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解释_低碳经济论文

低碳经济解释_低碳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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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执行 张成龙

碳交易之诞生

1997年12月,在《京都议定书》中,人类首次以法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并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到2010年,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欧盟要减排8%、美国7%、日本6%、加拿大6%、东欧各国5%-8%,欧盟春季首脑会议上,更是雄心勃勃地要把减排指标提高20%。但《京都议定书》并没有对发展中国家提出减排要求。

碳市与一二级市场

由于发达国家有减排责任,而发展中国家没有,因此产生了碳减排量在世界各国的分布不同。同时,发达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高、能源结构优化、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本国进一步减排的成本极高、难度较大,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在欧盟每减排一吨二氧化碳成本约为27欧元,在日本则达到了50-80美元/吨,而在中国仅约为10美元/吨。这导致了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高价差。

发达国家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履行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因而《京都议定书》规定可以采取3种“境外减排”灵活机制,排放贸易(ET),联合履约(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帮助发达国家通过购买和提供技术等其他途径弥补不足。

ET买卖的是京都议定书授予的碳配额,现货交易,形成配额市场;而CDM和JI买卖的是国与国合作排减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期货买卖,形成项目市场。

ET,JI的交易主体是公约签署国,发达国家,而CDM只存在于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因而CDM也被称为一级市场,是三种机制中唯一发展中国家可以直接获得利益的机制。ET与JI是以发达国家为主体的二级市场。

发达国家必须通过CDM机制投入大笔资金从他处购买碳排放额,甚至提供技术援助;而一直对环保嗤之以鼻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意识到“碳减排量就是钞票”的道理,想尽办法提高能源利用率,采用高端技术和新能源,进而出售减排量储备,实现高额利益。

《京都议定书》给碳排放量标了价,碳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的稀缺使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其推动者正是《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的100个成员国及《京都议定书》签署国。碳排放量交易促成了“多赢”局面,并催生了一项新的国际大宗商品交易。简称“碳交易”。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02e)为计算单位,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Carbon Market)。

金融衍生品与交易所

欧洲气候交易所于2005年4月推出碳排放期货、期权交易,碳交易被演绎为金融衍生品。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国际碳排污权交易的主要市场,有阿姆斯特丹的欧洲气候交易所、奥斯陆的北方电力交易所、法国的未来电力交易所、德国的欧洲能源交易所,还有加拿大、日本、俄罗斯市场,美国和澳大利亚也有自己的国内交易市场,其中美国芝加哥气候变化交易所是全球首家国内气候交易所。在所有通过交易所结算交割的碳交易量中,欧洲气候交易所占82%。

除交易所外,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碳市场中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最初担当碳交易中介赚取略高于1%的手续费,到直接投资CDM项目,再到今天成立各类专门的“碳银行”部门进行气体排放管理。

现状与趋势

目前,碳排放价格一直处于波动状态,价格波动之大远甚于股票市场。2002年,荷兰和世界银行首先开始碳交易时,碳排放的价格为每吨5欧元左右,此后开始上扬。2004年达到6欧元,到2006年4月上旬,每吨价格超过了31欧元,但在5月中旬又跌破了10欧元,2007年的期货价格则已降到了4欧元,最近价格稳定在10欧元左右。

2007年全球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跃升到27亿吨,上升68.75%。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值甚至就与2007年全年持平。据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甚至有人预测碳减排额将在2012年成为取代石油的虚拟的“全球最大宗商品”。

新能源与商机

如果碳排量取代石油成为全球第一大宗商品并非遥不可及,届时碳交易将改变目前以石油—美元为基础的整个世界格局,不少国家已经看到与碳排放量挂钩的货币将成为国际本位货币的前景。谁掌握新能源,掌握什么样的技术,谁就能屹立强者之林。

于是,曾一度被认为只花不挣的新能源产业在碳交易的繁荣中充满了诱惑和契机。

世界经济论坛2009年会报告指出,全球清洁能源投资已经从2004年的300亿美元上升至2008年的1500亿美元。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将1500亿美元将聚焦新能源技术;海湾国家正在或即将建设的替代能源发电工程超过100多项,总投资额已超过1600亿美元;欧盟启动“精明的投资”,节能建筑与新能源汽车领域预计至少投资60亿欧元; 日本2009年度财政预算概算中的相关预算将比2008年度增加约1300亿日元,增长幅度为50%。

用贪婪抵御贪婪

也许碳交易只是一个逐渐固化的骗局,一些人由于气候变化变得赤贫,而另一些人竟通过投机暴富。但值得欣慰的是,无论怎样,《京都议定书》和碳交易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着曾经全然不顾环境保护的国家、企业们匆匆改变着其经营生产方式,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走去。

碳交易之中国

2008年8月5日,号称国内首个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平台的北京环境交易所与同样号称首家的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同日正式挂牌成立。

“似有还无”的碳交易所

从国家战略上,国内碳排放交易通常是境外买家直接寻找卖家进行谈判,并采取长期合同或低价买断方式。由于交易不透明,信息不对称,中方企业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成交的价格与国际市场的价格相去甚远。如欧洲能卖到每吨25欧元左右,可国内收购价格只有5到10欧元,议价权完全丧失。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建立的碳交易所正在向中国拓展,比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已经在中国发展了4个会员机构。

按照目前趋势,中国迟早要承担相应的减排责任,一旦有了硬性减排指标,现在低价卖出的将来很可能要自己花几倍的高价买回来。这种刚性变化需要有一个市场机制作缓冲,环境交易所势在必行。

但可悲的是,尽管京沪两所均号称储备了几十个挂牌项目,但绝大多数都停留在技术交易和股权转让层面上,极少真正涉及碳交易这种国外最活跃的环境产品“红人”。两者似乎更像是争先恐后地搭建芭蕾舞台,从招牌到吆喝都像那么回事儿,眼球和钞票也倒赚了不少,但真正表演的还是京剧。

碳交易的实施需要规则、总量、配额、评估、核准、法律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和中介体系配套,而这些在国内都还没有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都不够到位,减排违法成本低廉,供求关系得不到理顺。

