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存在的复杂性_认识论论文

论信息存在的复杂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复杂性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信息论问世以来信息范畴作为通信领域和具体科学层次的概念早已被人们普遍接受,然而,狭义信息概念并不具有普适性。为此,20世纪末期人们提出了广义信息和哲学范畴的信息问题,然而,普适性的信息应该如何界定,它有哪些特征,复杂信息系统与简单信息系统的差别是什么,它们涉及哪些最基本的对象与关系,信息如何创生?这些问题目前争论较多,现有的理论还不能很好地说明和澄清这些棘手问题。因此,深入探讨普适性信息范畴的合适定义,澄清简单系统与复杂系统中信息存在涉及的各种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普适性信息范畴的提出

1.信息的早期研究及缺陷

信息的早期研究被称为狭义信息论。在西方的许多文献著作中“信息”(Information)和消息(message)两词是互相通用的。出现电信技术后人们以为信息就是信号,1928年哈特莱在《信息传输》一文中把信息理解为选择通讯符号的方式,用选择的自由度来计量信息。1948年申农在《通讯的数学理论》中以概率论为工具给出了计算信源信息量和信道容量的方法和一般公式,申农明确地把信息量定义为随机不定性程度的减少。1950年维纳在《控制与社会》一书中这样理解信息:“信息就是我们在适应外部世界,并把这种适应反作用于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人们又提出信息就是数据的说法。此外,还有把信息看成是情报,是知识等的说法。狭义信息论抓住了信息表面的共同点即消息、信号、数据、情报都是被通讯传输的东西,回答了什么东西中包含着信息,而没有直接回答信息是什么的问题。为了从更广泛的普适角度揭示信息本质,有人引入了差异度的概念,认为“信息就是差异”、“信息是物质能量在时间及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信息的差异论只是说明了信息如何产生或负载信息的载体存在形式,仍然没有回答清楚信息到底是什么的问题。

2.广义信息论及哲学层次信息范畴的产生

针对狭义信息论的缺陷诞生了多种版本的广义信息论。中国学者钟义信的广义信息论将信息分成若干层次,最根本层次是本体论信息,“某事物的本体论层次信息,就是该事物运动的状态和状态改变的方式的自我表述/自我显示”。[1](P50)本体论层次的信息不以认识主体的条件为转移。“认识论层次信息是指主体所感知的或该主体所表述的相应事物的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包括状态及变化方式的形式、含义和效用”。广义信息论把同时考虑事物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外在形式、内在含义和效用价值的认识论层次信息称为“全信息”,“全信息”理论的提出使信息范畴有了更大范围的普适性。

20世纪80年代诞生了所谓“信息哲学”,有了领域信息学与统一信息学(包括信息哲学、具体科学层次和技术领域的信息理论)的区分。信息哲学的信息概念有了相当的普适性。哲学理论对信息的界定大体上是四种类型:其一,直接存在论。将信息直接看成是物质能量在时空中分布的不均匀,认为信息、物质、能量作为世界存在的三要素同时并存,有的甚至直接将事物的存在及运动状态当成信息存在。其二,属性论。将信息看成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功能。其三,关系论。将信息看作是一种关系存在,认为信息产生和存在于关系之中。其四,表征、显示论。认为信息既不是物质、能量,也不是事物的属性和关系及功能,就是说,信息不是指事物本身而是指对事物属性、状态的表征、显示。有一些信息定义比较典型,例如,“信息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式,它以物质的属性或运动状态为内容,并且总是借助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传输或贮存”。[2](P237)信息“是物质的一种普遍的基本属性,是关于系统的组织性和复杂性的规定性及表征”[3](P301);“信息是事物的存在、特征、运动和变化,事物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反映。简单说信息就是事物系统的动态反映”[4](P6);“信息是物质的一种反映属性,是被一物所反映的另一物的属性或状态”[5](P278);“信息是客观事物存在的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它是标志客观事物间接存在性的哲学范畴”[6];……

