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富城的领导思想:与张之洞的比较_薛福成论文

薛富城的领导思想:与张之洞的比较_薛福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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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领思想的萌芽与形成

薛福成关于在海外设置领事的思想得以产生和形成,是基于他对海外华侨事务关注、对海外华侨之不幸遭遇同情这一根本点上的。

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唐宋以前就有许多中国人到海外去谋生,明代郑和下西洋后,更多的出洋者聚居到南洋地区。清朝建立后,虽有闭关政策对国人出洋进行严格的限制,但仍有众多百姓以及与政府敌对人士偷渡去海外。鸦片战争前后,西方殖民者勾结中国的一些不法之徒,在中国沿海城市厦门、广州和澳门、香港设置机构,采用诱骗、绑架等手段,把大量中国劳动力集中运输,贩卖到南洋、美洲、澳洲等世界各地,充当苦力(猪仔)。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英北京条约》规定华工出洋成为“合法”:“大清大皇帝允于即日降谕各省督抚大吏,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毫无禁阻。”(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一),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45页)于是,更多的中国人飘洋出海。到了海外的中国人,有许多定居下来与当地人民一道共同生产,南洋地区的矿业、商业、种植业,古巴、巴西的种植业,秘鲁及太平洋岛屿的鸟粪业,美国西部开发和澳大利亚的开发,如此种种,都凝聚着华人的血汗,都赖华人之力得以成就。华侨是开发世界一些国家地区的功臣,理应受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保护或优待,但一些国家却忘恩负义、背弃人道,海外的中国人受尽了迫害、虐待,甚至遭驱逐和屠杀。对于海外华工华侨所受到的非人待遇,薛福成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他认为海外华人之所以受歧视、欺侮,主要原因是得不到清政府保护和支持而势单力孤,“闻华工寓居外洋也,往往以势孤气馁,为他国之人所轻侮。”(丁凤麟等编:《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44页。以下简称《选集》)他在《筹洋刍议》的“船政”篇中,最早提出了保护海外华人的主张。他要求中国重视船政、壮大海军,派兵船巡行海外各口岸,为振兴商务,保护华侨服务。“盖西洋通例,虽二三等之国,莫不有兵船巡历外埠,名为保护商人。曩者扬武练船游阅东南洋各岛,而吕宋旅居华民,喜色相庆,至于感泣,以为百年未有之光宠。一埠如此,他埠可知。”(《选集》第544页)薛福成派兵船巡行海外、保护华侨的观点,可视为其设领保侨主张的前奏或最初表达。

出使西方后,薛福成从使馆档案、前任大使郭嵩焘和曾纪泽的著述,身边随员黄遵宪马格里的交谈等渠道收集了众多的海外华侨的资料,尤其是对途经香港、新加坡等一些城市华人社会的考察,他对海外华侨的认识更深刻了,设领护侨的思想便逐渐形成了。在香港这个出使西行途中的第一站,薛福成通过对它全面的考察,与英港督交谈,访问华侨领袖,表示在香港“必须设一领事官”,“此事当相机待时而行之”;在阿拉伯海的行船中,他与黄遵宪等谈及美国、澳大利亚“限制苛待华民工之事”及世界各地华侨总情形后,又表示“此事终恐棘手,必不得已,只可另筹抵制之法”;到达英伦后,多次表示,南洋地区添设中国领事,“保护华民之事顾可缓乎”(以上引文见《日记》第70、90、265页),而自己“为海外数百万生灵起见,不敢稍安缄默”(《选集》第336页),要为设领保侨而努力。他在光绪十六年(1890年)冬给朝廷上奏的《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保护华民疏》,以及此年十月十八日的出使日记中,全面地论述了自己的设领思想,这是他设领思想最终形成的标志。