京沪两所对这个“首家”的争风吃醋更多地体现了其敏锐的商业嗅觉。

毕竟,碳交易已经成为国际上炙手可热、分量十足的金融衍生品,受到越来越多金融机构和交易所的青睐,在最大的CDM卖方市场内设立一个专门牵线搭桥的环境交易所,当未来条件合适时,其经济效应可想而知。哪怕当下还不知“碳交易”何物,“头牌”称呼却不可不争。

目前北京、上海两家交易所离从事真正意义的碳交易还相去甚远,并没有进入近期规划。

中国碳交易现状

2005年6月,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成为我国第一个在EB成功注册的CDM项目,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在EB注册成功的风电项目,可带来277.7万欧元销售收入。从此中国CDM狂潮拉开序幕2005年10月,中国最大的氟利昂制造公司山东省东岳化工集团与日本最大的钢铁公司新日铁和三菱商事合作,展开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业务,涉及排放权规模每年达到1000万吨。

2005年12月,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常熟三爱富中吴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世界银行伞型碳基金签订了总额达7.75亿欧元的碳减排购买协议,每碳减排1900万吨。

2008年8月,中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中国石油宣布,该公司旗下辽阳石化公司氧化二氮减排CDM项目已正式通过国际核准,首批994803吨碳指标获准交易,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有关碳交易项目。

国家发改委CDM项目管理中心最新统计显示,截至4月20日,中国已经批准的CDM项目达到2000个,在EB注册项目近510个。截止2008年,中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全部排放指标的41%。中国正在形成国际碳排放交易的卖方中心,甚至有人将CDM戏称为中国发展机制(China Development Mechanism)。

之所以有如此大的潜力,一方面,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并还未摆脱“两高一资”的困境,GDP迅猛增长的同时消耗着巨量的传统能源;而另一方面,目前国际新能源技术已经逐步成熟,尤其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为中国提供更为清洁高效的发展路径。

CDM项目流程

实现一个CDM项目并不轻松。从开始准备到实施直到最终产生有效减排量,需要经历项目识别、项目设计、参与国批准、项目审定、项目注册、项目实施、监测预报高、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经核实的减排额度签发等十多道主要步骤,每个步骤又包含诸多环节,就是九连环,一环套一环。

在前期开发阶段,要进行项目分析,即确定企业有哪些项目符合CDM的概念;要进一步收集信息,进行减排量的估算以及测算方法的确定;要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并确定开发成本以及开发风险。

在碳资产开发阶段,要进行项目文件设计、卖方和买方政府审批、购碳协议签署、第三方认证、联合国注册等程序。

对于碳资产项目管理要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实际产生的减排量,按照企业的要求分季度或年度出具项目检测报告,对减排量进行第三方认证,在联合国登记,最后才能进行碳资产交割。

同时,CDM项目开发具有“单边模式”、“双边模式”和“多边模式”三种模式。后两者是指在项目开发之初寻找到买家,买家可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给项目以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单边模式则是企业独立完成了整个项目之后再寻找买家。

许多国际买家本身并不是真正的需求方,而是中介,如欧洲的石油、化工等企业,靠吃差价获利;还有些中介本身与中国地方官员和企业主熟悉,依靠关系生存。

中国“CDM一号”

中国目前碳交易项目No.1中国石油子公司辽阳石化氧化二氮减排CDM项目就是作为一个双边项目,在忐忑、煎熬、希望、坚韧中最终敲定的。

初期,为与国际规则脱轨,辽阳石化专门组织了一个团队,重金聘请杜邦公司对企业进行了系统调查评估;同年,又与美国UOP公司就辽阳石化未来10年的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战略研究合作。

随后,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二天立项公告,并举办听证会,获得一致同意后,在当地发改委注册备案。

CDM项目能否在EB实现注册是交易成功的关键,而编制好开发项目设计文件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日后碳指标核证等多个环节完全依据的文件,也是CDM项目能否注册成功的关键因素。

辽阳石化依据最为复杂的国际通行基准线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其投入与艰辛可想而知。

而在步步凶险的注册过程中,公司还必须为自己找到买家,完成与国际购买方碳指标购买协议的谈判工作。2007年3月,辽阳石化开始与两个知名的国际公司进行谈判,曾针对一个条款双方就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讨论,最终才达成协议。

2007年7月正式提交EB注册,上网公示两个月后获准。

2008年3月,辽阳石化CDM项目装置正式投料开车,并一次成功。随后,EB指定经营实体SGS公司到现场进行初始核查。最终,项目通过核查,辽阳石化公司减排项目大功告成。

后京都时代

《京东议定书》并没有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碳排放硬性指标。

就历史排放量而言,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100年里,已经“大炼钢铁”了一把,无法逆转的大气负担是发达国家向全人类欠下的债,理应让他们自己偿还,不应剥夺中国人、印度人发展的权利。当前排放量发达国家也占了相当大一部分,美国更是占了四分之一。就算发展中国家都回到前工业化时期,全球照样变暖。

在这些饱受争议的理由掩护下,中国获得了暂时侥幸的机会。然而,2012年,《京东议定书》即将失效,取而代之的《哥本哈根协议》将决定中国是否能继续逃避硬性减排指标,而无论被迫还是主动,碳排放都是捆在中国身上的一道枷锁,节能减排方针的彻底贯彻才意味着我们在国际碳交易以及未来的发展中保持轻舞飞扬。

碳交易之未来

走路的是一等公民,开车的是二等公民,坐飞机的是三等公民。根据碳排量,这个排名并非没有道理。面对环境逐步恶化,人类已经意识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必要性,节约绿色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或政策限定个人的碳排放额度,但针对国家的约束早已实施。1997年12月《京都议定书》规定要求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硬性碳排放额度诞生后,“碳交易”也随之而来。简单地说,如果某一国家碳排放超标,无法完成规约的限额,对不起,如果不想被重罚或者关门,就要向手里有排放权的人购买,买到可以排放的资格,这就导致碳排放成为一种有价产品。

