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镇居民对失业的心理容忍度探讨_失业证明论文

当前城镇居民对失业的心理容忍度探讨_失业证明论文

当前城镇居民失业心理承受力之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承受力论文,城镇居民论文,心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失业是市场经济普遍的社会现象。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制过程中,失业问题也就日渐显露出来,并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1983——1992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失业率为 2.6%。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推进,我国城镇居民的失业率将呈上升的趋势。据劳动部分析与预测,“九五”时期,我国就业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00年,城镇居民失业人数将达到1600万人,失业率将达到7.4%。因此,开展对城镇居民失业心理承受力的研究,对于稳定民心,促进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推进,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影响城镇居民失业心理承受力的因素分析

一般来说,心理承受力是指人们对正在面临的或即将面临的事故的心理上的接纳能力,即心理忍耐度。城镇居民的失业心理承受力则是城镇居民这一特殊的群体(或群体中的个人)对失业这一客观事实的接纳能力。城镇居民失业心理承受力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是多种因素交叉作用的产物,其中城镇居民对失业的风险意识、经济适应力和失业的损失程度等直接与失业心理承受力强弱相关。

1、失业风险意识。失业风险意识作为心理状态的深层次内容, 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各人内在的价值取向、人格类型是制约人们不同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的关键因素。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高就业低工资是这一体制的基本的政策取向。每一位生活在城镇的人,只要具有劳动能力,政府都会给他安排工作,且一旦就业,就可以获得终身的饭碗,没有失业之忧,并把这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这样,我国城镇居民普遍具有一种依赖性的人格特征。这种人格特征必然导致我国城镇居民把求稳、保安、惧变作为内在的价值取向,因而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对风险的心理承受力特别脆弱。改革提高了社会生活中的风险程度,将人们置于一个以往所没有经历过的风险环境之中。随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生活中所经历的风险增多,城镇居民的风险意识,特别是失业风险意识从无到有,不断增强,但由于受传统的价值观念的影响,总的情况仍然不很理想。据国家体改委1992年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和开封等五城市的调查表明,我国城镇居民普遍具有回避风险的价值取向,尤其是缺乏失业风险意识。害怕失业是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的共同心态。正是因为无失业风险意识,所以我国城镇居民对失业心理承受力极低。一遇失业,不是去提高自身素质,重新寻找就业机会,而是去找厂长(经理)拼命,找政府要饭碗,不达到目的就不罢休。这正是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极难分流富余人员的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因此,提高失业风险意识,增强失业心理承受力是解决企业富余人员重要的途径。

2、经济适应力。 城镇居民失业者的经济适应力是指失业者对失业所造成的收入损失的承受能力。一般说来,失业者经济适应力越大,经济保障愈强,失业心理承受力就越大,反之,就越小。所以,经济适应力与失业心理是呈正相关的。

失业者的经济适应力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家庭的经济实力和失业社会保险是决定失业者经济实力的两个决定性的因素。家庭经济实力作为失业者经济保障是一种传统的保障方式。这种方式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人的主要的保障方式,它在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家庭经济实力越强,其保障能力也就越有力,失业者心理承受力就强,反之,就越弱。家庭作为失业者的保障方式,其保障能力由三个因素决定:一是失业者过去收入的存量。一般而言,失业者失业之前收入越高、工作时间愈长,其收入存量也就越多,家庭经济实力就越强,其失业心理承受力就高。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就业低工资的政策,再加上经济比较落后,就业的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低下,因而家庭经济实力都不强。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有较大的提高,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通贷膨胀的影响,居民收入仍受于低水平,绝大多数居民家庭仍然处于中下层收入水平。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中,除承包经营者、个体私营业主、“三资企业”中方白领阶层等属于高收入的失业的经济适应力较强外,绝大多数城镇职工的经济适应力都较差,失业心理承受力普遍低下。二是失业者的婚姻状况和家庭关系。一般说来,未婚的失业者(主要是青年人)由于其生活费用仍然由父母承受,因而失业的经济适应力和失业的心理承受力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而已婚者则不同。已婚者绝大多数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承担者,因此一旦失业,其家庭就断绝了经济来源,所以,已婚者的失业的经济适应力就较差,其失业心理承受力就弱。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转型期,我国失业群体呈现了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特征。据上海市城调队1992年对失业者的调查表明,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有从低年龄向高年龄快速位移的趋势。中年人将构成失业群体的50—60%左右。在其它情况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城镇居民失业群体的失业心理承受力将有普遍下降的趋势。这一趋势很值得注意。三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影响失业者经济适应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职工一旦失业就可以得到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失业保障金,这是西方国家对失业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力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处在转型时期的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核心家庭日益增多,传统的家庭保障能力日益受到限制,失业者经济适应力的提高主要依赖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尤其是长期以来失业保险制度被排除在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虽然1986年我国确立并开始实施失业保障,但是这种失业保险制度很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范围过于狭窄,只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工;二是给付标准太低,不要说维持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就是连失业者本人的基本生活也没有办法维持。这种失业保险制度是不可能提高失业者经济适应力,更不可能增强失业心理承受力。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城镇居民来说,失业保险是不保险的。一般来说,失业保障要起到保险的作用必须做到两点:一是保险对象覆盖所有的城镇职工;二是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能保证失业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与失业经济适应力是正相关的。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给付水平高,失业经济适应力就愈大,从而失业心理承受力就越强。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给付水平越高越好。据说,欧美发达的福利国家的一些人宁愿流浪,也不愿就业,就是因为给付水平太高。借鉴西方的经验,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最好是:既能保证失业者本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能刺激失业者努力寻找工作的均衡水平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失业保险既能起到应有的经济保障作用,又能刺激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起到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3、失业损失的大小。 失业损失是指失业者在失业期间所丧失的原就业时所拥有的一切资源的总和,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物质资源的损失,即以货币计算的收入的损失;二是非物质资源的损失,即社会地位、声望、名誉的丧失和心灵的创伤。在收入和社会地位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失业损失大小的主要因素就是失业期限的长短。一般来说,失业周期愈长,失业损失就越大,失业者心理承受力就越小,反之,就越大。失业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劳动者的素质。劳动者的素质越高,失业者越容易被用人单位选用,从而失业期限就愈短;二是就业压力。所谓就业压力就是新的就业机会与等待就业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相对于等待就业的人数而言,就业机会多,失业者就容易找到就业岗位,失业期限就会缩短,反之,就会延长。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二元经济”的大国,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我国城镇居民的就业压力将有扩大的趋势。据劳动部统计,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失业人数为500万,失业率为3 %; “九五”期间, 我国城镇将有5400万人需要就业,而按照国民经济增长计划测算,同期城镇仅能安排3800万人就业,供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业压力大就意味着部分失业者难以及时地找到工作,失业期限就延长,失业损失就大,经济适应力就差,失业心理承受力就脆弱。

