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马克思文本研究的三条路径--兼论当前中国马克思文本研究中存在的问题_哈贝马斯论文

梳理马克思文本研究的三条路径--兼论当前中国马克思文本研究中存在的问题_哈贝马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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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文本(text)概念,人们的理解莫衷一是。为了简便起见,本文主要启用的是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保罗·利科的界定,即文本“就是任何由书写所固定下来的任何话语”(注:参见利科:《解释学与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8页。)。由于研究马克思文本已经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推崇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因此,其成果正在层出不穷地涌现。不过,也正因如此,认真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及其研究路径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极为重要的课题。本文拟就这个课题做出初步的探讨,以期引起大家的注意。

一、研究马克思文本的路径之一:立足于文本本身

立足于文本本身对马克思文本进行研究,是研究马克思文本的一条重要路径。这条路径的理论前提是,认为尽管马克思文本是一种通过书写而固定下来的话语形式,但是它与客观事物一样是一种客观存在,人们可以从客观意义上对它进行研究。这是一条“文 本中心”的研究路径,就已经开辟出来的发展线索来看,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版本考证研究;另一方面是结构主义研究等。

所谓马克思文本的版本考证研究主要是一种马克思的文献研究。它力求通过文献的历史考证,将马克思的全部著作展现在世人面前,并希望借此为马克思研究提供更加广阔的历史视野。前苏联学者梁赞诺夫是马克思文本的版本考证研究的早期代表性人物。他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就竭力“要按马克思原始文稿刊出全部著作”,诚如有学者所说的 那样:“马克思研究之所以成为一种特殊的科学,首先是因为有了梁赞诺夫的科学工作 、编辑工作和组织工作”,“是他为马克思研究打开了真正无限广阔的历史和国际视野 ”。(注:转引自《达·梁赞诺夫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1版》,《马克思 恩格斯研究》第20期第117页。)目前正在编撰的MEGA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 第二版)是德国人力图在版本考证研究方面做出贡献的一种更为积极的努力。从最初的 基本构想来看,它将向世人展示的是马克思原始文本的较为完整的梳理材料。

从本质上说,马克思文本的结构主义研究是一种经验科学意义上的客观主义,它力求从客观的角度来把握马克思文本,是极为典型的“文本中心”的研究路径。作为马克思文本的结构主义研究的开拓者,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一书中指出,“意识形态”思想家的特征是“他们所建构的并不是一种真实的历史的理论,而只是一种社会本质的理论……他们分析的本质并为之提供一种理论的和抽象的模式”;而“科学”思想家的特征在于“直接从事实出发,观察这些事实的变化并解构其所谓的规律”。(注:louis Althusser,Politics and History:Montesquieu,Rousseau,Hegel and Marx,NLB,London,1972,P.20.)因此,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从价值出发,后者是从事实出发;前者致力于探求本质,而后者则致力于阐明事实之间的关系。对于阿尔都塞来说,政治科学或历史科学的真正“精神”就在于观察事实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建构“应该如何”的所谓本质或价值性的理论,而且他在从事马克思文本的研究中所力求坚持的也是这种“科学”的精神。

马克思文本的结构主义研究执意将马克思著作的字面当作现象来理解,并力图将隐藏在文本背后的更深刻的本质予以揭示或解蔽,因此,这类研究的重点在于揭示或解蔽,而不是解释。学者张一兵在《回到马克思》第一章的开头写道:“我发现,只有在离开传统哲学解释框架之后,多重被遮蔽的动摇背景线索才逐渐得以浮现出来。这种重新解蔽的方法在本章便表现为背景分界边缘的打破。”(注: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这里呈现给我们的便是“遮蔽”与“解蔽”概念。在《读<资本论>》中,阿尔都塞把结构主义方法运用于研究马克思的文本,提出了对马克思著作的所谓“征候阅读”(Lecture sympt om atique),而这个方法的主要特点就是从结构主义的方法论出发,把见之于文字的马克思著作,只是当作表层结构,阅读时要从这些文字里面找出马克思主义的深层结构。他说道:“我的要求无非就是对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的著作逐一地进行‘征候’阅读,即系统地不断地生产出总问题对它的对象的反思,这些对象只有通过这种反思才能够被看得见。对最深刻的总问题的揭示与生产使我们能够看到在其他情况下只是以暗示的形式和实践的形式存在的东西。正是 根据这种要求,我提出要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直接的政治存在(和在它的积极的政治 存在,即全身心投入革命领袖列宁的政治存在)中来阅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特殊的理 论形式。”(注:参见阿尔都塞:《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页。)