拆东补西的碳交易

英国作家和环境活动家乔治·蒙比尔特将碳交易的批评称为“我们最钟爱的对付全球变暖的手段之一,是付钱请别人来收拾我们弄的烂摊子”。

极端份子认为,碳交易最坏的影响就是让人们相信他们可以继续污染。只要付给一个植树公司一点钱,就可以买到解决办法,政府就可以继续修公路和机场,就可以继续飞到泰国去度假。

一些人认为碳交易一如既往只是一个生意上的借口,如同16世纪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的行为一样。另一些人把它称为在一个“十分无序”市场中“送给良心的礼券”。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理解,在于碳交易针对的是“碳源”,是对碳排放的责罚体系。以欧盟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为例,每个成员国被分配的是碳排放配额,并没有将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诸如树木、滩涂等“碳汇”纳入衡量体系。尽管碳交易红红火火的场面煞是惹人,利益争夺也甚是激烈,但你赔我赚仅仅是短暂的现在,从总体上无法改变大气变暖和碳积聚的压力。

因而,碳交易应该从单纯碳源框架转变为结合碳汇的综合框架,将碳汇纳入体系的交易。回收大气中已经积压的温室气体才是拯救地球之本。

碳平衡交易体系

2008年11月6日,《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报告发布,由中科院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教授牵头组织、历时一年多研究完成。

项目组拟定对中国31个省的碳平衡状况,即碳源量(碳排放)与碳汇量(碳吸收)进行了统计分析,将碳源排放空间作为资源,碳汇吸收能力作为收益手段。

建立中国碳基金制度和中国生态补偿金制度的基础。若某省碳源总量>碳汇总量,超出部分现金支付缴入中国碳基金管理委员会;若某省碳源总量<碳汇总量,按照比例数额得到补偿。依此,除云南、青海和西藏可获补偿金外,其余省均应按比例上缴碳基金。

采用均值分层的办法,以计算得出的全国碳源与碳汇的差值为基线,超出均值的省份按所占比例缴纳生态补偿金,低于均值的省份按照所占比例获取生态补偿金。年度收取的生态补偿金不留存,当年收缴、当年发放。依此,上缴金额前三名的是山东、山西和河北,以山东为例,缴纳生态补偿金的数额占该省GDP的比例是:低水平方案为0.11%,中水平方案为0.21%,高水平方案为0.32%;获得生态补偿金前三名的省份为西藏、青海和云南。经计算分析,须上缴补偿金的省份基本上为东部和中部省份,获得补偿金的省份多为西部省份。

项目组在借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有效经验后提出的架构比较合理的碳平衡模式,是建立中国碳基金制度和中国生态补偿金制度的基础。

绿色GDP

在碳平衡交易框架中,不但纳入了对碳源的惩罚,也纳入了对碳汇的鼓励,根本上是对绿色GDP概念的延展。

绿色GDP是对GDP的一个补充和完善。目前通行的GDP有其局限性,它只反映了经济发展,却没有反映出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容易过高地估计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给人一种扭曲的经济图像。特别是中国这样的依赖于开发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产资源和森林资源获得重要收入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对GDP进行相应的调整就更为重要了,这就是提出绿色GDP的背景。

比如采伐林木,经济总量增加了,但过量采伐后对自然资源造成了破坏,相应的成本就应在经济总量中扣除。不能只看到发展、繁荣的一面,还要看到对资源环境的消极影响的一面。所以在核算体系中应该考虑资源环境因素,这就涉及到绿色GDP或EDP概念。在联合国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中,EDP是核心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中扣除自然资本的消耗,得到经过环境调整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绿色GDP(GGDP);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扣除生产资本的消耗,得到国内生产净值(NDP)。从国内生产总值中同时扣除生产资本消耗和自然资本消耗,得到经环境调整的国内生产净值,也称绿色国内生产净值(EDP),这就是联合国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的核心指标。所以这几者的关系可这样来表示:EDP<GGDP<GDP。从增长率来说,当环境成本的增长快于GDP的增长时,EDP和绿色GDP的增长将低于GDP的增长。

一直以来,绿色GDP实行的难点是如何量化,而《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的推出,依靠碳源、碳汇之差,使这一难点得到了一定解决,从而以更加科学和持续的角度来衡量社会经济发展。

“碳”的意义

一座西部工厂的产值不再单单是其生产产值,还应该减去破坏绿色植被碳汇的价值;一件产品的成本也不再是其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还应该加入生产过程的碳排量。“买卖空气”的碳交易,未来碳平衡交易以及绿色GDP都将改变整个人类社会价值衡量体系。任何一项生产,任何一个行为,其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影响都不再仅仅考量其创造,而将其破坏也纳入当中。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像关注GDP一样关注碳的排放。

低碳经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发展之路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加剧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对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绝不能动摇,行动绝不能松懈。”2008年11月7日,在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共同举办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如是强调。

显然,尽管全球性金融危机肆虐,而如何应对气候变化,依然是眼下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据悉,来自70多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相关国际组织、企业、学术团体及非政府组织共600多人,参加了此次“高级别研讨会”。

而在此前的10月29日,中国政府正式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更是表明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态度和积极行动。

气候变化:更快、更强、更早

“气候变化发生的速度、强度和广度已超出了全球所有科学家的预测。”日前,世界自然保护基金发布《气候变化:更快、更强、更早》报告,报告呼吁国际社会对此采取更大的行动。

没有一个国家能在气候变化的巨大挑战面前独善其身。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明确指出,中国气候变暖趋势与全球的总趋势基本一致。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最新观测结果显示,中国近百年来(1908-2007年)地表平均气温升高了1.1℃,自1986年以来经历了21个暖冬。近50年来中国降水分布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西部和华南地区降水增加,而华北和东北大部分地区降水减少。高温、干旱、强降水等极端气候事件有频率增加、强度增大的趋势。近30年来,中国沿海海表温度上升了0.9℃,沿海海平面上升了90毫米。

据科学家的研究,中国未来的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可能增加;降水分布不均现象更加明显,强降水事件发生频率增加;干旱区范围可能扩大;海平面上升趋势进一步加剧。

当务之急:培育低碳“巨龙”