目前,信息哲学研究的热点和争论焦点主要包括:信息概念是否属于哲学范畴,普遍适用于多数对象的信息定义是什么?信息与具体科学的关系、信息与认识过程、信息与智能、信息与生命现象等的关系如何?至今,尚无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结论,特别是普适性信息的界定争论最多、最激烈,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和价值也比较大。

3.现有信息理论的主要缺陷

信息对象的层次区分没有得到重视。不少研究者将本体论层次的信息与认识论层次的信息混为一谈,将普适性信息范畴与具体科学,特别是技术层次(如通信、控制、计算等)的信息概念混为一谈。抓住信息的某一层次或某一方面当成信息对象的总体。(2)对产生和构成信息存在的基本要素、对象及关系区分不清。如将对象的直接存在(对象的物质、能量、相互作用、功能等存在)当成信息存在;将信息的载体存在当成信息存在;将信息与载体的统一体当成信息存在;把信宿获得的“实得信息”当成唯一的信息存在,这是主观信息论。或者把信源和信道信息当成唯一的信息存在,称之为客观信息论。这二种极端的信息理论正是忽略了信息在关系中产生、在关系中存在的复杂本质,忽略了信息存在至少涉及三个以上对象及复杂关系。(3)适用于复杂信息系统的理论比较少。目前的狭义与广义信息论大多是起源和立足于简单系统的信息理论,即用简单通讯信息系统的方法来类比复杂系统的信息现象,将复杂性当成了简单性来处理。而涉及生命现象和人的认识论层次的信息是很复杂的对象,其中信宿主体内信息的语义歧义和信息创生问题是其难点,用现有信息理论难以解释。

二、基于复杂关系的信息存在

1.基于三种关系的哲学本体论信息存在

基于关系存在本体论的信息定义是从存在与关系存在角度对信息的描述和界定。本文的本体论信息定义如下:“信息是事物及现象的存在方式之一,它是通过一定的媒介对事物及运动状态的一种显示(映射、反映),它标志事物及现象的间接存在”[7]这里所说的事物及现象泛指一切“存在者”,包括物质、能量和相互作用、精神现象、实体和非实体存在、关系存在、静态和动态存在,甚至也可以是更低一层次的信息存在(与特定载体结合的信息对象)。定义中的特定媒介则指物质实体、能量及相互作用和时间、空间等。本文的普适性信息定义可从信息对象的外延、内涵、构成要素及复杂关系等几个方面去理解:

信息是事物或现象的存在方式之一揭示了信息概念的外延。世界上的事物既可以以物质实体方式存在,也可以以能量方式存在,还可以以信息方式和其他方式存在,信息存在只是事物的各种存在的方式之一,信息是有别于物质、能量存在的另一种存在方式。

信息是对事物及运动状态的显示(映射、反映)这一结论揭示了信息概念的内涵。信息显示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及运动状态,如果没有客观对象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对它的映射、显示的存在,也就没有所谓信息问题。因此,对象存在是第一位的,对象的信息存在则是第二位的,派生的。从词汇构成看,人们讲到信息时都是在讲“某某的信息”,这个某某其实就是信息所要显示的对象。就客观对象与它的信息存在之间的关系看,信息虽然不是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本身,但却是对它的存在状况的映射、显示。信息与它表征的对象有内容上的同构或同态映射关系,同态映射关系表明,信息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代表”它所反映的对象去作用于另外的对象,而一旦信宿获取了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的信息,实际也就能部分地把握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