尽管马克思文本在结构主义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一些足以令人关注的成绩,但是,这个领域由于方法论上所固有的局限性,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虽然这个领域的研究结论一般都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但是它们却只可能是依据演绎法进行推断的结果,因此,其准确性往往是打了折扣的。事实上,由于论据的不完全性,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推演结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随着新的文本资料或新的反面论据的发现等原因而遭到人们的异议。不过,从科学哲学的角度来看,客观结论需要的就是可证伪性,因此,对于结论的被异议,人们应该本着科学的心态去接受,客观结论都是在不断被证伪中实现其科学性的发展的。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曾经出现过一股人道主义思潮,而正是在这样一种理论背景下,阿尔都塞根据结构主义原则,提出了不同的独特见解,强调从研究社会总体结构着手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得出了马克思主义是“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的结论,从而使得他在西方思想界异军突起。但是,阿尔都塞的观点自产生之日起就引起了争议,特别是当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被发现之后,连阿尔都塞本人也接受了一些人对他提出的关于理论和实践脱离的批评意见,承认他所提出的这一观点中存在着错误的“理论主义”倾向。

再比如,对马克思文本的结构主义研究力求排除价值判断的成分,并且认为只有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是具有客观性的,但是实际上绝对排除价值判断的文本研究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文本的研究者同时也是文本的解读者、观赏者与评价者,因此,文本研究者势必会因身份的多样性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的价值观念带入到文本研究中,使文本研究包含价值判断的成分。阿尔都塞曾经力图绝对客观地揭示马克思文本的本质,但是,他的这种努力常常落空。他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将自己的价值观纳入到对马克思文本的理解中,从而使其结论带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他之所以强调一个“科学”的概念,其目的之一就在于让马克思主义走出那种体现资产阶级时代精神的“意识形态”。韦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这样写道:“只有在,例如,就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的知识内容而言,规范(就这一事例而言,指思想规范)纳入考虑的地方,解释才把某一评价作为唯一‘科学的’评价。但是这里,关于对象(就这种事例而言,是指马克思思想形式逻辑的‘正确性’)的客观有效的‘评价’也不必然包含在一个‘解释’的目的之 中。对评价的这种要求,在不是关于‘规范’而是关于‘文化价值’的问题的场合,可 能成为一个完全超越‘解释’领域的任务。”(注: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135页。)虽然韦伯是一个坚定的社会科学的“价值中立性”的主张者,但是,从上述这段话中,我们却可以看到,由于无法绝对地排除评价,韦伯最终还是通过把主观性纳入客观性之中来解决社会科学的“价值中立性”问题的,他甚至明确提出对马克思思想形式逻辑作出正确性的、完全客观有效的评价是难以保证的。

二、研究马克思文本的路径之二:立足于读者自身

立足于读者自身对马克思文本进行研究,是研究马克思文本的另一条重要路径。这条路径的理论前提是,认为尽管马克思文本的存在对读者是确定的,但文本所表达的内容具有什么样的思想性质却并不是对于所有读者都是一样确定的,不同的读者可能会解释出不同的马克思思想。这是一条“读者中心”的研究路径,它表明,研究者可以以读者的身份从事文本研究并向人们提供经过阐释后的文本即解释出来的马克思思想。准确地说,经过阐释后的文本可以称为“后文本”,“后文本”的字面意思是在文本之后亦即“文本的文本”。文本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以及阐释者个体和环境的差异所造成的多元化理解,乃是造成“文本”向“后文本”进一步演化的真实原因。(注:参见吴彤:《复杂性:文本的结构与演化》,《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11期。)德里达的《马克思的幽灵》、哈贝马斯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以及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解读性论著都是这一路径的成果。

从本质上说,“立足于读者自身”是一条建立在认识主体性原则基础上的研究路径,它所强调的是认识主体在文本研究中的重构作用。德里达指出:“有一个问题还没有提到。不过不是那个问题本身。更确切地说,这个问题被马克思本人的哲学的、我们将更准确地说明的本体论的应答掩盖了。它与我们在此命名的……精神或幽灵是相对应的。我们所说的——在某种程度上和对某个时代而言——诚如是一个被掩盖的问题,但是,所有这些用语都是不可靠的:也许它再也不完全是一个问题的事了,我们的目标其实是在另一种‘阐述’结构,这当然是从一种思考或写作的姿态,而不是某个时代的尺度上说的。”(注:德里达:《马克思的幽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由此可见,德里达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其目标其实是在另一种“阐述”结构,它表明的是一种思考或写作的姿态,而这种思考或写作的姿态就是德里达本人的。

