1 213.1

225.4

机关及企事业负责人 493.6

468.9 189.3

196.9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87.8

514.1 201.8

195.2

商业工作人员

453.6

468.9 228.9

223.4

服务性工作人员 477.5

506.8 220.7

199.0

农林牧渔劳动者 332.1

354.3 327.3

317.1

生产运输工人

452.7

488.0 229.4

215.5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423.2

344.9 243.0

145.1

闲暇时间睡眠时间

城镇农村城镇农村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62.9

246.8

453.1

472.3

机关及企事业负责人 264.8

200.7

463.6

453.3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253.2

245.1

458.8

468.7

商业工作人员

240.5

201.5

464.9

481.6

服务性工作人员 230.7

214.5

455.1

486.9

农林牧渔劳动者 233.8

214.5

476.6

493.7

生产运输工人

300.7

236.6

461.6

472.9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271.0

169.7

445.6

567.5

资料来源:同表1

4.中国不同文化程度的15~64岁女性生活时间分配差异

生活时间分配与文化程度的关系较为复杂,二者并非呈直线相关。从城镇来看, 具有文盲文化程度的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最长,为519.1分钟(见表3)。从初小到初中, 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随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延长。但具有大专、大学以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却出现降低趋势。农村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与文化程度的变化关系和城镇大体相似,惟一不同的是农村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最长的是具有中专文化程度的女性,其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为474.4分钟。 比较城镇和农村可以发现,具有同种文化程度的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在城镇比在农村要高。这说明,不管是工作机会,还是参加工作的人数,城镇女性比农村女性具有更大的优势。

表3 中国15~64岁不同文化程度的女性生活时间分配差异 分钟

工作和上下班时间 家务劳动时间 闲暇时间

城镇农村 城镇农村城镇农村

文盲 519.1

356.7 377.6

336.5

320.4

203.2

初小 452.5

354.7 337.9

324.2

303.7

212.0

高小 457.1

459.6 295.4

302.8

287.6

234.3

初中 460.1

385.9 243.0

280.9

276.6

241.3

高中 463.1

406.8 218.7

263.0

286.4

268.3

中专 475.3

474.4 213.6

241.2

276.7

268.5

大专 470.7

417.9 197.6

274.5

317.0

246.8

大学 473.2

472.7 195.690.0

326.6

376.2

睡眠时间

城镇农村

文盲

481.5

499.4

初小

464.9

494.5

高小

468.1

492.1

初中

463.6

488.3

高中

466.8

476.3

中专

453.3

457.5

大专

460.2

492.8

大学

448.5

501.1

资料来源:同表1

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与文化程度的关系显得极为密切,呈直线正相关。不管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女性家务劳动时间越来越短(农村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女性除外)。在城镇,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家务劳动时间比具有文盲文化程度的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少182分钟;在农村,这种差距则更大,为246.5分钟。这主要是因为,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传统的家庭观念比较淡化,容易摆脱家务劳动的束缚,其家务劳动时间就可能较短。

女性闲暇时间与文化程度的关系表现较为复杂。在城镇,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女性闲暇时间出现了先减少后增加的趋势。闲暇时间最短的是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性,为276.6分钟, 闲暇时间最长的是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为326.6分钟;在农村, 女性闲暇时间却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加。具有文盲文化程度的女性闲暇时间最短,为203.2分钟,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闲暇时间最长,为376.2分钟。具有同种文化程度的女性闲暇时间在城镇比在农村女性长(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除外)。

女性睡眠时间与文化程度的关系在城镇和农村表现并不一致。在城镇,女性睡眠时间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在波动中下降。睡眠时间最长的是具有文盲文化程度的女性,为481.5分钟, 睡眠时间最短的是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为448.5分钟,二者相差33分钟。 在农村,女性睡眠时间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出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睡眠时间最短的是具有中专文化程度的女性,为457.5分钟, 睡眠时间最长的是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为501.1分钟。 把具有同种文化程度的城镇女性睡眠时间和农村睡眠时间相比来看,前者均比后者要短。

5.中国15~64岁组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的性别差异

首先看男、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差异。不管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男性工作时间均比女性工作时间长。这可以从11个省市人口生活时间分配情况看出。城镇男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为480.1 分钟, 女性为411.2分钟,男性高出女性68.9 分钟。 农村男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为470.2分钟,女性为370.4分钟,男性比女性多99.8分钟。这也可以从不同职业的人口生活时间分配情况看出。城镇男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比女性工作和上下班高出11.3分钟,农村男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比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高出35.8分钟。

其次看男、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差异。虽然目前家务劳动有些“男性化倾向”, 但男性家务劳动时间仍然大大低于女性家务劳动时间。 1990年城镇男性家务劳动时间为130分钟,女性为262.5分钟,女性高出男性132.5分钟。农村差别更大,女性高出男性176.9分钟。不同文化程度男、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差异有一个明显特点,即随文化程度的提高,男、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差异越来越小。这一方面反映了在家务劳动时间的花费上,女性仍然多于男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文化程度对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减少具有重要的作用。

再次看男、女性闲暇时间的差异。目前,闲暇时间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通过男女性闲暇时间差异对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男女性人口生活质量的高低。1990年男女性闲暇时间在城镇分别为337.5分钟、 289.9分钟,男性比女性多47.6 分钟; 男女性闲暇时间在农村分别为288.3分钟、222.9分钟,男性比女性多65.4分钟。由此可以看出,男性生活质量比女性要高。

