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保障的探讨论文_韦文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承德小学)

摘要:本文通过对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保障的现状与现行法律法规调研,探索学校体育工作难点和影响青少年身体健康发展的因素。阐述学校与体育教师面对体育活动安全责任的压力和顾虑。并通过对在体育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调查与数据的收集,分析查找原因。通过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和体检制度、排除安全隐患、建立体育教学安全守则,采用安全的练习器械和科学手段等措施,构建我们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保障体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发展。

关键词:安全保障;辨别责任;提升体育效能

一、引言:

目前学校、任课老师比较重视体育活动的安全问题。而现在对学校、老师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措施并不足够。造成学校、老师在体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趋向保守,直接影响体育教学的效果。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有不同的方向。本文着重从法律法规、体育教师安全标准的建立、安全的运动场地、练习器械等因素着手,对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伤害事故出现以后的应对方法进行探讨。概括来讲:目前我国对于校园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综合保障(尤其对学校、老师)并不充足。而一旦出现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辨别、纠纷处理困难大,学校老师面临诉讼、赔偿、承担责任的巨大压力。因此,在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保障方向作出探讨具有现实意义。

二、研究方法:

1.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保障调查问卷调查

2.文献资料查阅:

3.通过对佛山市顺德区体育老师的访问调查:收集学生在校园体育活动受伤的数据。

图表一: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的成因调查:

三、研究结果

3.1通过文献查阅:目前我国对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主要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通览以上法律法规,对学校、老师方面的保障并不足够。出于对安全的顾虑,许多学校、老师只有采取改变教学内容,降低运动量和练习难度,从而直接影响体育教学效果,导致学生体质不理想。

3.2通过对佛山市顺德区体育老师同行的问卷调查:认为一旦学校体育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学校老师的保障并不足够的被调查者占100%。在目前的制度下体育老师对任课的安全问题是否感到焦虑占被调查的老师中所占比例超过90%。在一旦出现体育活动的伤害事故及时的法律援助是否必要的选项中98%的被访者中觉得很有必要,再问及体育课的小班教学(学生人数 25 人)是否更安全更有效87%的被访问老师作了肯定的答案。

3.3对佛山顺德区相关的学校体育场馆、器材的调查发现,具备现代化、安全有效的体能练习器材及其少(几乎没有)。而体能练习正在以其安全、高效的特点迅速在体育活动领域普及(比如社会上健身房里面普遍使用的器械)。

四.分析

1.预防和减少学校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的出现。第一:要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在职老师培训。第二:建立保障体系,体育教学、体育活动的安全守则和指引。第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和体检制度。第四:充足安全的运动场馆和练习器械。

2.通过对顺德区体育老师的访问调查,收集学生在校园体育活动受伤的数据。发生在体育活动中学生出现的受伤或身体不适的情况,绝大多数是属于意外。比如在球类活动中发生的碰撞、踩踏受伤、天气因素、学生的身体状况(如低血糖反应)等。

3.国外应对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解读值得借鉴:美国把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研究的重心放在教育者的身上,一是过失行为,二是故意侵权行为。对于校内的伤害事故法律仅仅只对由于过失或者故意侵权行为而造成的伤害事故进行追责。英国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是直接将其纳入学校伤害事故处理体系之中,最主要的特点是学校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4.在完善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通过采用安全的练习器械等手段)安全逐步提升体育教学活动的运动量和强度。

附图片(安全有效的体能练习器械):

说明:下面图片包含发展上肢、躯干和下肢的体能的安全器械,比如:下肢力量练习架,由于两侧都有可调节高度的安全保护杠,做腿部力量的时候可以得到有效保护。轮式滑板对青少年发展躯干力量既安全又有效……

五.结论:

5.1将有才能、致力于教育事业发展的人选拔进教师队伍。对在职老师加强培训,提升老师理解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和体检制度、排除安全隐患。引进体能练习概念,采用安全练习器械。医疗救助保障与老师具备医疗救助常识,科学的学校应急预案,保险理赔精准高效,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的及时跟进,责任的调查与辨别,是校园体育活动保障体系的关键。在应对事故发生的法律纠纷时,借鉴英美等国的法律解读。在老师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教学大纲,并符合安全守则的前提下。只要不是学校、任课老师对学生发生的故意侵权。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对学校、老师都应该免于追责。而且赔偿的责任也不在学校和老师。最后强调,学校、体育教师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履行国家教育事业的职责,工作神圣,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有力保障。

建议:老师在入职之前的大学课程,应该包含综合安全知识、相应的法律学习。在就职以后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也应该重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医疗救助方面的培训。

观点:体育教师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履行国家教育事业的职责,工作神圣,理应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吴锋民编著《大国教师教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版。

[2]高晓光 季磊 张燕 杨晓东编著《体育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2月第1版。

[3]王凯风《高校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研究》湖南大学。

[4]《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作者简介:韦文(1989.10-),小学专职体育教师,主要研究小学体育课堂教学。

论文作者:韦文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2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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