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 贵州 毕节 551700)
【摘 要】受全球总体经济形势和中国经济深度调整影响,近年来,落后地区由于经济下行,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日益增多。此类建筑因多产权、多使用权的固有特点,建成投入使用后,火灾隐患日益凸显,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不安全因素。同时,也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本文通过经济下行环境下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特有的火灾危险性分析,探讨其火灾防控对策。
【关键词】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火灾防控
Discussion on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ulti - property Store - type Shopping Mall in Backward Area under Economic Downward
Zhang Li-juan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economic downturn, multi-property store-style shopping malls are increasingly building up due to the overall global economic situation and the deep adjustment of China’s economy. Due to the inh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multi-ownership and multi-use rights, such buildings are put into use, the fire hidden danger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which brings great insecurity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At the same time, but also to th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has brought a lot of difficulties. 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fire risk characteristic of multi - property store - style shopping mall in the backward area,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Backward area multi - property shop - style shopping mall building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98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44(2016)22-0195-02
1.经济下行压力下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特有的火灾危险性
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方的店铺式商场建筑,因产权人多,使用权复杂,经营业态多样,加之转型快,二次装修改造多,导致消防安全源头把控难,火灾荷载大,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率低等隐患突出,其火灾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源头把控难,先天隐患多
一是当前,落后地区各级政府为了扭转经济下行的不利局面,在招商引资、回迁安置等项目上实行优惠政策。同时,多产权建筑涉及民众利益,因资金原因一些消防设施未完善达不到消防验收条件,特别是延期交付使用等原因使购买商铺业主经济利益受损,导致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多,致使地方政府为社会稳定在行政许可上大开绿灯,先上马再完善手续普遍存在,未验先用的现象致使产生一些先天性火灾隐患无法整改;二是一些建筑开发商在向消防部门报审和验收时,未将整层进行分割,整个消防设计按一层设计,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按一层考虑符合消防要求。但在主体交付后,各商户在装修过程中,往往采用以楼板横向分隔的形式将建筑的一层楼面空间分隔成两层楼面空间进行改造,使得使用面积增加,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减少,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内部加了隔层后,隔层楼面未能及时安装或引入原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造成隔层楼面消防设施存在盲区,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甚至有拆除喷头和探头的现象。三是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商场内的隔墙、顶棚、地面等装修材料均有不同的燃烧性能要求,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由于经济利益驱使和消防安全意识淡漠,多数商户搭建隔层使用的材料通常耐火极限低,大量使用可燃板材作为铺设基板,甚至装修过程中大量使用塑料扣板、普通木工板、普通地毯等易燃材料。达不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一旦发生燃烧,很容易扩大蔓延。加上部分商户未对电线进行穿管阻燃管保护,将电气线路铺设在隔层基板与吊顶之间,一旦发生电器线路问题,极易引起燃烧。四是落后地区小商铺无统一规划,经营业态多,同一建筑内的商铺有的经营五金、厨具等不燃、难燃商品,有的经营烟酒、小百货等易燃可燃商品,小型电影院、儿童活动场所更是比比皆是,甚至部分商业用房,业主擅自加层容易形成下店上宅式三合一建筑,下面是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用房,上面是人员住宿,或作为仓库及储物间或办公场所,堆放可燃物品多。由于贫困地区经济下行,店铺式商场建筑经营业主多、变换快,装修改造频繁,使用权人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物业管理不到位,改造装修基本不主动办理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等消防行政手续。同时,店铺式商场建筑每个店铺大多只有几十个平方,严格按照消防法定程序办理复杂甚至无法办理相关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地方性法规缺失,加之消防部门人少多,与贫困地区小商铺建筑日益增多的矛盾突出,致使监管缺失,火灾隐患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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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消防管理差,人为隐患多
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在交付使用前均由建设方统一办理审核、验收或备案等消防审批手续,交付使用之初消防设施等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但一旦交付使用后,业主众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再加上消防安全意识低下等原因,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差,人为隐患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落后地区的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投入使用后,大多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加上经济下行压力引发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出现了消防安全管理无法交接的不协调现象。加之商场建筑业主多且松散,很多场所存在多家使用、多家法人的现象,集中区域产权、经营权为多人拥有,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经营使用者各自为政,消防安全基本上无人过问,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就算有的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因是一个临时组织或团体,不是一个法人单位,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也不具备直接管理的资质和能力,致使消防安全管理差。二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缺失。由于业主多而分散,加之商铺大多以租赁方式经营或使用,消防设施每年检测和维护保养费用得不到保证,导致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或疏于定期维护保养,完好率低,损坏严重,一量发生火灾不能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无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乏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违规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现象严重,甚至有部分商家受利益驱使,私自在安全出口处设置摊位,一旦发生火灾,消费者、业户根本无处可逃;同时,商城内大部分防火门无法正常开闭,失去防火阻隔功能,疏散应急照明设施损坏,灭火器配备不足,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存在绝缘体严重老化、龟裂、碳化、腐蚀和机械损伤等现象。安全监管的缺失、长时间材料损耗、利益的片面性,直接导致小商品市场普遍存在线路严重老化的问题,加上当前生活电器用品的普及,大范围使用大功率电器,急剧增加火灾隐患风险。
