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与金融体系稳定_金融论文

金融创新与金融体系稳定_金融论文

金融创新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稳定性论文,金融体系论文,金融创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认为:“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领域创新。在金融领域内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利润,但在现行体制和现行手段下无法得到,因此,在金融领域内就必须进行改革,包括金融体制方面的改革和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这就叫金融创新,或者叫金融工具创新。”我们可以把金融创新理解为:金融创新是经济成长过程中各种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的创新。

一、金融创新的内容

1.金融机构的创新

这除了泛指商业银行业务全能化外,还指随着金融工具创新而产生的大量新的金融机构。

2.金融市场的创新

从历史的发展来讲,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欧洲美元市场是一个重要的金融创新,它标志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但欧洲美元市场的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当时西方各国相继采取了一些自由化措施,使金融市场的创新达到一个新阶段。它们一方面允许外国资本、外国金融机构更自由地进入本国市场,同时也放宽了本国金融机构进入外国金融市场的限制,从而加快了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

3.金融工具的创新

这主要是指西方商业银行为了避免汇率风险,降低成本,开拓新业务,追求新的获利机会而推出的各种新的业务品种,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作金融衍生产品。这些新的金融衍生产品大体上可分为三种:(1)为套期保值以减少或转移利率、汇率风险而设计的产品,如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上下限保险、无期利率合约、金融期货、期权、利率掉期等;(2)为增加金融资产流动性而设计的衍生产品,如贷款权兑换交易、股权贷款、资产转让合同等;(3)为扩大投资和进行产业投资机会而设计的衍生产品,如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贷款、债券等。

金融衍生产品像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是风险管理工具,把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汇率等风险通过市场转移出去,也可以把它做为冒险的筹码,寄希望于赚取巨额利润。这方面既有成功的事例,又有失败的惨痛教训。以后者为例,最为著名的莫过于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事件。

毫无疑问,金融创新在极大地活跃和繁荣了金融业,加速了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所谓金融体系,一般来说,就是各种金融机构及其构成的市场、金融管理机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总和。

二、金融创新对于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

1.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稳定性的影响

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各种新型的金融交易也不在旧体制的框架之内。在经济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和保护本国金融竞争力的动机支配下,80年代初,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陆续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和金融交易的限制,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出现趋同。许多金融机构有大量的资产负债表外业务,例如或有负债、高杠杆借贷、衍生证券等,在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下,这些活动不计入资产或负债方,仅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以注释,其实质就是在不扩大资产负债的同时,开展一些投机、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韩国金融机构和大企业就是高杠杆借贷的牺牲品。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1997年初,韩元汇率为1美元兑换800韩元;2月23日,韩国的外汇储备减少至外债总额的5%。这些不透明的业务对韩国金融市场、韩国经济的打击是相当大的。由于韩国金融机构由母公司进行了担保,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蔓延,进入1998年高负债的韩国大企业集团,接二连三爆发了财务危机。起亚、韩宝等大企业集团破产倒闭,双龙、汉努集团债台高筑,几近破产边缘。表外业务的高风险可见一斑。

简言之,当金融机构通过扩张信用以获取高收益时,高风险随之而来,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必然降低。

2.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

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当代金融创新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一个投机之风盛行的金融市场,显然是不稳定的。

在金融市场中,保值者和套利者在衍生市场和现货市场所做的交易将“未来”和“现在”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投资者可能通过操纵“未来”而反过来影响“现在”。而由于衍生交易成本低,用同样的资本在衍生市场可做数倍于现货市场的交易,现货市场的广度远不能与衍生市场匹敌。从衍生市场发难,利用衍生证券的“杠杆”特性,进攻更具数倍威力。

3.金融创新对监管效力的影响

事实上,金融创新的动力之一,就是逃避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的规避管制说认为,回避或摆脱对金融业的内外制约,是当代金融创新的根本原因。

有效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的重要保证之一。在当代金融创新的冲击下,金融管理向金融监管转型。在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下,加强金融监管阻力重重。所有这些完善金融监管的困难都会助长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态势。例如,传统的金融监管是按照机构类别、资产类别进行的;然而,金融创新发展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通过提供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传统的监管部门通常是国家化的,各国政府一般都是从本国的利益出发制定金融政策。由于政策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大规模投机资本为了寻求套利、套汇频繁进出各国的金融市场,引发金融动荡。与此同时,面对90年代以来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IMF等国际金融组织所开出的药方屡屡不能奏效,甚至还有使危机进一步恶化的情况发生。这些都证明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不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亟待改革。