随着全球气温的持续上升,气候变化对环境、经济以及人类生活造成的危害日益凸显。专家预测,气候变化将成为21世纪全球面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由全球变暖造成的自然灾害,在今后数年内可能会导致某些地区人口大规模迁移、能源短缺以及经济和政治动荡。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日前共同发布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报告认为,就个人而言,中国2003年的生态足迹是人均1.6全球公顷。也就是说,平均每人需要1.6公顷具有生态生产力的土地,来满足其生活方式的需要。这一数据低于全球人均的生态足迹2.2全球公顷。

然而,尽管人均消费较低,中国还是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生态赤字。2003年,中国需要两个中国大小的面积才能供应其消费和吸纳其制造的废物。

“大部分生态赤字主要来源于二氧化碳的排放。化石能源消费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排放源,所以如何减缓化石能源消费排放的二氧化碳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国家能源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说。

那么,如何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呢?在世界范围内,一个叫“低碳经济”的概念在2003年左右应运而生。这一概念认为今后应该实行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发展经济,它也被认为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可行的经济运行模式。

“高碳模式”严重制约中国经济发展

“就国内而言,‘高碳模式’将会严重制约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是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研讨会上说这番话的。在他看来,“高碳模式”影响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目前正处在重工业化阶段,支撑重工业的是能源。国际能源和资源产品不断大幅涨价,我们获取的代价越来越高,依存度越来越高,抗风险能力越来越差,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增长的稳定性;

第二,在“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的情况下,“碳排放”正在成为发达国家新的“绿色壁垒”,打压和限制中国传统优势产品的出口;

第三,从国际来讲,“碳排放”将成为今后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过去大家争夺的是土地、石油、煤炭、矿产等,将来就会争夺碳排放权。而现在中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位于产业链低端,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占较大比例。我国能源消耗占世界总量的四分之一、二氧化碳排放占总量的五分之一,这将挤占本土战略产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第四,从社会角度看,高碳排放和其他伴生排放导致的环境污染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据多项社会调查显示,环境污染已经和腐败、贫富差距扩大一起,跃升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前几位因素。“碳排放”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和社会问题。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的推动下,世界范围内正在经历一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的巨大变革:发展低碳能源技术,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低碳社会消费模式,并将其作为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气候之间关系的基本途径。”潘岳说,这也是世界主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重点所在。

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培育低碳“巨龙”

长期以来,许多国家的政府、商界和其他人士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问题上态度保守,其理由之一是他们认为中国缺乏作为。对此,气候组织首席执行官斯蒂夫.霍华德表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实际的情况是,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培育低碳‘巨龙’,并且将其视为未来发展和能源安全的保障。”

气候组织是世界上第一家专注于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气候组织通过与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工商企业和政府部门,以及对世界经济碳强度最有影响的1000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促进其最终目标——全球低碳经济的实现。该组织在2008年8月发布了一份题为《中国的清洁革命》的报告。报告指出,在政策激励等因素的作用下,中国开始踏上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低碳技术创新步伐明显加快,数以亿计的资金也被吸引到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领域。

尽管中国的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但中国正在迎接一场清洁能源革命。报告称,2007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52亿千瓦。其中,中国的水电装机规模位列世界第一,风电装机规模排名世界第五。此外,中国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能力已经仅次于日本。到2009年,中国还将成为世界领先的风机出口大国。

在低碳交通方面,中国的表现也不逊色。中国汽车的燃料效率标准,比美国高出40%。中国在2007年售出了2100万辆电动自行车。中国还计划到2020年,利用非粮食用地生产出每年1200万吨低碳生物燃料。

中国碳交易:面临“内忧外患”

尽管中国低碳制造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仍面临着很多现实挑战。

在《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研讨会上,发布了《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报告,报告首次提出以“碳”这一可定量分析要素作为硬性指标,对经济活动加以监测、识别和调控,建议在中国以省级为单位推行“碳源—碳汇”交易制度。

而在此之前的2008年8月5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率先成立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北京环境交易所;当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同时宣布成立。时隔不久的9月25日,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也宣告成立。

事实上,为推动碳排放交易,早在2007年10月,在欧盟倡导下,欧盟部分国家、美国、加拿大、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共同签署了一项关于建立“国际二氧化碳交易市场”的合作协议,创始成员超过20个。但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仍然是中国。有关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的全部排放指标的41%。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碳交易面临“内忧外患”的现实已摆在了人们面前。

2008年3月31日,新一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在泰国曼谷如期举行。这也是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厘岛路线图”后启动的首轮谈判。“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一个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底前取得成果,并把技术转让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而技术转让恰恰是碳交易成败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是发达国家在公约和议定书下的义务。但在具体落实上,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11月7日,在“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呼吁,各方应该加强技术合作、推进技术转让,增强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汇交易于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汇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毫无疑问,这是一块极其诱人的“大蛋糕”。但按现行规定,发展中国家不能直接将配额出售到西方市场,这些企业卖出的减排额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或通过世界银行等中间机构参与后才能进入国际市场。由此衍生出大大小小的国内外咨询、中介公司,大多冲着碳汇交易市场的“蛋糕”而来。中国拥有庞大的碳排放市场,却没有“定价权”,交易价格往往是别人说了算,国内企业出售碳排放权处于低价位。或许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各省纷纷表示要加快建立碳交易市场。对于碳交易这一新生事物,如何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也已成为有关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中国企业公布碳信息迫在眉睫

虽然政府层面在积极推动“碳排放交易”,但说起碳排放,这个和“节能”紧密相关的话题,大多数企业仍然觉得陌生或者遥远。

2008年10月24日,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中国报告在北京公布。相对于一个月之前发布的全球报告里令人鼓舞的消息(参与企业数量创了历史新高),中国的这个调查结果颇有些令人尴尬—100家受邀参与企业中,只有5家填写了CDP问卷,20家提供了相关信息,58家没有明确回应,而17家中国企业干脆直接拒绝参与这项活动。