目前在“立足于读者自身”研究马克思文本的路径中主要存在着两条不同的发展线索:一条是德里达式的解构学发展线索;另一条是解释学发展线索。尽管这两条发展线索都是以强调认识主体在文本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为主要特征的,但是,它们所使用的基本方法却是大相径庭的(前者是解构学方法,后者是解释学方法)。1984年4月,在巴黎歌德研究院举行了“文本与解释”讨论会。会上,伽达默尔与德里达之间有一场精彩的、具有跨世纪学术意义的重要对话。对于伽达默尔来说,解释学强调对话:谈话方所寻求的就是被理解,因此,“理解”是解释学的中心概念。而在德里达看来,无论理解这种善良意愿如何善良,或把它称为不可超越的,它只代表一种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说话方式),即解构学批判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它不是唯一合理的理解模式。因此,德里达没有顺着伽达默尔的思想与其争论,只是提醒对方,换一种“说话”方式或“理解”方式也是可能的,这就是解构学的方式。(注:参见尚杰:《德里达》,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64—166页。)

用“解构式阅读”评价马克思思想是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研究的最主要特点,这种阅读的目的是摧毁文本的意义(在场),或称“涂改”(sous rature)。这种阅读并不顾及作者或说话者的“意向性”,因为文字是外在于说话和意识的,只有“擦掉”在场的意义,才能“显出”新文字的“痕迹”,所以德里达的“文字学”应放在“解构式阅读”之后才能理解。正因为在解构阅读中被传统阅读所寻找的指称对象被“涂改”了,也就是说,纵深寻找意义的传统阅读模式让位给了一种似乎不可能的横向排列式阅读,一种失去思想深度的阅读,从而使阅读方向完全被转变了。(注:参见尚杰:《德里达》,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7—179页。)因此,在《马克思的幽灵》一书中,德里达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被解构性的阅读重新写过的马克思思想。德里达力图向人们展示的是一种解构主义版本的马克思主义,一种不断唤起现时代的离心化主体的精神创伤的异质性声音,其在资本主义上空的幽灵般的徘徊本质上就是这一精神创伤本身。

从某种意义上说,哈贝马斯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也可以被视为对马克思文本进行解释学研究的重要成果。上个世纪60年代,哈贝马斯从批判理论的基本立场出发,着重批判了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所坚持的“此在的解释学”的相对主义的意识形态保守性,因而他对解释学的理解更多地是强调在对话中的思想重建。哈贝马斯坚持认为,如果我们只有在传统中进行“视野融合”,从而让存在的真理在“效果历史”中呈现,那么,我们所能够看到的就只是“此在”允许我们看到的东西,即“此在”本身,“此在的解释学”因此像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一样,与现实达成了非批判的共谋。在哈贝马斯看来,“我们作为理论家总是依赖语言交往。当我们接受一种理论观点时,当我们进行对话和交谈时,我们就创造了、至少已经含蓄地创造了一定的我们能够赖以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即接受真正的命题,而不接受虚假的命题;接受正确的、即能够为自己作辩护的规范,而不接受错误的规范。”(注: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92页。)尽管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密切地同交往行为的理论、尤其同社会进化论相联系,但是,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我们随处可见这种重建中已融入了他对解释学的理解与应用。例如在《复合的社会能够建立一个理性的同一性吗?》一文中,他明确写道:“当人们今天考察具有科学根基的同一性的构思时,就会看到至少有三种解释派别。系统—理论提出的总解释,否认社会在宏观上具有构成同一性的可能性和意义……民俗学提出的总解释,号召我们回到稳固的和狭隘 的、以自然实体为基础的同一性上去……立足于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和黑格尔的传统之上 的总解释——对此,我今天举例加以说明——尽管不再相信人具有一种可靠的、全面的 理性能力,然而却坚持这样一些普遍和不可缺少的前假定,这些前假定尽管是不现实的 ,但却成了讲话和社会文化生活方式所固有的东西。因此,它们把社会化的进程束缚在 自我同一性和群体同一性的构成的令律上。”(注: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15—116页。)在这里,哈贝马斯不仅分辨出了“具 有科学根基的同一性的构思”的三种解释派别即系统—理论的总解释、民俗学的总解释 和追溯到马克思和黑格尔的传统之上的总解释,而且还强调了在解释中的前假定的存在 。他甚至明确指出:前假定是普遍的和不可缺少的,并且是具有约束作用的,它会“把 社会化的进程束缚在自我同一性和群体同一性的构成的令律上”。再比如,在《社会学 中的理论比较:以进化论为例》一文中,哈贝马斯还写道:“只要一种复合的和具有强 大解释能力的理论尚处于一种萌芽状态,折衷主义的现象就不可避免”。(注:哈贝马 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24页。)在这里,哈贝马 斯进一步强调了解释不仅仅是以理论为对象的问题,而且即使就理论自身,也存在着解 释能力问题。理论自身的强大的解释能力,是杜绝折衷主义泛滥的重要保证。

