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与国际比较_中国人均gdp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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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一再申明:“人均GNP 本身并不代表或作为衡量一国福利或发展成就的尺度”〔1〕, 但该指标却无不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这是因为:第一,人均GNP(或GDP)〔2〕即使不是反映一国经济实力的唯一指标,也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第二,许多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用该指标来区分富国和穷国;第三,不同国家的人均GNP(或GDP)水平数据,也是国际组织用来决定其是否有资格得到贷款、援助或其它资金,或决定得到这些贷款、援助或资金的条件的依据;第四,不同国家的人均GNP(或GDP)的水平也可全部或部分地决定一个国际组织的成员国对该组织交纳会费的数额。

众所周知,GNP(或GDP)是SNA中的核心指标, 一国只要建立了相应的统计体系,用本币在本国范围内计算人均GNP(或GDP)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问题是要进行国际对比,而各国的计价货币不同,从而货币的购买能力也不同,因此就需要一种“标准货币”,通过一种货币转换因子, 将各国形形色色的货币转换成“标准货币”用于GNP (或GDP)的计价,而后才能进行比较,这就产生了特殊意义上的人均GNP(或GDP)的计算问题。

人均GNP(或GDP)的计算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求得一个或一组用于不同货币间互相转换的转换因子,从而人们对所求转换因子的认同程度如何,也就成了判断这种方法优劣的现实依据。由于汇率反映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关系,因此,它最早被人们作为货币转换因子而广泛使用。如世界银行使用各国的官方汇率,将以不同国家货币表示的各国GNP 数据换算成以美元表示的公共数列,并估算各国以美元计价的人均GNP 指标,而后在历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予以发表。世界银行采用的这种方法称为官方汇率折算法或《世界银行图表集》法。

《世界银行图表集》任一年度的换算因子都是该年度汇率及前两年汇率的平均值,并经过该国与美国相对通胀之差对上述汇率进行的调整,用三年平均法拉平各国在价格和汇率上的波动,由此得到以美元表示的GNP,再除以三年中最后一年的年中人口数, 就得到了该国以美元计价的人均GNP指标数值。

第t年换算因子的运算公式:

在人均GNP(或GDP)国际比较的实践中,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汇率(包括经过调整的汇率)并不是一个理想的货币转换因子。理由是:汇率受国际贸易、金融市场、政府政策及人们对外币的心理预期等多方面的影响, 常常脱离它的实际购买能力, 从而使按汇率折算的人均GNP或(GDP)出现较严重的扭曲现象。其突出的表象是:发展中国家的汇率普遍低于其实际水平,从而引起发展中国家人均GNP(或GDP)的普遍低估,人为地拉大了贫富差距,且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愈来愈带有系统倾向。

由于汇率作为不同国家货币的转换因子进行国际比较,不能如实地反映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美国经济学家克拉维斯等人就提出采用本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古斯塔夫·卡塞尔定义的“购买力平价”作为货币转换因子用于国际比较。所谓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Parities,简称PPP),简单地说就是购买能力的比率, 是指一个国家的单位货币在本国能买到的货物和劳务,相当于在其它国家购买同质货物和劳务的数量。人们通常用不同国家之间同质同量商品(包括货物和劳务)价格的比例,来反映不同国家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的差异。购买力平价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选择若干种有代表性的商品,就其价格与对比基准国的同种商品进行比较,求得商品个体平价指数;然后,以各种商品在国民支出中所占比重加权平均,从而求得综合平价指数;最后利用所求综合平价指数(即为所求货币转换因子)对各国用本币计算的GNP(或GDP)进行转换,进而计算出按同一货币计价的各国人均GNP(或GDP)进行国际比较。

谈到计算人均GNP(或GDP)的PPP方法, 就不能不谈到联合国统计局主持的国际比较项目(International Comprison Project , 简称ICP)。ICP是以1965年第十三次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建议为基础的,这是一项由联合国主持,由世界银行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专家参予的一项大规模的研究课题,其核心是用购买力平价法取代汇率折算法,以解决各国GDP的国际比较问题〔3〕。该项目自1967年启动以来,经过近10年的努力,到1975年发表了初步研究成果——《总产值及购买力国际比较体系》(作者有I.B.克拉维斯等著名专家),该书详细阐述了进行国际对比的基本方法,并选择9个国家进行试算。 参予比较的成员国由最初的不到10个,第六回合已经超过了100个国家。〔4〕。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尚未参加这个项目。