二、添设领事的目的和条件

关于添设领事的目的问题,薛福成从保护华侨利益这一基点进而从海外华侨同祖国的关系上来论述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大致有四个方面:首先,华侨在海外受侮,迫切需要祖国保护。这方面上文已有涉及,在薛福成的日记和文集中随处可见他对海外华侨种种痛苦同情的记载。“(南洋各岛)洋官往往征取无艺,侨寓之西人又侵侮华民,或迫入籍、或拘为奴、或禁其往来,或朘其生计”(《选集》第335页)。荷兰所属苏门答腊的日里埠,每年约有八九千名华工从英属新加坡猪仔馆分雇而来,“荷兰园主虐待华工,往往终身为奴。”尽管官方法律表面上尚属公允,但对业主而言,往往是一纸空文,他们可以殴打华工,他们常常暗里让工头诱骗华工赌博,骗取华工的血汗钱。华工输钱后,被迫向主人借欠,但永无还清之日,便永无脱离园主之日。华工被迫入籍,加之受虐待而亡,所以华工“多去而少还”。英属澳大利亚、加拿大及美国等实行限制华工政策,并对华工课以各种重税,造成了“华民艰苦甚”的局面。这些地区均因没有中国领事,而使“(华民)每遭荼毒,无可申诉”(以上引文见《日记》第180、274、179、867页)。所以设领与否,直接关系到海外华人的休戚,新加坡等处因设中国领事,华人“交涉懋迁,尚称安谧”,而未设领事之处,华人遭洋人“欺凌剥削”。海外华侨强烈要求祖国派驻领事,政府不能对华侨的痛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既据同声呼吁,不可无以慰商民望泽之诚,示国家保护之意”(《选集》第332、351页),荷属南洋殖民地需要大量华工,但其“苛待华工,甚于英法”,必须设领,“偌彼不允我设领事,我亦不准彼招工”(《日记》第274页)。

其次,海外华人与祖国血脉相连,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国政府有义务对自己的侨民加以保护。海外华侨中,有的虽定居异国已历百余年,在所寓之国,置了田园,养了子孙,但“正朔服色,仍守华风,婚丧宾祭亦沿旧俗”(《选集》第495页);他们不愿轻易加入所在国国籍;他们在海外,设立同乡会,选举绅董,兴办学堂,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他们与祖国共呼吸同命运,国内遭灾,多有赈济,筹备海防,也有捐献,闽广沿海地区的殷富,都因侨汇的带动,而中国对外贸易逆差也因侨汇得以补救。所以将海外华侨视为与朝廷为敌的“逆贼”和出卖民族利益的“汉奸”是不公道的。

其三,海外华侨是当地重要的建设开发者,有一定的经济力量,祖国的建设也需要海外华侨力量的支持。“南洋诸岛,各埠林立,商务工务均赖华人为骨干”,“合英、荷、日斯巴尼亚(西班牙)、暹罗属埠,所居华民族计约有三百万。”(《日记》第180页)“(南洋地区的)沿海贸易,落地产业,所有利权、欧洲、阿剌伯、巫来人各居十之一,而华人乃占十之七”(《选集》第495页)。“越南南圻以米为大宗,商务以米为关键……南圻迷市之利,华商独擅之,法人论南圻事者,有‘舍粟米无出产,舍华人无生意’之说。”“新加坡铺户、房产、田园,足足称饶富。除英官衙廨公产之外,华人实业八成,洋人不过二成”,“通埠华民有十五万”,而总人口仅十八万。“(瓜哇岛的)噶罗巴、三宝陇、泗里末等有华民共二十万”,“(华人)魁杰者为荷之甲必丹,故瓜哇二十之省,无一处无华人”(以上引文见《日记》第113、175、176、454页)。既然华侨是重要的一支力量,那么在海外添设领事,保护华侨,使他们得以安居乐业,对祖国的经济建设将会有利,“逐渐添设此十数领事者,则商政日兴,民财日阜”,“枝叶繁则根本固,耳目广则声息灵,民气乐则国势张”(《选集》第334、333页)。

其四,在海外添设领事,也是中国外交得以展开,中国国际地位得以提高的重大步骤。薛福成说,内政与外交相辅相成,“海外之华民保护不及,则国势不张矣”,添设领事,“可为风示他国张本,可为隐抽昔日受亏条约张本。”“庇荫周则民生厚,而不独开商务;财用裕则近忧纾,而非以勤远略;布置广则众志联而兼可詗敌情;呼吁少则国体尊,而即以销外侮”(《选集》第313、415、336页)。

