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研究(专题讨论)中的“回归”与“转化”--3.李大钊人格解放思想探析_李大钊论文

李大钊研究(专题讨论)中的“回归”与“转化”--3.李大钊人格解放思想探析_李大钊论文

李大钊研究的“回归”与“转型”(专题讨论)——3.李大钊个性解放思想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李大钊论文,专题讨论论文,个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持人语]目前,学术界对李大钊的研究已渐趋理性。回顾李大钊研究的学术史,过去是研究在先,资料积累滞后,存在科学性不够等明显弱点。1980年代以来,李大钊研究出现了回归考据学的趋势,进入21世纪,这一趋势愈加明显,并带有一定的转型色彩。所谓“回归”,系指回归考据学;所谓“转型”,则指研究范式的转型。同时,研究范式转型对李大钊研究的影响也逐渐显现出来,比如文本研究等在李大钊研究中都有所运用。为了有效展示“回归”与“转型”之后李大钊研究的实态,我们特将近来对李大钊思想中某些值得再探讨的问题拿出来重新考量,向学术界同人请教。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三篇论文仅是研究成果的一部分。其中,《李大钊:从立志救国救民到拥护立宪、支持革命的思想转变》、《李大钊早期思想的多元特征与发展脉络》,主要研究李大钊早期思想的发展历程和特征,即从立志救国救民到拥护立宪、支持革命的思想转变,以及李大钊成为革命民主主义者后思想发展的脉络,并努力把这一研究建立在考据学的基础之上。《李大钊个性解放思想解析》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李大钊的“个性解放”思想作了深入探讨,把个性解放与专制主义、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社会解放等结合起来进行考察,认为出李大钊对个性解放问题的认识远远超越了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思想主旨与内涵。今年是李大钊诞辰120周年,谨以此专题文章作为对李大钊的最好纪念。

事实上,李大钊曾对“个性解放”问题作过较深思考,并初步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尤其是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对“个性解放”的认识亦不断深化和成熟。

关于李大钊思想研究,近年来成果颇丰。特别是对其民主思想、“民彝”思想、妇女解放思想等挖掘较深,但从个性解放角度进行研究的则寥寥无几。本文试图就李大钊对“个性解放”与专制和民主的关系、与自由的关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与社会解放的关系等作一考察,以期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李大钊的民主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同时,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今天如何坚持和做到“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亦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个性解放与民主主义、专制主义

从历史发展来看,个性解放既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础,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并与封建专制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李大钊将英文“Democracy”一词翻译成唯民主义、平民主义、民主主义,或直译为“德谟克拉西”。他在阐明个性解放与民主的关系时强调:“德谟克拉西,原是要给个性以自由发展底机会;从前的君主制度,由一个专制压迫民众,决不能发展民众各自的个性,而给以自由。惟有德谟克拉西的制度,才能使个性自由发展”[1](P676)。反之,“德谟克拉西,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都要尊重人的个性”[1](P677)。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个性解放、个性自由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个性解放既是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又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同时,李大钊认为,现代民主精神的内涵,“就是大凡在一个共同生活组织中的人,无论他在什么种族、什么属性、什么阶级、什么地域,都能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教育上得一个均等的机会,去发展他们的个性,享有他们的权利”[1](P164)。并进一步指出:“个性自由之不能不要求,代议政治之不能不采行。”[1](P45)

众所周知,辛亥革命之后,袁世凯凭借武力,始则专制,继则称帝,民主共和,空有其名,官僚政客勾结军阀,结党营私。民国初的这一社会现状让李大钊深感失望,于是,他将批判锋芒指向了封建专制主义,《民彝与政治》一文可以说是他批判袁世凯封建复古主义的战斗檄文。然而,“李大钊的民彝思想,其内涵和外延虽然是比较丰富和复杂的,它并不限于对袁世凯的封建主义进行批判,但是,应该看到,对于袁世凯封建主义的批判,却确实是它最主要的内容,是它内容的最基本部分。”[2](P318)李大钊严厉批判了袁世凯的英雄主义观。英雄史观在袁世凯窃国复辟的过程中曾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袁世凯亦曾一度被国人看作是“华盛顿”、“拿破伦”式的英雄。李大钊认为,英雄主义是专制之源,并指出:“迷信英雄之害,实与迷信历史同科,均为酝酿专制之因、戕贼民性之本,所当力自湔除者也”[3](P352)。对于袁世凯复辟帝制,李大钊更是给予了无情鞭挞,“两三年前,吾民脑中之神武人物,曾几何时,人人倾心之华、拿,忽变而为人人切齿之操、莽,袒裼裸裎,以暴其魑魅魍魉之形于世,掩无可掩,饰无可饰”[3](p348)。并大声呼吁:“今犹有敢播专制之余烬、起君主之篝火者,不问其为筹安之徒与复辟之辈,一律认为国家之叛逆、国民之公敌,而诛其人,火其书,殄灭其丑类,摧拉其根株,无所姑息,不稍优容,永绝其萌,勿使滋蔓,而后再造神州之大任始有可图,中华维新之运命始有成功之望也。”[3](P358)