ICP选用支出法计算的GDP〔5〕进行比较。首先, 以联合国的《国民帐户体系》(1968)的分类为基础,将项目国家的GDP 分解为三大类共153个细目,其中消费110项,资本形成38项,政府5项。其次, 在每个细目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代表规格品,包括居民消费品、生产耐用品、建筑品和政府消费中的雇员工资等约2000个品种。代表规格品的确定原则,一是代表性,即选择项目国家国内开支最大的商品;二是可比性,即所选代表规格品在所有项目国家的消费中必须是重要的或至少是共同消费的商品,而且要求各国的同种代表规格品在质量上是相称的。再次,对每个细目进行数量、价格综合比较,计算出各细目的平价指数。最后,用各细目最终开支的比重作权数,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综合平价指数。

ICP比较分双边比较和多边比较。双边比较的程序是:

第一步,用几何平均法计算各细目的平价指数。

式中:p[,aj]表示第j国第i个细目中第α种商品以本国货币计算的价格;p[,an]表示第n国(基准国)第i个细目中第α种商品以本国货币计算的价格;A表示第i个细目中代表规格品的品种数。(m=153)

第二步,用加权平均法和“理想公式”计算综合平价指数。

对各细目的购买力平价加权平均便得两国GDP 的购买力平价。双边比较的购买力平价分别用基准国家的开支权数及配对国家自身的开支权数加权,公式为:

(公式7)的含义是:第i个细目商品的国际价格,等于所有项目国家该细目商品按本国货币计算的价格根据其货币的相对购买力调整后的加权算术平均数。(公式8)的含义是,第j国货币的相对购买力ppp[,j]等于该国消费的项目商品按本国价格计算的价值和按国际价格计算的价值的比例。由上列两个公式组成的线性方程组共包括n+m个方程和同等数目的未知数。在ICP所做的计算中,设基准国家的购买力评价ppp[,n]=1, 所以方程组由n+m-1个方程组成,并包括同等数量的未知数,其中除ppp[,n]以外的n-1个ppp[,j],即为所求的n-1个货币转换因子。

从PPP方法本身来看,由于其从各国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出发, 并考虑到各国商品的实际支出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汇率易受贸易和金融市场影响引起的种种扭曲及其变动频繁的缺陷,因而它比汇率折算法能更真实地反映对比国之间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但是,由于它涉及2000多种货物和劳务项目,而且各国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消费结构及核算制度千差万别,PPP方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尚存在许多局限性。

从ICP各阶段的比较结果上看,各国的人均GDP均高于汇率法的结果。从不同国家的类型上看,发达国家按PPP计算的人均GDP较汇率法涨幅较小,而发展中国家则产值猛增。从联合国ICP第五阶段(1985 年)的计算结果看,美国、挪威、日本、芬兰等国按PPP计算的人均GDP与按汇率法计算的结果大体相同,相差范围在10%以内;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香港等次发达国家和地区比汇率法约高出50%;印度按PPP 计算的人均GDP是汇率法计算结果的2.77倍,巴基斯坦是3.53倍, 孟加拉国为5.53倍。1990年我国按汇率计算的人均GNP为325美元〔7〕, 而美国兰德公司在1991年春发表的研究报告《辨认威慑》中却估计为1220美元,相差3.75倍;1991年和1992年世界银行按汇率折算我国人均GNP均为370美元,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用PPP 法计算我国这两年的数据分别是1680美元(人均GDP)和1950美元,分别相差4.54和5.27倍。 勿庸置疑,按汇率法计算我国人均GNP总是徘徊在300多美元,显然偏低,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不相吻合。但是一下子把这个数据扩大四、五倍,也令人难以欣然接受。ICP 曾经指出:“这样的比较对国际级和国家级的政策意图也是有用的,举例来说,评价收入水平上的差异,在分配援助和判断效率时是极为重要的。这样的比较,在分摊国际的负担,不论对国际机构的经常费用或对于发展的目标或军事的目标,也是直接有关的”〔8〕。难怪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都对ICP持十分慎重的态度。