碳信息披露项目由总资产超过57万亿美元的385家联署投资者组成。2008年,CDP代表这些投资者致函全球3000家大型企业,邀请他们参加第六次碳信息披露调查。被列入这次问卷调查的100家中国企业,包括了中国大部分在海外上市的大型企业以及众多A股市值排名前100名的企业,涉及到钢铁、石油和天然气、汽车、建筑材料、金融等行业。

在中国进行CDP项目调查的负责人陈颖告诉记者,这五家正式做出回复的中国公司,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神华能源、长城汽车、华星水泥以及富士康公司;其中,华星和富士康是由其在海外或香港的母公司统一做出回复的。在没有直接回复的中国企业中,则包括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信、中国人寿保险、中煤能源等行业巨头;不过,其中的中石油、中国银行、中国电信等企业提供了相关碳信息。

考虑到除了5家回复问卷的企业外,还有20家企业也提供了相关的碳排放信息,陈颖对这一结果持乐观态度,但是这仍无法掩饰中国企业在这次世界范围内的调查过程中回复率最低的事实。相比较而言,美国企业的回复率为82%,欧洲为83%,亚洲500强企业也大概有一半进行了问卷答复。

商机无限:企业竞争“利器”

气候变化现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全球关注的议题。在国际政治和经济领域,围绕气候变化而产生的讨论和谈判已经成为各国政治家和企业家之间角逐磋商的主要内容。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欧梦达认为,抛开这些科学研究和政治争论,应对气候变化却已经是切切实实摆在了每一个企业的面前。

中国企业首次加入气候组织

2004年10月24日,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和尚德电力空股有限公司正式与气候组织签署协议,成为该组织在中国区的首批会员。这也是中国企业首次加入气候组织。该组织创始人、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先生特地为此发来贺信。

“这是中国企业在面临低碳经济的机遇和挑战的时候迈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我由衷地钦佩三位企业领导者的远见卓识。”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高度评价此次成为成员的三家中国企业。她认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在节能减排和营销理念上所体现的低碳意识,已经远远超过了很多公司;而对于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和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吴昌华认为,后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属于“解决方案类的公司”,这类公司把解决方案——低碳作为其企业发展创新的核心,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上也体现了其领导力。

据了解,到2010年,气候组织在中国区的会员不会超过25个。目前,气候组织也在和其他企业进行商议。

气候变化蕴含的商机无限

“气候变化对于企业的挑战是不可忽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气候办巡视员高广生表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条件下,国际上会逐步提高进口产品的环保标准和能效标准。对于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中国企业应尽早行动,否则在将来的竞争力方面就可能打败仗。

不过他也认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日趋严格的政策措施,正在加快抑制能源的消费,这为中国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提供了动力。同时,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将伴随一系列技术包括低碳能源技术的竞争,这对中国技术自主创新来说也带来了机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则明确指出,气候变化蕴含的商机无限。他认为,这个机遇就在于由于气候变化需要控制温室气体,需要采用新的技术和新的发展模式,这就为我国企业新的产品、为我国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一个更大的空间。

根据高盛的研究,目前围绕气候变暖而产生的投资概念有:

——共同基金,越来越多的职业基金经理,会把环境问题放入其基本面分析中。

——ETF:一些关怀社会及环保导向的基金已经被开发出来,而且在交易所里交易。

——公司优势:那些为控制碳排放做了更好准备的公司,比同一行业中其他公司更具优势。

——保险:天气有关的财产破坏,由于污染产生的与健康有关的风险,以及由于未能区分应对气候变化而导致的董事及管理责任保险责任。这一类的保险需求正在上升。

——再保险:与天气有关的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能够转移与分摊这种风险的能力将可能会越来越重要。

——碳排放交易:在一个交易的环境里,排放交易市场令碳变得有价值。投资者会判断碳价格。

“低碳技术已经为一些中国公司带来可观的商机。”气候组织发布的《中国的清洁革命》中的一些数字或许很能振奋人心:六家中国太阳能公司的市值已经达到150亿美元,太阳能热水器的市场也超过了20亿美元;而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则为约60亿美元。

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企业竞争

全球气候变暖,在一定意义上正在改变着企业竞争的基本面,它向一切不能应对这一变化的公司提出了挑战,也为率先顺应“低碳经济”的公司带来了机会。高盛就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对全球的企业竞争,带来新一轮的风险与机会

——声誉:那些被认为是环境友好的公司,甚至在不太景气的行业里,其声誉也可能比那些被认为是环境不友好的公司要好。

——管制:围绕着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在环境方面的管制的不确定性,导致温室气体排放公司前景的不确定性。例如在美国,环境保护署有权更深地介入高等法院就环境做出的裁决。

——诉讼:正如使用石棉的公司,将来某一天可能最终要为此所造成的健康损害负责,这对于公司并购者来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竞争地位:那些能更好地适应“更绿”的世界的公司,比那些不能或者将来不能的公司将能产生竞争优势。

——新产品开发:对于那些开发出能让现有产品或工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绿色”产品或者技术的公司,这包括替代能源。

——对商业运营的影响:由于气候变化的原因而导致的天气的变化,可能影响任何商业:如保险、旅游、建筑等等。

方兴未艾的碳交易

二氧化碳也可以卖钱,而且可以卖大价钱。自从签订《京都议定书》的那一刻起,二氧化碳这个全世界都排斥的温室气体成了被追捧的宠儿,身价百倍。

来自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的最新统计,自从2006年7月3日南京天井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获得第一笔碳交易收入,截止到2009年5月22日,我国企业共出售了1.27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按平均每吨10欧元计算,获得收入130亿元人民币。在这117个项目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项目就占到了90%左右的份额。这种项目的名称叫CDM,即清洁发展机制。