李大钊认为,对封建礼教的批判有助于打破政治上的权威主义和传统价值观的束缚,实现真正的个性解放。他看到了“东人生活之自然法则,在于牺牲自我(Self-sacrifice or Self-negation)”,“而暗合其牺牲自我之心理,结果适以助强有力者之张目,驯至权利、人权、财产、生命、真理、正义之信仰,乃无往而不可以牺牲”[1](P33)。正因为看到了封建文化对国人个性的压抑,致使“个性灭却”[1](P41),因此他大声疾呼:“在吾国,自我之解放,乃在破孔之束制。”[3](P435)他把孔子、儒学与几千年君主专制制度尤其是与袁世凯复辟帝制联系起来,揭露其实质,并从其障弊“民彝”,阻碍民主共和政治的实质角度,对孔子和儒学作了整体性批判。当然,对于孔学,他并非一棒子打死,而是从现代社会文明的角度,予以重新估计孔学的价值。孔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突出代表,其思想中包含着许多优秀成分,孔子及其学说在中国社会的重要地位,是不容否认的。因而,李大钊首先肯定:“孔子于其生存时代之社会,确足为其社会之中枢,确足为其时代之圣哲,其说亦确足以代表其社会其时代之道德”[3](P454)。进而指出:“孔子生于专制之社会,专制之时代,自不能不就当时之政治制度而立说,故其说确足以代表专制社会之道德,亦确足为专制君主所利用资以为护符也”[3](P454)。但是,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发展,孔子思想中的某些方面已不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有的甚至成为新思想发展的障碍,因而以孔学为代表的传统思想文化与现代工业化大生产社会的新道德理念有诸多不相适应。李大钊清楚看到了这一问题的本质,他指出:“看那二千余年来支配中国人精神的孔门伦理,所谓纲常,所谓名教,所谓道德,所谓礼义,那一样不是损卑下以奉尊长?那一样不是牺牲被治者的个性以事治者?那一样不是本着大家族制下子弟对于亲长的精神?”[1](P434)“孔子所谓修身,不是使人完成他的个性,乃是使人牺牲他的个性。”[1](P435)李大钊认为,在个人隶属于国家与家族和个性遭到压抑的前提之下,在封建纲常名教之下,所谓的“修身”不但不能解放个人,反而会使个性受到更大压抑。“我们觉得人间一切生活上的不安、不快,都是因为用了许多制度、习惯,把人间相互的好意隔绝,使社会成了一个精神孤立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个人的生活,无一处不感孤独的悲哀、苦痛;什么国、什么家、什么礼法,什么制度,都是束缚各个人精神活动的东西,都是隔绝各个人间相互表示友好、同情、爱慕的东西。”[1](P475)既然孔门的伦理,“是使子弟完全牺牲他自己以奉其尊上的伦理”,孔门的道德,“是与治者以绝对的权力责被治者以片面的义务的道德”,那么,要实现民主,实现个性解放,就必须打破宗法家族制度。

二、个性解放与自由

关于个性解放与自由之间的关系,李大钊强调:“人类相互之间,自然要各尊重各的个性。各自的个性,不受外界的侵害、束缚、压制、剥夺,便是自由。”[1](P342)即首先只有实现个性解放,才能获得自由。反之亦然,只有获得自由,才有实现个性解放的可能。如果连起码的自由都没有,所谓个性解放、个性自由则无从谈起。