信息是通过特定媒介对客观存在的映射、显示这一结论揭示了信息对载体的依存性。信息载体就是指承载、支撑、维持信息存在的对象。信息载体一般就是物质、能量、相互作用、时间、空间等的存在。所谓映射主要是指信源存在通过物质、能量、相互作用将自身的状况在时空中传递给另一个对象(载体),这是一种信源与信息载体的相通与传递关系。从信息的产生和维持过程看,信息对载体的依赖有时甚至超过信息对产生它的初始信源的依赖。例如,信源可以在产生特定信息后消失,但该信息却可以与其他载体结合后依然持续存在,就是说信息可以与产生它的信源分离(经载体转载后),但却永远无法与现实的负载信息的载体分离,信息只能从一种载体转到另一种载体,而永远不可能没有载体,无论是信息的产生、传输、存贮和发挥作用都离不开载体。一般情况下,脱离了信源的信息(与信源之外其他载体结合在一起的信息)是一种相对独立于信源的存在,该信息与其载体同在,移动了载体也就移动了信息,传递了载体也就传递了信息,消灭了载体也就消灭了信息。信息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与载体同在。对载体的理解不能只限于信道,信源中也存在信息载体。只不过产生信息与承载信息的对象是同一个即信源。同理,信宿中也存在信息载体,不过此信息载体与信息接受者是同一个对象即信宿。信息载体可以分类为信源载体、信道载体、信宿载体。信息的载体存在又是多层次的,在物理层次指物质、能量在时空中的分布和四种相互作用,在更高级的层次是指由符号充当信息的二级载体,当然,以符号传递的信息还是需与一定的载体结合,传递了符号的载体传递了符号也就传递了由符号所代表和承载的对象的信息。

信息是事物的间接存在这一结论揭示了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它具有相对独立性。本体论信息存在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其信息存在的客观性一点也不亚于它所显示的客观事物本身的客观性。信息存在的客观性是由信源和载体的客观性赋予的。信息是事物的间接存在还揭示了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它是对直接存在者(客观事物及运动状态)的间接存在。与直接的第一存在相比,它是派生的或伴生的第二存在,是“客观虚在”,即对象的“影子存在”。信息的相对独立性是由信息载体的相对独立性决定的。信息是事物的间接存在表明了信息与它显示的对象之间的相同与差异。信息与它显示的对象是2个不同的存在,就信息内容来说,信息在映射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可以使二者有很大的差异,信息与它显示(映射)的对象之间会有从0到1区间的相似度,当二者的相似度接近时,信息可以近似代表它所反映的真实对象。当信息被信宿接收后,信宿对信息的识别与解释具有信宿的主观性,即同一客观信息在不同的信宿中有不同的差异。

信息的产生和存在涉及复杂的关系。本体论的信息至少涉及三个对象:1)存在者(事物及运动状态;2)信息载体;3)信息。在本体论层次,可以没有信息的接受者,没有所谓对信息接受者的不确定性的变化,甚至也没有所谓“人”(认识主体)的任何问题。在本体论层次,信息的存在具有绝对的客观性。本体论的信息存在涉及三种关系:1)存在者一信息载体;2)信息载体→信息;3)存在者→信息。存在者与载体之间是直接关系,载体与信息之间是直接关系,存在者与信息之间是间接关系。所以,信息存在本质上是关系存在的产物,信息在关系中产生,在关系中存在,在关系中发挥作用。信息定义所指的“映射”是针对信息产生的原理、过程与路径,是针对信源与信息载体的关系以及载体与信息的关系而言的,信息定义中的“显示”是指映射产生的结果,是针对事物的实际存在内容与它的信息内容上的对应与相似关系而言的。

本体论信息存在的条件和必然性。当人们将信息的产生与存在当成一个过程来理解就会发现,只要我们讨论的对象(存在者)曾经存在过,只要对象不是封闭的,只要对象与外部环境有物质、能量、相互作用以及时间、空间的连通(这三个条件在现实中普遍存在),那么,对象的存在状况必然通过物质、能量、相互作用在时空中传播出来,相互作用向外的传播过程实际就是存在者的存在状况被映射的过程,映射的过程就是信息产生的过程,而这些传播或映射出来的东西一旦负载于特定的载体上,就形成了该对象的相对独立的信息存在。信息产生的过程是,信源通过相互作用映射到信息的信道载体,如果有信宿存在,则进一步映射到信宿的信息载体。目前的科学研究表明,任何对象的外部都充满了信息的载体(物质、能量或相互作用),所以,信息的映射和转载过程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本体论层次的信息的产生和存在是必然的。信息映射与转载的速度由相互作用的速度决定,如果是万有引力和电磁相互作用传递信息(30万公里/秒),则对象存在的同时,它的信息存在就几乎同时在相邻的空间中产生和存在了,二者存在时差很小,在忽略微小时差的情况下,物质、能量与信息的“并存”也就是必然的。