新生融资渠道清洁发展机制

CDM到底是一种什么机制,它能为我国企业发展新能源和促进节能减排带来什么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金乐琴教授为《中国能源报》记者解答了这个疑惑。她说:“CDM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清洁发展机制,其目的是为了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对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减排义务,而对发展中国家没有硬性约束。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上投入资金、技术,帮助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而购买这些减排量,以完成自己承诺的减排任务。这样不仅可以让发达国家完成减排量,也可使发展中国家获得资金、技术支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金乐琴教授对CDM有长期深入的研究,平时沉默少语的她在谈到碳交易的话题时充满了激情。为了让记者有感性的认识,金教授举了两个个生动的案例,“福建曾在2006年建设了一个由36台850KW风电机组组成的总装机容量30.6MW的海边风电场CDM项目,年上网电量6741.8万千瓦时,通过福建电网并入华东电网。由于是靠风力这种清洁能源发电,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202吨,风电场把这些排放权卖给了发达国家,获得收入23万欧元。”看到记者惊喜的表情,金教授笑着说:“有了CDM,以前亏本的清洁生产项目现在都可以做了。华中有一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就是利用秸秆发电、供热,可以避免秸秆自燃和腐烂产生甲烷,它发出的电并入华中电网,它产生的热供给附近居民,相当于百个小锅炉。如果没有CDM,企业干不了,有了CDM,项目的内部收益率达到了9.488%,比火电利润大,因为它每年就得到了190万欧元的收入。”

除此之外,节能与提高能效、替代燃料、造林、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均可申请CDM项目。

资源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记者接触到的业内专家普遍看好CDM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在《清洁发展机制读本》中统计,我国风能资源总储量32.26亿千瓦,到2020年,风机装机容量可达8000万千瓦,如果这些项目按照CDM程序来开发,2010年前风电项目尚有1000万千瓦的新增装机容量甚至更大;生物质能转化为能源的潜力相当于5亿吨标准煤,2010年我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可达550万千瓦,2020年可达3000万千瓦;节能改造和技术革新项目的潜力更是难以计数……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刘滨主任同样充满了期待。清华大学CDM中心是我国CDM研究与开发推广的鼻祖,代表国家参与了《京都议定书》的一系列谈判,作出了难以磨灭的贡献。马拉松式的《后京都议定书》(2012年以后)谈判正在进行中,风尘仆仆的刘滨主任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谈了对CDM前景的看法,“从哥本哈根回合谈判中我们看到,世界各国对CDM项目持欢迎的态度,认为应该继续下去,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现在谈判的焦点集中在是不是让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责任,估计会做小幅度地调整和变通。我们身负国家的利益,会尽最大努力。相信年底前结果就可以出来。”

项目仍存空白尚待企业开发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了解到,目前的CDM项目主要集中在风电、水电等领域,而像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开发不足甚至存在大量空白。如太阳能项目只有3个,生物质能只占4.56%。

北京市环境交易所总裁助理王辉军从事CDM项目研究与推广工作多年,在会议的短暂间歇回答了记者的问题。他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水电、风电技术比较成熟,在我国发展速度很快,并且项目的额外性和普遍性较好。而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除了技术原因外,还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方法学的不完善等因素。企业申请获批的比率较低,存在一定风险。”

任何事物都是利与弊共存的,如果企业打入空白领域,其方法将会成为类似项目的标准,而且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收入,还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影响力,甚至载入史册。

清华大学的刘滨主任给出了同样的建议,“现在的CDM项目相对较容易操作,随着后京都时代的到来,企业和研究机构该尝试一些复杂的项目了。只有这样,对我们国家有利的CDM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国际买家各异企业细心选择

据了解,碳排放权的国际买家包括多边基金,如世界银行的碳基金;政府购买计划,如荷兰、意大利;银行,如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中间商,如私人公司以及多边双边组织买家,如荷兰碳机构。

中国最大的买家有英国、日本、瑞典、荷兰和奥地利。有的买家为了追求当期利益,短期介入,有的则收购排放权,囤积居奇。

金乐琴说:“国内企业为了尽快拿到钱,基本放弃了讨价还价,像石油等其他大宗商品一样没有定价权。“买得贵、卖得便宜”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值得深入探索。“忠告我国企业多做工作,细心选择买家,摸清情况,逐步改变这种粗放的出售现状。”金乐琴诚恳地说。

后京都时代的中国减排路线图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COP15)将于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许多国家元首都将参加此次大会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全球性的协议,并将于2012年在《京都议定书》协定第一阶段到期后开始实行。这个全球性的协议将会进一步强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效力,确保所有大型温室气体排放方取得的显著成果。中国节能减排行动的开展,与国际气候变化问题及相关的应对、履约谈判息息相关。因此,对中国节能减排的国际环境的了解,就必须从气候变化的实质及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博弈、特别是对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能否成功续约的判断切入。

节能减排的国际环境

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及国际社会的应对

2007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表的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全球气候变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1990-2004年,全球主要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了24%;预计203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0年增加45-110%,其中绝大部分增量将来自于发展中国家。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已从工业革命前的280ppmv上升到2005年的379ppmv。近百年来,全球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74%。预测未来100年仍将上升1.1-6.4℃。因国情和利益的差异,各国对待气候变化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1.欧盟对气候变化问题比较激进。2007年2月,欧盟单方面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和一次能源消费量比1990年减少20%,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20%。德国总理默克尔表示,遏制气候变化是其任内的重要任务之一。但随着近期金融危机的爆发,德立场有所倒退。

2.美、澳、日、加等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相对保守。这些国家认为《京都议定书》没有包括世界所有排放大国,对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不了作用,发起了“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计划”(APP)应对气候变化机制。此外,为显示美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积极姿态,缓解内外压力,成就执政遗产,主导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布什政府于2007年5月底倡议召开经济大国气候变化会议,试图借讨论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采取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3.发展中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利益不同,对气候变化的态度也不同。在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原则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有比较一致的看法,但在减排问题上有较大分歧。小岛国和易受气候变化灾害影响的国家希望所有国家参与减排行动;处于工业化时期的新兴发展中国家(中、印、巴、南非等)面对经济发展而伴随温室气体快速增长的压力,强调保护其发展权益为首要目标;石油输出国则担心应对气候变化会影响其石油出口利益,对减缓气候变化持消极的态度。

二、中国的基本立场和原则

中国温室气体历史排放量很低,根据国际有关研究机构数据,1904-2004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累积排放量约占世界同期的8%,人均累积排放量占世界第92位。2004年中国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0.7亿吨。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远未实现,为进一步实现发展目标,未来能源需求将合理增长,这也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基本条件。同时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难度很大,任务艰巨。