李大钊一直认为,自由对于人民的幸福而言,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他把自由看作是“人类生存必需之需求,无自由则无生存之价值”,并指出:“人之于世,不自由而不生存可也,生存而不自由不能忍也”[3](P432)。也就是说,李大钊视自由与生命相等同,甚至远远超过生命的价值。所以,在李大钊的政治理念中,自由是人权思想的内在精神和价值基石,其他一切政治理念都或多或少地体现着自由精神。“一切解放的基础,都在精神解放。”[1](P475)而这种精神的彻底解放,也就是人人都能够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的权利,人的个性都能得到自由发挥。最根本的一点是,只有获得思想上的自由,才能更大限度地实现自我解放。

李大钊倡导自由、发扬民权,国民应该有其自主意识和自由个性,不可受制于人,为他人所摆布。他鲜明指出:“民与君不两立,自由与专制不并存,是故君主生则国民死,专制活则自由亡。”[3](P358)在他看来,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内在精神,民主政治以自由作为基石,“立宪政治基于自由之理”[3](P352)。在他看来,民主政治并非是一块空洞的招牌,有其丰富的内容,特别是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顾及人的个性自主,以此保证民主政治的稳固。所以,他特别强调唯有在人的个性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以自由为根基的新型的民主政治新体制,“弃专制之我,迎立宪之我,俾再造之我适于再造中国之新体制,再造之中国适于再造世界之新潮流”[3](P358)。

在李大钊看来,实现个性解放的前提是,必须保障人民的自由,倡导给予人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而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是最基本的民主权利。他说:“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都是为保障人生达于光明和真实的境界而设的”,因而“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1](P273)表明他之所谓思想自由首要是反对文化专制主义。李大钊清醒地认识到,民国初期国人精神萎靡的原因在于专制政治对于个性自由的禁锢,民众缺乏对自我的追求,“是皆专制政治之余毒,吾人久承其习染而今犹未能湔除者”[3](P527)。为此,他大声呼吁:“吾国思想界之销沉,非大声疾呼以扬布自我解放之说,不足以挽积重难返之势。”[3](P435)

李大钊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调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与人格,尤为注重民众的地位与价值。他倡言:“惟以今日吾之国民,几于人人尽丧其为我,而甘为圣哲之虚声劫夺以去,长此不反,国人犹举相讳忌,噤口而无敢昌说,则我之既无,国于何有?”[3](P343)“而吾民族思想之固执,终以沿承因袭,踏故习常,不识不知,安之若命。言必称尧、舜、汤、文、武、周、孔,义必敢于《诗》、《礼》、《春秋》。”[3](P344)这里,他不是简单地指出了民国时期国人自我价值的缺失,而是质疑国民完全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思想与情欲,没有自我意识,变得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失却自我独立之人格,堕于奴隶服从之地位”[3](P349-350)。基于此认识和体察,李大钊疾呼要“为我”、“有我”,树立自我意识、自我权威。即要求世人把自由看成是一种天赋权利,失却了自由,必然会失去天赋权利。同时,他强调指出:“立宪国民之责任,不仅在保持国之权威,并宜尊重人之价值。”[3](P356)这些主张实质上是从发展个性、尊重人格出发的,倡导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其主要目标是达到社会公平、个性自由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个性解放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李大钊始终把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发展作为实现大同团结的理想社会的终极追求价值。他明确指出:“现在世界进化的轨道,都是沿着一条线走,这条线就是达到世界大同的通衢,就是人类精神连贯的脉络。……这条线的渊源,就是个性解放。个性解放,断断不是单为求一个分裂就算了事,乃是为完成一切个性。脱离了旧绊锁,重新改造了一个普通广大的新组织。一方面是个性解放,一方面是大同团结。这个性解放的运动,同时伴着一个大同团结的运动,这两种运动,似乎是相反,实在是相成。”[4](P157-158)这里所说的“大同世界”、“大同团结”指的就是李大钊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在他看来,个性解放是走向大同世界的必要环节,而大同世界的主导价值是个性自由发展,它是自由人格的联合体,容纳并保护着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所以,个性解放的过程也正是大同世界的形成过程。他说:“各个性都得自由,都是平等,都相爱助,就是大同的景运。”[1](P448)因而,在李大钊的历史逻辑基点上,大同团结和人的自由发展、个性解放是辩证统一的。