本体论信息如图示:

附图

说明:本体论信息是通过特定媒介对存在对象的映射、显示,涉及三个对象:1、事物的直接存在,2、信息的载体存在,3、事物的间接存在(信息存在),“→”表示映射的关系。

本体论信息无论有无信息接受者,它都客观地存在着。对象存在是第一位的,显示它的信息则是派生的,第二位的,存在的对象决定信息。信息一旦与特定的载体结合,可以相对独立于存在对象(信源),但信息与信息载体却无法分离,信息不能脱离载体而存在,它们被捆绑在一起。物质、能量、相互作用以及时空是信息的载体。信息的内容映射和反映对象存在的状况,信息内容与信息的载体却无直接的对应关系,同一内容的信息可用不同载体负载,不同内容的信息也可用同一载体负载,载体负载什么样的信息取决于它和什么信息内容进行对应的捆绑。

2.基于四种以上复杂关系的认识论信息存在

认识论层次的信息界定。认识论层次的信息加入了主体(人、高级生物、机器、电脑)与客体(客观事物)的约束。因此,认识论层次的信息外延比本体论层次信息的外延要小,但内涵丰富得多,复杂得多。本文对认识论信息的定义如下:“认识论信息指通过特定媒介,主体对主客体相互关系存在的映射、显示”,它包括对客体存在的映射、显示,对主体存在的映射、显示,还包括对主客体相互作用存在的映射、显示。认识论信息涉及的对象关系比本体论信息涉及的关系更复杂,认识论信息包括语法信息(信息存在的形式)、语义信息(信息包含的内容)、语用信息(信息发挥的效应);还涉及信源(产生信息的对象)、信道(信息传递的通道)、信宿(接受信息的对象);涉及实有信息(信源包含的全部信息)、实在信息(信道中存在的信息)和实得信息(信宿实际获得的信息)等。认识论信息与本体论信息的区别在于认识论信息只在主客体关系中存在,它反映和显示关系存在,离开了信源、信道和信宿之间的关系,就不存在所谓认识论信息问题。认识论的信息是存在者关系存在的一部分,是在本体论信息存在(3种关系存在)之上的更复杂更高级的关系存在。

认识论信息涉及4个对象:1)存在者(信源);2)信息载体;3)信息;4)信宿。认识论信息涉及三对直接关系:1)信源与信息的关系,没有信源的存在就谈不上什么信息的存在,就信息包含的语义内容来说信息是对信源(存在者)存在情况的同态映射。2)信息与载体的关系,没有载体信息也不可能存在。3)信息与信宿的关系。认识论信息的复杂性表现在信宿信息的不确定性上,信宿在获得信道中的信息之后,除了直接实得信息之外,还有间接实得信息的获得。间接实得信息产生了信息语义附加和信息创生,使信息存在由客观的本征信息向信宿的主观信息转变,因此,信息由确定性的对象变成了非确定性的对象,由客观的可以形式化、量化处理的对象变成了主观的难以形式化,量化处理的对象。