薛福成认为添设海外领事不仅是必要的、迫切的,而且是有可能的。他权衡时势,感到中国外交的展开和国力的改观,为中国在海外添设领事提供了前提,海外广泛设领的时机成熟了。他提出要“乘此振兴之际,遇有交涉,可以相机度势,默转潜移,稍裨大局。”一方面中国在中法战争中打败了法国,引起了国际震动,“各国始知中国之不受恫喝”;另一方面,内政的振兴带来了外交的发展,十多年来中国派驻到外国的大使、领事们往往不辱使命,收回了利权,巩固了邦交,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了,“英法等国官绅,多有联络中国之意,不复昔日之壹意轻藐”,“近年中外交涉大局,似有转机,欧洲诸大国颇思结好中朝,引以为重”(以上引文见《选集》第313、318、373页)。所以薛福成觉得有如此大好形势,加之掌握对外交涉技巧、策略,有朝廷上下一心,使臣积极进取,在各地添设领事是不难办到的。

三、设领的具体方案和策略原则

关于如何在海外地区添设领事,薛福成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实施方案的策略原则。就具体方案而言,包括了设领范围和具体地点、经费来源和领事职能三个方面。

首先,关于设领范围和具体地点。薛福成将设领地区集中于南洋地带,因为南洋地区地理位置重要,“南洋各岛,较之东西洋各邦形势尤与中国切近”(《日记》第264页);还因为南洋地区是华侨最集中的地区,“(南洋地区)华民往来居住,或通商、或佣工、或种植、或开矿、不下三百万人”(《选集》第333页),南洋华侨约占移居世界各地区华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这三百多万南洋华侨中尤其集中在英、法、荷、西四国殖民地。薛福成认为在此华侨集中的口岸群中,中国大约要添设十多处领事,便会有良好的效果。具体计为:荷属苏门答腊的日里埠、噶罗巴、三宝陇,西属小吕宋、英属香港、澳大利亚新金山、缅甸仰江(仰光)、印度戛尔格达(加尔各答),法属越南北圻和南圻西贡,其他如槟榔屿等,可视形情不同,有的可加派副领事,由地方华侨首领充任,有的则可直接由领事兼摄。

其次,关于设领经费。这个问题直接影响着添设领事的规模。一些官员一听到添设领事便与花费巨资联系起来,认为国家财政无力承担大规模的设领之举。薛福成认为这些官员担心是多余的,事实上添设领事并不需要花费巨资。他从新加坡等领事设置经费开支情况来论证自己这一观点。新加坡领事从1877年开办以来近十三年,所耗经费实际上不到十万两,平均每年不足一万。添设上述十多处领事以每处每年一万计算,则国家每年约支出十万两。薛福成主张设领经费应由总理衙门主持下直接拨给,他不同意采用郭嵩焘的就地集资摊派的办法。薛福成针对朝廷官员中以经费不足,添设领事便是“徒多耗费,无甚裨益”之举的观点进行批判(《选集》第335页)。曾纪泽虽与薛福成本人关系甚密,但因在设领问题观点不同,曾也有多设领事,“经费难筹”、“国家无益”的想法(见《曾纪泽遗集》,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165页),同样遭到薛福成的批判,认为这是曾在“意存推诿”之举(《日记》第826页),并以此作为曾纪泽外交上的一大缺憾。薛福成认为添设领事,表面上看来是朝廷额外的支出,但从实际收益(包括政治作用)而言,这种支出是微不足道的。仅经济收益而言,如不计这些地区华侨每年直接为国家的赈灾、建设捐资在内,这些地区的华侨每年寄回的款子已大大有利于国家,可补中外之间贸易逆差,“中国贸易与各国相衡,亏短甚巨。然尚有可周转者,以华民出洋所获之利,足资补苴也。”(《选集》第334页)他列举了旧金山和新加坡华侨每年的汇款,旧金山华侨每年汇入中国的银两约八百万,新加坡则每年有一、二千万两,其他地区的侨汇则可推而知之。而中外贸易,中国每年流出的银两也就一、二千万,所以添设领事,不是“耗银”,而是“聚银”,“隐获裨益、奚止十倍百倍。(《日记》第265页)