于此,李大钊把人的自由发展、个性解放与社会秩序紧密联系起来加以思考,即自由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在《自由与秩序》一文中,李大钊明确指出,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不仅绝不矛盾,而且应当相互结合,这就避免了极端个人主义的产生。显然,他主张的是“合理的个人主义”和“合理的社会主义”,他认为人人自由是相对于社会秩序而言的,离开了社会,个人断没有一点自由可以选择,也失去了个人的意义;社会是由个人结合而成的,如果社会抹煞个性发展、压迫个人自由,则会死气沉沉,即无所谓秩序可言。在谈到个人与社会、自由与秩序的辩证关系时,他指出:“真正合理的个人主义,没有不顾社会秩序的;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没有不顾个人自由的。个人是群合的原素,社会是众异的组织。真实的自由,不是扫除一切的关系,是在种种不同的安排整列中保有宽裕的选择的机会;不是完成的终极境界,是进展的向上行程。真实的秩序,不是压服一切个性的活动,是包蓄种种不同的机会使其中的各个分子可以自由选择的安排;不是死的状态,是活的机体。”[1](P579)由此看来,李大钊是较早地完整而科学地论述个人主义之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性就在于自由与秩序的统一。

与此相适应,李大钊倡导平民化个性解放的自由人格。实质上就是培养人的知、情、意全面发展的统一体,造就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从而达到真、善、美相统一的理想境界。用他的话说,就是“社会主义是在客观的事实界创造吾人在知的情况的意象中所已经认识的东西的努力。”[1](P680)而且这一目标“既是对传统理想人格观的否定,又是对近代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由观的超越”[5]。这里,李大钊较早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秩序和社会主义自由观,即“真正的社会主义”是兼顾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的。这对当代亦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四、个性解放与女权运动、社会解放

李大钊一直把女性的个性解放与妇女解放联系起来,作为致力改革社会的主题之一。实质上,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所倡导的“个性解放”,其中就包含着“妇女解放”的内容。而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首要是争取妇女的人格独立、人身自主、人权平等的问题。李大钊很早就注意研究妇女解放问题,并把妇女解放运动视为反封建、争民主的思想启蒙运动的重要一环。作为现代中国提倡女权运动的代表,李大钊认为:“二十世纪是被压迫阶级底解放时代,亦是妇女底解放时代;是妇女寻觅伊们自己的时代,亦是男子发见妇女底意义的时代”[4](P9)。

在实践中,李大钊强调女权运动应当同人权运动相结合。女子应当支持和参与社会上的各种人权活动,“极力主张无产阶级的妇女,应与男子同等加入人权运动团体中”[4](P173)。他把没有女权的社会比作一个“半身不遂”的社会,并从世界文明发展史的角度指出,不要因为世界上有中国,世界文明就成为“半身不遂”的文明。由此把女性的发现置于人的发现之中,把妇女解放置于整个个性解放之中。为此,他对压抑女子个性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无情批判,倡导恢复独立自主之人格,同时呼吁社会给予女子有受教育的权利,主张男女社交公开,强调女子参加工作,树立平等的婚恋观,力主废妾废娼,等等。并运用唯物史观,从经济上阐明妇女地位长期低下的根本原因,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妇女解放的最终归宿。李大钊认为,妇女问题解决的根本方法有两个:一是联合全体妇女的力量,去打破男子专断的社会制度;二是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妇女的力量,去打破资产阶级专断的社会制度。这实际上是将实现妇女个性解放与整个社会政治变革连在一起。

同样,李大钊把整个社会的个性解放与社会解放联系在一起。他从唯物史观出发,指出束缚个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大家族制”,而且认为由于中国的农业经济没有很大变动,故这种个性被限制的现象长期存在。而现在个性解放思想流行,则是“应经济的新状态、社会的新要求发生的”[1](P441)。个性解放思想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与社会发展有着紧密联系。没有社会的解放,个性解放也不可能实现。李大钊还逐渐认识到抽象地谈论个性解放是软弱无力的。对于劳苦大众来说,不消除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没有经济和政治上的解放,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个性解放。他的这一思想,远远超出了同时代大多数人的思想认知,高瞻远瞩。

综上所述,李大钊从当时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和人类文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出发,把个性解放与民主主义、专制主义,与自由,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女权运动、社会解放等结合起来考察,承认人的价值,强调个人人格对于促进人的觉醒具有重要意义。而他所倡导的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与社会秩序、与社会解放相结合的思想,则从更深层面上阐发了个性解放问题,特别是与“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相联系,是开创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特色道路的先声,李大钊如此深刻远见的认识已远远超越了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思想主旨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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