认识论信息中的自然编码与人工编码信息。信息的自然编码指事物天然形成的信息映射方式、信息与载体的结合方式。人工编码主要指在人为的干预下,用符号代替具体对象,用符号作为中介沟通信源、信道和信宿。人工编码是在自然编码基础上形成的二级编码,是信息之上的信息。一般情况下,符号层次的信息及关系表达往往比较简单,可以确定化、形式化、符号化、量化,其可量度、可计算、可传递和处理它们都非常容易。但符号所指、所代表的对象的语义信息不一定可以完整表述,一个简单的符号如字母A可以代表一个简单的分子,可以代表一个复杂的人、一个社会系统,甚至一个宇宙的存在。符号代表的语义往往要靠信宿自身对符号的学习与解释来确定,符号与语义的关系是约定俗成的。信宿对符号的解释要靠信宿以往的学习来决定,信宿的学习过程实际是建立对象信息与符号信息的对应与捆绑关系,在学习的基础上,在已经掌握了符号体系的人使用符号信息时,这种符号对语义的对应解释过程在人脑中自动完成,看似不费什么气力,实际涉及非常复杂的信息处理,特别是要由信宿主体自身拥有的信息系统的内容来决定。在现有的理论和实践中,人们往往忽略了解决符号与语义关系问题的复杂性。如果要机器来完成符号的语义理解,那么就太困难了,除非机器与人一样具有学习能力。简单对象产生的简单信息可以形式化、符号化、量化和用计算方法处理,自然编码信息特别是复杂的生命系统的信息目前大多还不可以形式化、量化,不可量度。

认识论信息如图示:

附图

说明:1.认识论信息必须存在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中,离开认识主体或客体的任一一方就没有所谓认识论层次的信息。2.客体与信源和实有信息对应,主客体相互作用与信道和实在信息对应,主体与信宿和实得信息对应。3.认识主体的出现使本体论信息转化为认识论信息,使信息的存在变得异常复杂,使主体实得信息成为不确定对象。

三、实有、实在、实得信息之间的复杂关系

1.信息的主要分类及概念体系构成

在现有的通讯理论中,信息分成实在信息与实得信息二种,这个理论不能解释信源信息与信道信息的区别,为了弥补现有理论的缺陷,本文在广义信息论基础上将信息划分成不同的层次与类别,建立了信息的3个层次和9个基本范畴的普适性信息理论体系:

按抽象与实用的程度,信息一般可分为3大层次:1)哲学层次;2)具体科学层次;3)工程技术层次(在哲学层次又可分为本体论信息和认识论信息二类)。

针对信息的形式、内容和效用分成:1)语法信息;2)语义信息;3)语用信息。针对信息的产生及传递关系可以分成:4)信源,指拥有和产生信息的对象;5)信道,指信息存在和流通的场所;6)信宿,指信息作用的对象及信息的归宿。以上分类与钟义信的广义信息论相同。

针对信息与载体的结合情况以及信息过程各个环节之间的性质差别分成:7)存在于信源中的实有信息、(有别于现有信息理论)8)存在于信道中的实在信息、9)存在于信宿中的实得信息,实得信息又分为直接实得与间接实得二种信息(间接实得信息是有别于现有信息理论的关键概念)。信息的3层次和9个对象的划分是构成统一信息理论体系的基本要素及框架,特别是实有信息、实在信息、实得信息3个对象及概念,构成统一信息理论的最基本范畴,这3个信息范畴针对信息的不同环节与侧面,具有不同的性质与功能,不能相互代替,缺一不可。

其他信息对象的划分。根据信息产生的对象性质可以划分为:物理信息、化学信息、生命信息、思维信息、社会信息等;根据客体与主体的关系可以划分为:客观信息(客观世界中的一切信息)和主观信息,后者指人的信息包括知、情、意、需要、兴趣、动机、态度、信念、理想、世界观、气质、能力、性格、人的知识等;根据信息与载体结合的编码方式分成自然编码与人工编码信息,人工编码立足于信息与符号关系的结合。一般情况下,简单对象产生的简单信息可以形式化、符号化、量化和用计算方法处理,如通信和控制中处理的信息对象,而认识论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复杂系统、生命现象、人脑思维的信息大部分是目前还不可能用符号方法及技术来处理的。