在当前的气候变化斗争中,发达国家普遍强调气候问题,淡化发展问题;强调共同的责任,淡化或重新界定有区别的责任;强调减缓气候变化,淡化适应气候变化;强调其它渠道,淡化甚至企图取代公约和议定书主渠道;强调减排的市场机制,淡化政府的责任,在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上说的多、做的少。针对上述倾向,中国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坚持公约为应对气候变化主渠道的原则;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转让的原则

三、中国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和成就

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最近几年来,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力度。2007年,中国政府成立了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司,加强了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制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到2010年将单位GDP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20%的目标,这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最雄心勃勃的减缓行动之一。中国政府还发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左右。

在价格政策方面,适时调整了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降低小火电价格,对清洁能源实行鼓励性电价政策;在财政政策方面,专门出台了鼓励节能技术改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国家机关节能办公和建筑采暖节能等的经济措施;在税收政策方面,针对高耗能商品取消了出口退税或降低了其出口退税率,出台了针对企业节能环保项目的优惠所得税政策,提高了资源税费标准,开征了燃油税;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全面启动了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在金融政策方面,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领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此外,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政府还将在两年内投资4万亿元人民币拉动内需,其中用于节能、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的投资占很大比重。

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关注热点

一、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

能源(Energy)、环境(Environment)、经济(Economy)被称作“3E”,亦即被认为是人类社会所面临在三大问题,低碳经济正是将这三者联系起来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模式。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胡锦涛主席于2007年9月8日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上,郑重地提出了四项建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他在讲话中一共说了4次“碳”、“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令世人瞩目。

“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所谓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在此背景下,“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应运而生。而能源与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的结果,可能将为逐步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即摈弃20世纪的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在短期内可能会对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水平有一定影响,但是,今天的投入会在以后带来更大的收益。 二、热点问题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主要关注点如下:

1.可持续能源问题。早在1992年8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结束刚2个月,中国就发布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其中第4条对策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特别强调“要逐步改变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快水电和核电的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发和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2.节能减排问题。中国坚持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基础、企业为主体,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全面推进节能,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节能20%的目标。

3.可再生能源问题。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从目前的7%大幅增加到2010年的10%和2020年的15%;优先开发水力和风力作为可再生能源。

4.核电与替代能源问题。目前,核电占中国装机容量的1.6%。据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0月发布的中国《核电中长期规划》披露,规划到2020年,这个比率为将为4%。同时,对于未来新能源的研发也在加快步伐。氢燃料电池自行车已在上海上市,规模生产后每辆售价可望降到1.6万元,比目前的铅蓄电池电动车有市场竞争力。

CDM的商业模式

中国的CDM业务自从开展以来,逐渐形成了如下商业合作模式:

1.买家与业主、咨询机构合作:即中国CDM项目业主将项目的识别和项目设计文件(PDD)开发委托给某个咨询机构负责,同时在咨询机构的帮助下,寻找合适的减排量(CERS)买家,以实现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咨询公司代表的是业主利益,在买家寻找的过程中,将尽可能地寻求CERS销售价格的最优化。根据中国气候变化主管机构国家发改委(DNA)的要求,前期的风险开发费用应尽可能由买家承担;咨询公司既可以从买家处获得技术开发费用,也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咨询费用,但直接对CERS收益进行分成则不被允许。

2.买家与业主直接合作:在此种商务模式下,买家与项目业主直接签订购买协议(ERPA),对项目的PDD开发,或者买家委托给另一个咨询公司承担,或者自己招募足够的技术开发力量自行开发PDD。但在这样的模式下,咨询公司则不再与业主发生直接联系;同时买家在与业主进行CERS销售价格谈判时,则尽可能以最低价成交。

3.买家与咨询机构合作:这是买家与业主签订ERPA协议之后,因为自身技术开发力量不足,或者寻求只在碳交易市场进行贸易性专业化发展的一种合作模式。往往买家会与较有实力的咨询公司,特别是以其项目注册数量为判断标准,进行较为固定长期的合作。以种情况下,买家除支付正常的PDD开发费用外,甚至会给长期合作的咨询公司一定比例的收益分成。

后京都时代的中国减排路线图

今年是《京都议定书》2012年能否续约的关键一年,哥本哈根会议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能否把公约和议定书的规定落到实处。一是确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量化减排的中期目标,考虑到IPCC的评估报告,发达国家到2020年至少应在1990年水平上减排25-40%;二是要就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等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机制性安排,加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使发展中国家用得起气候友好技术,并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出口大国,中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全球金融危机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但是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政策和行动不会变,相反还会通过加大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投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环保节能产业,拉动经济增长,化金融危机的挑战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机遇。后京都时代,中国的企业可以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自愿减排市场(VER)等基于项目的国际合作机制的组合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1.清洁发展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以由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完成在京都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清洁发展机制应该是一项“双赢”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截至2009年1月16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已经达到1847个,主要包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和能效提高、甲烷回收利用以及温室气体分解项目类型。

2.自愿减排市场(VER)

当一些具有减排潜力的项目不能通过程序复杂而冗长的CDM申请时,可以通过自愿减排市场来出售碳减排量。下列情况中的项目通常都符合自愿减排市场的交易条件:减排申请错过了CDM注册截止日期;虽已通过额外性论证,但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注册成为CDM项目;方法学没有获得EB批准;业主不愿意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CDM申请审批;小规模项目(很难具备足够的时间和资金应付繁杂的CDM申请)。

3.能源审计(EnergyAudit)

能源审计指审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法令、技术标准、消耗定额等,对企业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分析评价。通过对企业的能源消耗、管理水平、能耗指标、财务过程、综合利用、环境效果进行检查、测试、诊断、咨询和评价,查找节能潜力,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制订节能的方案和规划,最终使企业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

2006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办等五部门引发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并作为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最基本的要求和重要的监控手段。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有关人员表示,如果近期内国内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得不到有效缓解,国家还有可能扩大强制要求进行能源审计的企业范围。这为有意于开展能源审计业务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出针对能源审计单位和审计师的统一国家标准,各个地区开展的能源审计工作只能执行当地标准或借鉴国外案例,这导致审计报告的质量和能源审计的效果大打折扣。