1.3 产权关系复杂,隐患整治难
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投入使用后,由于近年经济下行,很多商铺历经多次产权变更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多产权商铺建筑产权关系复杂,从业人员众多,相关利益人员众多,业主之间沟通不足、意见分歧、态度反复,加之部分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低下,对火灾偶发生的侥幸心理,不配合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甚至有的故意阻挠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不但消防部门难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工商、税务等部门也难实施有效管理。同时,由于深层次利益矛盾,当前部分业主对待隐患整改抵触情绪严重,一旦消防部门对一些隐患大的部位采取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业主反应激烈,采取自杀等过激手段进行阻止,甚至组织进行上访投诉,导致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困难重重。
2.经济下行压力下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火灾防控措施
近年来,由于以上突出原因,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火灾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笔者结合本地区对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火灾防控措施仅供参考。
2.1 强化源头把控,提升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本质消防安全性
科学的消防安全布局,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安全的疏散设施,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和严格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等都是消防安全本质化的基本内容。做好店铺式商场建筑火灾预防工作,就是要通过科学的超前管理,注重源头预防,杜绝消防主体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消防环境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稳定状态,达到人与设备有机结合,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从而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实现消防安全本质化。当前,消防法律法规对小于三百平方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无明确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和程序规定,对此类小型店铺的转型改建装修,需要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对改建装修根据其不同的火灾危险性提出明确的消防技术规定要求和行政审批流程办理,确保每个店铺装修、改建符合防火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方便快捷,达到整体源头管控的目的;对于店铺式商场建筑中联通改建成大于三百平方的场所,要严格按照《消防法》依法办理审验、备案抽查等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特别是在店铺式商场建筑内设置的一些小型儿童活动场所,一定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对小型电影院也必须严格要求做好相应防火分隔,并必须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2 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管理,是指消防责任主体对于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采取的以保证消防安全为目的的控制过程。消防管理主要指单位内部的管理、行业系统监管和职能单位监督抽查以及政府宏观管理。当前落后地区店铺式商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由于特殊的人文环境,复杂的建筑产权和经营权问题,存在体系不健全、法治程度低、责任不落实、专业化水平不足等薄弱环节。对此类建筑,只有建立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使消防安全管理真正发挥功效,才是控制火灾事故的决定性和起主导作用的关键措施。针对经济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当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只有强化政府主导,各部门职能联动,才能真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笔者认为,首先从地方党委政府层面,应当牵头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管资源,明确各职能部门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业消防监管标准和职能,建立起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联合整治机制。一旦发现未按地方标准进行改建装修审批或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应协调利益各方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或降低火险等级;对无法整改严重威胁整个商场建筑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实施关停、查封、吊销营业执照;对违章搭建建筑,规划、城建、房屋土地管理等部门应启动拆、改、建工作,对占道经营、占用安全出口、违规用电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业主情况进行逐一明确,最大限度提升整治合力。作为消防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协同整治下,指导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各产权人共同出资建立的让店铺式商场建筑用于消防共用部位及共用消防设施的保养、维修、更新和改造基金。同时,要明确统一管理单位、产权方、使用方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组织产权方、使用方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明确统一管理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和防火管理、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救职责,并组织三方签订相应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推动各自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并行之有效,真正提升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的本质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3 强化宣传警示,提升多产权商铺建筑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如何,决定着消防安全状况的好坏。近年来发生的大量火灾事实证明,每一起火灾事故均有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筑火灾防控中,笔者认为,一定要加强消防宣传警示教育,从强化人的消防安全本质化意识着手,不断提升多产权店铺式商场建设中产权人、经营业主和统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一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掌控工作。经济落后地区多产权店铺式产权人,特别是经营业主,大多文化素质不高,部分经营业主在单纯的商业利益驱使下,会带有较强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不愿配合消防部门整改违法行为,不愿集资建立消防设施维修基金。对此,公安、消防、信访等部门,要采取上门沟通、政策说服等措施,表明政府坚决整改、力查严办的决心;二要现身说法,在商场安装相应宣传视频,不间断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培养产权方、经营业主方遵守公共消防安全的潜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幸福理念,有一种在消防安全意识引导下支配个人行为的能力,从而理解、支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做到消防宣传内容具体化、载体广泛化、方法多元化,通过宣传单、小册子等挨家挨户发送消防宣传传单,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着力规范消防设施标识,突显警示提示作用,并将火灾隐患纳入有奖举报范畴,充分调动全民参与消防、重视消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消防安全意识转化为良好的消防安全素质。
作者简介:张丽娟,1976年7月22日,女,籍贯:贵州毕节,职称:防火监督高级工程师,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防火监督
论文作者:张丽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知识》2016年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9
标签:建筑论文; 产权论文; 火灾论文; 消防安全论文; 店铺论文; 商场论文; 业主论文; 《建筑知识》2016年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