2.现有信息理论向统一信息理论转变的主要困难及出路

现有信息理论体系中缺乏核心的“实有信息”概念。所谓实有信息指信源中包含的全部信息。由于过去信息研究长期面对的是简单信息系统,例如,在电子通信中,只要有实在与实得信息两个概念,就能很好地描述系统的通讯与控制问题。因此,人们一直没有发现和提出实有信息这个概念。在简单的通信系统中,一般不考虑信源的开放度问题,这样,信源中的实有信息将全部或大部映射转移到信道的实在信息中。进一步来说,如果信宿对信息的接纳开放度也不考虑(在简单通信系统中),信道实在信息也将全部或大部分转移到信宿实得信息中。因此,在通讯和人工控制系统和计算机系统中可以省略信息开放度的说法,同时,也可以省略实有信息的概念。因为,在简单信息系统中信源实有信息基本等价于信道中的实在信息,实在信息也基本等价于信宿中的实得信息,“实有信息≈实在信息≈实得信息”。然而,如果是面对复杂系统,情况就大不一样,复杂系统中的很多信息现象无法用实在信息一个概念来解释,例如,一个很有知识的科学家来到人们中间,他头脑中拥有的知识信息是不容怀疑的,即由他的大脑神经活动负载的信息是实有的,但是,如果他没有开口说话(此时以语言传递的信息开放度为零),没有将他拥有的丰富的实有信息传递出来,在此情况下,难道我们可以说在他头脑中就没有实有信息吗?肯定不可以,最多只能说信源的实有信息没有输出到信道中成为实在信息。所以,“有”的信息不一定“在”,我们不能根据信道中是否存在信息来判断信源中是否有或有多少信息的问题。另一方面,“在”的信息必定是从“有”中来的,“在”的信息是“有”的信息的子集。因此,如果不建立实有信息和信息开放度概念,就不能完整地解释复杂对象的信源实有信息和信道实在信息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就没有兼容简单系统与复杂系统的统一信息理论的产生。

现有信息理论对信宿实得信息的理解过于简单,没有将直接实得信息与间接实得信息区别开来。现有信息理论认为:“信宿的实得信息=实在信息—信道损耗—信宿中的先验信息(即信宿已事前知道的信息)”。在这里,实得信息实际是指信宿直接从信源、信道中获得的信息,它是实在信息的子集。实得信息实际是一种被动的信息获取,在本文的范式中,这一部分实得信息只能叫信宿的直接实得信息。一般情况下,在简单系统的通信中信宿只会有直接实得信息部分,不会有间接实得信息部分,因此“实得信息≈直接实得信息”。但是,没有间接实得信息概念的理论往往只适用于简单系统,而不适用于复杂系统。在复杂系统中,实得信息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在复杂系统中必须把实得信息分成直接实得信息(实在信息的子集)与间接实得信息(由输入信宿的信息在信宿中引发、激活、重组、创生的信息)。在复杂信息系统中,只要信宿原来存储的信息不为零,信宿内部存储的信息与外部输入的信息之间的关系也不为零,那么信宿中间接实得信息的产生和获得就普遍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引入间接实得信息概念才能解释复杂系统的信息现象。

现有信息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信息的创生和语义歧义问题。信息创生问题是简单信息系统中不存在的问题,在计算机等人工系统中不存在信息的创生问题,只存在信息的转化,只存在从一些符号到另一些符号的转移(至少目前的计算机是如此)。而在复杂系统中信息的创生又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如生命现象、智能现象特别是高级智能中的人的思维现象中存在大量的信息创生。现有的理论不能解释信息创生发生在智能系统的哪个环节,如何产生。现有信息理论之所以不能很好解释信息创生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对信宿实得信息的理解过于简单,它们只描述了直接实得信息,在其理论中就没有直接实得与间接实得信息的区别。而在复杂信息系统中间接实得信息普遍存在,如人作为信宿是一个能动的信息系统,人体中本来就存储着大量的遗传的和主体后天学习的信息,一旦有信息从外部输入,将引发、激活主体原来存储的与外部信息相关的那些信息,导致主体信息系统中各种信息关系的重新组合,产生新的信息(信息创生)。这些由外部输入信息在信宿中引发、创生的信息就叫信宿的间接实得信息,间接实得信息是信宿信息创生之源。举一例说明实得信息的差别:同样一个苹果从树上落地的事件对不同的信宿来说,实有、实在、直接实得信息差别不是很大,但是由于信宿不同,例如牛顿和果农的区别,他们之间的间接实得信息有天大的区别,牛顿在那一刻信息事件中获得的间接实得信息(万有引力理论诞生)可以包容半个世界,而农夫在那一刻的间接实得信息微不足道,当然,即使是农夫也不可能什么间接实得信息也没有。