4.潜在减排项目投资

投资潜在减排项目不但可以获得项目本身的收益,还可以带来额外的碳资产收益。举例来说,一个年发电量1.2亿kWh的秸秆焚烧电厂,若电价为0.6元/kWh,则年售电收入约7200万元,而碳资产收益(按10美元/吨CO2e的CER价格计算)约720万元,为年售电收益的10%。投资者将得到丰厚的双重收益。除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外,适合作为碳资产项目投资的项目类型还包括工业废能回收利用、沼气发电和可再生能源等。

全球低碳经济逐入佳境

“最近几年能源领域出现了很多里程碑式的进步,尤其是绿色能源,其发展现在到了一个重要分界点,它在全球能源结构中至少已占有与石油同等重要的地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纳6月初对媒体这样说。

施泰纳的观点有重要数据支撑,环境规划署最新报告已表明,相较于利用煤炭和石油发电的1100亿美元投资,去年全球绿色能源发电的投资首次超过传统能源,达到了1400亿美元。低碳经济中的最重要领域——绿色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等)发展的状况表明,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已进入了一个重要分水岭,它已开始对各国经济结构、投资和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事实上,就在几年前,以绿色能源为主的低碳经济发展还不为人们看好,被认为成本过高、技术不成熟、难以迅速开展,且全球对石油依赖日深,积重难返。然而油价持续走高,应对气候变化呼声日高,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暴发,成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催化剂。早在今年3月,施泰纳就曾指出,随着各国启动巨额资金的刺激经济计划,目前正是向低碳经济转变的最好时机,这一时机千万不能被错过。

以美国为例,开发绿色能源已成为奥巴马政府经济刺激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战略包括:在2015年前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量提高到100万辆;今后10年内,美国将每年投资150亿美元,创造500万个新能源、节能和清洁生产就业岗位,将美国传统的制造中心转变为绿色技术发展和应用中心等。

欧洲国家采取绿色环保措施的时间相对较早,可能是由于过去欧洲各国的行动太分散,力度不够大。欧盟委员会今年3月9日宣布,将在2013年之前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欧盟地区的“绿色经济”,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保持欧盟在“绿色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地立。

日本4月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目的是通过实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低碳经济”。据报道,这份政策草案如能获得通过并实施,将使日本环境领域的市场规模从2006年的70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96日元)增加到2020年的120万亿日元,相关就业岗位也将大大增加。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也已成为“绿色产业革命”的主要践行者。中国政府公布的4万亿元人民币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有3400亿元用于绿色项目。在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开幕式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推动绿色合作,加强亚洲国家在节能环保、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短期看,发展低碳经济、开发绿色能源有助于促进经济复苏。从长远讲,则可能对世界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因为一旦新能源技术获得突破,导致各国对石油的依赖程度下降,国际石油市场的需求压力减弱,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就会随之趋稳甚至下降,非常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此外,低碳化发展会带动一大批相关行业快速进步,推动整个经济实现增长模式的转变。如今,越来越多国家实行低碳化发展表明,低碳经济已逐入佳境。

背景链接:

什么是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是二氧化碳这一主要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有效控制。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低碳经济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

近些年来,科学界以及各国政府已经基本达成一致,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不断增多,气候正在发生变化。在可预见的将来,温室气体水平过高导致的全球变暖会对人类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推行低碳经济被认为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

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在京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0.2)》指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各级部门决策者的共识。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既是救治全球气候变暖的关键性方案,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

在低碳经济问题上,人们需澄清一些认识上的误区。首先,低碳不等于贫困,贫困不是低碳经济,低碳经济的目标是低碳高增长;第二,发展低碳经济不会限制高能耗产业的引进和发展,只要这些产业的技术水平领先,就符合低碳经济发展需求;第三,低碳经济不一定成本很高,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甚至会帮助节省成本,并且不需要很高的技术,但需要克服一些政策上的障碍;第四,低碳经济并不是未来需要做的事情,而是应该从现在做起;第五,发展低碳经济是关乎每个人的事情,应对全球变暖,关乎地球上每个国家和地区,关乎每一个人。

“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可以分成两大类: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CDM下核证减排量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ERUs)。

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业致力于研发有助减少碳排放的新技术。交易所不断更新的数字显示着世界各地统计出来的碳排放最新数据。

除英国外,欧洲各国目前都有活跃的碳排放交易市场。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总额达280亿美元,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达到了13亿吨。

由此,温室气体减排量全球交易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碳金融市场(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银行贷款)。面临这样的形势,金融机构迫切需要开发关于碳排放权的商品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而排放权的实际需求方——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企业为减少今后的减排费用也应从现在起筹建各类减排资产项目组合(portfolio)。

目前全球已经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的交易,包括欧盟的EUETS、澳大利亚的New South Wales、美国的Chicago Climate Exchange和英国的UKETS等。很多知名金融机构活跃在这些市场上,包括荷兰银行(ABNAMRO)、巴克利(Barclays Capital)、高盛(Goldman Sachs)、Morgan Stanley、UBS等。根据世界银行报告,2006年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度已经达到300多亿美元。

另外,尽管美国布什政府拒绝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但对气候市场交易机制的探索并未停止。2003年成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北美唯一自愿性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此外,它也是全球唯一同时开展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6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市场。此项金融制度,是全球首创,也是北美唯一出自自愿,合法约束温室气体排放减量、登记和交易的机制。2007年的巴厘岛会议后,美国政府邀请中国、印度等国参加该交易机制的协商。

《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碳排放信用之类的环保衍生品逐渐成为西方机构投资者热衷的新兴交易品种。

全球最大的实物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所组约商业交易所控股有限公司(NYMEX Holdings,Inc)计划上市温室气体排放权期货产品,牵头组建全球最大的环保衍生品交易所“Green Exchang”,尝试用市场方式促进全球性环保问题的解决。此外,欧洲气候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也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意味着,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买卖方将能有更多的场内市场可供选择,排放权在交易所场内集合定价带来的利益也有可能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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