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论文

试论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论文

试论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王 海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1

摘 要: 近些年来,我国的法律和法规愈加健全和完善,这给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推动了社会的平稳运行,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结构中,监察权属于行政权,能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贪污腐败。但是,现有的监督职能边界还存在有模糊的状况,权威性不够,难以形成合力。因此,在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仍然需要研究和整合,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 宪法释义;监察体制;改革措施

一、监察体制以及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监察的重要作用

所谓监察,主要就是指对于政府相关工作机关的工作者进行监督和考察,保障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监察制度,并且设立了相关的部门和职位,西方也有很多国家实行了分权制度,建立了议会行政监察专员,专门审核监督行政权的运行,由此可见,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监察体制机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机制,这对于保障政府部门的廉洁工作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关键性意义。长期以来,我国纪检监察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审查工作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查处贪污犯罪,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国家政府部门的廉洁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其仍然存在有部分小问题,例如监督职能边界不够清晰,权威程度不够,监督存在盲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不够高效等等。

(二)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意义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这事关到国家经济建设的稳定性和社会的稳定性,是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因此,为了充分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廉洁和反腐工作,推动廉政之风建设,我们必须要充分意识到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意义,首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要严格坚持此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为人民大众普及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同时,共产党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让党的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健全和完善国家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力量。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以例数(n)、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在宪法轨道上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一)扩大监察范围

为了更好的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我们必须要扩大监察范围,从而加大监察体制改革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纳入到其中,让更多的政府部门工作日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要接受人民的监督。通过扩大检查范围,我们能够增加监督者,充分利用人民的力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严格要求。我国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了依法履行公职的主体,不但包括共产党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其监察范围比较有限,监督存在盲区,要充分扩大监督范围,依据宪法规定的精神,将监察范围有效拓展到共产党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检察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以及公务员等等,基层群众和国有企业管理者等人民大众都能够有行使公共权力的机会,推动政府廉洁工作的开展。

(二)整合成为相对独立的监察权

我国目前的权力结构比较复杂,上下分层比较明显,对依法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机关比较分散,包括政府,纪委,行政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等等,依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必须要有效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监察工作,设立相应的监察部门,选取政治素养高,思想水平先进的人作为监察工作者,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有查处贪污受贿,预防职务犯罪的权力,要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机关,必须要从思想上认识到监察权的重要意义,建立相对独立的监察权机构。

(三)不断丰富和完善监察手段

必须要充分意识到检查手段的重要性,只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运用新的技术手段,才能够让检察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以及合理,要坚持宽打窄用,调查手段要快,调查决策要严,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让各个流程更加标准化和法制化,同时,监察委员会必须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对公职人员实施依法检查,不能够随意的主观的进行检查。为了保障检查效果,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询问,查询,冻结,扣押,搜查,留置等多种措施,从而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制定或者修改相关法律

为了更加全面地推广监察体制选择,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各项影响因素,制定国家监察法,明确我国监察权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为监察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行为能够被法律所认可。应当制定监察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原则,成员纳入原则以及工作范围,工作权力,工作要求,工作目的等等,让监察工作更加科学化以及合理化。

总而言之,研究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我们必须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和落实文件和命令,从而更好的推动检察体制的完善,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

1.1 对象 根据整群、分层、随机的抽样原则,于2010年9月-2011年6月在佛山市内3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抽取幼儿园、小学、中学各1所共1 800名4~1 6岁儿童作为调查对象。

[ 参 考 文 献 ]

[1]刘粤武.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J].法制博览,2019(08):191.

[2]姬灵.宪法视域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8.

[3]马宝飞.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J].宿州学院学报,2017,32(10):5-8.

[4]任进.宪法视域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J].行政管理改革,2017(03):25-29.

中图分类号: D92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5-0250-01

作者简介: 王海(1998- ),男,汉族,河北张家口人,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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