二、增强城镇居民失业心理承受力的举措

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济适应力是与失业心理承受力是直接相关的。而经济适应力的提高是有赖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就业低收入的政策,城镇居民收入存量很少。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总体水平仍然偏低,更为突出的是在收入结构上存在着“中间层过小,下层过大”的结构性矛盾,即表现为一种高收入和中上层收入者少,中下层和下层收入者多的金字塔形结构。国际经验表明,这种收入结构既可能引发两极分化和社会冲突,又不利于提高绝大多数居民对失业的家庭经济保障能力。事实表明,一个人数众多的中产阶级的形成,是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均衡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建立,有利于居民提高自身和家庭的经济保障能力的。因此,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逐渐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加快分配制度的改革。首先使那些具有中等身份社会地位的职业群体率先成为中等收入者阶层,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中等收入者在城镇居民收入结构的比重。这样不仅可以促进稳定的社会结构的建立,而且有助于提高城镇居民总体上的失业心理承受力。

第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经济承受力的另一项重要的措施是建立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对于城镇来说,当务之急,一是扩大失业保险范围,在继续完善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同时,侧重解决集体经济、“三资”企业和私营经济范围的失业保险问题;二是健全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制度,适当地提高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以增强其失业的社会保险能力;三是建立就业应急基金。在失业人员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基金可能不敷使用,无法保证失业者的生活。因此,为了对付失业人员激增的情况,有必要建立一项全国性的就业应急基金。基金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包括国家财政、失业保险和其它渠道。这项基金应是专款专用,即只用于紧急状态。四是发展就业基地。为了安置失业人员,提供暂时的就业机会,应发展一批就业基地,一个城市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就业基地,一旦需要,政府就可从就业应急基金中或从财政拨款中予以资助,以解决城镇失业者的暂时就业问题。五是加强以职业介绍及转业培训为中心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三,调整就业结构,实现就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就业压力。在影响失业心理承受力的诸因素中,失业损失的大小(程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失业损失评价既定的情况下,增加就业机会,减轻就业压力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众所周知,我国就业结构的根本问题在于就业过分集中于低次产业,一、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分别为56.4%、22.4%、21.2%。而发达国家的从业人员比例美国为:2.9%、22.5%和71%;日本为6.7%、34.5%和58.8%;英国为2.1%、28.9%和69%;法国为:5.7%、29%和65.3%, 即基本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数的六成左右,第二产业占二到三成,第一产业占不足一成,由此可见,我国就业结构层次过低,产业的低级化导致劳动生产率的相对低下。因此,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第三产业的劳动就业比重,发展小城镇和社区服务,都是扩大就业机会的有效措施。

第四,提高劳动力素质是缩短失业期限,提高失业心理承受力的又一重要途径。我国的劳动力素质是较低的,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素质的低下,既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又影响劳动力自身的竞争力,使他们既容易失业,且又使其失业持续时间延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优胜劣汰是必然规律,那些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文化素质高又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是最受社会欢迎、也最容易在社会上重新获得就业机会,反之,则为社会所抛弃,重新就业无门。这充分地证明,提高劳动力素质是缩短其失业持续时间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提高未来劳动力素质而言,加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是一条最根本的途径;而就提高现有劳动力的素质而言,其主要的方法是加强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特别是对失业人员的培训。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培训立法工作,加强以职业介绍及专业培训为中心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失业者容易重新获得就业信息和新的就业机会。

标签:;  ;  ;  

当前城镇居民对失业的心理容忍度探讨_失业证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