3.实有、实在与实得信息之间的复杂关系

实有信息与实在信息的关系是复杂的。实在信息是实有信息的子集,信道中的实在信息来源于信源中的实有信息。在复杂系统中,如果信源的开放度很低,信源拥有的丰富信息将不能传递出来,表明实有信息多,实在信息少。如果信源的开放度为零(封闭系统),则输出到信道中的信息等于零,实在信息为零,但信息在信源中还是客观存在的,复杂系统中的实有信息与实在信息有较大差别的原因就在于此。在简单系统中,如果信源开放度为1,信源中的实有信息将大部分转移到信道中成为实在信息,在简单系统中“实在信息≈实有信息”。实有与实得信息二者在简单系统中的相同或相似也不能等于二者是同一个对象。

实在信息与实得信息的关系也是复杂的。在简单系统中,信宿获得的“实得信息=实在信息—通信损耗—先验信息(信宿中原来已有的与信道实在信息中内容相同的信息即信宿已知信息)”。例如,如果信宿已经事先知道实在信息中的所有信息内容,那么信宿在通信过程中获得的“实得信息”等于零,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信宿这一端在通信中没有获得任何信息。然而,在信源和信道那种信息关系的重新组合,产生新的信息(信息创生)。这些由外部输入信息在信宿中引发、创生的信息就叫信宿的一端信息,它们还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实在信息的内容对信宿是完全陌生的、未知的,则实在信息将全部转移到信宿中成为信宿的实得信息,实在信息≈实得信息。然而,在复杂系统中情况大不一样,由于信宿本身具有许多信息储存,这些储存信息导致信宿主体“意向”的产生,即信宿对外部输入的信息有选择性,例如,主体对某些信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极端情况下,如果信宿的开放度为零,那么再多的实在信息也不能转移到信宿中成为实得信息。

实得信息的复杂性与信息创生。在现有的信息理论中,实得信息是不再细分的,实得信息是实在信息的子集,这个理论的缺陷是不能解释信息的创生问题,用它解释简单系统可以,如解释人工的通信和控制系统以及计算机系统。在简单系统中只存在信息的转换,不存在信息的创生。复杂系统如生命现象、人和动物的智能现象是不能用该理论来解释的。本文的创造之一是提出实得信息,它直接实得与间接实得之分。“直接实得信息”是信宿从信道中直接获得的信息,直接实得信息是信道信息的子集。“间接实得信息”是指信宿在信息输入事件中被激活、重组、创生的信息,它的素材来源于信宿中已经存在的信息与信宿直接实得信息两方面。间接实得信息是内外两种信息的组合和创生,它在内容上是新的信息,是原来信宿中没有的信息,所以叫信息创生。在具体的信息过程中,信宿的实得信息与外部信息输入和信宿自身两方面的状况都有关。同一个信源和信道信息由于接受信息的信宿不一样,信宿方面获得的实得信息是不一样的。在信宿这一端有对信息的选择、重组、创生,因此,实得信息具有主体的主观性、不守衡性、不确定性。整体看,认识论信息涉及的三方面是确定与不确定的统一存在。在信源(实有信息)和信道(实在信息)一端是客观的、确定的,在信宿、实得信息一端是主观的、不确定的。其中,直接实得信息是实在信息的子集,它有一定的客观性,间接实得信息是主观的,间接实得信息是信息创生的发源地。