哈贝马斯在意识到他与马克思在解释社会进化方面的区别,并且提出了他自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着解释能力不足的问题之后,并没有放弃马克思主义,而是对马克思的学说进行了修正,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重建”了历史唯物主义。在他看来,他所说的“重建”,既不是“复原”,也不是“复兴”,因为复原意味着“回到那已被讹用的初始意义”,他说他并没有这种“教条式的”或“历史—哲学式的”兴趣(注: 哈贝马斯:《历史唯物主义与规范结构的发展》,载《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出版社 1988年版第98页。);复兴意味着使一个传统再生和“更新”,似乎这一传统曾经被人 们抛弃而被历史所淹没,马克思主义并不存在这种情况,所以不存在“复兴”的问题。 哈贝马斯明确地说道:“我们所说的重建是把一种理论拆开,用新的形式重新加以组合 ,以便更好地达到这种理论所确定的目标。”因此,在他那里,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是 对待某些方面需要修正,但其鼓舞人心的力量仍旧(始终)没有枯竭的理论的一种正常态 度”。(注: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第3页。)

尽管选择立足于读者自身对马克思文本进行重新阐释这条路径的人们已经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但是,这条路径自身的局限性也给选择这条路径的人们带来了一些理论上的难题。当代美国哲学家K.梅吉尔指出:“当代哲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对马克思做出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解释。”(注:转引自沈真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早期哲学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33页。)梅吉尔的这种提法实际上道出了立足于读者自身而对马克思文本进行重新阐释这条路径所面临的一个无法回避的困境,即解释的普适性问题。由于技术难度、具体解释过程中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对立(曼海姆)以及认识旨趣问题(哈贝马斯)等因素的存在,在对马克思文本的重新阐释中解释的普适性是很难实现的,这也就是说,要想“对马克思做出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解释”,本身 就是一种学术上的“乌托邦”。事实上,解构学、解释学等认知科学的发展进程已经较 为充分地证明:在不同的认知模式中,同一文本完全可以呈现出不同的解读结果。这就 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声称自己理解了马克思思想的真谛,但是任何人又都绝不可能因此 而垄断对马克思的解释权利,因此,具有普适性的解释结论只是在相对意义上存在着。 (注:参见胡大平:《马克思文本的解释和学派立场》,《学术月刊》2002年第6期。)

三、研究马克思文本的路径之三:马克思文本的元研究

随着研究马克思文本的大量成果的不断取得,人们已有可能将研究马克思文本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加以研究,于是,研究马克思文本的第三条路径逐渐开辟出来,即出现了马克思文本的元研究。目前我国一些青年学者业已开始进行这个方面的尝试。例如,聂锦芳的《目前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史论关系问题省思》以及《马克思文本史的初步清理与方法论省思》、胡大平的《也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张一兵等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视域》等等。(注:分别参见《哲学动态》2002年第9期、2003年第3期,《学术月刊》2002年第6期,《哲学研究》2002年第6期。)