其三,关于领事的职能。薛福成认为不能偏面夸大领事的作用和职能。中国驻外领事,“实有保护华民之责”,“遇有苛例,随时驳阻”合理合法地保护华民利益。中国领事驻外,不能如某些官员所想象的那样,只要一设领事,“华民即为所辖,竟无异管理地方者”(《选集》第334、332、335页)。他认为西方国家在中国的领事,享有裁判权是不公平的。《筹洋刍议》中将“西人在中国不受中国管辖”的领事裁判权和“一国获利、各国均沾”的片面最惠国待遇,并列为“两害”。他认为外国领事所以在中国横行无忌,遇交涉事宜,往往借故生事,是因为中国在签订《南京条约》时狃于国际惯例,受英国蒙骗,将其在华领事执照的审批权拱手相让了。现在既然中国领事的执照由所在国准发,今后西方驻华领事也应由中国批准。

就设领的策略和原则而言,薛福成是这样来论述的:要收利权于西方,要在海外添领事,有着诸多的困难。它们有来自外国的阻力,因为中国设立领事,外国在华民问题上受牵制,“一经我设立领事,彼不免喧宾夺主之嫌,又碍其暴敛横征之举,所以始必坚拒,继则宕延”(《选集》第334页);也有来自国内的,如经费问题、领事馆人员的素质问题——曾纪泽便以中国领事人员素质低下为由反对添设领事的:“木强负气者将启口舌之争,柔懦无能者适招轻侮之渐”,添设领事“有损无益,不如已也”(《曾纪泽遗集》第165页),中国“不勤远略”的传统思维以及客观上整个中国国力不强和已订立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限制。但既然添设领事有利于中国,就应全力争取,这就要在设领交涉的过程中坚持原则,采取适当的策略。第一,要朝廷内外一心,全力坚持“认定主见,中外一心,合力坚持”;要有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坚韧不拔的毅力,“不惮笔舌之繁,不参游移之见”(《选集》第335、336页);要“据理力争,虽至三四至六七不厌也”(《日记》第218页),“其万不能允者,始终坚执一辞,而彼固无如我何”。第二,要适可而止,“见好收帆”,“不以一隅以阻全局,亦未便争小利而堕诡谋”。第三,要权衡利弊,不妨有所交换。交涉是互相的,利害是相对的,有时不得不有所交换条件,只要利大于弊,“交涉事件,应挽回者甚多。然欲挽回一事,不能凭空如愿,必须有所抵换。夫抵换非尽不可行,在权其利害之轻重耳”(《选集》第527、516、382页)。薛福成与英交涉香港设领时便主张答应让英在喀什噶尔设官相抵换,在仰光设领以允英国在蛮允设领相抵换。第四,设领还应分清轻重缓急,做到循序渐进:就世界范围而言,南洋地区最需加速设领事;就南洋地区而言,“英、法、荷、日其苛待华民,不愿我设领事者,以荷日两国为最,而法次之,英又次之”(《选集》第335页),所以应从英国入手,然后法国,然后荷兰、西班牙,“以次仿行”;就英国所属殖民地而言,最要紧的是香港、新金山设领,次仰光,然后渐次在有英属殖民地展开。

四、薛福成设领思想简评

薛福成的设领思想并非闭门造车,它来源于对海外华侨事务的关切和洞悉;来源于薛福成作为使臣这一角色要为中国外交建功、收回利权的强烈爱国心和高度责任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它也是薛福成在外交实践活动中充分听取随员黄遵宪等建议、借鉴前任使臣郭嵩焘、曾纪泽以及同时代官员张之洞等经验而形成的,它完全符合时势大局。

黄遵宪虽是薛福成下属,但事实上两人互为师友,黄氏比薛氏较早充任外交官,随薛到英国以前,已出使过日本,任过旧金山总领事。薛氏的许多有关华侨知识、信息来源于他,很多设领思想也来源于他,所以新加坡领事馆升格时,薛任命黄为第一任总领事。

郭嵩焘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派往外国的大使,驻扎英法,他建议朝廷保护海外华侨,设立领事,中国第一个领事馆——1877年开办的新加坡领事馆便是在他的建议下建立起来的。郭嵩焘关于设领是“取从民愿而已”,其可收“保护商民”、“弹压稽查”之效的观点被薛福成吸收(见《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384-385页),但关于设领不增经费,可由各地商民“凑集”的观点则被薛福成扬弃。

