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设施电磁辐射问题探讨论文_谢雨峰

(成都外国语学校高 2014级7班 6117311)

摘要:本文从电磁辐射的概念及其产生源头出发,简要说明了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的区别,并分析了高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变电站中各类电力设施的电磁辐射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电力设施;电磁辐射;电磁污染;危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电力已经全部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各个领域的用电量也在急遽增加中,尤其是在高温天气。近些年,包括四川成都在内的绝大多数变电站都处于过负荷运行的状态,然而由于不少居民对变电站等电力设施带来的电磁辐射存在误区而影响了新的变电站建设。笔者通过物理知识的学习,查阅了相关资料,就本文谈谈电力设施电磁辐射的问题。

一、电磁辐射的概念及产生

电磁辐射是一种物理现象,是电场和磁场的交互变化所产生的电磁波向空中发射或泄露的现象称之为电磁辐射,其在适度范围内对人体无害甚至是有益的,只有在超过一定强度时才会对人体产生头痛、失眠、记忆衰退等负面效应。我们所熟知的电磁辐射源有自然界电磁辐射源与人工型电磁辐射源这两种,雷电、台风、太阳的黑子活动等自然现象所产生的电磁辐射称之为自然界电磁辐射源,雷达系统、电视和广播发射系统、射频感应及介质加热设备、射频及微波医疗设备、电加工设备、通信发射台站、卫星地球通信站、地铁列车及电气火车、绝大多数家用电器等所产生的不同形式、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电磁辐射源则称为人工型电磁辐射源。

二、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一)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

随着电磁辐射在人类生活作业环境中的普遍程度逐渐加深,任何电磁辐射均会影响人体健康的传言也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分清电磁辐射和电磁污染的概念。事实上,在一定范围内,电磁场对人体是无害的,有些电磁辐射还可起到加速生物体微循环、防止炎症发生的作用,如我们常见的电磁辐射热疗正是利用电磁使人体局部组织升温,最终达到提高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的目的。而电磁污染则只有在电磁辐射超过一定限度时才会形成。接通电源后的电力设备导体将带有低频的交变电荷,其导线与大地之间也将形成一个低频电场,电磁波的频率决定电力设备能否产生电磁辐射以及电磁辐射的强弱,频率越低辐射越弱,频率越高辐射越强。我国一般将50赫兹频率称为“工业频率”,输变电工程所采用的电力系统的频率也仅为50赫兹,因而没有能力向空间辐射电磁波。0.1豪斯特拉是国际辐射保护协会所提出的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而我国电力磁场强度则远远低于国际辐射保护协会所提出的0.1豪斯特拉标准。因此,我国现行的输变电工程环境评价标准完全符合甚至严于西方发达国家和国际权威机构所发布的标准值,处于正常工作情况下的电力设备完全不会产生电磁污染,自然也不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

(二)高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潜藏着诸多真正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高频电磁辐射,以人们普遍使用的手机为例,其波长是1.8吉赫兹,相当于15厘米的波,长时间接听手机必然会危害人的大脑。对于长期接触这类高频电磁辐射的人群而言,长时间的电磁辐射累积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高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造血系统、生殖系统及视觉系统均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接触高频电磁辐射时,人体极易出现头疼、乏力、失眠多梦、内分泌失调、心血管疾病患病率增加、血红细胞降低、流产率升高、胚胎发育迟缓、畸胎率增加等问题。

三、电力设施的电磁辐射

近几年,四川经历了高温天气,用电量连创新高,四川电网日最大负荷达到3300多万KW,成都地区的绝大多数变电站都过负荷运行,不仅给电网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也影响到了客户的安全用电,部分地区不得不停工业负荷,保居民用电,也对经济发展带来影响。本地区用电严重过负荷的原因,与居民无法正确理解电力设施电磁辐射有关。这几年,仅成都主城区至少就有规划落地的3座变电站无法开工建设,导致该地区的用电严重过负荷。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清洁能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清洁能源往往远离用电负荷中心,我国已经采取特高压进行电力输送。我国电力网呈1000KV-500kv-220kv-110KV(或1500KV-750KV-330KV-110KV系列),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我国城市用电量迅速增加。针对这一现状,我国电力部门加大了市区内电力建设,110kv和220kv高压电缆被引入市区,以上高压输电线与变电站均属于工频50Hz。

交流输电线路工作时,导线上的电荷将在空间产生工频电场,导线内的电流将在空间产生工频磁场。工频电场和磁场对人体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电场和磁场强度的大小。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电场和磁场属于极低频长,是通过电磁感应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工频电场和磁场的频率只有50Hz,波长很长,达6000千米,而输电线路本身,由于其长度一般远小于这个波长,因此不能构成有效地电磁辐射。同时,工频电场和磁场彼此相互独立,不同于高频电场。在国际权威机构的文件中,交流输变电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场和磁场被明确为工频电场和磁场,而不称电场辐射。

在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发布的导则中,电场、磁场对公众的场强限值是5千伏/米和100微特,也就是说,在这个限值以内,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这个限值已经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正式推荐,而且已经被包括发达国家所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我国在工频电场和磁场限值严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居民区输变电工程工频电场强度的推荐限值是4千伏/米,工频磁场的限值是100微特。下表是国际组织和西方发达国家对公众暴露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限值的有关规定:

上表数据可知,我国目前规定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限值要比西方发达国家现行标准严。

四、电力设施电磁辐射的防范措施

随着城市电力网电压等级的不断提高,电磁污染对人体与环境的危害也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重视,笔者通过物理知识的学习,查阅资料提出了以下防范措施:

1.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责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电力设施建设全过程的监管。政府应从规划、方案审查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监管,切实督促要求各单位在每一个环节必须认真落实,从源头上保障输变电项目运行后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限值的有关规定。

2.项目实施单位严格管控输变电项目实施全过程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频电场和磁场限值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从输变电设计和劳动保护两方面采取措施,以减少变电站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以及《变电设计规范》中都已经明确了各种电压等级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严格执行设计规范,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按照图纸进行验收,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整改不满足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都可以消除电力设施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3.电力产权单位应加大对劳动保护的投入,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结束语:人类所生活的环境是几十微特斯拉的电磁场,但却几乎没有任何感觉。截至目前为止,在电力系统、发电厂或变电站内24小时值班的工作人员也未发现因电磁辐射而引起的健康问题,由此可证明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等电力设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参考文献:

[1]宋光明.变电站电磁辐射不可怕[J].大江周刊(焦点纪实),2007,(02):61-63.

[2]杨伟利,于学青.澄清概念消除误解科学看待电力设施电磁辐射[J].环境,2005,(09):57-58.

[3]刘振亚,特高压电网,2005,9ISBN 7-5017-7226-6.

论文作者:谢雨峰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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