马克思文本的元研究属于反思型的研究路径,因此,它带有反思型研究的普遍特点。黑格尔指出:“反思是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页。)因此,马克思文本元研究的最基本特点就是,以研究马克思文本的原初形态的研究成果作为自己的思想对象进行思想,其目的是为了使研究马克思文本具有思想上的自觉。在元研究中,人们所看到的是“镜中之花”,而不是“花本身”,因此,这种形式的思想与以花本身作为思想内容的思想是有区别的。准确地说,元研究的研究成果是对原初形态的研究成果的提升,它所具有的是新的结构意义。利科曾经说道:“在解释学的反省中,或反省的解释学中,自我的构成和意义的构成是同时的。”(注:利科:《解释学与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8页。)他的这个结论对于马克思文本的元研究同样也是极其适用的。对于研究马克思文本来说,元研究这条路径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它既是新的结构自我构成的过程, 也是新的意义自我构成的过程,因此,我们不仅不能只是把这条路径看成是对原初形态 的研究成果的简单整理,更不能轻视这条路径的研究成果。

黑格尔指出:“经过反思,最初在感觉、直观、表象中的内容,必有所改变,因此只有通过以反思作为中介的改变,对象的真实本性才可呈现于意识前面。”(注:黑格尔:《小逻辑》,第76页。)对于马克思文本的原初形态的研究来说,极其需要元研究的介入,因为“只有通过以反思为中介的改变”,对马克思文本的认识才有可能由表象阶段经过知性而最终进入到理性阶段。马克思文本自从被创造出来以后,已经经过了几代人的解释,形成了若干互有差异又各具特色的解释体系。关于这一点,德里达有一段较为精辟的论述:“当然,这并不是在最后时刻提示说,人们能够开始讨论或者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可以一开始就这么做,而我则不得不调整我在此试图针对哲学或马克思的本体论所说的意思,以适应巴利巴尔在《马克思的哲学》中提出的观点:‘根本不存在且永远也不会存在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但这不应该阻碍人们去‘寻求……马克思的各种哲学’。”(注:参见德里达:《马克思的幽灵》,第110页。)我们今天对马克思文本进行元研究,就是要对这些不同的解释体系进行深入的反思,力求在反思中进行思想重构,在理性意义上实现对马克思文本比较全面、具体的认识。

元研究的成熟是马克思文本的原初形态的研究走向自觉的关键所在,而元研究的成熟又主要依赖于它所建立的话语系统。只有建立自己的话语系统,元研究才有可能进行真正属于自己的思想活动。马克思文本的元研究与马克思文本的原初形态的研究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话语系统的变换,它在承认并利用原初形态的研究成果以充实自身内容的同时,把属于自己的话语系统注入到文本的原初形态研究的话语系统之内,并使它们通行有 效。从一些研究成果来看,目前马克思文本的元研究之所以尚不成熟,就在于它还没有 形成自己的话语系统,只是借助其他研究路径的话语系统来发展自己。

四、当前我国研究马克思文本的问题分析

就我国目前研究马克思文本的现状来看,选择第一条研究路径的学者较少,选择第二条研究路径的学者则较多,因此,我们所更多地看到的是一些解读性的研究成果。张一兵的《回到马克思》之所以影响较大,就在于它主要是从第一条研究路径切入的,因此,其结论有一定的客观性与说服力。马克思文本的版本考证与结构主义研究是较基础的研究,它力求客观而全面地把握文本本身,从而为从事解构学与解释学等马克思文本的研究提供了最基本的思想素材。只是这些研究的难度较大,因此,人们往往会畏难而退,而这种状况反过来则极大地影响了我们在第二条路径上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于中国学者来说,马克思文本的版本考证与结构主义研究,现在更多地应该采取的是拿来主义,我们可以多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这是一种走捷径的补课方式。

虽然在研究马克思文本中存在着上述三条重要的路径,但由于疏于梳理,我国一些学者对此并不十分明晰,因此,学界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思想混乱、误解与争论是在所难免的。例如,本来张一兵的《回到马克思》主要选择的是马克思文本的结构主义研究方法,而只因不愿看到有学者认为其中隐藏着“阿尔都塞情结”,于是便出现了辩解者。(注:参见郝敬之:《<回到马克思>的阿尔都塞情结》,《哲学动态》2002年第9期;唐正东:《<回到马克思>真的具有阿尔都塞情结吗?》,《哲学动态》2003年第2期。)其实,从研究马克思文本的角度来看,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观点和一种学派了,它在更大程度上代表了一种客观主义的研究路径,因此,所谓的“阿尔都塞情结”只表明了对客观主义研究路径的选择。如果我们因害怕别人说自己具有“阿尔都塞情结”,而将自己选择的研究路径也一起予以回避或不敢明示于众人 ,这显然对于学术研究是无益的。