曾纪泽有关西贡设领可“保护商民免受许多欺凌”;“可示英、德诸国,谓我中朝于该处贫苦之民,念兹在兹,来尝弃之如遗”;可使“文报常通”,信息灵便,使法、日的“残忍之行,稍有忌惮”的思想被薛福成吸收(见《曾纪泽遗集》第164页)。但他因办领事馆经费难筹和领事馆人员素质低下两条而反对添设领事的言论则遭薛福成批评。

张之洞,原系朝廷中的清流派,中法战争前,出任地方封疆,转化为洋务派。由于其任两广、中法战争中与华侨有了很多的接触,领略了华侨捐资助战的爱国热忱;其派人到南洋访问后得到了更多的华侨问题的资料,对华侨在海外受欺凌的悲惨遭遇寄予了极大的同情,提出了一个较详尽的设领方案,这个方案给薛福成以极大的启示,薛本人也说,他的设领方案是“据平日所见闻、参以张之洞原奏”而提出来的(《选集》第333页)。

张之洞的设领方案是在1886-1887年间,逐渐形成的。他先请中国在香港设领,认为香港设领“于粤省商务、盗案、厘税、海防各项交涉事件大有裨益”(《张文襄公集》卷23《奏议》);不久他又奏请在新加坡、马尼拉设立两个总领事馆,其他的近地区以侨领为副领事;最后提出了较详的设领方案:在西班牙、荷兰、英国的南洋殖民地的行政中心的马尼拉、巴达维亚、悉尼设立三个总领事馆;总领事负责照管附近城市或口岸,这些口岸相应由侨领担任副领事,如悉尼总领事负责照应墨尔本、阿德雷德、昆士兰、新西兰等地华人;因英属海峡殖民地和马亚区各邦华人的处境相对好些,所以不马上将新加坡领事升格为总领事,只需在槟榔屿加派一名副领事来助领事工作;仰光地理位置重要,需加派一名副领事。张之洞认为如果在这些地区添设领事成功,中国在东南亚和大洋洲便可建立一个有效的指挥系统,它以总领事馆为枢纽,中国的海外计划,诸如购买军舰、募捐集资事宜,可由总领事、副领事传达到这些地区的华人社会;同时华侨的动态信息亦可迅速上递到中国政府中枢。张之洞的方案最终没有得到朝廷掌权人物的赞同,被放置一边。

对照上述张之洞和薛福成的设领计划,可知薛福成有关设领目的、设领范围等方面受到了张之洞方案的启发,其有关海外华侨的资料也有很多来源于张之洞的。但薛福成方案并非张之洞方案的重复,事实上已有了适应形势的诸多变化:薛福成要添设十处领事,这与张提出的设三个总领事相比数量大大增加了;薛要求法属西贡、北圻,英属加尔各答设领,这在张之洞计划中是没有的,因此薛福成的设领范围也扩大了;薛要求将英属香港、新金山视为设领的首要目标,而张之洞并非有如此设想;薛要求将新加坡领事迅速升格为总领事,而张则认为不必;薛认为仰光要设领事,而张则仅要求置副领事。更为重要的是,薛福成全面阐述了设领的目的、意义,以及设领的可能性,比张之洞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薛福成规定了设领的具体步骤、遵循的策略原则,比张之洞方案更具操作性。

薛福成既是中国近代要求在海外添设领事的积极倡导者,又是中国近代在海外添设领事的实践者。虽然他的设领方案没有完全实现,虽然香港设领功败垂成,但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新加坡得以升格为总领事,槟榔屿添设了副领事,仰光添设了领事。由于薛福成的倡导和实践的直接推动,中国在19世纪90年代,继70-80年代之后再度掀起了海外设领的热潮。从1877年到薛福成出使前,中国先后在横滨、长崎、神户、旧金山、哈瓦那等10余处地方设领;1911年清政府结束,又相继在南非、墨尔本、海参崴等30余个城市设置了领事。澳大利亚的华侨史专家颜清湟先生,将薛福成和张之洞视为中国近代第二期设领护侨热潮的“带队人”(《出洋华工与清朝官员》,友谊出版社1990年版,第170页),这是对薛福成设领思想和设领活动的最好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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