当然,盲目地拒绝ICP也是不明智之举,会给别人留下口实, 同时也抹煞了本国在经济发展中的成就,明智的做法是潜下心来以科学的态度研究ICP。实际上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若干进展。比如,(1)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代表规格品选择的“可比性”与“代表性”问题上存在尖锐矛盾;(2)比较国之间商品质量差异太大;(3)消费结构的差别;(4)劳务项目价格的不可比性。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就很有说服力〔9〕。ICP方法学专家组在1988年的卢森堡会议上反对使用G-K法,原因之一就是容易产生格申克龙效应〔10〕。会议提出了一种替代方法,即隐含价格法,然而这种方法并没有得到实际使用的支持,会议的结论是:“没有一种汇总法能满足国际比较的所有要求”〔11〕。可见,ICP并不完善,真正要用于政策目的,还必须假以时日。

还有一个值得提及的问题是:人均GNP(或GDP)国际比较的基础是各国国内GNP(或GDP)的核算。各国的核算口径与联合国SNA 的口径不相一致,国际比较就失去了基础。世界银行专家于1991年对我国统计体系进行了全面考察。他们将我国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称为“混合国民核算体系”,认为这种体系有三个缺陷:(1)支撑该混合体系所采用的数据采集方法仍大量依赖于MPS的机构单位和程序, 从而导致数据的缺口和失真;(2)混合体系与SNA在分类和定义上存在着不一致,从而使得统计结果的说明更为混乱;(3)现行的数据报告很大程度上基于传统的MPS价格体系,从而经常扭曲了有效产出的衡量〔12〕。 在联合国第27届统计委员会上,中国统计代表团已表态同意今后只推行SNA 核算制度,也就是实现我国现行核算体系与SNA并轨,并逐步废除MPS核算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按照SNA 的要求准确地核算国民经济总量,另一方面也要兼顾ICP的需要,创造条件早日加入ICP。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个潮流,国际比较也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必然趋势,愿我们信心百倍地去迎接它。

注释:

〔1〕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237页。

〔2〕GNP和GDP都是SNA中用来反映一国经济生产活动总量的重要指标。两者的差别仅在于计算的原则或范围不同,前者按“国民原则”计算,后者按“国土原则”计算,两者相差部分称“国外净要素收入”。由于绝大多数国家的GNP和GDP差别不大,故在本文中未加严格区分。

〔3〕GDP国际比较体系起源于吉尔伯特和克拉维斯主持的一项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研究。该项研究建立了一个模式,联合国ICP 参考了该模式。尤其是,ICP利用了价格乘以数量等于支出的关系, 采纳了按最终产品构成而非产业分解GDP的做法。

〔4〕[日]沟口敏行:《国际比较统计的回顾与展望》, 载《统计译丛》1992年第1期,第33页。

〔5〕支出法也叫最终产品法,计算GDP的基本方法之一。另外两种计算GDP的方法分别是增加值法和收入法(也叫成本法或分配法)。 一般而言,支出法的资料比较容易搜集,计算结果的可信度高一些。

〔6〕在ICP中有四种方法可供使用,除G-K法外,还有Walsh法、EKS法和Van Yzeren法。

〔7〕《亚洲周刊》1991年6月14日。

〔8〕李文薄:《产品实物总量的国际比较》,载《统计研究》,1989年第5期,第74页。

〔9〕余芳东:《购买力平价用于国内生产总值国际比较的方法、局限及完善措施》,载《统计研究》1995年第1期。

〔10〕当所比较的国家使用价格结构差别很大时,拉斯贝尔数量指数就高于派许数量指数的一种现象。

〔11〕《国际比较方案第六阶段的方法问题》(崔斌整理),载《统计译丛》1991年第1期。

〔12〕吴涧生:《转换中的中国统计体系》,载《统计研究》1994年第4期,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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