最后看男女性睡眠时间的差异。男女性睡眠时间的差异程度很小,但在总体上,男性的睡眠时间要比女性睡眠时间短。

三、15~64岁组女性生活时间分配背后的社会、经济学意义

生活时间的分配并非单纯由个人来决定。生活时间如何分配,或者说个人如何去“消费”生活时间是有一定规律的。生活时间的分配状况及发展趋势是由多种因素来决定的,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生活时间按照一定的逻辑分配的发展。在这些决定因素中,经济因素起决定作用。

生活时间的四个部分中,处于首位和基础地位的是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它决定和影响着其他部分的状况及发展。工作和上下班时间的活动为生活时间的分配创造了经济条件,提供了物质内容。虽然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决定和影响着其他三部分时间的分配和发展,但其自身也受现实经济条件或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这已经通过分析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在城乡、地区之间的差异得到证明。这里需要从理论上来说明。在城镇或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较农村高,为女性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这就客观上促使更多的女性就业;城镇或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吸引大量的农村女性进城或就业,使得城镇女性的就业率和劳参率大大高于农村女性的就业率和劳参率。结果,城镇或经济发展条件较好地区的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普遍比农村女性的工作和上下班时间长。其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广大女性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中女性时间价值观念的改变相当引人注目。女性越来越重视生活时间,特别是工作时间。“消费”一定的工作时间就意味着女性经济上的独立。因此,女性尤其是城镇女性要求工作的愿望比较强烈。结果必然促使更多的女性参加工作,进而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也就会延长。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却出现一种日趋减少的态势。不过,这种减少的趋势是有一定极限的,它不可能为零。对比1990年〔3〕和1995年〔4〕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1995年下降到342.9分钟,远远低于1990年城镇和农村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 这种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减少趋势最终是有经济原因造成的。因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女性可以在较少的工作时间内创造更多的财富。这样,女性就可以摆脱一定的工作时间去“消费”另外的生活时间,尤其去“消费”更多的闲暇时间。当然,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日趋减少的原因并非完全是由经济原因造成的,还有诸多的社会的、文化的等原因。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已达到12亿之多的国度里,人口因素对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的减少作用不可忽视。既定的工作岗位对更多的女性就业有一种客观上的排斥作用。这种情况下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的减少与前一种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的减少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一种进步,后者是一种倒退。

上面也提到,用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出现“富余”。那么,在日益重视自身发展,重视生活质量提高的当代社会里,女性会把这部分“富余”时间转化为闲暇时间。因此,女性闲暇时间的延长背后有经济原因在起作用。城镇女性闲暇时间比农村女性的闲暇时间长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服务社会化和现代化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家庭服务社会化和现代化,家务劳动逐步由机器代替人工,为广大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提供了可能,这样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减少也就成为必然。这主要体现在城镇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少于农村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上,也体现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少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上。目前中国现代化程度还不高,家庭服务社会化和现代化还只是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其对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减少作用还没有完全显露出来,并且这种作用由于其他作用的影响而变得淡化。最明显的一个例证是,中国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长短受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影响比较大。“女主内,男主外”这句话是最为形象的说明。因此,尽管中国女性家务劳动时间有所减少,但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仍占很大比重。

四、15~64岁组女性生活时间分配和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15~64岁组女性生活时间的分配实际上是女性劳动力资源的生活时间分配,15~64岁组女性生活时间的分配状况反映和决定着女性劳动力资源生活时间的分配状况。因而,女性生活时间分配状况影响着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影响着女性劳动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程度和效果。

最能影响女性劳动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是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因为“消费”一定的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便意味着女性劳动力资源与生产资料直接得到结合,能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也就意味着女性劳动力资源得到了开发和利用。但是,通过对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分析可以看出: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不仅存在不足够的问题,而且还存在利用不充分的问题。因而,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存在不充分的问题。这也是中国整个劳动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存在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以及下岗职工的存在,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工作时间利用充分合理化的必然结果。在下岗职工中,女性占大部分,这部分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为零,这根本就谈不上对其开发和利用了。目前农村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工作和上下班时间利用的更不充分,而且还存在很大的隐蔽性。解决女性劳动力资源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不充分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特别是第三产业经济。

女性对家务劳动时间的“消费”算不算对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讲,一方面家务劳动不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因而女性“消费”掉的家务劳动时间不具有价值;另一方面,就因为女性“消费”一定的家务劳动时间,才失掉了工作的机会,因而它又含有一定的“机会成本”。这里,笔者赞同下面观点:女性对家务劳动时间的“消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这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因为,在中国,家务劳动时间不仅是女性生活时间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家庭来说,家务劳动时间也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不过,这里要说明的是,女性“消费”一定的家务劳动时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是这种开发与利用是极不充分的,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开发与利用带有一定的“浪费”。随着经济的发展,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减少,这种“浪费”也会逐步消失,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就会趋于合理。

女性对闲暇时间的“消费”似乎与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毫无关系,但深入分析以下二者的关系颇为耐人寻味。随着经济的发展,女性闲暇时间有延长的趋势。而女性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主要体现在女性工作和上下班时间上,女性闲暇时间的延长似乎是对女性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浪费”。孰不知,女性闲暇时间的延长从另一个侧面真实地反映了女性劳动力资源被开发与利用的程度和效果。倘若没有或几乎没有闲暇时间,这实际上是对女性劳动力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这种开发与利用的效果是适得其反的。女性闲暇时间的延长恰好反映了女性劳动力资源正逐步得到合理地被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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