再比如,版本考证与结构主义研究虽同属一条路径,但它们毕竟有所区别,因此,将二者的研究方法作简单的类比是不可取的。同样是追求文本的全面性,版本考证追求的是文本资料的全面性,它应该尽力去搜集、考察、辨析所有的马克思文本资料;而文本的结构主义研究却并不是以追求文本资料的全面性作为其目的的,它需要透过文本,将隐藏在文本后面的东西解蔽出来,它应该追求的是那种现象与本质相结合的全面性的文本,它有时甚至追求的是那种文本的非连续性。《回到马克思》一书的副标题是“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这表明作者应该用足够的文本资料来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但如果我们只是因为作者资料掌握的遗漏而对其研究方式及其结论的正确性大加置疑(注:参见聂锦芳:《目前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史论关系问题省思》,《哲学动态》2002年第9期。),就可能有悖于科学精神。遗漏的文本资料可以通过进一步的研究予以补上,当然倘若《回到马克思》的研究结论真的可以用新的文本资料予以否定的话,那则是另一个层面上的问题。

应当说上述三条路径中第二条路径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问题最为复杂,这主要是因为解构学、解释学等等对于我国学者来说是“舶来品”,要达到较为全面地掌握与自如地运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与过程。特别是解构学,目前能够真正理解德里达的思想及方法的人极少。当然,目前情况最为混乱的还是马克思文本的解释学研究领域。尽管经过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的努力,西方解释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较为普遍有效的方法论,但是,由于其内容的庞杂,导致我国的马克思文本解释学研究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局面。例如,从对对话问题的理解出发,我国学界出现了“比较对话派”,它的基本旨趣是,要直接沟通马克思文本与当代西方文化科学理论之间的对话,实现马克思哲学与当代哲学话语方式之间的“视野融合”,以寻求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 ;而从对语境问题的理解出发,我国学界也出现了“语境回归派”,并且呈现出多种语 境理解并存的局面,如“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人类学语境中的实践哲学”等 等。研究成果的多样化反映了人们对解释学的理解与运用正在日益走向深入,但是随之 而来的却是一个较为棘手问题的逐渐暴露,即出现了“一个人一种理解”、“一个人一 种解释”、“一个人一种结论”的发展态势。可以肯定地说,倘若这种“自说自话”的 研究方式继续存续下去的话,那么研究马克思文本将会被一种虚假的繁荣所笼罩,人们 会因此逐渐对这类研究的客观性与誓适性丧失信心。

此外,应当看到,随着后结构主义研究成果的大量引入,马克思文本的后结构主义研究在中国也逐渐浮出了水面。顾名思义,后结构主义是结构主义之后的东西,但像在后现代主义一样,此处的“后”并不表示结构主义已从后结构主义中销声匿迹。其实,后结构主义与结构主义的关系是双重而矛盾的:后结构主义假定了结构的存在,更是对结构的解构;后结构主义是以结构主义为出发点的,但又超越了结构主义的局限。后结构主义者多半曾经是结构主义者或至少对结构主义耳濡目染,这使得他们在对自己的理论 身份之确认上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他们在突破了结构主义框架后常常表达了对结构主 义的厌恶或反感,但他们当中几乎无人以后结构主义者自居。正因为后结构主义具有上 述特点,所以,我们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忽略“后结构主义”在结构主义层面上的意义而 将德里达的《马克思的幽灵》视为“读者中心”研究路径的成果。总体说来,马尔都塞 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阿尔都塞 自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者或马克思学说的揭示者,他无意超越马克思主义,而且充其量只 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名义下阐述自己的理论。然而,在后结构主义思潮中,这种情况发生 了根本性变化:后结构主义者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从马克思那里继承了很多东西,但他们 不再以重新解释马克思的理论为己任,不再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甚至也不再 刻意渲染自己的学说同马克思理论的关系。我们不仅可以说,在后结构主义思潮中,马 克思或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已退回到背景中或已变成了潜台词,而且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 ,忽略后结构主义思潮中的“马克思”因素,就不可能对后结构主义思潮本身有恰当的 或基本的理解。因此,在对马克思文本的后结构主义研究路径加以分析时,我们需要贯 穿的原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这一原则不仅对于德里达是如此,而且即使对于拉康、 德勒兹、伽塔里等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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