实得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信宿语义信息的不确定性。所谓信息的歧义产生于信息输入时信宿对信息的感知与解释,信宿的解释是主观的,它决定于信宿自身拥有的信息系统与输入信息的关系。由于信宿对实在信息有选择性,实在信息中只有一部分成为信宿的直接实得信息。直接实得信息根据信宿的不同而不同,间接实得信息更是因信宿的不同而不同的。甚至同一信宿在不同时刻、不同状态下,面对相同的信息输入,间接实得信息也是不同的。信息的语义歧义既产生于信宿对信息的识别环节,也产生于解释环节,还产生于联想环节。

复杂系统与简单系统实得信息的差别。对信宿来说,已知信息输入后,语义内容没有增加,但它在数量上是重复的,它的输入增加了该信息在信宿中的存在强度,会产生一定的效应。在一个复杂的信息系统中,各种信息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经过重复的信息地位高于不重复的对象。在简单信息系统中,因为不存在信息之间的竞争问题,所以,信宿已经知道的部分不计入实得信息。在复杂信息系统中信息存在遗忘问题,被遗忘的信息将不能发挥作用,即实得信息会丧失,所以,复杂系统中不可能不考虑信息存在的动态问题。对实得信息来说,简单系统的信息是死的、确定的,无竞争,无创生,只有转化,重复信息无效应。在复杂系统中,信息是活的、不确定的,有信息创生,有信息竞争,重复信息有效应。

实有、实在、实得信息的相对性。信源、信道、信宿是相对的。实得信息与实有信息有转化关系,信宿的实得信息经过记忆转变成信宿实有的信息。如果将信宿看成另一种关系中的信源,则信源中的信息就是由信宿实得信息转化来的实有信息。在复杂系统之间,如人与人之间,在使用相同的符号系统的前提下(相同的自然语言,人工语言),就可以形成互为信源信宿的关系,此时只需将二者关系倒过来双向理解即可。例如,当某人向其他人输出信息时,他是信源,其他人是信宿;而当别人向他输出信息时,他又成为信宿。实有、实在、实得信息随着二者关系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有一个人在其中作传声筒,那么此人就是信道。在简单系统中往往只有单向的信息输入关系,不存在互为信源信宿的关系,例如,石头与人之间,石头不可能成为人的信宿,不存在人与石头之间的信息水平的双向的相互作用。

4.提出信息的实有、实在、实得概念的重要意义

提出认识论信息的实有、实在与实得信息的区别是解决信息理论问题的关键。目前,很多研究者在这个问题上比较困惑,原因在于没有将简单系统的信息问题与复杂系统的信息问题区别开来,误将简单系统中适用的信息理论类比到复杂系统的信息过程中。简单系统中实有信息与实在信息相同也没有信息创生问题,只有信息转换问题。实有、实在与实得信息三概念的提出弥补了信息理论体系中缺乏核心基本概念的问题。

实有、实在、实得信息的提出是信息研究从简单系统向复杂系统转变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只承认实在、实得信息二个对象的理论(现在的信息理论)只适用于简单系统,不将实得信息分成直接实得与间接实得(现在的信息理论)也只适用于简单系统。一个理论与其他理论的区别,首先要看基本概念,如果基本概念有区别,其概念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不同,因而描述对象的理论范式也必然不同,理论的适用范围也必然不同。

区分直接与间接实得信息,解决了信宿实得信息的不确定性问题,使信宿的信息语义歧义和信息创生问题得以解释。在现有的理论中无法解释信息歧义和信息创生问题。由于实得信息在直接与间接实得二方面都具有不确定性以及间接实得信息的创生性,因此,实得信息的这种复杂性是人们争论得最多也是理解信息问题的最难的部分,是目前大多数研究者还没有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信宿的信息创生是解决信息问题的核心所在,如果不解决信息创生问题,则信息科学就无法推进,本文对此迈出了一步。

标签:;  ;  ;  ;  

论信息存在的复杂性_认识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