金融创新给全球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震荡。尽管创新的初衷是为投资者抵补和规避风险,但由于创新产品的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这种特有的诱惑刺激了一些投机者进入市场,利用杠杆原理进行金融投资交易,因而给金融业造成了巨大的风险,一些恶性事件相继发生,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极大危害。因此,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以维护金融体制的稳定就成为全球金融界所共同关心的问题。目前世界各国的风险防范方法各异,但基本上都采用“三级管理模式”,即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中央银行及其它监管部门实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有效防止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制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第一,政府可以通过立法程序建立金融监管的法律架构,使监管行为合法化,同时,监管部门也可以在职权范围之内制定一些准法律性的条理与规定,以约束交易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安全与稳定;第二,建立对金融创新产品的金融稽核制度;第三,健全的财务会计基础可以和法律互相补充,稳定金融体系;第四,制定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准入条件,审核批准新产品和工具的交易,审理和决定交易所经营的合约种类,以增强理性投资,降低信用风险;第五,按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对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实施严格风险管理,以防止违规操作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2)行业自律管理。在实施政府监管的同时,行业自律性管理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是因为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是相当复杂的,它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而且还涉及到道德观念、技术操作等问题,而有些问题是法律难以管制的,这就需要有一种既执行政府意志又兼顾行业利益的机构来规范其下属会员、证券商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同时又有一个监管系统来监察市场交易。由于它们也有其切身的相关利益,因此基本上能保持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以保证金融交易的正常运行。当然,有些自律性组织也是商业性组织,它们也可能为其自身利息而作出一些违规行为,因此政府监管当局也有责任对自律组织的运作进行监督,以保证自律组织能有效地施行责任和权利。

(3)交易所的自我监管。交易所是金融市场体系中的最基本最基层的管理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三级管理体系”中,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是整个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它对保护市场的竞争性、高效性和流动性有其独特的作用。交易所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容很多,但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对会员的管理。②对经纪业务的管理,主要包括:审查经纪商的资格,监督经纪商与委托客户的账户设立制度,并且随时有权检查经纪人账目。③对结算系统的控制与管理。对结算系统的控制主要包括:限定交易对象,只有那些既是交易所会员又是结算公司会员的交易商才能享受结算公司的业务,交易所通过会员公司来控制和管理其他交易商。④对保证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包括保证金和储备金两个基本点。

从金融创新的发展里程来看,它是伴随金融自由化、科技化的一场变革。它不是人为制造的一场运动,而是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三、推行金融创新机制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1.金融创新扩大了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

新的金融工具的产生使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来源的方式和渠道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金融企业传统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存款,负债是其最主要的业务。新型负债类金融工具的出现,使金融企业尤其是银行能突破政府分业制度的限制,直接进入货币市场,发行各种有吸引力的金融资产工具,吸收资金,如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自动转账服务等。这些新生型金融产品的出现对我国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尤为重要,对中小商业银行拓展资金来源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金融创新加强了利率的杠杆作用

利率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对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调节作用。在不同的利率管理条件下,利率功能的发挥程度也不一样。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使法定利率的作用越来越弱,市场利率的作用越来越强,银行的资产与负债项目利率也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筹资者还是融资者对金融市场上利率变化的敏感性都会增强,对机会成本也会特别关心。利率水平不仅反映了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而且也起着调节资金供求、提高市场效率的作用。

3.金融创新推进了金融自由化的进程

金融工具的创新,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金融业务的变化,使得金融当局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金融的监管,这就使得金融中介经营活动的自由度大大加强,竞争力加大,促使金融业趋向自由化。

在大力推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金融创新的消极作用,保障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金融创新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使金融业的经营风险加大。诚然,金融创新可使金融机构收益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创新可以消除风险,相反,创新在使某些风险减少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风险。换言之,创新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和分散风险,但它只是解决了个别风险的转移和分散问题,而不能从整体上减少风险,并且它还会加大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强调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管意识是防范因为金融创新而带来的金融体系不稳定性的有效途径。总之,金融创新带来一个高收益、高风险和高度杠杆性的金融业。随着金融创新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和演变,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变得日益重要,我们应力图通过金融创新的研究,趋利避害,以推进经济正常有序地发展。

标签:;  ;  ;  ;  ;  ;  ;  ;  ;  

金融创新与金融体系稳定_金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